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42-202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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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642-202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pdf简介:

DB11/T 642-2021《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是一部地方标准,由中国北京市发布的关于预拌混凝土生产的绿色管理规定。该规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绿色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规程涵盖了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废弃物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企业的生产操作、设备设施、质量管理、环境影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例如,规程要求企业应优先选用环保型原材料,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推行绿色包装等。

实施该规程有助于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环保水平,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循环的方向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重提升。

DB11/T 642-202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总 则 术 语 基本规定 厂区要求 原材料 设备设施 6.1 一般规定 6.2 粉料储存设施 6.3 骨料储存设施 6.4 外加剂储存设施 6.5 原材料输送设施 6.6 搅拌系统 6.7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6.8 清洗设施 6.9 生产供气设施 生产管理 7.1 一般规定 7.2 原材料管理 7.3 生产过程管理 运输管理 8.1 原材料运输 8.2 混凝土拌合物运输 环境管理 10 10 二氧化碳排放管理 11 绿色生产评价 11 附录A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表 123 本规程用词说明 188 引用标准名录 199 附:条文说明 20

1.0.1为规范本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与生产,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预拌混凝土 生产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相互协调,实现行业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的管理。 1.0.3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混凝土生产及运输活动。 2.0.2二氧化碳排放测算主体carbondioxideemissionaccountingsubject 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威海]框剪结构商业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3.0.1预拌混凝土行业应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并符合绿色坏保、安全等相关要求。 3.0.2厂址应避开环境敏感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验收。 3.0.3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设备设施、运输车辆、检测仪器、专业人员 等应满足绿色生产管理要求。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培训后上岗。 3.0.4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对粉尘、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监测,结果应满足环保 要求,并留存监测记录。 3.0.5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储料区(含粉料仓)、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砂石分离设施 等易产生粉尘的区域应进行封闭或站点整体全封闭。 3.0.6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应通过技术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循环利 用。 3.0.7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应保持清洁。 3.0.8生产及生活用热水、照明等宜采用可再生能源。 3.0.9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现行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4的规定。 3.0.10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0.11混凝土企业应按本规程附录A定期进行自检,粉尘、噪声、门前三包等项目不符合 要求时应进行整改。

4.0.1围墙四周内侧、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厂区总绿化覆盖率不宜 小于10%。 4.0.2厂区及道路宜使用吸入式或吸扫式路面清扫车进行清扫作业,保持清洁。 4.0.3车辆清洗装置应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清洗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4.0.4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应硬化,排水顺畅,方便回收。 4.0.5应有水回收处理系统,并按照生产可用和生产不可用分别处理。 4.0.6 生产区域的封闭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工业建筑设计,充分考虑高度、采 光、吸音、隔声、通风、安全、耐久、节能等使用功能,外观应简洁美观,清新明亮,并与 周边环境相协调。 4.0.7厂区外应按门前三包要求进行管理,搅拌站出入口外200m以内的道路及两侧要进行 除尘、降尘作业。

5.0.1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宜选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原材 料,并通过配合比设计对原材料进行优选 5.0.2应选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且排放符合生产地环保要求的水泥企业产品。 5.0.3宜选用绿色基地供应的砂、石骨料,宜选用综合利用矿山废石、尾矿制备的骨料和再 生骨料。 5.0.4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应选用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污染物符合相关 标准的。对多组分外加剂宜采用分别计量的方式。 5.0.5利用生产废水、废浆作为拌合用水时,应经试验确定适用性和使用量

5.0.1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宜选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原材 料,并通过配合比设计对原材料进行优选 5.0.2应选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且排放符合生产地环保要求的水泥企业产品。 5.0.3宜选用绿色基地供应的砂、石骨料,宜选用综合利用矿山废石、尾矿制备的骨料和再 生骨料。 5.0.4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应选用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污染物符合相关 标准的。对多组分外加剂宜采用分别计量的方式。 5.0.5利用生产废水、废浆作为拌合用水时,应经试验确定适用性和使用量

6.1.1原材料储运、混凝土生产、设备清洗、废弃混凝土循环利用等工艺设施应科学合理, 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6.1.2宜选用技术先进、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的搅拌、运输和试验设备。 6.1.3锅炉应使用清洁能源,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6.1.4除尘、清洗及循环利用等设施应与混凝土生产能力相匹配,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6.1.5磅房、粉料吹灰口、粉料仓顶、收尘器、搅拌楼计量层、混凝土装料区、运输车清洗 区、废弃混凝土处理等重点污染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制定专项清洁管理措施

