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948-2021 城市智慧杆综合系统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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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4/T 394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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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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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948-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948-2021 城市智慧杆综合系统技术标准.pdf简介:

"DB34/T 3948-2021"是中国江苏省地方标准,全称为《城市智慧杆综合系统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城市智能化基础设施中的一种新型设施——智慧杆(intelligent pole)进行规范。智慧杆是一种集通信、照明、环境监测、安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设施,它将传统的路灯、信号杆等基础设施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形成一种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

该标准旨在指导智慧杆的规划、设计、建设、安装和运维,包括智慧杆的选型、结构设计、数据采集与处理、网络安全、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它旨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管理效率。

具体来说,标准可能涵盖以下内容:智慧杆的建设规范、数据接口标准、安全防护措施、系统兼容性、运维管理流程、应急预案等。通过这个标准,可以确保智慧杆项目的实施具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

DB34/T 3948-2021 城市智慧杆综合系统技术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5.2.1综合管理平台支撑层宜具其备以下功切能: 1宜提供统一安全的通信网络接人、通信协议的适配、海量的 并发连接、端到端安全、故障定位/诊断等功能: 2宜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采用国家标准坐标体系的智能基 础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自动采集设施位置信息并自动加载至地图等 功能; 3宜提供统一的用户权限认证、授权管理机制,宜具备功能、 设施、区域等多重的授权机制; 4宜提供日志管理功能; 5宜具备统一的自动校时与手动校时功能。 5.2.2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层宜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 数据分析、数据呈现、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功能,且宜具备以下模 块和功能: 1数据采集宜支持对前端设施的各类不同通信协议的数据采 集,可以统一的数据标准对多源异构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宜支持 高并发、大数据量的数据采集并满足各种应用要求的数据采集频率: 2数据处理宜支持对异常数据的处理; 3数据存储宜支持各类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存储,保存时间 宜不少于90大; 4数据分析宜支持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的定义、执行以及 对分析结果的多种形式的输出; 5数据展示宜支持对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的展示: 6数据共享 1)共享给公安和交通部门的数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安交 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第3部分:交通视频监视系统》 GA/T1049.3和《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 口协议要求》GA/T1400.4的相关规定;视频相关数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

1)共享给公安和交通部门的数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安交 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第3部分:交通视频监视系统》 GA/T1049.3和《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 口协议要求》GA/T1400.4的相关规定;视频相关数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

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等的相关规定; 2)共享给城管部门的数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 理信息系统》GB/T30428的相关规定; 3)共享给其他业务部门和社会需求方的数据应符合相关国家、 行业和地方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7数据安全应支持对于敏感性数据加密方式存储、制定安全策 略、不同级别的用户权限分离管理机制、共享和分发策略、用户访 问有审计等功能,

5.2.3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层宜包括运维应用和业务应用。

1运维配置管理宜具备对辖区智慧杆及附属设施的设备分类、 故障等级、故障报警、报警定义、报警联动关系等进行配置的功能: 宜具备对辖区智慧杆及附属设施的相关参数进行配置及在线升级功 能; 2运维资产管理宜具备对辖区智慧杆及附属设施的基础信息 录入、设施之间关系的管理、维修记录、报警记录等跟踪管理: 3运维监控管理宜具备对辖区智慧杆及附属设施的网络状态 故障状态等关键数据进行监控: 4运维数据管理宜具备对辖区内智慧杆及附属设施的相关业 务数据进行查询、导出、报警率统计、在线率统计并生成可视化报 表等功能,可将设施基础信息推送到上一级管理平台并能接收及处 理平台指令; 5运维自动报警宜具备接收各设备上报的报警和故障通知,并 提供根据故障配置的故障等级、故障类型等进行分类功能GB∕T 51368-2019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并可进 行报警联动,报警记录应能保存和管理: 6智慧杆运维日常巡检宜具备对辖区内需要维护的智慧杆及 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检及记录功能; 7智慧杆运维工单管理宜具备工单记录保存、管理、延期和督 办功能:

8智慧杆运维宜具备移动应用功能; 9智慧杆运维宜具备对运维管理的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绩效 评价功能。

3城市管理和其他类业务

4)宜具备对各种应用设备包含远程开机、关机、亮度调节等策 略控制功能; 5)宜具备对各种应用设备的运行状态的监测、报警、查询、定 位功能; 6)宜采用电子地图等方式对各类应用设备进行可视化展示和操 作功能; 7)公共广播、一键呼叫设备、气象监测设备、市政地下基础设 施监测等杆上设备宜与公安、交通、城市安全等管理平台的 合用与应急联动。 6综合管理平台应符合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应满足物理安 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信自安全体系应可管理可控制可信任

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需求,信息安全体系应可管理、可控制、可信任。

5.3.1智慧杆系统宜进行设施编码,设施设备分类的主亿

5.3.1智慧杆系统宜进行设施编码,设施设备分类的主体对象宜为 杆体,附属设备可划分为大类和小类,附属设施设备分类宜符合 录A的规定。

5.3.2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编码宜符合以下规定:

