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N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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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NA.pdf简介:

CJJ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National Standard of China,简称NA)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它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结构安全保护提出了详细的规范和标准。该规范主要适用于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轨道交通结构的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轨道、隧道、桥梁、车站、车辆等关键设施的耐久性、稳定性、抗震性等多方面的规定。

该规范的目的在于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因结构问题引发的事故,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保护周边环境。它涵盖了结构的设计、施工、监测、维护和应急响应等方面,为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技术依据。

CJJ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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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预警等级的划分,应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 变化速率值,当每天的变化速率值连续3天超过2mm时, 预警等级应评定为C级。

7.4.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监测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录 A接近程度和外部作业的工程影响分区

A.0.1接近程度应根据城币轨道交通结构的施工方法及其与外 部作业的空间位置关系确定,接近程度的判定标准宜按表A.0.1 确定。

TDT 1010-2015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pdf表A.0.1接近程度的判定标准

注:1H为明挖、盖挖法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基坑开挖深度;W为矿山法城市轨 道交通结构的隧道**跨度;D为盾构法或顶管法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隧 道外径,圆形顶管结构的外径或矩形顶管结构的长边宽度; 2 相对净距指外部作业的结构外边线与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的最小净 距离; 3外部作业采用爆破法实施时,应根据相关工程经验和爆破专项安全评估成 果进行适当调整。

注:1H为明挖、盖挖法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基坑开挖深度;W为矿山法城市轨 道交通结构的隧道**跨度;D为盾构法或顶管法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隧 道外径,圆形顶管结构的外径或矩形顶管结构的长边宽度; 2相对净距指外部作业的结构外边线与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的最小净 距离; 3外部作业采用爆破法实施时,应根据相关工程经验和爆破专项安全评估成 果进行适当调整,

明挖、盖挖法外部作业的工程影

明挖、盖挖法外部作业结构底板的埋深

里矿山法和盾构法外部作业的工程

注:b2为矿山法和盾构法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的**跨度,h2为矿山法和盾构法外 部作业隧道底板的埋深

深理矿山法和盾构法外部作业的

山法和盾构法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的**

附录B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

B.0.1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 的结构安全保护技术的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确定。 主西

B. 0. 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应符合表B.0.2的要 求。

注:指标值不包括测量、施工等的误差。

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3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 4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 5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 7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8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10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道交通沿线的高强度物业开发,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保护 工作已日益突出。城市轨道交通是保证城市正常活动秩序的重 要交通系统,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外部作业不得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为此,需规范城市轨道 交通沿线的外部作业,以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和正常 使用。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包括车站、区间、车辆段、附属建(构) 筑物等地下结构、地面结构和高架结构。此外,根据《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833的规定,保护对象尚应涉 及轨道以及机电系统如排水系统、屏蔽门、通信信号系统等可能 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内部设备设施。 对应于外部作业,内部作业一般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内部进 行,在运营间隙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等。内部作业 应按《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GB/T50438地铁运营相关部门 的规定执行。

1.0.2由于城市轨道交通为大型建设工程,其建设周期较土

外部作业的实施尚应考虑为后续城市轨道交通的结构施作提供保 障和方便,因此,结构包括已投入运营、建成但尚未投入运营和 正在修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对于已规划修建的城市轨道交通,也 要提前考虑对其建设过程中的影响,对外部作业进行必要控制, 以保障其顺利修建和安全运营。 其他类型的结构,如城际轨道交通等,因其保护与本规范的 规定相近或相同,故相应部分也可参照执行。

