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_第3部分GB5768-2009.pdf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_第3部分GB5768-2009.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9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1506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_第3部分GB5768-2009.pdf简介: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GB5768-2009》是中国国家标准GB5768系列中的一部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设置、颜色、形状、尺寸、使用场合和功能等。它是指导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旨在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供明确的交通信息,帮助驾驶员、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理解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

GB5768-2009标准按照标志和标线的用途、功能、形状和颜色等方面进行了分类,并给出了详细的图形和文字说明。它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停车场、广场、港区、机场等所有交通环境中。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中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制作、安装和使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_第3部分GB5768-2009.pdf部分内容预览:

GB5768.32009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5768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线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图形、尺寸等一般要求,以 及设计、设置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城镇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 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的交通标线的制作和设置。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场等 设置的交通标线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76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GB∕T 30802-2014 建筑用绝热制品 点载荷性能的测定,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运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5768.1一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一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631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6389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JT/T388轮廓标技术条件 JT/T390突起路标

GB5768.1一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一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631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6389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JT/T388轮廓标技术条件 IT/T390突起路标

3.1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施划或安装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实体标记、 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传递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则、警告、 指引等信息,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3.2各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本部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

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传递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则、警告, 指引等信息,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3.2各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本部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 本部分设置标线。 3.3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 a)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停车位、停靠站及减速丘等的线: b)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的标线; c)警告标线:促使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 3.4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a)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 b)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交叉设置的标线; c)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3.5道路交通标线按形态可分为以下四类: a)线条:施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b)字符:施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c)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 路面障碍物位置等的反光或不反光体: d)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 3.6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为白色、黄色、蓝色或橙色,路面图形标记中可出现红色或黑色的图案或 文字。 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如表1所示:

表1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

GB5768.32009

GB5768.32009

4.1.1纵向标线包括:

a)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b)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c)潮汐车道线; d)车行道边缘线; e)左弯待转区线; f)路口导向线; g)导向车道线。 4.1.2横向标线包括: a)人行横道线; b)车距确认线。 4.1.3其他标线包括: a)道路出入口标线; b)停车位标线; c)停靠站标线; d)减速丘标线; e)导向箭头; f)路面文字标记; g)路面图形标记。

JGJ∕T 406-2017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标准a)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b)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c)潮汐车道线; d)车行道边缘线; e)左弯待转区线; f)路口导向线; g)导向车道线。 4.1.2横向标线包括: a)人行横道线; b)车距确认线。 4.1.3其他标线包括: a)道路出入口标线; b)停车位标线; c)停靠站标线; d)减速丘标线; e)导向箭头; f)路面文字标记; g)路面图形标记。

4.2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4.2.1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也可称为可跨越道路中心线)为黄色虚线,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 通流。一般设在道路中线上,但不限于一定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 可以越线超车或转弯。 4.2.2凡路面宽度可划两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双向行驶的道路,在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转弯时,应划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4.2.3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为单黄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4m和6m,一般线宽为15cm,交通 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线宽可采用10cm。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 线划法如图1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GB5768.3—20091500900F单位为厘米图1线1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4.3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4.3.1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短时越线行驶。4.3.2同一行驶方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行道,并允许车辆变换车道或短时跨越车行道分界线行驶时,应划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4.3.3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一般线宽为10cm或15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线宽可采用8cm。设计速度不小于60km/h的道路,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的线段及间隔长度分别为600cm和900cm,如图2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设计速度小于60km/h的道路,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线段及间隔长度分别为200cm和400cm,如图3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GB5768.3—200910,15生央分医营006009单位为厘米图2线2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10,1500007单位为厘米图3线3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二

GB5768.3—20094.4潮汐车道线4.4.1车辆行驶方向可随交通管理需要进行变化的车道称为潮汐车道,以两条黄色虚线并列组成的双黄虚线作为其指示标线,指示潮汐车道的位置4.4.2黄色虚线的宽度为15cm:线段与间隔比例应与同一路段的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一致。两条线之间的间距一般在10cm至15cm之间。在确保车行道宽度条件下,两条线之间的间距可适当调整潮汐车道线划法如图4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4.4.3应使用相应的可变标志、车道行车方向信号控制设施来配合实现车道行车方向随时间变化的功能,可配合使用相应的物理隔离设施。10~~1515单位为厘米图4线4潮汐车道线4.5车行道边缘线4.5.1车行道边缘线用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用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界时,也可称作机非分界线。4.5.2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用于指示禁止车辆跨越的车行道边缘或机非分界。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除出入口、交叉口及充许路边停车的特殊路段外的所有车行道边缘上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双向三车道及以下道路可不设置,但下列情况下应在车行道边缘施划边缘白色实线:a)道路遇窄桥及其上下游路段;b)采用道路设计极限指标的曲线段及其上下游路段;c)交通流发生合流和分流的路段;d)路面宽度发生变化的路段;e)路侧障碍物距车行道较近的路段;f)经常出现大雾等影响安全行车天气的路段;g)非机动车或行人较多的机非混行的路段。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一般线宽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9

GB5768.3—2009殊应用情况下,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的线宽可采用10cm,如图5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15,20中央分限营单位为厘米图5线5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4.5.3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用以指示车辆可临时跨线行驶的车行道边缘。跨越边缘虚线行驶的车辆应避让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出入口、交叉口及允许路边停车路段等允许机动车跨越边缘线的地方,可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城市道路相邻出入口间距小于等于100m时DB22∕T 5064-2021 城镇供热企业运行管理评价标准,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连续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一般线宽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线宽可采用10cm;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m和4m,如图6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GB5768.3—2009中央分照带15,20单位为厘米图6线6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4.5.4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的虚线侧允许车辆临时跨线行驶,实线侧不允许车辆跨线行驶,用以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在必要的地点,如公交车站附近、允许路边停车路段,可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跨线行驶的车辆,应避让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的一般线条宽度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的线宽可采用10cm,虚实线间距为15cm20cm,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m和4m,如图7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11

GB5768.3—200915,201520车交单位为厘米图7线7车行道边缘白色虚实线4.5.5机动车单向行驶且非机动车双向行驶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对向非机动车道之间应施划黄色单实线作为车行道边缘线。单向行驶的道路左边缘应施划黄色单实线为车行道边缘线。黄色单实线般线宽为15cm或20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线宽可采用10cm,如图8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黄色实线车行道边缘线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12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