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25-3093-2015 民用建筑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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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25-3093-2015 民用建筑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标准.pdf简介:

"DB62/T25-3093-2015民用建筑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标准.pdf" 是一个文档标题,它属于地方标准(DB62/T)中的 "民用建筑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 部分。这份标准可能详细规定了在民用建筑中如何设计、规划和实施广播电视网络设施的建设要求,包括网络的布局、设备选择、安装规范、安全防护等方面。它旨在确保广播电视网络在民用建筑中的有效部署,同时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环境和用户需求。2015年的版本表明这是对之前标准的更新或发布,反映了最新的技术和行业实践。具体的内容需要查看该标准的详细内容才能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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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建筑的引入段在楼宇前应设置手孔,当管孔数超过6 置人孔。

下通信管道与其它管线,设施的最小净

注:1.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有线电视管道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 1.5m。 2.有线电视管道在排水管或污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离不宜小于0.4m, 且有线电视管道应做包封。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无法避免 时有线电视管道应做包封。

3.7.13塑料材质的导护管、槽盒及附件均应采用非延燃类制品。 3.7.14城市市政、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广播电视网络线路 应采用地下管道、管沟或隧道敷设GB∕T 39156-2020 大规格陶瓷板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管道、管沟的容量应按远期线 路的数量及备用管孔数确定。

3.7.13塑料材质的导护管、槽盒及附件均应采用非延燃类制品。 3.7.14城市市政、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广播电视网络线路 应采用地下管道、管沟或隧道敷设,管道、管沟的容量应按远期线 路的数量及备用管孔数确定。 3.7.15当室外线路采用管道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个管孔宜敷设一条光缆或电缆,管内径不宜小于光缆, 电缆外径的1.5倍,且管径利用率应不大于85%; 2当管内径远大于光缆、电缆外径时可在管孔内增设子管, 子管数量及规格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且子管的等效外径不应超 过母管内径的85%。子管宜采用半硬质塑料管材,且在相邻人(手) 孔间的母管内严禁设置接头; 3光缆与电缆不应同管敷设,当设有子管时可分别敷设于不 同的子管内。当同一管内敷设多条光缆或电缆时,多根线路应一次 敷设完毕,且管孔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40%; 4同一光缆、电缆在各段管道中的相对位置宜保持不变。当

空余管孔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占用管孔群中同一侧的管 孔; 5管道可采用钢管或塑料管,钢管壁厚不得小于3mm,塑料 管壁厚不小于3.5mm。在易受腐蚀和机械损伤的地方,钢管应采取 防腐措施,塑料管应做混凝土包封; 6地下有线网管道宜建设在冻土层以下,耳管项距地面理深 不得小于0.7m,敷设于人行道和车行道下的管道项至地面的距离 应符合表3.7.15的规定。

表 3.7.15管道埋深(m

化带或人行道内; 2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楼栋线路引入点位置,引人点处 的人(手)孔一般可设在靠近进出通道的路侧绿地内。引入点的人 (手)孔距高层建筑的出人入口不宜超过10m,距非高层建筑的出入 口不宜超过6m; 3塔式楼每个塔楼均应在引入点处设置一个人(手)孔:单元 式高层住宅楼宜在每个单元出入口处设置一个人(手)孔;户数不 超过70户的多层单元式住宅楼,每栋楼在距区内主线路最近的单 元入口处设一个人(手)孔,户数大于70户时应适当增设人(手) 孔; 4直线段上两相邻人(手)孔井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 5广播电视网络的人(手)孔井内不得有电力管线穿越。 3.7.20首选管道方式,下列情况线路可采用架空敷设方式: 1用户的位置和数量不稳定,随时可能调整; 2不宜采用直埋、管道及管沟敷设方式时; 3有可供利用、并按规划不会被取消的架空杆路。 3.7.21当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广播电视网络线路与其他线路共杆架设时,最小间距应符 合表3.7.21的规定;

表3.7.21广播电视网络与其它线路共杆架设的最小间距

2染空线路直采用带线架挂方 方式,应米用挂钩蚁螺线绑扎 安装; 3架空线路的接头盒应采用防水型,可视具体情况在吊线或 电杆上固定安装: 4当架空线路及墙壁线路引人、引出地面时,宜采用厚壁钢

3.7.30室内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中广播电视网络线路宜统一规划、设计,线槽和管 道的容量及敷设路径应能满足线路星型布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 司时应以减短线路,节省管道、线槽,方便施工和维护检修为设计 原则; 2在新建和有装修要求的已建建筑内,应采用暗敷设方式。 对无装修要求的已建建筑,可采用穿导护管或线槽明敷设; 3室内明敷设的广播电视网络线路与明敷设的电力线路的 旬距不宜小于0.3m,穿金属管敷设时不宜小于0.2m; 4高层建筑、老年人建筑、儿童建筑及娱乐场所、医疗场所等 人员密集或弱势人员聚集的二层以上建筑内宜选用低烟无卤型光 缆、电缆; 5室内线路采用电缆时宜选用屏蔽性能良好的物理发泡同 轴电缆;采用光缆时宜采用单; 6单体建筑的埋地进楼管宜以1%~2%的坡度自室外人(手) 孔朝上倾斜敷设入楼,并应引入至楼内设备箱、弱电竖并或合用电 气竖并。进楼管应采用经防腐处理的钢管,其数量、管径、壁厚宜按 表3.7.30确定。

