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建建[2018]61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财政厅2018年11月9日).pdf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建建[2018]61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财政厅2018年11月9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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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建建[2018]61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财政厅2018年11月9日).pdf简介: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即浙建建[2018]61号文件,是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改委和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重要文件。该规则于2018年11月9日正式实施,主要针对浙江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

此规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了建设工程项目的计价原则、计价依据、计价方法、计价表格、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结算、工程造价管理等多个方面。它旨在促进浙江省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具体来说,规则可能涵盖工程量计算、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的计取标准和计算方法,以及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计价规则修订等情况的处理规定。它是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政府监管等各方都有重要参考价值。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建建[2018]61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财政厅2018年11月9日).pdf部分内容预览:

市轨道交通工程其他项目费费率按表4.4.4计取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其他

注:其他项目费费率使用说明: 1.其他项目费不分计税方法,统一按相应费率执行。 2.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按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测定,适用于获得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工程的计价;获得工程质 量单项性专业奖项的工程,费率标准由发承包双方自行商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优质工程增加费,不分土 建与安装,统一按相应费率计算。 3.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的取费基数按其税前金额确定,不包括相应的销项税;甲供材料保 管费和甲供设备保管费的取费基数按其含税金额计算,包括相应的进项税,

JJF 1701.4-2019 测量用互感器型式评价大纲 第4部分:电流互感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费费率按表4.4.5计取

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33

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表4.4.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费费率

注:规费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

成市轨道交通工程税金税率按表4.4.6计取

表4.4.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税金税率

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中的客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 兑前工程造价中的各费用项目均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4.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表4.5.1计

表4.5.1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1.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楼、台、亭、阁、塔、廊及牌楼、牌坊等仿古类建筑;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适用于园林景区 公园、游乐场、公园式墓区等综合性园林建筑的绿化、景观工程,以及喷泉、假山、塑石、立峰、围墙、园路、园桥 和小品等单独景观工程;单独绿化工程仅适用于单独实施的纯绿化工程;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园林绿化 及仿古建筑工程中单独承包的土石方专业发包工程 2.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公共建筑及道路等的绿化、景观与仿古建筑,以及非农林性质的片林、风景林等相应工 程,可套用本规则费率。 3.园林景区等综合性园林建筑内以市政标准设计的道路、桥梁及给排水工程,按市政工程相应费率及其规定执 行:仿古建筑的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及通信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相应费率及其规定执行

3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利润费率按表4.5.2计取

表4.5.2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利润费率

注:利润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

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费率使用说明:

1.园林景区等综合性园林建筑内以市政标准设计的道路、桥梁及给排水工程,按市政工程相应费率及其规定执 行;仿古建筑的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及通信等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接通用安装工程相应费率及其规定执行。 2.专业土石方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费率乘以系数0.35。 3.单独绿化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系数0.7。 4.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的下限、中值、上限分别对应设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化工地,县市区级标化工地的费率 按费率中值乘以系数0.7

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其他项目费费率按表4.5.4

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35

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表4.5.4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其他项目费费率

注.其他项目费费率使用说明

1.其他项目费不分计税方法,统一按相应费率执行。 2.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按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测定,适用于获得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工程的计价;获得工程质 量单项性专业奖项的工程,费率标准由发承包双方自行商定。 3.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的取费基数按其税前金额确定,不包括相应的销项税;甲供材料保 管费和甲供设备保管费的取费基数按其含税金额计算,包括相应的进项税。

5.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按表4.

表4.5.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注:规费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

工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表总价综合费用费率使用说

注:总价综合费用费率使用说明: 1.总价综合费用费率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提前峻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等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费(标化工地增加费和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除外)和规费费率,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价工程的概算编制。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取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不分建筑规模,以标 准费率取定)。 (2)提前峻工增加费按缩短工期比例10%以内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取定。 (3)其余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取定。 (4)规费按相应施工取费费率取定。 2.费用项目适用对象及范围同相应施工取费费率使用说明。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遇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时,其费率应根据不同PC率乘以相应系数进行调整。其中,PC 率20%及20%以上至3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1;PC率4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15;PC率50%以内的, 调整系数为1.2;PC率50%以上的,调整系数为1.25 4.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中采用明挖法或盖挖法施工的地下区间工程,按地下结构工程的相应费率执行。 3标化工地预留费费率按表4.63计取

表4.6.3标化工地预留费费率

注标化工地预留费费率使用说明

1.标化工地预留费以标化工地增加费考患,按市区工程不同标化等级的相应施工取费费率取定,适用于一般计 税方法计价工程的概算编制。 2.费用项目适用对象及范围同相应施工取费费率使用说明。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遇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时,其费率应根据不同PC率乘以相应系数进行调整。其中,PC 率20%及20%以上至3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1PC率4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15;PC率50%以内的, 调整系数为1.2;PC率50%以上的,调整系数为1.25

4.6.4优质工程预留费费率按表4.6.4

6.4优质工程预留费费率按表4.6.4计取。

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39

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表4.6.4优质工程预留费费率

注:优质工程预留费费率使用说明

1.优质工程预留费以优质工程增加费考虑,按不同优质等级的相应施工取费费率取定,适用于概算的编制 2.费用项目适用对象及范围同相应施工取费费率使用说明。

4.6.5税金税率按表4.6.5计取

GTCC-087-2018 电气化铁路用70mm2~150mm2铜合金绞线表4. 6.5税金税率

税金税率使用说明: 1.税金税率按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取定,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价工程的概算编制 2.税前概算费用中的各费用项自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1.税金税率按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取定,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价工程的概算编制 2.税前概算费用中的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5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

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指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当时当地建筑市场行情,对建设工程造 人工、材料、机械等计价要素信息,以及相关指数、指标、计价费率等,按月或定期动态测算、发布 设工程计价活动按照相关的规则动态调整工程造价

1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月测算发布安装、市政、园林及仿古建筑、人防工程材料 价及工程造价指数、指标信息;按季汇总公布全省各市人工市场信息价。 2市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月测算发布当地建筑、装饰工程材料和人工、施工机械 信息价。 3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立各类工程经济技术数据指标分析体系,当遇法律法规 整.适时调整发布相应的施工取费费率

1编制设计概算和招标控制价应根据现行的计价依据,采用相应时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 旺市场信息价,并在编制说明或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立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管理责任制,按月或季发布价格信息。按 月份发布的,应于每个月下旬发布,其价格反映当月的平均水平,适用于本月;按季发布的,应于每季第 三个月下旬发布,其价格反映该季的平均水平,适用于本季度。 3全省统一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发布模式,定期发布材料市场信息价。建设工程计价应优先采用 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信息价 4材料市场信息价发布分为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含税价”)、不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 以下简称“除税价”)两部分。 (1)含税价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为组织采购、供应 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含进项税额的供应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含税价适用于 简易计税法。 (2)除税价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为组织采购、供应 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不含进项税额的材料供应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除税价 适用于一般计税法。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的,发承包双方应明确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的风险 内容和风险幅度,以及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办法。施工机械台班一类费用(机械原值)不做调整, 仅调整二类费用中机上人工和燃料动力,其风险幅度可参照相应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原则处理。 发承包双方一般可按以下原则分担风险,并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 价格风险,超过部分应由发包方承担或受益。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总价合同的,发承包双方应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并明 确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遇市场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可采用 差法或造价指数法进行调价。 1抽料补差法:是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对应月份的信息价,与基准价

T∕CAMET 07004-2018 现代有轨电车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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