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94 -2020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K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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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194 -2020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KK.pdf简介:

"DBJT15-194 -2020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Digitalization Standard for Historical Architectural Buildings in Guangdong Province, 2020 Edition, DBJT15-194)是一部由广东省制定的技术规范,针对历史建筑的数字化保护和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该规范旨在提升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水平,通过利用现代数字化技术,如3D扫描、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对历史建筑进行精确的测绘、记录和数据管理。

DBJT15-194涵盖了历史建筑的数字化采集、处理、存储、展示和维护等多个环节,强调了历史建筑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它规定了数字化工作的标准流程、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旨在确保历史建筑的数字化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其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为历史建筑的保护、研究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总的来说,这部规范是广东省在历史建筑保护领域的重要技术指南,对于推动广东省历史建筑的数字化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DBJT15-194 -2020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KK.pdf部分内容预览:

附录B历史建筑普查信息表

表B历史建筑普查信息表

主:本表格的填写应基于普查对象的现状和遗产保护、建筑学的专业判断客观填写。

2每幢(栋)普查对象对应一份表格,且应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 3带*的内容为必填项。 4各地可在本表基础上,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增补信息 5本表的“编号”应为普查阶段的编号。 6图像信息的格式和命名方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7处理后的录音、录像文件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8经过数字化处理的文献和档案资料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9图像信息宜绘制拍摄位置索引图,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0历史照片的扫描文件分辨率不应小于300dpi

DB11/T 936.6-2017 城镇节水评价规范 第6部分:学校附录C历史建筑基础信息表

表C历史建筑基础信息表

注:1本表格的填写应基于历史建筑的现状和遗产保护、建筑学的专业判断客观填写

带*的内容为必填项。 一处多幢(栋)建筑应按每幢(栋)建筑分别填写此表,且应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4各地可在本表基础上,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增补信息。 5建筑本体范围线绘制的底图宜为1:500的地形图,若该片区无1:500的地形图,可选用比例尺 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或正射影像图。建筑本体范围线的数字线划图或图像文件应作为本表 附件保存。 6建筑本体范围线、图像信息的格式和命名方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处理后的录音、录像文件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8其他经过数字化处理的资料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图像信息宜绘制拍摄位置索引图,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10历史照片的扫描文件分辨率不应小于300dpi。

带*的内容为必填项。 一处多幢(栋)建筑应按每幢(栋)建筑分别填写此表,且应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4各地可在本表基础上,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增补信息。 建筑本体范围线绘制的底图宜为1:500的地形图,若该片区无1:500的地形图,可选用比例尺 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或正射影像图。建筑本体范围线的数字线划图或图像文件应作为本表 附件保存。 6建筑本体范围线、图像信息的格式和命名方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处理后的录音、录像文件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8其他经过数字化处理的资料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图像信息宜绘制拍摄位置索引图,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10历史照片的扫描文件分辨率不应小于300dpi

附录 D三维激光扫描数据采

D.0.1本附录未作规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 现行行业规范《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CH/Z3017、《城市测量规范》 CJJ/T8的有关规定。 D.0.2扫描站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设计、均匀布置、减少设站数目。 2设计站点的扫描范围,应覆盖扫描对象,站间三维点云数据的重合率不 应低于30%。 3扫描站间应保持通视。 D.0.3三维点云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集时应根据前期工作方案的要求,设定项目名称、分辨率、精度。 2采集时应时刻注意仪器的工作状态,如出现双轴补偿失效、震动、断电 等情况,应重新采集该站点的数据。 3应对现场测绘人员、站点位置、仪器关键参数等进行现场记录。 D.0.4扫描作业结束后,应将扫描数据导入电脑或服务器,检查三维点云数据 的精度、完整性、标靶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对缺失和异常数据,应及时补扫。 D.0.5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与1:500的地形图校准对于地形图缺失的历史建筑,宜采用RTK校准。 2最大点间距应控制在15mm以内,高层建筑、大跨度建筑、公路、铁路, 桥梁等近距离架设扫描站点有困难的历史建筑可放宽至50mm。 3完整度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满足历史建筑主要立面、平面布局、结构体系、历史环境要素、体 现历史建筑风貌的部位、构造、材料、装饰等核心价值要素的全覆盖; 2)除满足核心价值要素数据全覆盖外,应根据数字化工作分级满足表 D.0.5规定的数据完整度要求。

