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9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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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9日)简介: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规范和细化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开、公平,防止和减少随意执法、滥用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这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明确规定,以及如何收集、整理和使用行政处罚材料的规则。它们旨在提供一个明确、可操作的执法依据,使执法人员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有明确的裁量标准,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19日发布的这两份文件,表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行政处罚的规范化管理更加重视,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9日)部分内容预览:

编号0201847000行为名称对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等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法律依据第三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主动停止违法活动的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拒不停止违法活动的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74—

编号0201850000行为名称对注册建造师不履行义务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依据(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照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情形描述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下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3万元罚款—177—

编号0201851000行为名称对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案、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依据(二)在执业过程中,案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照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情形描述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下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3万元罚款178

编号0201852000行为名称对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依据(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路。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情形描述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下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3万元罚款179

编号0201854000行为名称对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依据(五)允许他人以自已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无违法所得的按照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下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3万元罚款181

编号0201855000行为名称对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依据(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无违法所得的按照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下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3万元罚款—182

编号0201857000行为名称对注册建造师超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依据(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无违法所得的按照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要求改正的情形描述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违法所得2倍以下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3万元罚款184

编号0201858000行为名称对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法律依据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提供的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逾期不改正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提供的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不真实,逾期不改正的裁量幅度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提供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逾期不改正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185一

编号0201859000行为名称对聘用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法律依据第三十九条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提供虚假注册材料,逾期未改正,但积极配合调查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逾期未改正,不积极配合调查的裁量幅度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86

0201862000行为名称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规章】《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花饰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31007-2004,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逾期不改正,有正当理由的裁量幅度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无正当理由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89

编号0201863000行为名称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处罚【规章】(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从事工程监理执业活动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禁则错误,已修改)法律依据第三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未按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按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违法所得2倍以下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3万元罚款—190—

编号0201864000行为名称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处罚【规章】《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二十六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法律依据(七)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第三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照要求改正的5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未按照要求改正的情形描述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违法所得2倍以下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照要求改正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3万元罚款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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