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62-2021 陶粒混凝土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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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62-2021 陶粒混凝土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DBJ/T15-62-2021《陶粒混凝土技术规程》是一部关于陶粒混凝土的专业技术标准。陶粒混凝土是一种以陶粒为骨料,以水泥、水、外加剂等为胶凝材料,经搅拌、成型、硬化后形成的混凝土材料。它具有轻质、隔热、保温、减震、防火等优良性能,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桥梁等工程领域。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陶粒混凝土的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生产、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包括陶粒的粒径、强度、密度等性能指标,混凝土的搅拌、养护、检验等工艺流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控制措施。此外,还对陶粒混凝土的耐久性、耐火性、抗震性等性能进行了评估和指导。

DBJ/T15-62-2021版本的出台,旨在规范和提升陶粒混凝土的生产和施工质量,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和性能,推动该领域的健康发展。完整清晰的版本应当由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如建筑行业的标准制定机构、出版社或在线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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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预拌陶粒混凝土的生产包括原材料储存、计量、搅拌和 运输,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行业 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及本规 程有关规定。

房和装备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 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土搅拌机》GB/T9142、《混凝土搅拌运输车》GB/T26408 关规定。

6.1.3陶粒混凝土制备时,粉料输送及称量应在密封状态下进

津07SJ802-建筑防水构造(粘霸系列),并有收尘装置;陶粒输送及称量时,应防止泄漏。搅 房宜为封闭系统;运输车外壁和料斗上的混凝土应清洗干净 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应进行回收处理 利用。

6.1.4陶粒在使用前应按以下情况进行预湿处理,调整陶粒的

1泵送施工时,陶粒应充分预湿处理。 2非泵送施工时,陶粒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预湿处理。 3吸水率小于3%的陶粒,可不进行预湿处理;吸水率不大 于5%的陶粒,当有可靠经验时,可不进行预湿处理。预湿处理 后的陶粒表面不应有浮水。 6.1.5陶粒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6.1.5陶粒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 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有关规定。

6.2.1原材料应分仓储存,分别分类存放,并有明显

6.2.1原材料应分仓储存,分别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6.2.2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贮存和标识, 并防止混杂、受潮及污染。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应进行复检, 合格者方可使用。水泥用于生产时的温度不宜超过60℃。

6.2.2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贮存和标识,

1陶粒的贮库、运输车均应有坚固的密封:配套的计量袋, 在运送、装卸和加料过程中,应采用严密连接,不得泄漏,不得 混人杂物和被污染。 2进场时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贮存,避免混杂,保持 陶粒大小颗粒均匀分布。 3贮存场地应平整、干净、无积水,应设有地漏,具有通 畅排水的硬质地面。 4陶粒堆放场地应有预湿处理,调整陶粒含水量的条件, 如:上部设有洒水装置、地面设有排水装置。 6.2.4砂、石集料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贮存,并避免混杂 或污染。贮存场地应具有排水的硬质地面,且不得被水淋湿。 6.2.5掺合料和纤维进场后应按品种、级别分类贮存,标记清 楚,不得受潮,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杂。 6.2.6外加剂、改性剂等均应按不同生产厂家、品种分别标识 和贮存,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液态外加剂应储存在密闭 容器内,并应有防冻、防晒、防止变质的措施。

6.3.1生产陶粒混凝土的搅拌站(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的规 定,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 搅拌机》GB/T9142规定的固定式搅拌机要求。

搅拌运输车》GB/T26408的规定,在运送时应能保持拌合物的 均匀性,不得产生分层离析现象。

6.4.1陶粒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预拌混凝土供 货合同要求的强度、密度、册落度等技术指标,由供方进行 设计。

6.4.2配合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及 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普通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I55等执行。先确定初步配合比,经调整 确定试验室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 6.4.3按配合比配制的常规品(A)或特制品(B)陶粒混凝土

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普通混淡 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等执行。先确定初步配合比,经调枣 定试验室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

的质量,应分别满足本规程第5.2节、第5.3节的相应质量要 求,并应按本规程第7章的规定检验合格。特制品(B)陶粒混 凝土配合比,除应满足特殊性能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专门规定。

6.5.1原材料、配合比调整和混凝土生产过程,应采用电子计 量设备、电脑程序控制。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混凝土配合 比的各种原材料,并应具有逐盘记录和储存计量结果数据的功 能。其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 搅拌站(楼)》GB/T10171的规定。 E

单位每月应至少自校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 行零点校准。

6.5.3水和液体外加剂按体积或质量计量,其他原材料均按质 量计量。陶粒可按体积计量。

6.5.3水和液体外加剂按体积或质量计量,其他原材料均按质

6.5.4陶粒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4的规定 并应每班检查一次。

6.5.4陶粒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4的

表 6.5.4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注:1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 偏差; 2当陶粒以袋装供应,误差较大,需采取措施控制; 进行测定、校核

