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3835-2021 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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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 T 3835-2021 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pdf简介:

"DB34 T 3835-2021 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pdf" 是一份关于机制砂的应用技术标准。机制砂,也称为人工砂或再生砂,是通过破碎、筛分天然岩石、废石等得到的粒径和级配符合建筑用砂要求的砂粒。这份规程详细规定了机制砂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包括其原材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质量和性能指标、应用范围、施工方法以及检验与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这份标准旨在确保机制砂的生产、使用符合相关工程安全和质量标准,防止因砂质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它对于推动机制砂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天然砂的开采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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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机制砂砂浆及混凝土检验与验收

8.0.1预拌机制砂砂浆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 土和预拌砂浆强度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8.0.2机制砂砂浆和混凝土的出厂、交货检验应符合《预拌砂浆》 GB/T25181、《预拌混凝土》GB/T14902等的规定。 8.0.3机制砂砂浆和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5.2节、第 5.3节要求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8.0.4施工前,应对机制砂砂浆的稠度和混凝土拌合物的落度等 工作性能进行抽样检验,且应在搅拌地点和施工地点分别抽样检验。 8.0.5机制砂砂浆和混凝土的验收取样、样本和检验频次应符合 《预拌砂浆》GB/T25181、《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8.0.6机制砂砂浆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 法标准》JGJ/T70的规定,性能指标应符合《预拌砂浆》GB/T25181 等的规定。 8.0.7机制砂砂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3、《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等的规定。 8.0.8机制砂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拌合 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0、混凝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混凝土长期性能 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等的规定。 8.0.9机制砂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 准》GB/T50107,机制砂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等的规定。 8.0.10机制砂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B50204等现行标准的规定

附录A机制砂绿色生产技术要求 (资料性附录)

2016年二级建造师机电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A.1加工厂(场)规划与布置

A.1.1机制砂生产)(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厂(场)选址应综合考虑生产、运输、安全、环保、成本 等条件,根据生产线的数量、机制砂产量、机械设备特点等合理确定 厂(场)区位置及规划,厂(场)址选择应靠近料源所在地,并远离 居民区; 2机制砂生产厂(场)区应选择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较好的 地带,并应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带;临近山坡 且有可能被山洪侵袭的地方,应设置防洪堤或防洪截水沟等设施; 3机制砂生产厂(场)应布置在爆破危险区之外。矿山爆破安 全距离应按各种爆破有害效应(地震波、冲击波、个别飞散物等)分 别核定,取最大值,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4机制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弃渣,必须有充足的场地堆 放弃渣。厂(场)址选择宜利用荒山地、山坡地,不占或少占农田、 林地。在占用耕地时,应考虑有条件恢复耕地时,保存部分表层土以 恢复耕地; 5厂(场)址选择宜靠近已有的交通运输线路、水源和主要输 电线路,有利于减少机制砂加工系统建设总投资; 6厂(场)址选择应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要求。 A.1.2机制砂加工厂(场)区布局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机制砂厂(场)区平面规划布局主要内容宜包括平面布置、 用地规划、机械设备布置、功能区划分、道路规划、地面硬化区域规 划、用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厂房及雨棚设计等,生产区场建方案应

充分考虑场区桁吊有效起升高度,各生产设备间应留有充分的检修空 间,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减少交叉; 2总体布置应根据厂(场)区地形地质条件,选择经济合理的布 置方案,并应做到生产流程简便流畅、布置紧凑合理、道路连接平顺: 3机制砂生产厂(场)宜采用集中方式,按取石区、选料区、 料区、加工区、半成品与成品存放区、检测区、计量区、废料区、 检修通道和运输安全通道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分区; 4块石分区、粗碎车间宜靠近料场来料方向,成品堆场宜靠 近运输线路; 5筛分车间布置应综合规划与半成品堆场、成品堆场、洗石车 间、中细碎车间、超细碎车间及制砂车间之间的平面和立面的联系, 减少骨料转运环节和高差; 6办公区宜选择在生产车间的上风向,并远离爆破区。 A.1.3机制砂生产厂(场)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厂(场)区面积宜根据不同功能区和生产规模确定; 2场内主十道路应将取石区、加工区、成品存放区等功能区贯 通,其布设宽度、曲线半径应满足成品运输、生产设备运输和维护机 械的通行需求; 3厂(场)区周围宜设置围墙,)(场)区内宜进行绿化; 4厂(场)区内应设置地表水排水系统,场地排水坡度一般不 宜小于1%;湿法生产机制砂时,排水坡度不宜小于2%; 5成品堆场(库)地面应硬化,进出机制砂堆放场地的道路宜 做硬化处理,不应采用土坏路面,防止运输车辆进入料场带入泥土和 粉尘,减少对集料的污染; 6成品堆场(库)地表水排放宜与厂(场)区排水系统协调一致

A.2.1生产工艺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合理利用地形布置空间、 设施,简化物料运输环节。应结合工程特点,综合考虑生产条件、母 岩种类、生产规模和技术经济性等因素,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积

理,使机制砂具有一定的含水率,防止输送、堆放、装卸和运输过程 中颗粒离析。

A.3.1机制砂生产设备选型与配置应充分考虑母岩的加工属性、机 制砂加工质量要求、生产规模、工艺要求、维护和使用成本、机制砂 生产厂(场)所在地历史天气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遵循成熟先进 节能环保、备品配件来源可靠的原则。

