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技术规程》CECS147:2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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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技术规程》CECS147:2004.pdf简介:

《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技术规程》CECS147:2004.pdf是一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工程技术规程,该规程主要针对在地质条件复杂、稳定性较差的工程环境中,采用加筋水泥土桩锚(也称土钉)进行支护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控制提供了指导。

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技术是利用水泥土的早期强度和固化后的高强特性,结合钢绞线或其他高强度材料作为筋,形成复合体的支护方式。这种技术广泛应用于边坡加固、地下工程、隧道开挖、深基坑工程等领域,能有效防止边坡滑坡,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CECS147:2004.pdf规程详细规定了加筋水泥土桩的材料选择、桩的制作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检测、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它是工程技术人员在进行此类项目时的重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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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多向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

向做抗滑加筋水泥土桩锚体支护。根据险情需要可采用单排或多 排桩体(图 5. 9. 1)

9.1多向加筋水泥士桩锚基坑加固

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精讲班讲义(七章430余页),2在软弱地层施工管涵时,可采用竖向加筋水泥土桩体加

(图 5. 9. 2),

图5.9.2地下管涵土体加固

5.9.3为防止边坡塌滑,可采用加筋水泥土桩锚加固处理,其直

5.9.3为防止边坡塌滑,可采用加筋水泥土桩锚加固处理,其直 径不宜小于500mm(图5.9.3)

图5.9.3塌滑边坡加固

宜形成相互咬合(搭接150~200mm)的加筋水泥土连续桩墙(图 5. 9. 4) 。

图5.9.4堤坝防渗加固

位应会同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6.1.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会审后实施。重要的 工程应通过专家论证。 6.1.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工 程概况、施工组织管理、施工准备、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 计划、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监测安排、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 护等。

,1.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折 星概况、施工组织管理、施工准备、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 划、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监测安排、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环 等。

6.1.9基坑开挖应及时降水,应实施有效的降水、排水指

水等地面水浸人基坑周边土层

水等地面水浸入基坑周边土层

6.1.14基坑验槽后,应及时浇筑垫层混凝土封闭基坑。基坑中 工程桩桩头的处理,宜在铺设垫层后进行

6.1.14基坑验槽后,应及时浇筑垫层混凝土封闭基坑。基坑中

6.2.1加筋水泥土锚支护工程的施工场地宜先平整,清除地下 障碍物。当场地低洼时,宜回填粘性土,不宜回填杂填土。当地表 过软时,应采取防止施工机械失稳的措施。在边坡附近施工时,应 考虑施工对边坡的影响,并采取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

障碍物。当场地低洼时,宜回填粘性土,不宜回填杂填土。当地表 过软时,应采取防止施工机械失稳的措施。在边坡附近施工时,应 考虑施工对边坡的影响,并采取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 6.2.2对设计要求咬合成壁状的加筋水泥土桩墙应连续施工,相 邻桩施工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2~16h。 6.2.3加筋水泥土桩锚体预搅下沉时不宜采用冲水法。当遇较 硬土层而下沉过慢时,可适量冲水。凡经输送管冲水下沉的桩体, 喷浆提升前应将喷浆管内的水排尽,且应考虑冲水下沉对桩体承 载力的不利影响

6.2.4加筋水泥土桩锚体的注浆材料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浆,

4加筋水泥土桩锚体的注浆材料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浆 根据需要在浆液中添入外加剂。水泥浆应搅拌均匀,并在社 注浆完毕,

6.2.5加筋水泥土桩锚体的施工应采用钻进、注浆、搅拌、指

次完成的方法。搅拌的叶片直径不宜小于0.20~0.50m,每搅拌 完一次应检查叶片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叶片。直径0.20~ 0.50m的搅拌桩锚体,送浆泵的压力应为1.5MPa,并采用调速电 机。水泥强度等级应采用32.5R,水灰比宜采用1:1或0.7:1。 搅拌钻进速度宜采用0.45m/min。宜采用进退2喷2搅”工艺。

6.2.6水泥士桩锚体的水泥掺入比,应根据基坑侧壁内外侧的水

头压力大小、土体性质和基坑开挖深度确定,宜为被加固土体重量 的12%~18%。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选用水泥掺量(按被加固土 本质量计): (1)当水泥土桩锚体用于止水时,对粉砂、中砂、粗砂、松散砾 砂和填土层,水泥掺量宜为12%~15%;对可塑~流塑淤泥粘性 土和粉土层,水泥掺量宜为12%~13%。 (2)水泥土桩锚体用于挡土时,对粉砂、中砂、粗砂或松散砾砂 和填土层,水泥掺量宜为12%~14%,对粉土、粉质粘土层,水泥 掺量宜为13%~14%,对流塑、可塑淤泥、淤泥质土层,水泥掺量 宜为15%~18%。

