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224-2014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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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224-2014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pdf简介:

Q/GDW 11224-2014《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是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一份技术规范,它主要规定了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检测、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电缆局部放电是电缆内部或与电缆相关的设备上发生的微小电位变化,它可能是电缆老化、绝缘缺陷、外部机械应力等因素引起的,如果不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会导致电缆故障,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该技术规范详细规定了设备的性能指标,如检测频率范围、检测灵敏度、动态范围、定位精度等,要求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检测出电缆的局部放电信号。同时,还对设备的使用环境、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Q/GDW 11224-2014是指导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工作的重要技术文件,旨在提升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性,预防电缆故障,保障电力供应。

Q/GDW 11224-2014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Q/GDW112242014

编制背景 18 编制主要原则 18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9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19 条文说明 19

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条文说明

Q/GDW112242014

随着用电需求的迅猛增长,电网规模迅速扩大,社会对电网供电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电 力科技的高速发展使电力电缆带电检测成为技术应用热点。带电检测有别于在线监测,具有投资小、见 效快的特点,适合当前我国电力生产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先进成熟适用的检测设备和诊断技术的全面 深入应用,能够提前发现电力电缆潜伏性隐患,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避免线路事故的发生,节省人力、 物力,避免由于检修时间较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目前,国内外关于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 险测设备尚未建立统一的标准。为规范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应用,统 技术标准,进一步促进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技术的应用,提高电网中电力电缆的运行可靠性: 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提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了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3年度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 【2013)50号)文的要求编写

仕结以在 局部放电带电检测技术应用经验的基础上,从公司生产运行部门的实际出发,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 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与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3大类设备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项目及要求、 调试、验收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要求,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作为公司带电检测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 同各系统单位开展局部放电带电检测相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为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 设计、研制、生产、检验、验收和现场应用提供依据与参考。 本标准编写项目的计划下达名称为《电缆线路带电检测设备技术条件》,现申请变更为《电力电缆 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原因如下: 1、目前电缆线路上带电检测项目应用较多的主要有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局部放电检测、外护层接 地电流检测以及红外热像检测,考虑到局部放电、外护层接地电流、电缆运行温度等各类带电检测设备 的功能要求和技术条件差异很大,以及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新技术与更多的带电检测量,不可能将所有设 备的技术要求涵括在一项标准中。从严谨性、科学性的角度出发,并考虑局部放电检测的相对重要性, 本标准宜只作为针对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技术指导文件。 2、在已有公司企标《Q/GDW512一2010电缆线路运行规程中》电缆线路的术语定义为由电缆、 附件、附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所组成的整个系统了,而局部放电带电检测的适用对象范围经国内外研究和 验证,包括电缆、附件与接地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线等附属设备,而不包括沟道、排管、隧道等附属 设施。为避免产生模糊与歧义,确保标准名称与其技术内容的严谨,题文对应清晰,本标准的名称中“电 缆线路”宜改为“电力电缆” 3、当前国内外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种类繁多、产品层出不穷,性能与效用高低有别,为更好地 指导用户开展设备的检验与应用,除了急需对检测设备的技术条件作规范要求外,还需对设备的试验项 目及要求、调试、验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内容提出规范性要求。目前尚无针对电力电 宽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技术规范,从标准的全面性、适用性与前瞻性角度考虑,需要扩展为内容涵 活更为全面的技术规范 综合上述原因,为了确保指导性更加明确,申请进行标准名称变更,重点对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 测设备的适用范围,功能要求、通用 性能要求、专项技术指标等技术要求,以及试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进行规范,以更加切合项目申 目标的要求,更加贴合电力设备带电检测标准体系。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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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国内外关于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尚未建立统一的标准,本标准制订过程中主要的参考 文件包括电力电缆局部放电测试相关的国家标准