A.3.1机制砂生产设备选型与配置应充分考虑母岩的加工

贝重安主 生产厂(场)所在地历史天气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遵循成熟先进 节能环保、备品配件来源可靠的原则。 A.3.2机制砂加工系统应由除土系统、原料供给系统、破碎系统 筛分系统、制砂系统、输送系统、给料系统、除尘系统和水洗系统等 组成。

A.3.2机制砂加工系统应由除土系统、原料供给系统、破碎系统、 筛分系统、制砂系统、输送系统、给料系统、除尘系统和水洗系统等 组成。

.3.3原料供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碎前给料设备应采用篦条式振动给料机或棒条式振动给料 机,均匀或定量供给原料和筛除废料; 2中碎、细碎、筛分及制砂设备前给料设备宜采用振动给料机 反式给料机、槽式给料机给料: 3产品堆场(仓)出料设备可采用振动给料机、槽式给料机或卸 料闸门给料。

A.3.4破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破碎系统应根据制砂母岩特性、所需的处理能力、被破碎物 料的最大粒径、砂的级配,确定破碎设备的类型和数量; 2当采用石灰石、白云岩等莫氏硬度小于3~5级的软岩制砂, 直选择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与制砂机组合工艺配置;当采用花 岗岩、玄武岩等莫氏硬度大于6级以上的硬岩制砂,宜选择额式破碎 机、旋回破碎机和圆锥破碎机与制砂机组合工艺配置; 3给料量、给料粒度应保持连续和稳定,并根据工艺性生产试 验或室内试验结果确定,且最天人料粒度不应大于设备入料口尺寸的 0.85倍; 4原料进第一段破碎机之前应进行除土处理; 5破碎设备前的进料带式输送机上宜设置金属处理装置,

A.3.5筛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筛分设备的类型应与筛分骨料所需的处理能力、筛分效率、 更用工况及设备的配置要求相适应; 2筛分设备的处理能力计算应考虑给料量的波动,多层筛的处 理能力应按控制筛层计算,并校核筛分设备出料端的料层厚度; 3采用十法筛分工艺时,筛分设备宜采用圆振筛或直线筛。筛 孔尺寸应满足产品粒级的要求,筛分设备应满足生产能力的要求: 4机制砂的细度模数可通过振动筛角度、层数或筛孔尺寸进行调控 5当采用砂石联产系统时,应采用部分筛分效率进行工艺流程 计算,总筛分效率不宜低于90%。

计算,总筛分效率不宜低于90%。 A.3.6制砂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制砂原料特性、所需的处理能力、成品砂细度模数和 级配、石粉含量要求等,确定制砂设备的类型和数量; 2机制碎石整形设备宜选用立轴冲击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 3宜选择十法制砂工艺,成品砂的石粉含量可用风选脱粉机进 行调节; 4进人制砂机的粒度宜控制在40mm以内,未经处理或含杂质的 石屑不可直接进入制砂机。 A.3.7输送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式输送机的输送能力应满足机制砂石加工系统各种运行工 兄的需要,并考虑物料流量的波动; 2带式输送机输送砂石料时,其向上倾角不宜超过16°,向下 项角不宜超过12°。当布置区域地形条件有限、所需向上倾角大于 16°时,可选用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A.3.6制砂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循制砂原料 手性、所需的处理能力、成晶砂细度模数和 级配、石粉含量要求等,确定制砂设备的类型和数量; 2机制碎石整形设备宜选用立轴冲击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 3宜选择十法制砂工艺,成品砂的石粉含量可用风选脱粉机进 行调节; 4进人制砂机的粒度宜控制在40mm以内,未经处理或含杂质的 石屑不可直接进人制砂机。 A.3.7输送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3.7输送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式输送机的输送能力应满足机制砂石加工系统各种运行工 兄的需要,并考虑物料流量的波动: 2带式输送机输送砂石料时GB 50411-2019标准下载,其向上倾角不宜超过16°,向下 项角不宜超过12°。当布置区域地形条件有限、所需向上倾角大于 6°时,可选用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3带式输送机输送经水洗设备脱水后的成品机制砂时,选用带宽应 比计算值提高一级,且最小带宽不宜小于650mm,向上倾角宜小于12°; 4成品机制砂输送机末端应设置防离析管、加湿机等防离析装 置。

A.3.8给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毛石的含泥量进行适当调整; 2半成品堆场下部带式输送机可采用振动给料机或往复式给料 机给料:成品堆场下部带式输送机可采用振动给料机或给料弧门给料: 3应在给料系统前段,设置毛石清洗系统,可采用机选和风选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效除泥,确保成品机制砂MB值满足要求。

1机制砂加工过程,应满足《天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 6297和当地的环保要求,最高粉尘排放量不应高于20mg/m: 2机制砂生产宜进行多点分布式收尘和抑尘,宜采用袋式除尘 器等设备进行除尘。

JT∕T 763-2017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A.3.10水洗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机制砂原料的含泥量、可洗性、所需的处理能力及被 青洗砂石的最大粒径,确定砂石清洗设备的类型与数量; 2采用湿法生产时,水洗系统应包含水洗设备、细砂回收装置 及污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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