6.2.1粉料仓应设收尘系统,单料仓收尘器过滤面积不应小于24m;两个以上料仓集中收尘 的,收尘器过滤面积不应小于60m²。收尘器设置在地面时应设置反吹装置。收尘器设在料仓 顶部的,应设置人员走梯,确保安全。 6.2.2粉料系统除吹灰管、除尘器出口、质量检验取料口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取 料口应保持封闭,上料时不得漏气。粉料仓顶部应设安全阀。 6.2.3粉料仓应设置料位在线监测装置和高限位报警装置,高限位报警装置应同时安装在 磅房和吹灰口处。达到高限位时应自动停止吹灰

6.3.1砂石骨料应采用骨料棚或骨料仓储存。不同品种、规格骨料应设坚固隔墙,分区存放, 储存量应满足混凝土生产能力需要。 6.3.2骨料棚及配料仓应封闭在一起。骨料棚边墙高度不宜低于7m,顶部高度不宜低于10m 车辆进出口应设电动门,除车辆及人员进出外电动门应保持常闭状态, 6.3.3骨料棚内地面宜全部硬化,并有排水设施 6.3.4骨料棚及配料仓应安装水雾喷淋系统且除冬期施工季节外能够使用,配料仓水雾喷 淋系统应全覆盖。 6.3.5骨料棚应封闭严密。有人工作业的骨料棚顶部应设有换气孔,换气孔处应有降尘设施,

外加剂应采用储存罐封闭储存,具有防溢出、防

6.5.1粉料宜采用电动螺杆式压缩机气力输送,吹灰口应密闭连接,输送管道应完全密闭, 输送空气工作压力不应超过0.2MPa,吹灰过程无泄漏。 6.5.2骨料输送皮带走廊及皮带机卸料处应封闭严密,下料斗上部应设收尘装置。宜设置细 骨料含水率在线监测装置。 6.5.3液体输送系统应密闭连接,无渗漏溢出

6.6.1混凝土搅拌机及计量系统应设立主动式收尘系统,收尘器过滤面积应与生产系统不 匹配,且不小于24m²。收尘器集灰应自动进入搅拌机。 6.6.2搅拌楼室内冬季施工季节应保持室内0℃以上。 6.6.3搅拌楼计量层及搅拌设备宜采取降噪隔音措施。 6.6.4搅拌楼宜安装混凝土储料斗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卸料时混凝土冲击飞溅和滴漏 6.6.5混凝土装料区应设置清洗和生产废水收集设施,保持地面和周围墙壁清洁。 6.6.6搅拌站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搅拌机叶片、衬板,保持搅拌机内无混凝土结块

6.7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6.7.1应配置废弃混凝土回收设备,回收能力应满足处置需要。回收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 回收处置区应保持清洁。 6.7.2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堆场应全封闭且适合机械作业,未作业时保持关闭状态。

6.8.1应配备搅拌机和运输车辆清洗设施JGJ/T183-2019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保持搅拌设备和车辆清洁。 6.8.2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的清洗用水应优先使用中水、雨水,并应循环利用。

6.9.1应采用电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并放置于封闭场所,采取吸音、隔音措施。 6.9.2空气压缩机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7.1.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健全绿色生产管理的工作标准、实施细则与考核办法。 7.1.2主要设备应建立并保存运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其中收尘器滤芯及粉料仓顶安全阀 应每月检查一次。

7.2.1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剂等用量较大的粉状物料不得使用袋装。特殊袋装原材料 的存储与使用应做好安全与粉尘防护和包装袋的回收处理工作, 7.2.2不得采用燃油车载吹灰系统吹灰,使用非燃油车载吹灰系统时,噪声排放应满足规定 要求。 7.2.3应定期检查原材料输送系统及外加剂的储存罐,发现遗撒、渗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 正。

7.3.1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的生产系统,称量记录应自动存储并可追溯。 7.3.2搅拌站宜建立综合调度中心,实现生产全过程信息化互联互通,生产区域内的主要排 放点、关键工序和重要设备运行情况应实现可视化,监控数据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 7.3.3合理安排生产供应,控制返厂混凝土量,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返厂混凝土可通过制 作小型素混凝土制品实现综合利用。 7.3.4对收尘器、降噪及清扫设备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和维护记录。 7.3.5生产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

3.1.1原材料宜采用铁路运输和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辆运输。运输车辆使用其他 然料的,应符合环保要求,且应达到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8.1.2原材料运输车辆进出厂应计重,计重设备应具备数据存储和传输功能。 8.1.3原材料运输车辆在搅拌站内行驶速度不超过5km/h,避免扬尘,卸料后车辆应清扫干 净。 8.1.4砂、石骨料运输应封闭,宜采用集装箱运输。水泥、掺合料等大宗粉体材料的散装率 立达到100%。 8.1.5应在原材料供应合同中明确对供应商的有关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

TB 10307-2020 铁路通信、信号、信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8.2混凝土拌合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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