2013年1月,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3年度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 网科(2013)50号),明确了本标准的编制要求, 2013年2月,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标准编制计划要求,成立了标准编写组。 2013年3月至5月,收集各生产厂家的设备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调研,同时吸取了有关专家的 意见,编制标准草稿。 2013年6月3日至9日,编写组集中封闭,着重对局放带电检测设备的定义、功能要求、技术指 标、试验项目及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修改草稿形成初稿。 2013年8月27日,编写工作组在武汉召开了标准初稿审查会。与会专家针对标准的具体条款提出 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2013年8月28日至30日,根据审查会意见修改标准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3年9月16日至17日,要求有关专家,对电缆线路高频、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组成、 性能要求及试验分类进行了集中讨论, 2013年9月23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上报到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 2013年9月25日,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发文对标准进行征求意见(国网公司部门文件运检三(2013) 486号)。 2013年9月26日至10月16日,收集、整理回复意见,提出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根据反馈意见 完成标准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3年10月25日,标准的送审稿上报到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 2013年11月22日,由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在北京主持召开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要求了高校、运 行单位、电力科学研究院、生产厂家等业内专家,针对中国电科院牵头编写的《电缆线路局部放电带电 检测设备技术规范》送审稿进行了评审。评审顺利通过。 2013年11月25日,中国电科院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电力电 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4章。 第4章“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工作条件、功能要求、通用性能要求与专项技术指标提出了具体要 求。 第5章“试验项目及要求”,对四种不同的检验类型及其检验项目进行了规定。 第6章“调试、验收”,对设备的调试与验收进行了一般性规定。 第7章“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规定了设备的相关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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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14G172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Q/GDW11224201

本标准第1章中,确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适用范围为在10(6)kV及以上交流电力电缆上使用的 便携式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 本标准第2章中,列出了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相关的标准。引用的原则为:在指导性技术文件中有 引I用的GB、DL、Q/GDW标准逐一列出。 本标准第3.1条中,规定了用于电力电缆的高频局部放电检测法,说明了高频涵括的频率范围与传 惑器类型。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高频频率范围与该定义规定的高频频率范围有差异,在此定义目的是 为了将现有的国内外主流高频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通频带进行统一。 本标准第3.2条中,规定了用于电力电缆的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法,说明了超高频涵括的频率范围 与传感器类型。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特高频频率范围与该定义规定的超高频频率范围有较大重叠,在 此定义的目的是为了将现有的国内外主流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通频带进行统一。 本标准第3.3条中,规定了用于电力电缆的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法,说明了超声波涵括的频率范围 与传感器类型。 本标准第3.6条中,信号采集单元在现实应用中有许多不同的称谓,比如下位机、前级单元等,在 比定义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 本标准第3.7条中,检测主机在实际应用中还有上位机、主机等称谓,在此定义的目的是为了规范 和统一。 本标准第3.8条中,说明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校验的方式与目的。等效放电量不同于视在放电 量(视在电荷),其实质为在GB/T7354标准规定的局部放电测量仪频率范围以外,不同厂家设备基于 不同的检测回路传输阻抗测算出的放电量(等效电荷数值)。 本标准第4章中,对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一般性组成、总体功能和专项技术指标进行 了规定。 本章明确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正常工作的基本条件。带电检测设备不同于在线监测系统,因其 使用场合与工作方式不同,工作条件要求与在线监测系统存在差异性。 本标准第4.3条中,规定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基本应具备的功能,包括带电检测校验、局部放 电同步与异步测量、缺陷查找、干扰抑制、数据记录与管理、数据处理与分析、人机交互、自诊断与高 级应用功能。 本标准第4.4条中,针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与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3类设备 提出了绝缘性能、电磁兼容性能、环境适应性能、机械性能与防护性能5个通用性能具体要求。 本标准第4.5条中,针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与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3类设备 规定了每类设备各自的技术指标与特性参数。 本标准第5章中,设备检验分为出厂试验、型式试验、现场试验和特殊试验四类。明确了每类的试 验的适用范围,在现场试验中说明了设备校验的周期。 本标准附录A中,提出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与验收试验的具体试验项 目及方法。 本标准附录B中,提出了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通用导出数据规范,采用导出数据报 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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