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001-2017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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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3/001-2017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J43/001-2017《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是湖南省地方标准,它是在2017年发布的,主要针对湖南省内的居住建筑提出了节能设计的要求和规范。该标准旨在促进和指导湖南省的居住建筑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实施节能措施,以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标。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规定了建筑外墙、窗户、屋面、地面等的保温隔热性能要求,以降低建筑的冷暖负荷。

2. 供暖与空调系统节能:强调了采用高效能的供暖和空调系统,以及合理设置温度控制点,减少能源浪费。

3. 照明和电力系统节能:提倡使用节能灯具,优化电力系统的配置,减少无谓的能耗。

4. 水资源利用:鼓励雨水收集利用,以及节水型设备的使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5. 材料选用:推荐使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减少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附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解读和解释,帮助设计者和施工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标准。

总的来说,DBJ43/001-2017《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湖南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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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源、地源等可再生能源。有条件时宜利用空调系统余热,同时 可考虑多种能源互补,以有效地满足用户的需求。

8.1.3集中设置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分类分项计量。

8.2.1太阳能利用应遵循被动优先原则,宜充分利用太阳能制 备热水。

.1 备热水。 8.2.2利用太阳能时,宜采用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系统GB50482-2009 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且太阳能保证率应不低于30%

8.2.3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

1集热器的设置应避免受自身或相邻建筑本体的遮挡。在 冬至日采光面上的日照时数,太阳能集热器不应少于4h; 2不应影响本建筑及相邻建筑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应避 免集热器的反射光对附近建筑物造成光污染; 3系统管道、配电及控制设备应与建筑物其他管线统筹安 排,布置应安全、合理有序,便于安装维护; 4光热构件应固定在建筑主体结构上,应安全可靠且采取 防雷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8.2.4太阳能热水设计供水温度,宜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 范》GB50015中推荐温度的下限值。 8.2.5太阳能热水系统优先采用自然循环集热系统

8.2.5太阳能热水系统优先采用自然循环集热系统

8.3.1热泵系统的系统能效SCOP夏季不应低于3.0,冬季不 应低于 2. 6,

8.3.1热泵系统的系统能效SCOP夏季不应低于3.0,冬季不 应低于2.6。 8.3.2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进行全年动态负荷的分析和计 算,根据地热能交换系统取热量和释热量的分析和计算,设计地 热能交换系统。当地热能交换系统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辅助 冷却或加热措施。

冬季取热造成的地表水体温度的变化,并分析此温度变化对水体 的影响。采用地下水水源热泵系统时,应符合相关取水规定,确 保有效回灌和不污染地下水源

8.3.4水源热泵机组性能应满足地热能交换系统运行参数

8.4.1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宜在空调主机设冷凝热回收, 并用于生活热水系统。

8.4.2利用锅炉或直燃机集中供热的建筑应设置烟气热回收 装置。

8.4.2利用锅炉或直燃机集中供热的建筑应设置烟气热

9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

9.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满足各类保护区、 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9.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 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土壤等危 害。若存在以上危险源,应采取下列措施: 1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 防护距离控制要求; 2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 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 3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 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9.2.1建设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 液态或固态的污染源,若存在以上污染源,应采取下列措施 1说明污染源类型,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以达到无超标 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2在进行场地设计时,应合理设置污染源的区位,以避免 污染源对主要功能区域和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9.2.2场地规划与建筑布局宜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设计,并 采取下列措施: 1竖向设计宜保持场地的土方平衡; 21 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等; 3 当对场地地形地貌改变较大时,采取相应生态修复措施,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有关规定及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日照标准的 要求; 2设计应减少对相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产生不利的日照 挡,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9.2.4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相关规定。 9.2.5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宜满足下列要求: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之比R≥5%: 2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2<70%。 9.2.6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宜满足下列要求: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人,且有遮阳防雨 措施;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 2)采用地下停车库方式时,其配建数量不少于总停车位 的65%; 3)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 4)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5)配置充电装置停车位不低于10%。 9.2.7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宜设有便捷的联系,并满足下列 要求: 1场地出人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 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 的公共交通站点; 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