7.30进楼钢管数量管径、壁L选择

3.7.31当线路必须架空引入楼内时,宜在引入点距地不低于 2.5m处埋设两根壁厚不小于3.5mm的Sc50mm穿墙套管。 3.7.32单元式住宅宜按单元分别设置进楼管,否则应在楼内相 邻单元间设置数量适当的不小于Φ40mm的水平横管或线槽,且 平横管和线槽的底部距地不应小于2.2m。 3.7.33每个楼栋应设置一个用于安装光接收机设备的设备箱, 当多个单元共用一个设备箱时,箱体应安装在中间单元。箱体应安 装在便于管理和进出线的公共位置,安装高度应与出线方式相适 宜,当露天挂墙安装时,应采取防雨措施,增加外壳防护等级应为 IP54,箱体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安装。 3.7.34住宅和公寓类建筑应采用集中分配方式,每个集中分配 箱所服务的用户数量不超过32户。集中分配箱宜安装在分配网的 对称中心位置。设备箱底边距地面不应小于0.5m,项边距地面不 应大于2.1m。 3.7.35每个设备箱内均应设置具有接地的电源插座,该插座回 路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7.36无楼栋间和电气间的建筑,除安装集中分配箱的楼层外, 每层均应设置分线箱。箱体的安装高度应与水平分户线路的安装 高度相适宜。 3.7.37高层建筑内应设置弱电竖并或电气竖井,多层建筑内宜 设置弱电竖井或电气竖井。竖井内的广播电视网络线路宜穿管或 穿线槽敷设,当采用非可燃型光缆、电缆时可不穿管和线槽直接沿

墙明敷设。 3.7.38广播电视网络线路在竖井内线槽敷设时,高层建筑竖井 内用于敷设线路的线槽空间不宜小于100mmx50mm,多层建筑竖 井内线路的线槽空间不宜小于50mmx50mm。

1厂播电视网络与其他电子信息系统合用竖并。当厂播电视 网络与配电系统合用竖井时,配电、有线电视设备及线路应分设在 竖并的两侧,各种设备箱体前应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维护距 离; 2竖井内设备箱宜明装,安装高度宜为箱体中心距地面 1.2m~1.3m; 3广播电视网络线路在弱电竖井内穿管或穿线槽敷设时,宜 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在合用电气竖井并内穿管或穿线槽敷设时 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且广产播电视网络线路、设备应尽量远离 电力线路、设备。 3.7.40从竖并到终端用户进户点的线路数量较少时可采用穿管 或穿线槽敷设入户,当线路较多时应采用线槽敷设,且该线槽宜安 装在本层。 3.7.41新建住宅、公寓每户内均应设置家庭信息箱,家庭信息箱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跌层、别墅等一户占一层以上者应视工程情况分层设置或 分户设置家庭信息箱; 2信息箱的容量应能满足远期发展的需求并一次安装到位: 3信息箱内应预留2个~3个光模块安装插槽,同时预留小 型分配器、交换机或无线路由器安装插槽。并引人220V交流电源: 4信息箱应尽量设置在靠近配线中心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在 厨房和卫生间的墙面上; 5进户管宜按2根不小于20mm管配置,一户内家庭信息

箱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分别进线或子母式接线的单箱进线方式; 6信息箱内应设置具有接地的电源插座,该插座回路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信息箱应选用箱门可锁定型产品。家庭信息箱宜底边距地 面0.5m安装; 8广播电视网络终端应从家庭信息箱以星形放射方式引接 从家庭信息箱引出的线路可根据敷设路径情况适度合用导护管。 3.7.42连接家庭信息箱和终端盒的导护管,其标称管径不应小 于20mm。 3.7.43用户终端盒的安装位置应与所处的环境及电视机的安装 位置相适宜,终端盒中心距其所在楼层地面和顶板均不得小于 0.3m。 3.7.44住宅户内在客厅和卧室均应设置终端盒DB14/T 719-2018标准下载,儿童房、书房 保姆房、厨房、卫生间等处应根据需要设置终端盒。 3.7.45用户终端盒附近等高位置处应设置可供电视机使用的电 源插座,终端盒与电源插座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2m。 3.7.46埋设在现浇楼板内的线路导护管宜采用焊接钢管。电磁 干扰较小、管线较少、对楼板受力影响较小的工程可采用中型及以 上的非延燃塑料管。敷设于现浇楼板内的导护管最大外径不宜大 于现浇楼板板厚的1/4。 3.7.47暗敷于楼板内的线路不宜穿越伸缩缝和沉降缝,当不可 避免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3.8.1民用建筑所设置的广播电视网络设备机房可独立设置,也 可与其他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合并设置。 3.8.2广播电视网络机房面积、设备间面积、布线通道应留有发 展空间。

3.8.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机房设备的安装应 抗震措施。

3.8.4机房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房宜设在建筑物底层,当地下为多层时,也可设在地下 一层; 2机房应远离强电磁场,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 上、楼下或隔壁场所; 3机房应远离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储存具有腐 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机房严禁设置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 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3.8.5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200户以上的小区宜在小区的中心位置设置设备机房,机 房最小面积宜符合表3.4.1的规定; 2机房不应有与其无关的水管、风管、电缆等各种管线穿过: 3机房内广播电视网络线路应与其他电气系统分开敷设。 3.8.6机房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房设备应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需要进行布置。当几个系 统合用机房时,应按功能分区布置; 2广播电视网络设备宜远离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等主要雷击 散流通道; 3机柜正面相对排列时,其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4后开门的机柜DBJ41∕T 230-2020 复阻抗法土体密湿度现场检测标准,背面离墙边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5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距其他设备不应小于0.8m, 当需要维修测试时,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1.2m; 6并排布置的设备总长度大于4m时,两侧均应设置通道。通 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7墙挂式设备的中心距离地面高度宜为3m,侧面距墙应大 于0.5m;

8活动地板下引至各设备的线缆,应敷设在封闭式金属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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