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075-2021 城市轨道交通六轴铰接转向架轻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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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0075-2021 城市轨道交通六轴铰接转向架轻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pdf简介:

"GB/T 40075-2021 城市轨道交通六轴铰接转向架轻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是中国国家标准(GB/T)中的一份技术规范,它详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中六轴铰接转向架用于轻轨车辆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的基本要求。这份标准旨在确保轻轨车辆的转向架具有良好的性能,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强度、稳定性、安全性、舒适性以及耐久性等方面。

"六轴铰接转向架"指的是由六个轴连接而成的转向结构,这种设计通常用于需要灵活转向和良好支撑的轨道交通系统,如轻轨。"轻轨车辆"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运载乘客的轻型列车或有轨电车等。

该标准适用于轻轨车辆制造商、检验机构以及运营部门,提供了规范化和统一的技术依据,以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2021版的更新可能包含了新的技术要求、改进的性能指标或更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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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00752021

4.1.1正常工作的海拔高度应符合GB/T32347.1一2015规定的海拔分级G1.4。 4.1.2使用环境温度宜为一25℃~十40℃。 4.1.3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4.1.4车辆所有设备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盐雾的侵袭及车辆清洗时清洗剂的作用。 4.1.5因各城市所处地区不同而存在环境条件差异的,用户与制造商可在合同中另行规定使用环境 条件。

4.2.1线路轨距为1435mm。 4.2.2最小平面曲线半径正线为80m,辅助线及车场线为40m。 4.2.3最小竖曲线半径为900m。 4.2.4最大坡度为4%.困难区段不大于4.8%

4.3.1供电方式采用架空接触网供电、接触轨供电或储能装置供电。 4.3.2标称供电电压为DC1500V或DC750V

列车通常由2~5辆车组成CJ 42-1999 工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每辆车由 合非动力转回架及网节短车体较接而 两主要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列车编组示例见图2和图3。

GB/T 40075=2021

6.6 载荷工况宜采用空车载荷(AWO)、定员载荷(AW2)、超员载荷(AW3)三类。 6.7在AW2载荷下,列车动态特性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时,列车从0加速到30km/h的启动加速度不应小于 1.0m/s²,列车从0加速到8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应小于0.5m/s; b) 当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100km/h时,列车从0加速到40km/h的启动加速度不应小于 0.8m/s²,列车从0加速到10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应小于0.4m/s; 冲击极限不宜大于0.75m/s,紧急制动时不受冲击限制; d) 常用制动减速度不宜小于1.0m/s; e) 紧急制动减速度不宜小于1.2m/s²。 6.8列车限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洗车速度不应大于5km/h; b) 退行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km/h; 联挂速度不宜大于2.5km/h。 6.9当轨道满足ISO3095的要求,且车辆以60km/h的速度运行时,司机室内的等效声压级噪声不宜 超过75dB(A),客室内的允许声压级噪声不宜超过75dB(A),测量方法应符合ISO3381的规定。 6.10当轨道满足ISO3095的要求,且车辆以60km/h的速度运行时,在车外距轨道中心7.5m、距轨 面高度1.2m处,测得的等效噪声值不宜大于78dB(A),测量方法应符合ISO3095的规定。 6.11列车应具备在信号控制系统失效时的超速保护功能。 6.12车辆设备的冲击、振动试验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 6.13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GB/T24338.4一2018的规定,在150kHz至30MHz内,车 载子系统的辐射发射应低于GB/T24338.3一2018中6.3.3的整车静态限值曲线要求,并应具有6dB 的余量,同时,还应满足车辆及运营方的要求。 6.14车辆内外部电气设备防护应符合GB/T4208的规定。 6.15车辆电气设备及电路的接地保护、绝缘保护、电气安全等应符合GB/T21413.1的规定;电路开关 与控制器件应符合GB/T21413.2的规定。 6.16车辆电气电路控制、调节、保护、供电所用的低压电子装置应符合IEC60571的规定。 6.17车辆电气设备布线、接线应符合GB/T34571的规定。 6.18车体的固有振动频率应与转向架的固有振动频率错开。 6.19 车辆动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599的规定。 6.20车辆脱轨系数应符合GB/T5599的规定。 6.21车辆防火应符合EN45545(所有部分)的规定。 6.22车辆应有防腐、隔声、隔热、降噪措施。 6.23车辆的密封性应符合IEC61133的规定。 6.24车辆的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安全性应符合GB/T21562及EN50126(所有部分)的规定。 6.25车辆材料安全性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26车辆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限值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零部件及原材料挥发性有机 物和醛酮类物质限量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27车辆正常运行时最大风速不宜大于8级,其余工况应符合建标104一2008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6.28在粘着允许的范围内,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AW3载荷的无 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GB/T400752021

6.29在粘着允许的范围内,列车动力故障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粘着允许的范围内,列车动力故障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列车应具有AW3载荷工况下维持运行到终点的能力; b)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列车应具有AW3载荷工况下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 车站的能力,并具有AW3载荷工况下辅助线及车场线最大坡道上启动的能力。 0在正线线路坡道超过4%的情况下,应设置撒砂装置

