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775—2021 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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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775—2021 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pdf简介:

DB64T 1775-2021《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是一部针对民用建筑中二次供水系统的专业技术规范。二次供水,通常指的是建筑物内部的供水系统,它负责将市政供水系统提供的水经过处理、储存后,供应到建筑物的各个楼层和用户。这个规程的发布日期是2021年,它对民用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二次供水设施的选址和设计要求,水质的处理和监测标准,储水设施的安全与卫生,管道材料和连接方式,设备的选用和安装,系统的运行维护规程,以及应急处理和事故预防措施等。该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二次供水系统的安全、卫生,保障居民的饮用水质量,同时也考虑到经济合理和环保因素。

总的来说,DB64T 1775-2021是一部指导民用建筑二次供水系统设计和管理的重要法规,对于建筑行业、物业公司、水处理设备供应商以及相关部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DB64T 1775—2021 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7.0.1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后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系统的通电、 通水调试。 7.0.2设备调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40执行。 7.0.3管道立管、连接管及室外管段安装完成后的试压试水应 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42、《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140的规 定。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试压。 7.0.4暗装管道应在隐蔽前试压及验收。热熔连接管道水压试 验应在连接完成24h后进行。 7.0.5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拆除或采取 隔离措施。如设有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并应设 明显标志,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7.0.6贮水容器应做满水试验,检查其是否渗漏。 7.0.7管道及设备冲洗前除满足对系统内不能冲洗或有碍冲洗 的部件,应加以保护或临时拆除后采用临时短管代替,待冲洗 完成后复位外,尚应满足以下规定: 1管网冲洗宜采用市政自来水进行,连续冲洗流速不应小于 1.5m/s; 2消毒时,应根据二次供水设施类型和材质选择相应的消 毒剂。

7.0.1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后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系统的通电 通水调试。 7.0.2设备调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40执行。 7.0.3管道立管、连接管及室外管段安装完成后的试压试水应 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CGB50242、《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140的规 定。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试压。 7.0.4暗装管道应在隐蔽前试压及验收。热熔连接管道水压试 验应在连接完成24h后进行。 7.0.5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拆除或采 隔离措施。如设有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并应设 明显标志,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7.0.6贮水容器应做满水试验,检查其是否渗漏。 7.0.7管道及设备冲洗前除满足对系统内不能冲洗或有碍冲洗 的部件,应加以保护或临时拆除后采用临时短管代替,待冲洗 完成后复位外,尚应满足以下规定: 1管网冲洗宜采用市政自来水进行,连续冲洗流速不应小于 1.5m/s; 2消毒时,应根据二次供水设施类型和材质选择相应的消 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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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调试及试压合格后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冲洗和消毒, 并经具有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公路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咨询要点,方可进行设施验收。冲洗和 肖毒后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规定。 7.0.9系统调试前应将阀门置于相应的通、断位置,并将电控装 置逐级通电,工作电压应符合要求。 7.0.10机电设备试运行应按单体试运行、联动试运行和负荷运 行三个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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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二次供水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按下列规定组织峻工 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68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执行; 2设备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 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执行; 3电气工程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执行。 8.0.2二次供水设施峻工验收时应提供的文件资料、检查项目和 重点检查项目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执行。 8.0.3二次供水的安防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 技术标准》GB50348执行。 8.0.4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技术资料 立卷归档,并应提供电子档案。 8.0.5二次供水水箱及管道在峻工交付首次使用时应清洗消 毒,清洗消毒后的水质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中常规指标及消毒剂常规指标规定的项目进行

8.0.1二次供水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按下列规定组织峻工 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68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执行; 2设备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 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执行; 3电气工程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执行。 8.0.2二次供水设施峻工验收时应提供的文件资料、检查项目和 重点检查项目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 140执行。 8.0.3二次供水的安防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 技术标准》GB50348执行。 8.0.4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技术资料 立卷归档,并应提供电子档案。 8.0.5二次供水水箱及管道在峻工交付首次使用时应清洗消 毒,清洗消毒后的水质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中常规指标及消毒剂常规指标规定的项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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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 8.0.6二次供水设施宜移交供水企业或二次供水专业公司实施 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未移交的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产权人或原 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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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二次供水设施宜专业化管理。 9.1.2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 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并应持健康证 上岗。 9.1.3二次供水管理机构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应急情况,制 订应急供水方案和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供水安全。应急供水 方案和管理措施应报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备案。 9.1.4当二次供水区域内因饮用水污染,出现介水传染病或化学 中毒病例时,应停止供水,并后动相应的火菌防疫应急措施,水 质应通过卫生部门的检测。 9.1.5应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和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9.1.6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 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执行

9.2.1泵房管理机构应建立泵房出入人员实名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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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桥(2018)5401-08高速铁路钢筋混凝土框架箱涵.pdf内容应执行《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17相关 规定。

9.3.1管理机构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的分级维护 检修制度,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9.3.2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泵房内的各类设 施、水表前室内管道及附件,泵房内的集水坑和排水沟应定期 清理和消毒。 9.3.3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调整并记录减压阀工作情况,包括水 压、流量以及管道的承压情况。 9.3.4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定 期检查室外阀门并,确保并盖不缺失,阀门不漏水,排气阀、倒 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9.3.5埋地管道出现爆管,应迅速停止供水并关断受损管段所涉 及的住宅或建筑物的进水阀门,然后组织抢修,修复后应对管道 进行冲洗后再恢复供水。 9.3.6运行管理人员应按照制定的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 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9.3.7设备正常运行时,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 运行控制参数。 9.3.8运行和维修记录应完整。 9.3.9管理机构应按李度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本规程 第9.3.10条第5款中的指标,水质检测记录应存档备案并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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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公布。水质检测取水点宜设在水池(箱)出水口,水质检测应 当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9.3.10二次供水设施投人使用后,水池(箱)应定期进行清洗消 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池(箱)应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2无负压罐应定期清洗消毒,每一年不得少于一次; 3应根据水池(箱)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不得采用单 纯依靠投放消毒剂的清洗消毒方式; 4水池(箱)清洗消毒后应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 没入使用,检测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规定,检测结果应当向用户公告; 5日常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和水池(箱)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 测项目至少应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 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余氯、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和紫外 线强度。当采用不同消毒设备时,还应检测其对应的消毒副产 物浓度; 6在清洗水池(箱)过程中,同时清理水池(箱)上方及其周 围的杂物,使水池(箱)周围环境整洁;检查池盖是否严密,排气 孔、溢流孔、防蚊、防尘设施是否完好。 9.3.11配齐设备易损件的备品备件,并有适量库存。 9.3.12当采用紫外线和臭氧消毒时,消毒设备应进行日常保养。 9.3.13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除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按现 行《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T/CECS50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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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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