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V04-2022 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pdf

CNAS-RV04-2022 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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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NAS-RV04-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3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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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RV04-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NAS-RV04-2022 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pdf简介:

"CNAS-RV04-2022"是"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可收费管理规则"(Rules for Accreditation Fee Management of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的简称,这是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NAS)发布的一份规定,主要针对认可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和指导。这份规则可能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收费原则:明确了认可机构在收费方面的基本准则,如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及费用的合理性等。

2. 收费项目:规定了认可机构可以收取哪些费用,如初次认可费、再认证费、监督评审费、复评费等,并对每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做了指导。

3. 收费流程:详细描述了收费的申请、审批、支付和开具发票等流程,以确保收费的规范性和效率。

4. 费用公示:强调了费用的公开透明,要求认可机构在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开渠道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5. 监督与管理:对收费行为进行了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理办法,以及对收费争议的解决机制。

6. 法律法规遵循:要求所有收费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

总的来说,CNAS-RV04-2022旨在保障认可机构收费行为的合法合规,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认证认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CNAS-RV04-2022 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2022年4月1日实施

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1.1为了规范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推动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工作的可持续 发展,特制订本文件。 1.2本文件规定了CNAS对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的收费原则及收费标准,适用于 CNAS所开展的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服务收费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润 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活用

4.1CNAS本着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向申请认可和获准认可的审定与核查机构收取认 可费用。 4.2参照国际惯例,根据申请认可的机构规模、申请的认可范围、评审类型、已签发 审定与核查报告/陈述/证书数量,以及温室气体排放规模等因素来计算认可评审的工 作量(人日数)和管理成本,以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为原则确定。 4.3本规则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本规则工程建筑工程监理规划.pdf,具体认可评审项目的实际收费将参照国际惯 列并考虑到认可评审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核算。 4.4认可收费主要用于与CNAS运作、缴纳国际认可合作组织的年金以及认可业务 发展所需的支出。认可收费还用于支付认可评审人员的劳务费

5.1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收费项目为:申请费、评审费和认可年金。

2022年4月1日发布

2022年4月1日实施

其中: 申请费涉及初次认可、再认可、扩大认可范围的申请; 评审费包括初次认可、监督、再认可与扩大认可范围的文件审查、现场评审、见 证评审、不符合验证等评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评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 宿费用(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承担相关实际支出)。 认可年金即认可年度管理费,包括获得认可的审定与核查机构在其认可范围内的 审定与核查报告/陈述/证书上使用CNAS认可标识(含国际互认标识)使用费。

6.1申请费由申请人在向CNAS提出认可申请时一并交付。 6.2评审费在该次评审结束后认可评定之前由CNAS核算并通知审定与核查机构交 付。 6.3获准认可的审定与核查机构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CNAS交付上一年度的认可 年金(认可年度管理费)。如需要,当年的年金可在当年分批交纳,但交纳时间最退 不能超过次年的3月31日。

6.1申请费由申请人在向CNAS提出认可申请时一并交付。 6.2评审费在该次评审结束后认可评定之前由CNAS核算并通知审定与核查机构交 付。 6.3获准认可的审定与核查机构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CNAS交付上一年度的认可 年金(认可年度管理费)。如需要,当年的年金可在当年分批交纳,但交纳时间最退 不能超过次年的3月31日。

2022年4月1日发布

2022年4月1日实施

附件:《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附表:《 年度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管理费交付核算表》

附件:《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附表:《 年度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管理费交付核算表》

