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293-2020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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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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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293-2020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pdf简介:

"DB33/T 2293-2020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pdf" 是一个关于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DB33"通常代表浙江省的地方标准(DB是"地方标准"的缩写),"T 2293-2020"是标准的编号,发布年份为2020年。这份规范详细规定了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的设计、建设、运行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升预防接种服务的效率、安全性,以及数字化水平,确保儿童和公众能够享受到更便捷、科学、安全的预防接种服务。它可能包括硬件设施配置、信息化系统建设、数据管理、服务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DB33/T 2293-2020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DB33/T22932020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人员与硬件设施要求 5.1人员 5.2疫苗储运管理硬件设施.. 5.3预防接种硬件设施 数字化功能要求 6. 1 疫苗电子追溯管理 6. 2 疫苗储存温度的自动监测.. 6.3预防接种数字化控制 6.4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在线监测 6.5其他功能 安防与环保 监督评价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人员与硬件设施要求 5.1人员. 5.2疫苗储运管理硬件设施... 5.3 预防接种硬件设施 数字化功能要求 6.1 疫苗电子追溯管理 6.2 疫苗储存温度的自动监测... 6.3预防接种数字化控制 6.4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在线监测 6.5其他功能 安防与环保 监督评价

DB33/T2293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机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 会、政采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直平、姜晓丽、朱耀传、吕华坤、陈悦、钱国兴、何寒青、胡昱、吴志昆、 汪颖、金玉峰、裘丹娜、梁辉、巩燚《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19-95》(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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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预防接种门诊数学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人员与硬件设施要求、数学化功能要求、安防 与环保、监督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数字化digitization 融合计算机、多媒体、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将疫苗预防接种全过程的工作信息转变 的数字、数据,实现计算机管理。

独合计异机、 的数字、数据,实现计算机管理。 3.4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standardvaccinationclinic 经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经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 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场所、合理的功能分区、齐全的硬件设备,按照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规程 和疫苗免疫程序,实行定点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 3.5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standardvaccinationclinic 经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经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 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场所、合理的功能分区、齐全的硬件设备,按照预防接种技 和疫苗免疫程序,实行定点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standardvaccinationclinic 经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经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 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场所、合理的功能分区、齐全的硬件设备,按照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规程 和疫苗免疫程序,实行定点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digitalvaccinationclinic 以数字化技术为核心,在现有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各要素的基础上,实现预防接种全流程信息 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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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应具备开展数字化门诊管理工作的人员与设备。 4.3应具有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4.4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预防接种门诊档案记录并保存,并承担档案资料和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安全管 理,宜独立设置资料档案室。 4.5应具备满足预防接种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门诊预约排队叫号系统、预防接 种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签核系统、疫苗储存温度自动监测系统、疫苗追溯管理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信息管理系统等,满足以下要求: a)各系统及功能模块能通过有线或无线组网方式实现门诊内部的数据传输、共享,并具备监管数 据实时上传功能; b) 按照岗位职责定义授权每个岗位操作人员,使系统组织架构与人员信息对应,并保证计算机信 息系统操作的独立性; C 建立机构、人员、疫苗、受种者等预防接种基础数据库,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 d 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体系,实时记录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过程中的各类数据,电子 记录和数据应储存、备份,保护数据信息安全; e 冷链设备档案管理系统或功能模块能按照国家统一编码规则,增加、删除、修改预防接种门诊 的冷链设备档案信息,并可根据设定条件进行查询和统计; f 采集的疫苗电子追溯数据、冷链温度监测数据、受种者预防接种数据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数据等可上传至或直接保存于省级疫苗和预防接种管理系统数据库,

5.2疫苗储运管理硬件设施

5.3预防接种硬件设施

3.1预检、登记、收费窗口和接 码设备和打印设备,计算机内存、硬盘 系统能满足预防接种工作需要, 开有固定 网络的方式和备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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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疫苗电子追溯管理

1.1疫苗追溯管理系统应通过扫描疫苗电子追溯码,实现疫苗出入库管理,并具备库存疫苗的 警和过期自动锁定功能。 1.2应具备与数字化冷链设施设备对接的功能,对疫苗进行实时库存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

6.2疫苗储存温度的自动监测

6.3预防接种数字化控制

6.3.1预防接种服务流程

预防接种服务流程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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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约排队叫号系统应支持排队序号或扫描识别介质确认受种者,实时显示受种者基本信息、排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应支持排队序号或扫描识别介质确认受种者,实时显示受种者基本信息、既 往接种记录、本次拟接种预约信息,登记受种者本次接种疫苗的种类和剂次,并完成知情同意,可进行 下次接种预约。

6.3.6知情同意书电子签核

3.6.1电子签核系统可通过知情同意签核终端的屏幕向受种者或监护人展示知情同意书,受种 护人可通过终端电子笔迹、指纹等方式签署知情同意书。 3.6.2应保存和查询知情同意书签核结果,提供导出和打印功能,签核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实现 联。

6.3.7.1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进行分台接种设置并在台屏显示。 6.3.7.2应支持排队序号或扫描识别介质确认受种者,获取受种者信息。 6.3.7.3通过扫描疫苗电子追溯码采集疫苗名称、疫苗追溯码、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批号、有效 期等信息,自动核验当次应接种疫苗信息,并通过接种显示屏幕显示相关信息。 6.3.7.4核验无误并由受种者或监护人通过手签、指纹对疫苗种类和有效期进行验证后,进行接种。 6.3.7.5宜具有接种记录保存、接种证打印和下次接种预约功能,验证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实现对应关 联。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应通过语音 留观显示屏和留观查询终端机等设备,进行留观提示,包 留观结束等信息

6.4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在线监测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记录处理功能,记录所有发 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能同时进行网络报告。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50490-2009》6. 5. 1支付服务

6. 5. 2自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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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屏幕显示服务

接种过程中,每个环节均可通过屏幕设备显示流程信息并提示受种者进入接种过程每个环节的当前 状态。

6.5.4语音播放服务

JC∕T 607-1995 水泥散装设备 火车用水泥散装机6.5.5手机移动终端服务

6.5.5.1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推送预约信息和接种信息,提供预约信息、接种信息及疫苗接种知情告 知书查询,可自助办理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6.5.5.2可实现疫苗接种的自助预约、取消预约、手机取号和手机指引等功能,支持在线支付或当面扫 码支付等付款方式。

7.1应配置门诊可视化安全监控系统,满足问诊、登记、电子签核、接种、留观等预防接种全过程各 不节的监控需要,可根据既往接种记录中服务窗口与服务时间,自动锁定并回放受种者在每个服务窗口 的既往视频文件,监控记录保留不少于30日。 7.2应设置医疗废物间,配备专用污物桶,集中安全处理废弃疫苗包装、注射器具、消毒棉球等医疗 发弃物。 7.3门诊的装修及办公家具应符合环保要求,应急处置室、母婴室和幼儿活动区应采取地面防滑、四 周墙壁软包、电源接口隐形设置等安全措施。 7.4应定时进行接种场所空气消毒,定期检查更换设备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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