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240-2022 花岗岩石屑混凝土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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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5-240-2022 花岗岩石屑混凝土技术规程.pdf简介:

"DBJT 15-240-2022 花岗岩石屑混凝土技术规程"是中国地方标准(DBJT)中的一项技术规定,其全称为《花岗岩石屑混凝土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这个规程主要针对的是在工程中使用花岗岩石屑混凝土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标准,包括原材料的选择、配合比设计、拌合、浇筑、养护以及验收等环节。

花岗岩石屑混凝土是将花岗岩破碎后的石屑作为骨料,与水泥、水和其他必要材料混合制成的一种高性能混凝土。它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耐火性和隔音隔热性能,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等多个领域。

DBJT 15-240-2022规程详细规定了石屑混凝土的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技术要求,旨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遵循这个规程,可以确保花岗岩石屑混凝土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达到预期效果。

DBJT 15-240-2022 花岗岩石屑混凝土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7.4.3采用泵送施工的石屑混凝土,其运输应能保证混凝土的

7.4.6对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的混凝土,当落度损失较大 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在运输车罐内加入适量与原配合比相同 成分的减水剂,并快速旋转搅拌均匀,达到要求的工作性能后再 泵送或浇筑

CECS 456:2016 格网土石笼袋、护坡工程袋应用技术规程.pdf7.5.1石屑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

7.5.2浇筑石屑混凝土前,应根据待浇筑结构物的情况、环境 条件及浇筑量等,制定合理的浇筑工艺方案。 7.5.3混凝土浇筑时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宜大于2m。当大于2m 时,应采用滑槽、漏斗、串简等防离析器具辅助输送混凝土。 7.5.4浇筑前应对混凝土的落度进行检测,混凝土振捣应保 证混凝土密实、均匀,并应避免欠振、过振和漏振。 7首期旅于时温察1球合物蜡温声不南切过25

选择夜间浇筑混凝土。当现场温度高于35℃时,宜对金属模板 进行浇水降温,并不得留有积水;可采取遮挡措施,避免阳光照 射金属模板

7.5.6当风速天于5m/s时,石屑混凝土浇筑宜采取挡风措施。

7.5.8混凝土应按一定的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且

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成上层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宜超过 表7.5.8的规定

表7.5.8不同振捣方式时的混凝土浇筑层厚度

7.5.9采用插人式振动器的移位间距应不超过振动器作用半径 的1.5倍,与侧模应保持50mm~100mm的距离,且插入下层 昆凝土中的深度宜为50mm~100mm;表面振动器的移位间距 应使振动器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不小于100mm;附着式振动 器的布置距离应通过试验确定。 7.5.10振动时每一振点的振动延续时间宜为30s~40s,以混 凝土停止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止。 7.5.11混凝土振动时,应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件。在浇 筑过程中,应观察模板支撑的稳定性和接缝的密合状态,不得出 现漏浆现象

7.5.12混凝士的浇筑宜连续进行,因故中断间歇时,其间歇时

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宜超出表7.5.12的规定。

表7.5.12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允许时间

注:当混凝土中掺入速凝剂或缓凝剂时,其允许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

7.5.13石屑混凝土振捣密实后,在终凝前应采用抹面机械或人 工多次抹压,并应在抹压后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用酒 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 7.5.14在环境相对湿度较小的条件下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适 当措施防止混凝土表面过快失水。 7.5.15石屑混凝土构件成型后,在抗压强度达到1.2MPa以前 不得在混凝土上踩踏行走。

土成型后的静停时间不宜少于2h,升温速度不宜超过25℃/h, 降温速度不宜超过20℃h,最高温度和恒温温度均不宜超过 55℃;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在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前,应进行温 度测量,且构件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时,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得大 于20℃。

和表面的温差不宜大于25℃,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宜天于20℃; 保温层拆除时,混凝土表面与环境最大温差不宜大于20℃。 7.6.5掺用膨胀剂的石屑混凝土,应采取保湿养护,养护龄期 不应少于14d。

7.6.6石屑混凝土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 标准》JGJ63的规定。

7.6.6石屑混凝土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

7.7.1模板拆除的顺序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当无要求时, 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则。 7.7.2石屑混凝土侧模拆除时,其强度应能保证结构表面、棱 角及内部不受损伤。 7.7.3石屑混凝十底模拆除时,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 计无要求时,强度应符合表7.7.3的规定

