CNAS-EL-20-2021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远程评审的应用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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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NAS-EL-20-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3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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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EL-20-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NAS-EL-20-2021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远程评审的应用说明.pdf简介:

CNAS-EL-20-2021,全称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远程评审指南,它是针对在当前数字化和远程工作环境下,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过程的一种新方法的应用说明。该标准旨在指导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如何有效利用远程评审技术,以确保认可评审的公正、有效和安全。

以下是CNAS-EL-20-2021的一些关键要点:

1. 远程评审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远程评审作为一种新的认可方式,可以减少人员流动,提高评审效率,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实现无接触的评审成为必要。

2. 远程评审流程:包括预评审、现场实施、文件评审、在线面试、问题跟踪和反馈等步骤,保证了评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技术要求:强调了使用视频会议、在线文档共享、数据安全保护等技术工具,并对网络环境、数据传输、信息安全等提出了具体标准。

4. 评审人员要求:远程评审的评审员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远程交流技巧,能够公正、专业地进行评审。

5. 保密和数据保护:远程评审过程中,保护实验室和客户的敏感信息不泄露是至关重要的,需要有严格的数据管理和保护措施。

6. 质量控制:尽管是远程,但仍需保证评审的质量,包括评审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及时性。

总的来说,CNAS-EL-20-2021为实验室和检验机构提供了在远程环境下进行认可评审的规范,帮助他们在数字化时代保持认可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CNAS-EL-20-2021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远程评审的应用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远程评审的应用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实验室、医学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远程评审,包括评审 组全部为远程和部分为远程的情况。 对其他类型实验室或机构如司法鉴定实验室、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生产者 等实施远程评审时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4.1远程评审RemoteAssessment

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对合格评定机构的物理或虚拟场所进行的评审 [ISO/IEC17011:2017,定义3.26] 注1:虚拟场所是指客户组织完成工作或提供服务所用到的,允许处于不同物理 地点的人员执行过程的在线环境。【IAFMD4:20183.1】 注2:其采用的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a)利用远程电信会议设施,包括音频、视频和数据共享; b)通过远程接入方式对文件和记录审核,同步的(即实时的)或是异步 的(在适用时); c)通过静止影像、视频或音频录制的方式记录信息和证据; d)提供对远程场所或潜在危险场所的视频或音频访问通道。 4.2信息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y 信息和通信(以下简称ICT)技术是应用技术来收集、存储、检索、处理、分析

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对合格评定机构的物理或虚拟场所进行的评审 [ISO/IEC17011:2017,定义3.26] 注1:虚拟场所是指客户组织完成工作或提供服务所用到的,允许处于不同物理 地点的人员执行过程的在线环境。【IAFMD4:20183.1】 注2:其采用的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a)利用远程电信会议设施,包括音频、视频和数据共享; b)通过远程接入方式对文件和记录审核DGTJ 08-2346-2020标准下载,同步的(即实时的)或是异步 的(在适用时); c)通过静止影像、视频或音频录制的方式记录信息和证据; d)提供对远程场所或潜在危险场所的视频或音频访问通道。 4.2信息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y 信息和通信(以下简称ICT)技术是应用技术来收集、存储、检索、处理、分析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

实施日期:2021年06月01日

和发送信息。它包括软件和硬件,例如:智能手机、手持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 脑、无人机、摄像机、可穿戴技术、人工智能及其他

远程评审主要适用于实验室和检验 审和定期监督评审。特殊情况下 经CNAS评估和批准后,初次评审、变更和扩大认可范围也可参考使用。 原则上,同一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相同的技术领域不宜连续两次使用远程评审

在以下场景时将考虑使用远程评审: a)基于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安全及健康要求或旅行政策限制而无法前往实验室和 检验机构或评审地点的现场; b)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现场检验和检测活动仅能安排在环境恶劣且不易前往的 地区(如高海拨山区、远海平台等),且该项技术能力在之前的评审中已进行过现场 见证; c)计划在现场完成的一项或多项评审活动无法如期完成,但延长现场评审却不 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d)评审员的评审日程安排出现变化且难以调整(如评审员当地的旅行政策突发 变化等)。

远程评审前,评审双方应对ICT工具的软硬件配置、相关操作人员的能力、信息 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是否满足实施条件进行确认,若不满足,则不能实施远程评审。任 何不一致的事宜应在远程评审实施前予以解决,