2022年4月1日发布

2022年4月1日实施

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1.1.1单一场所审定与核查机构

1.1.1.1审定与核查相关领域

考虑到审定与核查相关领域的认可依据相同,初评时的文件审查一般为3~4个 人日

1.1.1.2民航碳排放核查领域

考虑到民航碳排放核查领域作为组织温室气体声明核查领域内的特定认可范围, 在1.1.1.1审定与核查相关领域文件 审时间的基础上增加1个人日

1.1.1.3其他特定审定与核查领域

其他审定与核查领域如有特定的审定与核查方案或要求,在1.1.1.1审定与核查 相关领域文件审查评审时间的基础上,根据特定方案或要求的复杂程度适当增加人 日

1.1.2多场所审定与核查机构

对总部统一的管理体系文件的文件审查,根据所具有领域的情况按照本附件 1.1.1.1 或 1.1.1.2 计算。

1.1.2.2 关键分场所

在总部统一的管理体系文件之下,关键分场所还拥有其适用的管理体系文件(包 括手册和程序)。对该文件的文件审查一般为1~2个人日。

总部文件更改或换版的文件审查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按1~4个人日计算。关键 分场所文件更改或换版的文件审查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按1~2个人日计算。

1.3.1监督时,文件审查按本附件1.2文件更改或文件换版的人日数计算; 1.3.2再认可时,文件审查参照本附件1.1初评的文件审查人日数计算

扩大认可范围(仅指增加大类或减免对某一大类的限制)的文件审查, 个审定/核查领域每个业务范围1个人日计算

大认可范围(仅指增加大类或减免对某一大类的限制)的文件审查,一般按每 /核查领域每个业务范围1个人日计算,

2022年4月1日发布

2022年4月1日实施

2.1单一场所审定与核查机构

第 7页 共 10页

初评时的单领域现场评审包括对审定与核查机构的管理体系评审(即条款 2.1.1.1)和审定与核查业务范围能力评审(即条款2.1.1.2)两部分。现场评审的总 人日数为管理体系评审(表1)和审定与核查业务范围能力评审(表2)两部分之和。 在此基础上,考虑机构的具体情况(如职能繁简、管理体系的成熟度、审定/核查报 告/陈述/证书的数量、业务范围复杂情况、语言等),可适当调整人日数, 监督/再认可时的单领域现场评审包括对审定与核查机构的管理体系评审和审定 与核查业务范围能力确认(即条款2.1.1.3)两部分。现场评审的总人日数为管理体系评 审(表1)和审定与核查业务范围能力确认(表3)两部分之和。在此基础上,考虑 机构的具体情况(如职能的繁简、管理体系的成熟度、审定/核查报告/陈述/证书的数 量、业务范围复杂情况、语言等),可适当调整人日数

注1:上述审定与核查机构总人数包括该领域审定与核查机构

2.1.1.2审定与核查业务范围能力的评审 表2:

2.1.1.2审定与核查业务范围能力的评审

2022年4月1日发布

2022年4月1日实施

2.1.1.3审定与核查业务范围能力的确认

2.1.2.1对于多个审定/核查领域结合评审,CNAS通常考虑以下因素,以确定评审工 作量的减少比例: 1.审定与核查机构申请认可/监督/再认可涉及的审定与核查领域的数量; 2.审定与核查机构审定/核查领域业务管理体系的成熟度; 3.审定与核查机构不同审定/核查活动的管理体系的共有要素可以结合评审的 程度; 4.各审定/核查领域资源的配置状况(各审定/核查领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人员数 量); 5.不同审定/核查领域已发报告/陈述/证书的数量; 综合上述因素,评审人日数可在单一审定/核查领域评审人日数之和的基础上适 当增减。

2.2多场所审定与核查机构

对总部的现场评审人日数按照本附件2.1计算

单领域关键分场所的现场评审人日数核算见表4,该评审人日数包括对其管理体 系评审和审定/核查业务范围能力确认两部分。考虑各关键分场所履行关键活动的具 体情况以及发证数量的多少,可在表4所确定人日数的基础上适当增减。 表4:

2022年4月1日发布

DB22/T 2786-2017 玄武岩纤维沥青混合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pdf2022年4月1日发布

2022年4月1日实施

2.2.2.2 多领域

对审定与核查机构实施的见证评审,根据实际发生的评审人日数计算。

单领域不符合项验证的工作量按1~2个人日计算。多领域不符合验证工作量视 清况适当增加人数。

2022年4月1日发布

JGJT378-2016 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pdf2022年4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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