以下顺序进行: 1先将外加剂加入水中混合均匀。 2当采用轻粗陶粒时,在搅拌机中依次加入水泥、掺合料 水和粗细集料,拌合好基料(浆料、砂浆或混凝土),再投入陶 粒继续搅拌均匀。 3当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时,可先将在搅拌机中拌合好的 基料投入搅拌运输车,然后将陶粒直接加入搅拌运输车中搅拌 均匀。 4当采用高强陶粒时,可同时加入水泥、掺合料、细集料 和水拌合均匀,再加入粗集料和陶粒进行搅拌。 6.6.2陶粒混凝土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料在搅拌机中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 定,并且每盘搅拌时间(从材料投入完毕算起)不应少于30s, 加人预湿处理陶粒后的搅拌时间不宜少于30s。 2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时,先将混凝土基料拌合物 投入搅拌运输车,再将陶粒直接加入搅拌运输车,从陶粒投入完 毕算起,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20s。 3当采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或采用非预湿处理陶粒时,

6.6.2陶粒混凝士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料在搅拌机中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 定,并且每盘搅拌时间(从材料投入完毕算起)不应少于30s 加人预湿处理陶粒后的搅拌时间不宜少于30s。 2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时,先将混凝土基料拌合物 投入搅拌运输车,再将陶粒直接加入搅拌运输车,从陶粒投入完 毕算起,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20s。 3当采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或采用非预湿处理陶粒时, 陶粒混凝土的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20s

4当能保证搅拌均匀时,或为防止陶粒上浮、制备保温隔 热等用途的特种陶粒混凝土,需采用增黏剂、引气剂或憎水剂等 改性剂时,可相应酌情减少或增加搅拌时间。

6.7.1预拌陶粒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应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所有粉料及陶粒的运输、贮存及称量工序均应在密封状态下进 行,并应有收尘装置。 6.7.2搅拌站应严格控制生产废水的排放和治理,应设有沉淀 回收系统。带有陶粒的废水应用滤网过滤,将陶粒收集装袋,回

6.7.2搅拌站应严格控制生产废水的排放和治理,应设有沉淀、 回收系统。带有陶粒的废水应用滤网过滤,将陶粒收集装袋,回 收利用,废水应进行处理循环利用,实现“三废”零排放

6.8.1运送预拌陶粒混凝土,应采用本规程第6.3.2条规定的 运输车。运输车在装料前应无杂物、积料、积水。运输车在运输 时应能保证混凝土拌合物均匀,不产生分层离析。对寒冷或炎热 的天气情况,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应有保温和隔热的措施。翻斗 车应仅限用于落度小于80mm的混凝土拌合物。

运输车。运输车在装料前应无杂物、积料、积水。运输车在运输 时应能保证混凝土拌合物均匀,不产生分层离析。对寒冷或炎热 的天气情况,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应有保温和隔热的措施。翻斗 车应仅限用于落度小于80mm的混凝土拌合物。 6.8.2严禁任意向运输车内的混凝土拌合物加水。当需要在卸 料前调整落度,掺入外加剂时,外加剂掺量、搅拌的时间应有 经试验确定的预案。外加剂掺入后,搅拌运输车应采用快档旋转 搅拌罐,进行不宜少于60s的搅拌。 6.8.3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入运输车时起,至该运输车开始卸料

料前调整落度,掺人外加剂时,外加剂掺量、搅拌的时间应有 经试验确定的预案。外加剂掺入后,搅拌运输车应采用快档旋转 搅拌罐,进行不宜少于60s的搅拌。

时为止,运送时间应满足供货合同规定。当合同未作规定时,宜 在1.5h内卸料;当最高气温低于25℃时,运送时间可延长 0.5h。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不应大于45min。需延长运送 时间时,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技术措施,保证落度,并应通过试 验验证。

6.8.5拌合物在运送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洒漏。

6.8.5拌合物在运送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洒漏。

6.9.1预拌陶粒混凝土的质量应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混

6.9.1预拌陶粒混凝土的质量应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混 凝土搅拌站在生产、运输和供应全过程中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管 理体系。

6.9.2预拌陶粒混凝土原材料及制备等

及检验方法DB37∕T 1391-2009 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粗集料技术标准,按本规程第3.2节~第3.7节的检验方法和检 女量的有关规定执行。

求及检验方法,按本规程第3.2节~第3.7节的检验方法利

6.9.3首次生产采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检验,其混凝土的

项性能应满足供货合同要求及工程设计、施工要求。开始生 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9.4预拌陶粒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控制,每工作台班应检查 次陶粒、砂、石材料含水率的测试结果和生产配合比通知单 应检查开盘检验的资料和试件的强度、密度及匀质性试 告

一次陶粒、砂、石材料含水率的测试结果和生产配合比通知单。 并应检查开盘检验的资料和试件的强度、密度及匀质性试验 报告。

程第5.2节和第5.3节的有关规定;检验项目、数量应符合 程第7.1.2条、第7.1.3条的规定DB32∕T 4175-2021 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检查出厂检测报告和夕 测报告。

6.9.6当有其他项目要求时,质量控制必须满足合同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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