评审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应具备拟采用的ICT技术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如 视频会议平台、远程音视频沟通工具、必要的影音录像类设备及相应的网络条件。ICT 设备现场使用条件应满足相应的音视频传输效果、安全、环保、保密等要求。

评审组和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人员均应具备使用上述ICT工具以及解决设备突发情 况的能力。

7.3信息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

远程评审所使用的ICT技术应具备信息安全保密功能,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评审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人员都应遵守相关的信息安全和保密要求,如:评审期间 的录屏录像要求,评审期间的文件传输安全要求,评审完成后的信息删除要求等。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

实施日期:2021年06月01日

8.2.1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应指派至少一人负责远程评审的互联网接入、会议系统使用 等工作,并为相关通信方式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8.2.2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应与评审组在评审正式开始前一同确认所使用的ICT技术以 及ICT技术所使用的范围,并将其列入评审计划。双方应对远程评审通信方式进行调 试,确保所使用的ICT技术平台的兼容性和网络的畅通性,满足双方评审要求后方可 继续正式的评审活动。调试范围应包括待进行远程评审的所有地点。 8.2.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应对评审组远程评审的评审计划及试验见证安排进行确认, 并按时准备好评审组要求的相关电子版文件、记录及相关影音录像资料,有异议应及 时提出意见。 8.2.4当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对其电子版文件和记录、照片、影音录像及远程视频见证 试验环节有保密要求时,应提前告知CNAS及评审组。如果此类保密要求可能影响远 程评审的有效性、CNAS可终止本次远程评审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

实施日期:2021年06月01日

8.3.6对于远程评审手段限制而导致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确认存在疑点或不 充分的情况,CNAS将视风险情况后续追加现场评审, 8.3.7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应及时提供评审组要求的远程评审所需的各类材料,并确保 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9远程评审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9.1.1发生短期内无法恢复的异常情况:

如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及评审组的设备损环或通信网络发生故障等。 b)评审组认为其他可能影响认可评审效果的因素 9.1.2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准备不充分: a)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不能按照评审计划及时提供评审组所需要的证据资料 b)接受评审的人员不能熟练操作远程通信软件 c)提供的文件、记录等资料模糊,不清晰,导致影响认可评审进度 d)保密及信息安全无法达到双方之前的约定 9.1.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在远程评审中存在刻意误导隐满情况。 9.2远程评审的后续安排 9.2.1CNAS将根据远程评审终止原因而采取不同的后续措施。 9.2.2发生由于短期内无法恢复的异常情况而终止的远程评审,待实验室和检验机构 重新做好评审准备,经双方协商可再次安排远程评审。 9.2.3对于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准备不充分导致的评审终止,CNAS原则上不再安排远 程评审,建议改用现场评审。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9.2.4当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在远程评审中存在刻意误导隐瞒情况时,CNAS将根据相 关认可规则对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认可资格进行处理

9.1.2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准备不充分:

9.2.1CNAS将根推 9.2.2发生由于短期内无法恢复的异常情况而终止的远程评审,待实验室和检验机构 重新做好评审准备,经双方协商可再次安排远程评审。 9.2.3对于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准备不充分导致的评审终止,CNAS原则上不再安排远 程评审,建议改用现场评审。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9.2.4当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在远程评审中存在刻意误导隐瞒情况时,CNAS将根据相 关认可规则对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认可资格进行处理

10远程评审的后续要求

0.1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应统一留存本次远程评审过程中可作为符合性证据的所有电 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视频、音频、照片、扫描件等),保存时间至少为 六年,以便后续进行核查。全部电子材料的清单应提供给评审组。 0.2评审员应在评审后删除在评审过程中获取的与实验室和检验机构有关的电子文 、记录、照片、视频、录音等文件

11远程检验的管理要求

11.1CNAS暂不对远程检验能力进行远程评审。 11.2检验机构申请/实施远程检验的项目/能力时,应满足: 11.2.1检验机构应制定远程检验管理要求,明确远程检验实施条件、检验记录等的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

DB3502Z 029.3-2015 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3部分 交通指引系统.pdf施日期:2021年06月01日

11.2.2检验机构应建立适宜的管理制度,满足远程检验活动开展远程见证的ICT实施条 件要求。 11.2.3应用ICT开展远程检验时,涉及人员(例如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以便理解和 利用所采用的ICT技术取得期望的检验结果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

实施日期:2021年06月01日

GB51411-2020标准下载参考文献 [1]IAFID12:2015PrinciplesonRemoteAssessmentIAF远程评审规则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

实施日期:202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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