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 08-2342-2020 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_Decryp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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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 08-2342-2020 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_Decrypt.pdf简介:

"DGTJ 08-2342-2020 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是中国的一项具体技术标准,"DGTJ"可能是"地下工程设计技术规程"的缩写,"08-2342-2020"则可能代表该标准的发布年份和编号。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它详细规定了地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结构、工艺、设备选择、环境影响、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这个标准可能包括的内容有:地下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原则,结构设计(如防水、通风、抗震等要求),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和优化,材料的耐腐蚀性和耐用性,环境影响评估,以及施工和运营维护的指导原则等。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地下污水处理厂的高效、安全、环保运行,同时也考虑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规范地下污水处理厂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指南,用于确保这类设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如果你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查阅该标准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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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箱体负二层储水构筑物之间的腔体,用于安装敷设管 道、管件、阀门或水泵等设备和设施的空间

2.0.7操作层建筑物区域buildingarea

操作层上用于设备和设施安置的合围或隔断空间。 2.0.8操作层构筑物区域structurearea 操作层上除建筑物区域外的区域。 2.0.9进出通道accesschannel 连接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操作层及室外地面的车行通道。 2.0.10通风井ventilationshaft 出的建筑物。 2.0.11占地利用率landutilizationrate 所有构(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与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 面积之比。 2.0.12地下空间利用率spaceutilizaofundergroundtreatment 地下式污水处理厂中实际用振水和污泥处理的总体积与 地下空间构(建)筑物总体积之比) 2.0.13设计穴余度reduancyofesigh 丛安全角度或为远期提标增的设计金量

3.0.1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应以批准的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 和排水工程专业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主要依据,设计方案根据所在 区域功能定位、用地面积、水文地形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影响敏感 程度、卫生防护距离、上部空间利用、环评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全面论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运维便利。 3.0.2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建设形式应根据地块年发要求、地上部 分使用功能、经济能力、水文地形地质条佛算网进水标高和排放 水位等统筹考虑,与城市防洪、河道水系道路交通、园林绿地、环 境保护、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设计协调。 3.0.3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应根振服务范围内规划年限 的人口数、产业规划、给水量排水量利管网收集率等进行分析预 测,并应充分考虑各种林确定因素留有设计余度。 3.0.4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用地应按项目总规模控制;近远 期用地布置应按观划内容和本期建设规模,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地下箱体士建士程宜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公用 设施宜按远期规模一次建设,预留用地宜集中布置。 305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应充分体现出海绵城市的设计理 念,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径流,减少外排雨水。 3.0.6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污泥处理系统、再生水系统、消 防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应急安全系统等设施应同步设计、同 步建设、同步投运。 3.0.7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设备选用应体现机械化、自动化、信 息化和智能化的特点,并充分考虑防腐、防潮、防爆等技术要求。 3.0.8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设计时,应考虑施工工序、安全操作和

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 节,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0.9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宜采用BIM技术对管线进行碰撞检 查、设计优化、辅助施工和建设管理。 3.0.10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宜选择占地面积小、可紧凑布置、技术 成熟、运行稳定、维护简单,设备更换便捷的处理工艺。 3.0.11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供配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供电系统负荷等 级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3.0.12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应设独立的通风系统,臭气应单独负 压收集及处理,并与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系统联动。 3.0.13地下箱体内应设置逃生警示标识出人口标识,地下式 污水处理厂应在生产区域的构筑物、设备、管线等处设置明显标 识,管道和设备标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 和设备色标》CJ/T158的有关规定。 3.0.14地下式污水处理设置完备的吊装系统,起重设备的 起重量应根据需吊运的最重部件放大一档确定,

3车行道转弯段坡度不宜大于8%,直段坡度不宜大于 10%,通道散开部分宜采用透光材料合理设置防雨水盖罩。 4人行道宽度宜为1.5m2m。 5进出箱体的通道人口应设置驼峰,驼峰高度不应小于 0.5m,通道中部和末端均应设置横截沟, 4.0.8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和建设宜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 念,并符合下列要求: 1执行本市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 2地面以上的绿地通过营造微地形,创造多种地貌和竖向 空间,设置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地面建筑、生态树池等设施,将 3屋面和机动车道雨水宜通过植草剂就近排入生物滞留设 施,超过设施能力的雨水溢流进人污水处理广的雨水管道 4当存在污水、污泥或其他涛染风险时,不宜采用透水铺装 等含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技术个 4.0.9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防护距离应满足规划和环评要求。 4.0.10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吊装口及其他地下箱体通向地面的开 口部位应有防止人坐落的安全防护装置 4.0.11地下式冷水处理厂地下箱体顶部覆土厚度应根据上部种 植绿化种类确定,宜为0.5m2.0m。周边敏感设施有特殊要求 时,应进行充分的论证。 4.0.2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设计宜采用智慧控制模式, .0.13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应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设备。