7.1两节车体的连接处设置铰接装置。 7.2铰接装置与转向架及车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电蚀措施。 7.3在正常编组运营情况下,铰接装置应承受车辆传递的动载荷、静载荷以及冲击载荷,其应力不应超 过材料的许用应力。 7.4铰接装置应适应两节车体和转向架间的相互运动关系要求。 7.5铰接装置应限制两节车体间的纵向和横向位移。 7.6铰接装置设计应符合易于接近、方便拆装的要求。 7.7铰接装置应符合强度、冲击、刚度和耐磨性能要求,金属部件寿命不应小于30年

8.1.3新设计车辆的车体应进行

a)在平直轨道上一列车以5km/h速度撞击相同类型的另一静止车辆时,车体应无结构损坏; b)在平直轨道上一列车以15km/h速度撞击相同类型的另一静止车辆时,车体结构客室部分应 无损坏,司机室结构应保证司机室座椅前沿300mm区域的结构完整。 注:撞击车和被撞击车质量均为整备状态下的车辆质量与50%座席乘客质量之和。 8.1.6车体及其部件焊接的设计、生产、试验和质量认证应符合GB/T25343(所有部分)的规定。 8.1.7车体承载结构材料宜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铰接部位可采用高强度耐候钢,铝合金板材应符合 GB/T32182的规定,铝合金挤压型材材料应符合GB/T26494的规定,耐候钢应符合GB/T4171的 规定。

.2司机室应视野宽广,应能使司机在运行中清楚方便地瞭望到前方信号、线路、障碍物、接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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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司机室内应设置客室侧门开闭状态和车载信号显示装置,并便于司机观察。 8.2.4前窗玻璃应符合UIC651的规定。 8.2.5司机室应布置司机座椅,座椅应具有高度、前后位置调节和沿中心轴旋转等功能。 8.2.6司机室前端应设置刮雨器。 8.2.7司机室与客室之间应设置通道门,门的净开宽度不应小于500mm。 8.2.8司机室内可设置工具箱、医药箱。 8.2.9司机室内应至少设1个灭火器,位置及固定方式应便于使用。灭火器的性能应符合GB4351.1 的规定。 8.2.10司机室地板布应具有防静电、防滑、耐磨、防水、易清洁的性能。

9.1.1客室应根据车辆运用条件GB 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设置电动式客室车门。每个车门的净开宽度不应小于1300mm,高

9.1.1客室应根据车辆运用条件,设置电动式客室车门。每个车门的净开宽度不应小于1300mm,高 度不应小于1860mm。 9.1.2车门控制系统的设计应遵循故障导向安全原则,采用硬线和网络双重连接方式,应符合 GB/T30489的规定。 9.1.3车门应至少具有下列功能:

度不应小于1860mm。 9.1.2车门控制系统的设计应遵循故障导向安全原则,采用硬线和网络双重连接方式,应符合 GB/T30489的规定。 9.1.3车门应至少具有下列功能:

a 集中开、关门; b) 单门故障切除; c) 车门联锁; d) 车门状态显示、故障指示、存储和诊断; e) 车内紧急解锁; f) 障碍物自动检测和防夹; g) 开关门时间可调节;

h)零速保护; i)车外紧急解锁。 1.4车门玻璃应采用符合GB18045规定的安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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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车辆司机室端应采用带对中装置的自动车钩或可折叠式半自动车钩,当可折叠 叠状态时,应通过安装于车体上的固定装置固定。带对中装置的自动车钩应设有能量 车钩可采用半自动车钩或半永久车钩

叠状态时,应通过安装于车体上的固定装置固定。带对中装置的自动车钩应设有能量吸收装置。中间 车钩可采用半自动车钩或半永久车钩。 9.2.2车钩应能适应车辆通过最不利条件的组合(竖向曲线、水平曲线)且无异常的摩擦声。应经曲线 通过试验检查,不得有零件损坏或运动受到限制,且应满足车辆之间的相对运动和车辆的曲线通过 能力。 9.2.3在车辆运行过程中,车钩应连接可靠,不得出现意外解锁、分离的状况,并具备连接状态检测 功能。 9.2.4车钩的能量吸收装置应能吸收来自牵引和压缩两个方向的能量。 9.2.5车钩应具有下列功能: a)自动车钩应具有自动连挂和解钩功能;

9.3.2车辆端部可根据车辆要求设置贯通道,使整列车贯通DBJ61∕T 113-2016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穿越地裂缝段技术规范, 9.3.3贯通道应能顺利通过最不利条件的组合(竖向曲线、水平曲线及车速)且无异常的摩擦声。贯通 道应经曲线通过试验检查,不应有零件损坏或运动受到限制,且应满足车辆之间的相对运动和车辆的曲 线通过能力。 9.3.4贯通道旋转地板应耐磨、防滑、防夹。 9.3.5贯通道底部应设排水孔。 9.3.6贯通道应易于拆装。 9.3.7贯通道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防火、防水、隔热和隔声性能,防火性能应符合EN45545(所有 部分)的规定,传热系数(K)不应大于5W/(m²:k),计权噪声降低量(NRw)不应小于23dB 9.3.8贯通道棚布的性能应符合CJ/T353的规定。 9.3.9主要结构件寿命不应小于30年,折棚寿命不应小于10年。 9.3.10贯通道渡板和踏板应满足AW3载荷要求。 9.3.11贯通道的其他规定应符合CJ/T35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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