1编码宜含义统一、名称唯一、可辨识、可定位; 2编码宜由主码和辅码两部分组成。主码可用于定义主体对象 的主要属性,辅码可用于定义主体对象的地理位置信息和其他因管 理需要而设置的备注类信息: 3设施设备编码的主码和辅码中间宜用间隔号分隔,即:主码 一辅码。 1)应设置主码,且是唯一的,不应变更。主码不确定的部分小 节应按照附录A定义的小节字段长度,以0占位填充; 2)可设置辅码,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编码。辅码内容可不 固定,字段长度可根据管理需求动态更改;当辅码主体对象 内容是地理位置信息时,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基础地

5.3.3智慧杆系统设施诊

1设施设备主码代码宜由22位数字组成。22位设施设备主码代 码依次应为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2位主体部件大类代 码(公共设施)、2位主体部件小类代码(路灯)、6位主体部件编 号、2位附属设备大类、2位附属设备小类、2位附属设备序号。代码 结构如图5.3.3所示:

图5.3.3设施设备编码结构

5.4.1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基础信息描述宜包括基本属性、部件属 生、状态属性、报警属性、养护属性和辅助代码等。 5.4.2数据类型表示方法宜符合表 5.4.2 的规定。

表5.4.2 数据类型的表示方法

表5.4.3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基本属性信息表

5.4.4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部件属性宜符合表5.4.4

5.4.4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部件属性宜符合表5.4.4的规定。

表5.4.4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部件属性信息表

5.4.5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状态属性宜符合表5.4.5的规定。

5.4.5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状态属性宜符合表5.4.5的规

表5.4.5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状态属性信息表表

5.4.6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报警属性宜符合表5.4.6

5.4.6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报警属性宜符合表5.4.6的规定。

表5.4.6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报警属性信息表

5.4.7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养护属性宜符合表5.4.7

7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养护属性宜符合表5.4.7的规定。

表5.4.7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养护属性信息表

表5.4.8智慧杆系统设施设备辅助代码信息表

5.5.2机房内应配置管理设备,管理设备配置应保证日常管理工作

6.1.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GB∕T 5988-2007 耐火材料 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6.1.2城市智慧杆综合系统的施工宜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应执行国家、行业和地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的要求: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满足进场施工的安 全要求;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检验、调试、试运行、 变更设计、验收等相关记录; 4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时,应填写变更审核单并经批准方能进行 6.1.3城市智慧杆综合系统搭载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 施工标准的相关规定。 6.1.4施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施 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前期组织实施的勘察 工作成果,结合智慧杆特点分别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和监理规划 6.1.5设计交底应包括资料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等。 6.1.6已建成城市道路上建设零星智慧杆系统设施时,施王组织方 案应以道路为单位,综合考虑道路属性、交通特征等因素编制 6.1.7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当需变更设 计时,应按相应程序报审,并应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6.1.8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 进场施工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场地、用电以及施工机具等均应符合施工安全作 业、文明施工的要求; 2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的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存储保管场所、相 关工程管理工具部署等均应符合施工管理要求:

3应充分掌握地下管道敷设、设备基础构筑所需的施工条件。 如有需要共同施工作业的,应与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施工之间进 行充分协调,协同施工; 4已建成道路进场施工前,应进行地下、地上设施的勘探和排 摸。施工人员应充分掌握地下空间及管线分布情况,掌握地上杆、 箱和设施的布设状况,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实施; 5应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落实人员、设备、器材、辅材的进场: 6施工中涉及影响地下管线或其他设施的,应在开始施工前 根据设计资料和物探资料与各权属单位现场交底,针对性的编制管 线保护方案或其他设施专项保护方案: 7在进场施工前,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 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 标准等技术文件; 8总监理工程师已签发开工通知书。 6.1.9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 检验、调试、试运行、变更设计等相关记录,

6.2.1智慧杆系统基础施工前应完成包括杆体点位和地下管线的 勘探和排摸、综合机箱等设备类型和朝向确定、GPS信息获取、标记 设计图纸及察信息记录表编制。 5.2.2智慧杆系统的手孔(井)砌筑时四壁应平滑并预留过管孔, 并盖安装应牢固可靠,井盖与路面齐平,密封性能和防水性能良好 6.2.3杆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基础浇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 低于C30。 6.2.4杆体和综合机箱基础进行混凝土浇注时,应分步骤分阶段进 行,混凝土应采用连续浇筑,自由倾落高度不应超过2m。 6.2.5杆体和综合机箱基础浇筑完成硬化后,应洒水养护,夏天养

T/JSGS 001-2020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导则.pdf6.2.6预埋在混凝土内的接地引下线应采用热浸镀锌钢材。

6.2.7杆体和综合机箱基础中的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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