5.1一般规定 5.1.1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最高时流量确 定,工艺流程下游构筑物和管道的过流能力不应上游的过流 能力,并留有设计余度。 5.1.2应充分考虑设备起吊、通风、消防炼辆和人员通行要求, 合理确定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埋设深度和操作层净空高度。 5.1.3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 和进出水条件,水力通畅,经济合理。 5.1.4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不少于2条可独立运行的并联 处理线,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应设置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工 艺段系统间宜设可换的连通管渠,以及能够使各处理单元独立 5.1.5污永和污泥的处理构筑物宜根据情况分别集中布置。地 下构(建)筑物与地面构(建)筑物布局应紧凑,间距应合理,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并应 满定各构筑物施工、设备安装、管道埋设以及养护、维修和管理的 要求。 5.1.6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及污泥处理工艺选择应充分论 证,禁止采用生产过程中存在连续或周期性大量泄漏或释放有毒 有害物质、无法有效密闭收集臭气的污水及污泥处理工艺及其 发

5.1.1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最高时流量确 定,工艺流程下游构筑物和管道的过流能力不应上游的过流 能力,并留有设计余度。 5.1.2应充分考虑设备起吊、通风、消防辆和人员通行要求, 合理确定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埋设深度和操作层净空高度。 5.1.3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 和进出水条件,水力通畅,经济合理。 5.1.4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没置不少2条可独立运行的并联 处理线,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应设置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工 艺段系统间宜设可换的连通掌渠,以及能够使各处理单元独立 运行的超越管练

5.1.5污水和污泥的处理构筑物宜根据情况分别集中布置。地 下构(建筑物与地面构(建)筑物布局应紧凑,间距应合理,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并应 满是各构筑物施工、设备安装、管道埋设以及养护、维修和管理的 要求

5.2.1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地下箱体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层平面应根据工艺、结构及管理需求进行功能分区。 2各处理构筑物平面布置应紧凑,减少占地,提高地下空 利用率。 3根据地下箱体尺寸,综合考虑工艺流程、构筑物理设深 度、设备设施管理的便利性,将工艺流程上相邻、池深相近、尺寸 相配、有除臭要求或集中用电负荷的处理构筑物集药化布置。 4构筑物池型及其布置应与结构柱网的闻距及布置统筹 设计。 茶 5 处理构筑物连接管渠应简短、顺直,避免迁回。 6 管线宜集中布置。 7应布置疏散口、通风口光口、品口及检修口等,并与 地面景观融合。 8附属建筑物宴在操作层集东布置。 9 污泥消化、肥及焚等处理单元不应布置在地下箱 体内。 5.2.2 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宣充分利用地形并结合地面景观设计,减少埋设深度。 各处理构筑物和连接管渠的水头损失和标高应准确计算 共留有设计允余度 3出水应确保顺畅,不受潮水或河水顶托。 4操作层的布置应满足管线连接、操作运行、车辆运输及人 员通行的要求。 5.2.3需巡检维护的地下处理构筑物池体顶部应设置可打开的 活动盖板或观察窗,活动盖板四周配置救生圈等应急救援设施。

5.2.4地下式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物包括鼓风机房、通风机房、

加药间、碳源投加间、格栅间、除臭设备间、污泥处理车间、回用水 泵房、消防泵房、配电间、控制室、进出水仪表间、机修间、仓库等 附属建筑物应分区集中布置于操作层DB37/T 3142-2018标准下载,减少防火分区数量。每个 防火分区的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低于室外地面10m以下的部位不宜布 置附属建筑

5.3.1污水处理工艺应符合成熟成靠、流程简短、清洁低碳、耐冲 击负荷的原则,减少配套设备类型和数量确保维护简单、运行稳 定,并留有设计穴余度。修 5.3.2宜在进入地下箱体前的进水管上设置单独的闸门井,闸门 井内宜设置流量调闸和正向压速闭闸。 5.3.3地下箱体内部的进水口应设置速闭闸,速闭闸应在30s内 全关闭,速阅间启闭机及现场按钮箱应高于最高设计水位1m。 5.3.4地不式污水处理厂宜设置粗格栅、细格栅和超细格栅三道 格栅超细格栅栅距宜为1mm~3mm。所有格栅均应考虑设置 套备用人工格栅或超越溢流堰。 Y5.3.5生物反应池应选用寿命长、维护方便的曝气器和连接管配 件,单组曝气模块应单独设阀门。 5.3.6生物反应池宜采用沟流式布置,廊道宽度宜为6m8m。 5.3.7宜对地下箱体内水池的散开水面进行加盖,经常检修的区 域应设置滑动盖。 5.3.8中间提升泵房和出水泵房与进水速闭闸应设联锁控制

泵房备用泵不宜少于2台。 5.3.9投加危险化学品时,药剂制备或储存设施应设置在地下箱 体外,可采用地面槽罐车重力转输或通过泵加压输送补充药剂储 罐,且所有药剂储罐应设置围堰防止外溢,输送管道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的有关规定。 5.3.10鼓风曝气宜采用噪声小、效率高、散热少、环境要求低的 鼓风机。鼓风机和鼓风机房应设隔振、散热和吸音降噪,鼓风机 房外1m处噪声值应低于60dB。曝气风管外露部位应隔热 5.3.11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参数宜按取值范围的下限选 取,设备备用配置的设计参数宜按取值范围的上限选取。 5.3.12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构筑物顶板标高不低于前续构筑物 的最高水位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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