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367:2014 合建式氧化沟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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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367:2014 合建式氧化沟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CECS367:2014《合建式氧化沟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Integrated Oxidation Ditches)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于2014年发布的一份技术标准。这份规程主要针对合建式氧化沟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

合建式氧化沟是一种常见的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它通过设计合理的沟槽结构,结合活性污泥法和表面曝气等处理方式,对污水进行生物氧化、氨氮硝化、沉淀等处理,以达到污水的净化目的。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合建式氧化沟的建设规模、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施工要求、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合建式氧化沟的工程质量和污水处理效果。

《合建式氧化沟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对于从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的专业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提升城市水环境治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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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合建式氧化沟污水处理厂(站)在试生产之前,建设单位应 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7.4.2合建式氧化沟污水处理厂(站)在试生产之前,建设单位应 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7.4.3合建式氧化沟污水处理厂(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按《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7.4.4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污染源在 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的规定执行。 7.4.5合建式氧化沟污水处理厂(站)验收前应进行试运行,测定

7.4.1合建式氧化沟污水处理厂(站)在试生产之前,建设单位应

8.1.1合建式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0的有关规定执行。

8.1.4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工艺技术指标和

TB/T 3289-2013标准下载8.1.5各岗位的工艺系统图操作和维护规程等应在明显位置

示,运行人员应按规程进行系统操作,并定期检查构筑物、 气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8.1.10各岗位人员在运行、巡视、交接班、检修等生产活动中,应 做好相关记录。

8.2.1污水处理厂(站)应设置水质检验室,配备检验人员和检测 设备。 8.2.2 水质检验室内部应建立健全水质分析质量保证体系。 8.2.3 检验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考核和抽

8.2.5采用合建式氧化沟工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正

污水检验的有关项目与周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 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的规定。

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的规 定。

8.3.1运行人员应根据合建式氧化沟系统所需氧量和供氧设备 的性能,确定曝气设备运行的数量和时间。 8.3.2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测各区的溶解氧浓度和混合液悬浮 固体浓度。缺氧区溶解氧浓度值应控制在0.2g/L0.5g/L范围 内:好氧区溶解氧浓度值应控制在0.5g/L~2.0g/L范围内;混合 液悬浮固体溶解氧浓度值应控制在2000mg/L~5000mg/L范围

8.3.3机械曝气设备可通过调节曝气转刷、转碟、叶轮转速或 没深度来调节供氧量;当采用射流曝气、微孔曝气等鼓风曝气系统 时,可通过鼓风机加以调节。

8.3.4当没有脱氮要求时,运行人员应按本污水处理厂(

行实践,选择最佳的有机负荷率(F/M)值,其值宜为(0.05~

控制。 8.3.5系统的污泥回流比应根据实际运行的进水量和水质调节。 污泥回流比宜为50%~100%。 8.3.6合建式氧化沟工艺应每日排放一定量的剩余污泥。排泥 量可根据污泥沉降比、混合液污泥浓度、活性污泥的有机负荷或污 泥泥龄确定。 8.3.7合建式氧化沟出水氨氮不能达到排放标准时,可通过下列 方式进行调节: 1 减少剩余污泥排放量,提高好氧污泥龄。 2提高好氧区溶解氧浓度。 3系统碱度不够时宜适当补充碱度。 8.3.8合建式氧化沟出水总氮不能达到排放标准时,可通过下列 方式进行调节: 1 调节缺氧区出水硝态氮小于1mg/L。 2增大混合液回流比。 3投加甲醇或食品酿造厂等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维持污 水的碳氮比,满足反硝化细菌对碳源的需要。 8.3.9出水总磷不能达到排放标准时,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调 节: 1控制系统的溶解氧,使好氧区溶解氧大于2mg/L,厌氧区 小于0.2mg/L。 2控制二沉区的泥层高度,泥层高度宜为1m。 3增大剩余污泥的排放。 4设置化学除磷设施

.1应定期观察活性污泥的颜色、状态、气味、生物相和上清液 透明度。

8.4.2应定时测试、计算混合液悬浮固体浓度、混合液挥发性悬 浮固体浓度、污泥沉降比、污泥指数和污泥龄等技术指标。 8.4.3发现污泥有异常膨胀、上浮和产生泡沫等现象应及时查明

8.5.1生物反应区的维护保养应作为全厂(站)维护的重点。 8.5.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定时巡视设备运转是 否正常,包括温升、响声、振动、电压、电流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检查 排除。

油、除锈,发现漏油、渗油情况,应及时解决

8.5.5鼓风曝气系统曝气开始时应排放管路中的存水,并定期检

8.5.6应及时检查曝气器堵塞和损坏情况,保持曝气系统状态良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一2006(2014年版)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J/T5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竖轴式机械表面曝气装置》HJ/T 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转刷曝气装置》HJ/T25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鼓风式潜水曝气机》HJ/T26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推流式潜水搅拌机》HJ/T27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转盘曝气装置》HJ/T280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CECS367:2014

目次总则(31)3工艺流程选择和布置原则(33)4合建式氧化沟工艺设计(45)4.1进水水质要求·(45)4.2氧化沟容积计算和主要设计参数(47)4.3需氧量计算(49)4.4沉淀区和剩余污泥量计算(50)4.5沟型设计(50)4.6回流设施(51)5主要设备和装置(52)5.1曝气设备(52)5.2进出水装置(52)5.3搅拌、推流装置(53)6电气控制和监测(54)6.1一般规定(54)6.2供电系统(54)6.3控制(55)6.4监测(55)6.5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55)7施工和验收(56)7. 1般规定(56)7.2施工(56)7.3验收(57)7. 4环境保护验收(58).29.

运行和维护 (60) 8.1 一般规定 (60) 8.2 水质检验和监测 (60) 8.3 工艺运行控制 (60) 8.4 污泥观察和调节. (61) 8.5维护 (61)

1.0.1说明制定本规程的宗旨且的

0.2规定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各种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 业废水处理工程

JJF 1058-1998 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0.3规定设置监测和控制系统的原则

合建式氧化沟检测和控制系统应根据原水水质、处理后 ,并结合当地生产运行管理要求和投资情况确定。有条件 先采用综合控制管理系统,系统的配置标准可视建设规模 理级别、经济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

1.0.4关于合建式氧化沟工艺的污水处理厂(站)防止二次污染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E 1891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动力机器基础 设计规范》GB50040、《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等。 工程的设计、建设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绿化等降低噪声 的措施,噪声和振动控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 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和《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的规定;机房内、外的噪声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 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标准》GB12348的规定。 污水中可能会散发恶臭气体,污染周围环境,设计时应对散发

的臭气进行收集和净化,或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以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的规定。 鼓风机尤其是罗茨鼓风机会产生超标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 上进行控制,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同时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和隔振 等措施,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 50087的规定。 1.0.5关于合建式氧化沟尚应执行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工艺流程选择和布置原则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GB/T19666-2005》3.0.2关于设置预处理设施的规定

为防止无机沉渣和砂等在氧化沟中沉积,氧化沟前应设置格 栅和沉砂池等;由于悬浮有机物可在氧化沟中进行好氧稳定,故可 不设初沉池。当进水中SS等悬浮物过多,SS浓度高于BOD,浓 度1.5倍时,应设置初沉池。此时初沉池可与氧化沟合建

3.0.3关于对进水水质不能满足生化处理要求时,采取前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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