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5008-2017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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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H50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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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2.5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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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5008-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MH5008-2017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pdf简介:

《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MH5008-2017)是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发布的一部技术标准,它是针对民用运输机场的供油系统设计和建设的专门规定。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机场供油设施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技术要求、施工与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1. 内容范围:该规范涵盖了机场供油系统的总体设计、管道设计、加油设施设计、航空油料储存设施设计、消防与防静电设施设计、监控与控制系统设计、环境保护与节能设计等方面。

2. 设计要求:包括了供油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强调了供油设施的可靠性、耐用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的处理能力。

3. 施工与验收:规范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确保供油设施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在投入使用后的运行维护。

4. 环保与节能: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规范中对供油设施的噪音控制、能源利用效率、废弃物处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的来说,MH5008-2017规范是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机场供油系统的安全运行,提高机场运营效率,以及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MH5008-2017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4.2.11机坪管道的路由规划应纳人机场总体规划,由机场统一对路由位置进行控制预 具备与机场发展衔接的功能。 【条文说明】机坪管道与机场的总体规划密切相关,需同步规划并纳入机场管道综合规划 少带油施工、迁改,降低改扩建施工难度。

(GB5015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是为满足运输机场内机动车的加油、充电需求而制定的。 1.2.13供油工程的用地面积应按其远期规划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的规定进行规划。其中,航空加油站用地宜满足远期目标年生产运行的需求,机场油库用地面 积可满足远期目标年生产运行的需求,但不应超过表4.2.13的要求

表4.2.13油库及航空加油站建设用地指标

GB/T 39791.2-2020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2部分:损害调查.pdf注:不同规模项目可采用内插人法进行计算

【条文说明】依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57号)第六章 内容,结合机场供油设施实际情况,给出表4.2.13用地指标。考虑到航空加油站的功能及使用 便利,可根据其用地指标,结合所服务的机位布置情况,适当考虑综合性航空加油站与加油车 停放点的分开布置。航空加油站的主要功能是满足罐式加油车、管线加油车的停放,油车的转 弯率径及行驶路线是用地的主要考虑因素。在满足其功能的前提下,单座航空加油站的用地面 积建议不要过大,可依据服务机位情况,多点布置,采用“一综合、多停车点”的布局形式。 4.2.14供油工程的规划中应明确接收、储存、输转、发放(装载)、加注航油及含油污水处 理、事故池等重要设施的具体位置,并标明其对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要求。 条文说明)在供油工程规划图中,对接收、储存、输转、发放(装载)、加注航油及含油污水 处理等重要设施的具体位置进行标注,标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可以更好地控制周 边建(构)筑物对供油设施的安全威胁

5.1.1库(站)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 施工规范》(GB50156)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 5.1.2油库、装卸油站的总平面布置宜按油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 管理区进行分区布置。行政管理区和辅助作业区内,使用性质相近的建(构)筑物,在符合生 产使用和安全防火要求的前提下,宜合并建设。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宜按表5.1.2 的要求布置,

5.1.2油库、装卸油站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

2行政管理区宜与其他各区分开布置,并与储罐区、装卸区设置有效防护隔离; 3办公用房、中心控制室、消防泵站、消防车库等场所,宜布置在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5.1.3航空加油站宜按综合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管理区进行分区布置,主要建(构)筑 物或设施宜按表5.1.3的要求布置

表5.1.3航空加油站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

综合作业区与辅助作业区可

5车辆停放场地、装卸油作业区道路纵向坡度宜为0.2%~0.5%; 6进出库(站)道路及航空加油站直达机坪的道路的纵向坡度宜不大于4%,其他道路纵 坡宜不大于6%。多雪严寒地区其他道路最大纵坡应不大于5%,山区极限情况下应不大于8%, 纵坡连续大于等于5%、坡长超过80m时,或者有弯道时,应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纵坡 坡度应不大于3%。 【条文说明】本条款是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作出的相应规定,针对消防车道、管 线加油车道、罐式加油车道的转弯半径作出了最低要求,可根据行驶的各类车型的实际情况, 增加相应的转弯半径。针对航空加油站管线加油车底盘较低的特点,适当减少进出库(站)及 直达机坪道路的纵向坡度,以明确各类车型行驶道路的纵向坡度《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pdf,系统考虑库(站)部分地势 高差较大因素,以减少工程施工土石方量。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GB/T12540)规定了车辆 转弯行驶时,由车辆转弯通道圆外圆和转弯通道圆内圆组成的圆形区域。下述两圆为车辆转弯 通道圆,如图5.2.2所示: 1转弯通道圆外圆(直径D,):车辆所有点(后视镜、下视镜和天线除外,下同)在平整 地面上的投影均位于圆内的最小外圆; 2转弯通道圆内圆(直径D,):车辆所有点在平整地面上的投影均位于圆外的最大内圆,