表7.7.3底模拆除时混凝土强度

遇大风或气温急剧变化时,不宜拆模

8.1.1石屑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型式检验 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外加剂产品还应 具有使用说明书。 8.1.2石屑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进场检验,且在混凝 土生产过程中,宜对混凝土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检,检验不合格的 原材料不得使用。

8.1.3石屑混凝土原材料计量系统应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1.3石屑混凝土原材料计量系统应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且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自检1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班检查 1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7.2.2条的规定。

1石屑应对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石粉含量、亚甲蓝 MB)值、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棱角性 玉碎指标、饱和面干吸水率、含水率等进行检验。对于有抗渗 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还应检验其坚固性;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 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还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2粗骨料、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拌合用水质量检 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当工程设计有其他要求时,原材料还应增加相应检验项目 8.2.2原材料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同一类别的石屑,应以 400m或600t作为一检验批;不足一个检验批时,也应按一个检 验批计:

2对于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 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应以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水 泥应以500t为一检验批;不足一个检验批时,也应按一个检验 批计; 3粗骨料应以400m²或600t作为一检验批;不足一个检验 批时,也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4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等矿物掺合料应按200t为一检 验批,硅灰应按每30t为一检验批;不足一个检验批时,也应按 个检验批计: 5外加剂应按每50t为一检验批;不足一个检验批时,也 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6拌合用水应按同一水源不少于一个检验批 7当原材料来源稳定且连续3次检验合格时,可将检验批 量扩大一倍。

1石屑的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 的规定执行; 2其他原材料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8.2.4 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

8.3混凝士拌合物性能检验

8.3.1在石屑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应对石屑混凝土拌合 物进行抽样检验,流动性、黏聚性和保水性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 地点分别取样检验

1石屑混凝土拌合物流动性、黏聚性和保水性的取样检验频 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的规定,且每工作班应至少检验2次: 2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采用同一批次水泥和外加剂的 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应至少检验1次:

3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含 量应至少检验1次。

8.4硬化混凝土性能检验

8.4.1石屑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 8.4.2石屑混凝土耐久性能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 8.4.3石屑混凝土的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分别符 合本规程第5.2节和第5.3节的规定

8.5混凝土工程验收

8.5.1石屑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疑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8.5.2石屑混凝土工程验收时,应符合本规程对混凝土长期性 能和耐久性能的规定,

A.1.1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附录A石屑颗粒级配试验

1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土5℃; 2 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3方孔筛:规格为150μm、300μm、600μm、1.18mm、 2.36mm、4.75mm及9.50mm的筛各一只《工业企业湿式气柜技术规范 GB/T51094-2015》,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4摇筛机; 塘瓷盘、毛刷等。

A.2.2称取试样500g,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 上到下组合的套筛(包括9.50mm的筛和筛底)进行筛分。 A.2.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 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的0.1% 为止。通过的试样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 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 A.2.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 余量不得超过下式计算值:

代中: G 一在一个筛上的筛余量(g)

A一筛面面积(mm²); d一筛孔尺寸(mm) 筛余量超过式(A.2.4)计算值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1将该粒级试样分成少于式(A.2.4)计算值,分别筛分 并以筛余量之和作为该号筛的筛余量。 2将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筛余混合均匀,称出其质量 精确至1g。再用四分法缩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取其中一份 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继续筛分。计算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 的分计筛余量时,应根据缩分比例进行修正

A.3.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 计算精确至0.1% A.3.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加上 该号筛以上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0.1%。筛分后,如 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 时,应重新试验。

式中: Mx 一石屑的细度模数: A0.15、A0.30\A0.60、A1.18、A2.36、A4.75 分别为0.15mm、0.30mm、 0.60mm、1.18mm、2.36mm 4.75mm各筛上的累计筛 余百分率(%) A.3.4累计筛余百分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 1%。细度模数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如两 次试验的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时,应重新试验, A.3.5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评定 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1%。细度模数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如两 次试验的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时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册)(广东省水利厅发布2017年7月实施),应重新试验。 A。3.5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评定 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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