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36-2021 城镇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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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236-2021 城镇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pdf简介:

"DB33/T 1236-2021 城镇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pdf"是一个关于城镇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规范的技术标准。"DB"通常代表地方标准(Database Standard),"33/T"是浙江省的地方标准代号,"1236-2021"是标准的发布年份和顺序号。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在城镇道路养护过程中,如施工、维修或检查时,应设置的安全设施的要求、类型、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人员和行人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它涵盖了作业区的警告标志、防护设施、交通管理措施等多个方面,是城镇道路养护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DB33/T 1236-2021 城镇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规范城镇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的设置,保障养护作 业和通行安全,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城镇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的设置 1.0.3城镇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2.0.1养护作业安全设施safetyfacilitiesformaintenancework 用于警告、提醒、弓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保 护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周边车辆以及行人安全的设施

为城镇道路养护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区、 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

位于工作区上游,警示前方有占道施工的区域。

位于警告区下游JTG∕T 2321-2021 公路工程利用建筑垃圾技术规范,用于引导交通流进入允许通行道路的 区域。

位于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防止车辆误闯入工作区的缓 冲区域。

2. 0. 6 工作区

2. 0.8 终止区

工期在30分钟以上5小时以内的,工作区固定或在小范 内变动的养护作业。

2.0.10 移动养护mobilemaintenance

工作区持续变动或短暂停留30分钟以内的养护作业,包括 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和人工应急处置作业

.11渠化设施channelizingdevi

作业区用以阻挡或分隔交通流、标明车辆绕行路线、保护作 业现场设施和人员的交通锥、交通桶、交通柱、塑料注水(砂) 隔离栏和活动护栏等设施的统称

在道路指定路段允许机动车行驶的最高速度

2.0.13设计速度design speed

道路几何设计所采用的车速,道路儿何设计包括平曲线半 径、纵坡和视距等。即在气候良好、交通密度低的条件下,一般 驾驶员在路段上能保持安全、舒适行驶的最大车速。

2.0.14下穿立交underpass inte

将相交义的两条路中的一条的路面标高降低,以实现交通立 体化。

3.1.1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应包括临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渠 化交通设施以及其他安全设施。 3.1.2养护作业安全设施是作业期间设置的临时设施,作业完 成后应及时拆除并恢复原有安全设施。

3.1.4安全设施设置顺序应从警告区开始.向终止区推

3.2临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3.2.2临时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与道路上已有的交通标志和标 线发生信息冲突时,应在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上说明原因、有效 期或冲突解决方案等内容。

3.2.3临时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

1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应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 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 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2作业区临时道路交通标志采用的反光膜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的规定; 3临时道路交通标志应易于搬动和运输,方便快速安装和

拆除,安装后结构稳定; 4设置于警告区的标志尺寸应根据该路段的设计速度确定, 设置于作业区其他位置的标志尺寸应根据作业区的限制速度 确定。

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道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和《道路交 通标志和标线第5部分:限制速度》GB5768.5的规定

3.3.1交通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通锥》GB 24720的规定。上游过渡区的交通锥设置间距宜为1m,其他区 域交通锥设置间距宜为3m。

3.3.2交通柱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弹性交通柱》

GB/T24972的规定。交通柱可用于空间受限、作业控制区隔离 对向行驶车道,或划定临时改道车道的边线等地方。 3.3.3路栏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必要时应安装作业 警示灯。

防撞墩》GA/T416的规定,使用时内部应灌沙或灌水至其内部 容积的90%以上,并应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 之间。

3.3.5防撞桶(箱)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撞桶》GB/T28650的规定,应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一组组合在一 起使用,使用时内部应灌沙或灌水至其内部容积的90%以上, 并应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

3.4.1其他安全设施应包括闪光设施、临时交通信号控制设施、 车载式碰撞缓冲装置、移动式标志车、移动式护栏和社会监督公 示牌等

闪光箭头应设置在上游过渡区;警示频闪灯应为黄蓝相间的频闪 灯,并应设置在需加强警示的区域;回转风扇灯的设置高度应高 于路栏。

区设置临时交通信号灯,临时交通信号控制设施灯光颜色应为 红、绿两种,可交替发光。

3.4.4车载式碰撞缓冲装置应设置于作业车辆的尾部

3.4.5移动式标志车颜色应为黄色,顶部应安装黄色警示灯, 后部应安装标志灯牌。

3.4.5移动式标志车颜色应为黄色,顶部应安装黄色管

3.4.6用于下坡路段养护作业宜采用带有防撞功能的移动

3.4.6用于下坡路段养护作业宜采用带有防撞功能的移动式 护栏。

养护作业概况等相关信息

养护作业概况等相关信息。

养护作业概况等相关信息。

4.1.1道路养护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考虑养护作业的内容与要 求、时间和周期、交通环境等因素,作业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 置应合理,前后协同。 4.1.2道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可分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 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部分,宜按本规程附录A 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指示标志、限速标志等,还可设置 减速带;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4.1.2-1的规定;