表D.0.5历史建筑三维点云数据完整度

附录E倾斜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要求

E.1低空倾斜航空摄影系统的要求

E.1.1倾斜航空摄影飞行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对航高不宜超过500米,最高不超过1,000米。 2满载续航能力不宜小于0.5h。 3应具备3级风力气象条件下安全飞行的能力。 4巡航速度不宜超过100km/h。 5 任务载荷(包括相机和其稳定装置)不宜小于2kg。 E.1.2 倾斜航空摄影相机的基本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相机镜头应为定焦镜头,且对焦无穷远,各相机内方位元素可精确测 定。 2各相机的有效像素不应低于2,000万,最高快门速度不应低于1/1000s。 3各相机之间的相对位置和姿态关系应刚性稳定。 4 相机存储器可容纳的影像数量不宜少于2,000张。 E.1.31 倾斜航空摄影相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检定: 1 新购置的或上次检定已过有效期。 2 经过大修或主要部件进行拆卸更换后。 3在使用或运输过程中产生剧烈震动以后。 4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按照现行行业规程《数字航摄仪检定规程》 CH/T8021的规定执行。 E.1.4低空倾斜航空摄影系统中搭载IMU/GNSS系统时,机载IMU/GNSS系统 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GB/T27919的 有关规定

E.1.4低空倾斜航空摄影系统中搭载IMU/GNSS系统时,机载IMU/GNSS系统 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GB/T27919的 有关规定。

E.2低空倾斜航空摄影计划与设

E.2.1根据任务需要制定倾斜航空摄影计划,宜采用1:2000或更大比例尺地 形图或影像图进行,或在三维模型系统中进行,航摄计划应明确任务范围、影 象分辨率、航摄方法、技术参数、成果类型及精度、航摄期限等基本内容,并 制定实施计划。

E.2.3航线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布零散的建筑区域按建筑物分布、朝向以及地形敷设。 2建筑密集区域加大航向旁向重叠度及敷设交叉航线。 E.2.4航摄宜选择阴影较少,光线较好的时间段,

表E.2.2设计用图比例尺与地面分辨率关系对照表

E.4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要求

E.4.1垂直影像航向重叠度应保持在70%~80%之间,最小不应低于60%;旁向 重叠度应保持在50%~80%之间。 E.4.2航向覆盖应超出分区边界线不少于2条航线宽度,旁向覆盖应超出分区 边界线不少于2条航线。

4.3倾斜影像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以

1纹理影像色彩自然,颜色饱和,反差适中,色调一致,与实际基本一致, 较为真实反映建模物体的颜色、质地和图案等。 2建筑纹理中不得包含建筑以外的物体,物体外立面及屋顶主要变化细节 应清晰可辨

E.4.4漏洞补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航摄影像出现的相对漏洞和绝对漏洞均应及时补摄。 漏洞补摄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补摄的设备应采用前一次航摄设备。 3补摄航线的两端应超出漏洞之外两条基线,

历史建筑三维点云数据处理护

表F历史建筑测绘三维点云数据处理报告

注:1.此报告应以每处历史建筑为单位出具。 2.未测量部分不应纳入报告GBT 706-2016标准下载, 3.覆盖百分比应为测绘面积与历史建筑 4.处理软件应为拼接三维点云数据所采目

附录G历史建筑数字线划图图层及线型

附录G历史建筑数字线划图图层及线型

G历史建筑数字线划图图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止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执行”

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

总则. 41 2 术语和符号 42 2.1术语.. 42 基本规定。 44 历史建筑普查信息采集和处理. 46 4. 1 一般规定 .46 4.2技术准备 . 46 4. 3 普查信息采集: . 46 4. 4 普查信息处理 50 D 历史建筑基础信息采集和处理. . 51 5. 1 一般规定 51 5.2技术准备 51 5. 3 基础信息采集, . 51 5.4基础信息处理 . 52 历史建筑测绘信息采集和处理, . 53 6. 1 一般规定 53 6.2技术准备与技术设计, . 53 6. 3 测绘数据采集JTT 1384-2021标准下载, 54 6.4测绘数据处理 54 附录 C 历史建筑基础信息表 . 58 附录 D 三维激光扫描数据采集 . 59 附录E 倾斜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要求 .60 E. 1 低空倾斜航空系统的要求 60 E. 21 低空倾斜航空摄影计划与设计 . 60 E.3控制测量 60 E. 4 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要求 61

1.0.1近年来广东省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积累了大量 实践经验,但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无法形成统一的成果,不利于历史建筑数字 化的有效管理。为了更好指导全省的历史建筑数字化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在 总结经验,借鉴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1.0.2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传统风貌建筑等文 化遗产的数字化工作在参照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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