定,且满足下列要求: 1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建筑场地外人行 通道无障碍设施连通; 2建筑人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9.2.9场地内宜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并满足下列要求: 1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小于30%,旧区改建不小于25%; 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不低于1m²,旧区改建不 低于 0. 7m²。 9.2.10种植适应当地生态环境条件和体现地方特色的乡土植 物,其占场地全部植物种类及数量的比例不应小于70%。 9.2.11宜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并满足下列 要求

9.2.9场地内宜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并满足下列要求: 1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小于30%,旧区改建不小于25%; 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不低于1m²,旧区改建不 低于0.7m²。 9.2.10种植适应当地生态环境条件和体现地方特色的乡土植 物,其占场地全部植物种类及数量的比例不应小于70%。 9.2.11宜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并满足下列 要求: 1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方式,绿地配植乔木不 少于3株/100m,种植区域覆土深度不小于1.2m,排水能力满 足植物生长需求; 2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数量的比例不小于2:3; 3当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时,屋顶绿 化面积占可绿化屋顶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垂直绿化面积 占可种植区域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5%。 9.2.12场地空间宜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 的场地宜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并满足下列要求:

物,其占场地全部植物种类及数量的比例不应小于70%。

安水: 1采用养、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方式,绿地配植乔木不 少于3株/100m²,种植区域覆土深度不小于1.2m,排水能力满 足植物生长需求; 2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数量的比例不小于2:3; 3当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时,屋顶绿 化面积占可绿化屋顶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垂直绿化面积 占可种植区域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5%。

9.2.12场地空间宜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

的场地宜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并满足下列要求: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 面积之和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人地面生态设施 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3植草砖、透水地砖、透水混凝土等透水铺装面积之和占 硬质铺装地面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

9.2.13场地内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

准》GB3096的相关规定,并采取下列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 1合理布置建筑总平面,噪声不敏感建筑沿街布置,噪声

敏感建筑远离噪声源; 2将设备机房等内部噪声源集中布置; 3利用景观、绿化带进行隔声降噪。 9.2.14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规定,并满足下列 要求: 1合理布置建筑平面,对室内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功能房间 应远离噪声源布置; 2对室内噪声源采取减振、吸声、隔声降噪等构造措施; 3提高门窗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降低室外噪声 对室内声环境的影响。 9.2.15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 限标准规定。 9.2.16主要功能房间宜有良好的户外视野,相邻建筑的直接间 距宜大于18m,且无明显视线干扰。 9.2.17建筑内宜设置适宜接近自然的阳台、空中花园等建筑与 外部环境之间的开、半开等过渡空间。 9.2.18幕墙和室外照明设计应采取避免光污染措施,并满足下 列要求: 1透光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 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相关规定。 9.2.19降低热岛强度,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宜采取下列措施: 1场地内户外活动区域的有效遮阴面积大于20%; 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外墙及屋顶采用太阳辐射反 射系数不低于0.4的材料。

1透光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 反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相关规定

DLT1098-2016标准下载1 场地内户外活动区域的有效遮阴面积大于20%; 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外墙及屋顶采用太阳辐身 射系数不低于 0. 4 的材料。

动场地,通风架空率不宜小于30%。

9.3.1绿地灌溉应采用喷灌、滴灌、微喷灌、渗灌或低压管灌 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

9.3.1绿地灌溉应采用喷灌、滴灌、微喷灌、渗灌或低压管

1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 2利用水生植物进行水体净化。 9.3.3宜采用绿色建材。不应采用国家及地方禁止和限制使月 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9.3.4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装饰性构件应结合功能一体化 计,并满足下列要求DB37/T 3568.5-2019标准下载

1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之和不高于单栋建筑工程土建总造价 的2%; 2作为装饰的飘板、格栅、构架等建筑构件应结合遮阳 导风等功能进行设计,或结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进 行一体化设计,以减少纯装饰性构件的使用; 3不应采用无节能功能的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 9.3.5建筑形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优先选用规则的形体。 9.3.6应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有 效节约材料用量

9.3.7混凝土结构设计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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