7养护作业控制区内其他安全设施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4.1.3临时定点作业和移动作业宜配备专用防撞车或具有碰撞 缓冲功能的车辆和装置。 4.1.4夜间养护作业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应覆盖整个工作区 夜间养护作业控制区周围应设置施工警告灯,标识养护作业控 制区

4.1.4夜间养护作业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应覆盖整个工作区 夜间养护作业控制区周围应设置施工警告灯,标识养护作业控 制区

养护作业,同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安全设施上应间隔设 置黄色警示灯,作业人员应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4.2快速路养护作业控制区

4.2.1快速路完全封闭养护时应利用道路信息发布系统提前发 布路段封闭消息。 4.2.2快速路养护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与出口匝道位置相结合 并应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内所有入口匝道。 4.2.3快速路中同一路段前后不同车道不应同时养护,当确实 需要同时养护时,控制区布设间距不应小于1000m。 4.2.4临时定点养护作业可简化作业控制区的布置,但应设置 交通锥、警告标志等设施,并应在作业车辆上游设置移动式标 志车。

应配置闪烁箭头灯、回转风扇灯等警示设备,或在作业车辆上游 设置移动式标志车。

4.3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养护作业控制区

4.3.1当主干道养护需改变车流方向时,养护作业控制区的布 置应与中央分隔带的开口位置相结合。 4.3.2当主于道工作区不在交叉口范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的 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围挡将工作区与交通流分隔,并利用渠化设施将 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和下游过渡区围起: 2作业区上游交叉口所有相交道路上应设置标志预告作业 区位置,并应设置作业区限速标志: 3上游过渡区的合流点前方应有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 线,与原有标线构成虚实线,提示占用车道上的车辆合流,非占 用车道上的车辆应禁止变换车道: 4上游过渡区内,应根据车辆行驶方向设置线形诱导标或 可变箭头信号。当影响行人或非机动车时,应设置行人、非机动

4.3.3主干道半幅路或全幅路封闭时,养护作业控制区

4.3.3主十道半幅路或全幅路封闭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车辆出入作业控制区时应有专人指挥: 2标志的放置应根据不同的道路横断面做适当的调整,但 应保证交通标志的醒目: 3养护作业时,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应有高于1.2m 或妨碍视线的物体: 4应设置禁止进入标志和道路绕行方向标志。 4.3.4 主干道非机动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非机动车道应至少保留2m宽供非机动车通行: 2非机动车道宽度小于2m、人行道宽度大于3m时,非机 动车道可借用人行道通行; 3非机动车道宽度小于2m、人行道宽度不大于3m时,非 机动车道可借用机动车道通行; 4应将工作区与交通流分隔,并应利用渠化交通设施将上 游过渡区、缓冲区和下游过渡区围起。 4.3.5次干道机动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的设置可参照主干道养 护作业控制区的布置方法,在不设置分隔带的道路上,应设置安 装有作业警示灯的防撞隔离墩或路栏将养护工作区同非机动车及 机动车相隔离。 4.3.6支路单行道、双向两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时,应在 作业区两端分别设置交通弓导人员。 4.3.7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养护作业在占用机动车道的情况下 养护作业控制区可参照次十道机动车养护作业控制区设置 4.3.8临时定点养护作业可简化作业控制区的布置,控制区应 设置施工标志及交通锥,并应在作业车辆上游设置移动式标志车 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其他安全设施应根据作业方式设置

设置施工标志及交通锥,并应在作业车辆上游设置移动式标志车 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其他安全设施应根据作业方式设置

4.3.9移动养护作业可简化作业控制区的布置,作业车辆应安

4.3.9移动养护作业可简化作业控制区的布置,作业车辆应安 装移动性作业标志或可变箭头信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标准图集 NY/T2597-2014》,并应配备车载防撞垫

装移动性作业标志或可变箭头信号,并应配备车载防撞垫

4.4人行道养护作业控制区

4.4.1人行道剩余通行宽度不足1m时,行人可借用非机动车 道通行。 4.4.2当人行道需要进行全封闭施工且不能占用非机动车道时 应在作业控制区上游设置人行引导标志,引导行人利用其他通道 通行。 4.4.3工作区区域应根据养护作业的方式和范围确定

4.4.1人行道剩余通行宽度不足1m时,行人可借用非 道通行。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 铁建设(2005)157号4.4.3工作区区域应根据养护作业的方式和范围确定

4.5交叉路口养护作业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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