图5.2.2车辆转弯通道圆

安全规程》(GB4387)等规范对厂区道路纵坡的要求,并结合供油工程的实际,确定了道路纵 坡的要求。 5.2.3库(站)的收发油场地应采用混凝土道面或抗腐蚀、耐高温的材料铺筑。 (条文说明)本条仅对库(站)收发场地路面的材质进行明确,油库其他道路的路面可以为混凝 土、沥青、砂石(仅用于消防道路)等,如图5.2.3所示。如对于利用率极低的专用消防道路, 做筒易路面即可。

图5.2.3混凝土、沥青道面示例

5.3.1库(站)的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图同时进行,并应与库(站)外现有规划的运输线 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相协调。竖向设计方案应根据生产、运输、防洪、排水、管道 敷设及土(石)方工程等要求,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 5.3.2库(站)的竖向设计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 1满足生产和运输要求。 2有利于节约用地。 3使本区不被洪水、潮水及内涝水威胁。 4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护坡和挡土墙等工程量。 5填、挖方工程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山区建设时,尚应注意保护山坡植被,应避免水 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6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当必须改变排水系统时,应保证新的排水系统水流 顺畅。 7分期建设的工程,在场地标高、道路坡度、排水系统等方面,应使本期与远期工程相 协调。 8改建、扩建工程应与现有场地竖向相协调。 9行政管理区、消防泵房、变配电室、中心控制室等宜位于地势较高的场地处,或有防止 事故情况下流散火流向该场地的措施。 10当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且技术合理时,库(站)区场地也可低于设计频率计算 水位。 【条文说明】本条第10款说明: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引入其内容,以 便适应沿海地区库(站)的设计。 5.3.3竖向设计形式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和地质条件、面积、建筑物大小、供油工艺、运输方 式、管道敷设、施工方法等因素合理确定,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 5.3.4防火堤外的消防道路宜高于储罐区内地面,并宜高于防火堤外侧地面设计标高0.5m及 以上。防火堤内地面应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出口,坡度宜为0.5%。 【条文说明】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一2014)第3.2.8、3.2.10条的规定及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一2014)第5.2.6条的规定进行设置。 5.3.5含油污水、雨水等排水沟坡向宜与库(站)场地坡向一致。 5.3.6库(站)内外铁路、码头、道路、排水设施等连接点标高的确定,应统筹兼顾运输线路

6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当必须改变排水系统时,应保证新的排水系统水流 顺畅。 7分期建设的工程,在场地标高、道路坡度、排水系统等方面,应使本期与远期工程相 协调。 8改建、扩建工程应与现有场地竖向相协调。 9行政管理区、消防泵房、变配电室、中心控制室等宜位于地势较高的场地处,或有防止 事故情况下流散火流向该场地的措施。 10当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且技术合理时,库(站)区场地也可低于设计频率计算 水位。 【条文说明】本条第10款说明: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引入其内容,以 便适应沿海地区库(站)的设计。 5.3.3竖向设计形式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和地质条件、面积、建筑物大小、供油工艺、运输方 式、管道敷设、施工方法等因素合理确定,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 5.3.4防火堤外的消防道路宜高于储罐区内地面,并宜高于防火堤外侧地面设计标高0.5m及 以上。防火堤内地面应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出口,坡度宜为0.5%。 【条文说明】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一2014)第3.2.8、3.2.10条的规定及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一2014)第5.2.6条的规定进行设置。 5.3.5含油污水、雨水等排水沟坡向宜与库(站)场地坡向一致。 5.3.6库(站)内外铁路、码头、道路、排水设施等连接点标高的确定,应统筹兼顾运输线路 平面、纵断面的合理性,其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高出外界路面标高。

5.4.1库(站)内工艺管道综合布置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及《工业企业总 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5.4.2库(站)内的工艺管道宜地上敷设《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试行)CECS 167:2004》,其设计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 规定。 5.4.3工艺管道敷设与铁路交叉设置时应符合《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及《工 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规定。 【条文说明】因库(站)内工艺管道与铁路设置交集较多,故专项列出其要求

5.5.1油库、装卸油站的四周应进行封闭设置,并满足下列要求: 1油库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 2油库行政管理区与储罐区、装卸区之间宜设置高度不高于1.5m的隔墙。当采用非实体 隔墙时,隔墙下部0.5m高度以下部分应为实体墙。 3临海、邻水侧的围墙1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栏。 4油库围墙不应采用燃烧材料建造。围墙的实体部分的下部不应留有孔洞(集中排水口除 外)。 【条文说明】本条款是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并结合《民用航空运输机 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的具体要求,加以明确。本规范中所列的围墙是指库(站)与 外界之间的固护物体,隔墙是指库(站)内部各区之间的隔离物体。 5.5.2设置在飞行区内的航空加油站、空侧加油站可设置高度为0.8m~1.2m的不燃烧材料建 造的防护围界。 5.5.3油库对外围墙大门的高度不应低于1.8m,下框距地高度应不大于100mm,门和门垛应 坚固。 【条文说明】本条根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的规定,增加对围墙 大门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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