6.2.7水泥土28天龄期的单轴无侧限抗压强度值应由试验确

6.2.7水泥土28天龄期的单轴无侧限抗压强度值应由试验确 定。当无试验数据时,对水泥掺量为15%的水泥土,可参照下列 经验数据取值:砂土为1.1~2.0MPa,粉土为0.6~1.1MPa,粘 性土为0.5~1.0MPa,淤泥质土为0.4~~0.7MPa,淤泥为0.3~ O.5MPa.

作业。对砂土、粉土、粘性土,在水泥土桩锚体施工完成3d 可进行抽水作业。对淤泥或淤泥质土,在水泥土桩锚体施 4d后,方可进行抽水作业。需提前抽水作业或在有动水压 下施工的工程,注浆时应掺入速凝剂或早强剂。

现行有关标推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桩锚体的位置、直径、长度、垂直度和倾斜角度; (2)桩锚体的注浆压力、水泥用量、水灰比和注浆量等; (3)加筋体的位置、材料、长度和数量等; (4)加筋体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 (5)桩锚体间的连接构造(包括焊缝长度、高度和外观质量 等); (6)桩锚体预应力张拉锁定力

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3.1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施工前,应做出工程开挖的分 段监测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 测方法和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监测周期,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 馈系统等

.2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监测,可包括下列内容和

(1)现场监测对象包括:自然环境,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支护 结构,地下水位,周围建(构)筑物、地铁、水管、排污管、电缆、煤气 管等重要地下设施,周围的城市道路路面。 (2)现场监测方法:应以仪器观测为主,并与目测调查相结合: 1)检查支护结构的开裂和变形情况,重点检查支护桩侧面、支 护墙面、主要支撑、连接点等关键部位的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的漏 水情况。 2)支护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应沿基坑周边 布置,每边的中部和端部均应布置观测点,其间距不宜大于20m。 3)对距基坑边不超过3倍基坑开挖深度的建(构)筑物,应观 测其变位。 4)基坑周围地表沉降、地下水位、墙背土体深层位移、墙背士

体的土压力和孔隙水压力的观测点等,应视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数 量。 5)沉降观测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工程的影响范围以外,距基坑 周边不应小于5倍基坑开挖深度,也不应小于30~50m,且数量不 应少于两点。 6)其他有关监测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 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的有关规定。

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的有关规定。 6.3.3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有效使用期内,施工单位必 须有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应做好监测与工程施工的配合,保护监 控设施。

须有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应做好监测与工程施工的配合,保护监 控设施。

报警值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报设计、监理和业主等有关单位,同 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监测报告。在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爆炸性环境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GB/T3836.16-2017》,其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简述; (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3)采用的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的过程曲线; (5)监测结果评价。

7.1.1一个工程项月中的全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应属于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 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的一个分项 工程。 7.1.2由同一班组施作的、采用同一工艺、同一配合比的面积 不大于1000m²的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检验 批。 7.1.3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 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 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7.1.4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验收应按施工中验收及竣工 验收两个阶段进行。施工中验收在支护工程施工阶段进行;竣工 验收在基坑土方工程或地下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 7.1.5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验 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附录D、附录E规定的格式记录。 7.1.6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施工中验收应形成下列文件: (1)水泥、钢筋、型钢、钢管、钢绞线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 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水泥土试块的检测报告,钢筋、型钢、钢管连接接头的外观 检查记录; (3)锚具、夹具、千斤顶等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标定证书;

收两个阶段进行。施工中验收在支护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均 收在基坑土方工程或地下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

7.1.5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

7.1.5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顶重验 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附录D、附录E规定的格式记录。

(1)水泥、钢筋、型钢、钢管、钢绞线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 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水泥土试块的检测报告,钢筋、型钢、钢管连接接头的外观 检查记录; (3)锚具、夹具、千斤顶等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标定证书; (4)水泥士、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隐蔽作业记录和检验

接构适、预应力张拉锁定力等); (5)工程的阶段性监测报告; (6)工程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7.1.7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的竣工验收,除本规程第7.1.6 条的规定外,尚应提交下列文件: (1)支护工程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工程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设 计变更文件及其签证书; (2)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其变更文件和签证 书; (3)桩锚体承载力现场测试报告; (4)工程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5)工程监测报告

DB63∕T 1596-2017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7.2.1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工程检验的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

注,h一基坑开挖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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