1.0.3本条明确了本规范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本规

他有关标准的关系是:凡本规范有规定的,外部作业应按本规范 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 参照其他的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3.1.1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的生命线工程,其安全关系国计 民生,且由于其设计使用年限长,结构的维修和加固极为困难 故应严格控制和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周边的外部作业,严禁外 部作业影响结构的正常使用功能、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四条,城市 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 要。因此,考虑到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尚可兼有的其他特殊功能 本条还规定外部作业不得降低结构作为人防、防淹等工程使用时 立具备的防护能力及防护标准。 3.1.2为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控制城市 轨道交通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外部作业是较有效的措施。参考建设 部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一州市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 条例》和《上海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暂行管理规定》(沪交法 2002]第555号发布,沪交法[2006]第442号修正)等,制 定本条文。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一些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要求: “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50m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 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m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 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m内。”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要求: “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m内。地面和高架车站 以及线路轨道结构外边线外侧30m内。出人口、通风亭、车辆

3.1.4当城市轨道交通不同期建设时,后期城市轨道交通的修 建对先期既有结构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换乘站施工、后期上 跨或下穿、近距离平行施工等影响。先期修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应针对后期城市轨道交通的修建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前 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后期修建对先期结构的不利影响。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应优先考虑同步设计和同步施工,以 节省工程投资,降低先、后期车站的相互影响;若同步施工难以 实施,也应优先考虑同步设计,以预留必要的接口,并提前做好 必要的应对措施,以尽可能降低后期修建对先期既有结构的影 响;若后期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尚未规划设计,则后期城市轨道交 通的修建应按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保证先期城市轨道交通 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1.5应针对外部作业的影响特点,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 安全保护要求,根据本规范3.2安全控制的有关规定,对外部作 业进行影响等级分级。

3.1.5应针对外部作业的影响特点,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

3.2.1安全控制标准是判定外部作业是否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结 构安全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外部作业净 距控制管理指标、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对结构影响较大的基坑工 程、矿山法工程、顶管法工程和盾构法工程,应结合外部作业影 响等级和结构安全控制指标联合进行控制监管:除上述作业外的 其他外部作业,应结合外部作业净距控制管理指标和结构安全控 制指标进行联合控制监管。

3.2.2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主要与外部作业特点、城市轨道交通

3.2.2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主要与外部作业特点、城市轨道交通 结构类型、外部作业与结构的空间关系、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 件等因素相关。

安全控制标准指标的选用GA/T 1718-2020 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平台安全管理产品安全技术要求.pdf,主要依据外部作业对结构影响的 显著性差异,如外荷载变化,原设计边界条件差异等。针对显著 性较大的采用外部作业影响等级,针对不显著的则采用外部作业

护技术标准、规定以及《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铁路线路 维修规则》等。城市轨道交通的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难以严格量 化,主要原因有: 1不同类型的结构,其安全控制要求不同; 2结构周边地层对安全控制起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地层的 差异性巨大; 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现状即健康状态存在差异,其实际 安全状态也不尽相同,如新建隧道与已投入运营经历多次扰动影 的隧道、施工时存在缺陷的结构与没有缺陷的结构、各时期各 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标准的差异等,现状的差异导致难以用统 的量化值进行安全评价。因此,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才能合 理确定具体的结构安全控制值。 对于在城市轨道交通周边的外部作业,因人为的测量、施工 误差,可能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造成不利影响,应尽量避免,

3.1除有特殊要求的三级、四级的外部作业之外,其他三 级的外部作业无须进行安全评估,但外部作业方案应按正营 进行审查。

3.3.2外部作业施工过程评估工作应结合具体的外部价

级和实时监测数据的发展情况综合确定,其余三阶段的评在 原则上都应开展

3.3.3外部作业实施前,对结构采取现状调查、检测、

结构验算等手段,目的就是掌握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当前安全状 态,评估结构的继续抗变形能力和承载能力,并确定相应的结构 安全控制值,为后续的评估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现状调查 包括对施工质量缺陷的调查、现场结构裂缝、渗漏水调查等。 此项评估为外部作业实施前的前期鉴定,便于在外部作业实 施后,对实际造成的影响进行责任认定TCECS 733-2020 阻燃座椅应用技术规程.pdf,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 据我国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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