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4/T 014-2018 镇村公交场、站设置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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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4/T 014-2018 镇村公交场、站设置标准.pdf简介:

"DB3304/T 014-2018 镇村公交场、站设置标准" 是一份浙江省的地方标准,具体名称可能指的是《浙江省农村地区公交场、站设置技术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农村地区公交场(停车场)和公交站(停靠点)的设置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公交场站的选址、规模、设施配置、安全要求、运营管理等方面。它旨在提升农村地区公共交通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出行便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由于这是一份技术性文件,可能会涉及到专业术语和具体的数据指标,需要具备一定的交通运输行业知识来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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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04/T 0142018

JB∕T 11011-2010 履带式推土机 驱动轮齿块DB3304/T 0142018

镇村公交场、站设置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镇村公交场、 停车场的设置要求和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 见划和设计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845.3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 GB/T15566.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GB/T18487.3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CJJ/T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C.II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1 镇村公交 连接城区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之间,具有公交基本特征的公共服务。 3.2 首末站 镇村公交覆盖区域内1条公交线路始发或到达的 3.3 枢纽站 镇村公交覆盖区域内2条及2条以上公交线路始发或到达的站点。 3.4 中途站 除起点站、终点站外,延公共交通线路设置的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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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镇村公交场、站应纳入县(市、区)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宜与新建小区、道路同步规划、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4.2应节约资源和用地,宜以立体布置为主。选址应尽量靠近现有公共设施,如公共厕所。改建、扩 建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设施。 4.3应与城市公共交通衔接;镇村公交站点与村民委员会或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居点的距离应在1000 内。 4.4公交场站信息导向系统应符合GB/T15566.4的要求。 4.5在场、站内建充电设施时,应符合GB/T18487.3的规定, 4.6配置照明设施的,应符合CJJ45的规定 4.7场站设施应达到抗震、消防、防雨、防风、防雷、防盗的要求

首末站的规模应根据线路所配营运车辆的车型、总数确定。每辆标准车首未站用地面积应按1 20m²计算。其中:回车道、行车道、候车亭用地应按每辆标准车20m²计算。若建有休息室或 休息室应按每辆标准车2m²~3m²计算;停车坪用地不应小于每辆标准车58m²计算。用地狭 低错落等情况下,首末站用地面积应乘以1.5倍以上的用地系数。

5. 1. 2 设置要求

应根据综合交通体系的道路网系统和用地布局,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 宜设置在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村居点或村委会附近。

5.1.3.1首末站功能主要是首站和末站发车、客流集散、公交车回车。偏远地方的首末站根 班车发车需要,还应有车辆停放的功能。

0.1.3.1 班车发车需要,还应有车辆停放的功能。 5.1.3.2根据功能要求应建设站台、候车亭、站牌、无障碍设施、回车道、消防设施及绿化,远离停 车场、保养场或有较大早班客运需求的首末站可根据需要设置供夜间停车的停车坪、司机休息室和卫生 间,有条件的首末站宜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5.1.3.3设置交通导流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与防护设施等。

5.1.4.1应按最大运营车辆的回转轨迹设置回车道,回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m,长度根据实际需要设定。 5.1.4.2设置停车坪的首末站,应有明显的车位标志、行驶方向标志及其它营运标志。停车坪的坡度 宜为0.3%0.5%, 5.1.4.3可只设一个出入口,出入口应能目测到站内或站外的车辆和行人。有条件的首末站宜将入口 和出口分隔开。 5.1.4.4候车亭宜设置在靠近出入口的位置,方便乘客上车并避免干扰车辆正常运行。候车亭的设计 应符合 CJJ/T 1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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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5站台长度、宽度、高度应符合CJJ/T15的要求。 5.1.4.6首末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站牌标识和发车显示装置。站牌设计应按GB/T5845.3的规定执行, 并符合CJJ/T15的要求。 5.1.4.7首末站停车区的道路宜采用混凝土路面结构,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时,应作抗车辙增 强处理。候车区宜设置提示盲道和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5.1.4.8当首末站配置有司机休息室、卫生间等设施时,必要的生活保障设施应配套齐全,如:水、 电的连通等。

候车亭站、港湾式停靠站

5. 2. 2设置要求

中途站应设置站牌、站台、停车区、候车区,有条件的可增设候车亭等设施或建成港湾式候车 二级以上公路、道路中央有施划双实线或设置中央隔离栏(带)的公路设置的中途站应采用港湾 站。 你

5. 2. 4建设要求

5.2.4.1停车区、候车区应符合本标准5.1.4.7的要求。 5.2.4.2候车亭、站台、站牌的设计应按本标准5.1.4.4~5.1.4.6的规定执行。 5.2.4.3中途站宜设置停靠区,停靠区的长度可按所停主要车辆类型确定。通过该站的车型在两种以 上时,应按最大一种车型的车长加安全间距计算停靠区的长度。停靠区的宽度不宜小于3.25m。 5.2.4.4港湾式停靠站沿路缘向人行道侧呈的凹进不宜小于3.25m。

5.2.4.1停车区、候车区应符合本标准5.1.4.7的要求。 5.2.4.2候车亭、站台、站牌的设计应按本标准5.1.4.4~5.1.4.6的规定执行。 5.2.4.3中途站宜设置停靠区,停靠区的长度可按所停主要车辆类型确定。通过该站的车型在两种以 上时,应按最大一种车型的车长加安全间距计算停靠区的长度。停靠区的宽度不宜小于3.25m。 5.2.4.4港湾式停靠站沿路缘向人行道侧呈的凹进不宜小于3.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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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建成区人流聚集、便于衔接的区域应设置枢纽站,承担镇域内公交线路的衔接功能。枢纽站可 按到达和始发线路条数分类,2条~4条线为小型枢纽站,5条~7条线为中型枢纽站,8条线以上为大型 板纽站。

5.3.2.1多条公交线路共用首末站时应设置枢纽站。枢纽站应设置在城区与镇区连线的延伸 5.3.2.2枢纽站宜靠近停车场、乡镇客运站等。 5.3.2.3枢纽站的设计应人车分流、方便换乘。

5.3.3.1枢纽站的设施要求见表1。

DB3304/T 014—2018表1枢纽站设施(续)配置设施大型枢纽站中、小型枢纽站清洁用具杂务间停车坪运营管理回车道小修和低保注:“√”表示应有的设施,“O”表示可选择的设施。5.3.3.2枢纽站应设置有修车地沟、工具间等小修和低保所需设施。采用纯电动公交车的,应设置或预留充电桩等设施用地。5.3.3.3设置交通导流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与防护设施等。5.3.3.4可结合候车廊及站内用房设置零售超市等便民设施。5.3.4建设要求5.3.4.1枢纽站进出车道应分离,车辆宜右进右出。站内宜按停车区、小修区、发车区等功能分区设置,分区之间应有明显的标识和安全通道,回车道宽度不宜小于9m。5.3.4.2发车区不宜少于4个发车位,站台、站牌、候车亭的设计应按本标准5.1.4.4~5.1.4.6的规定执行。5.3.4.3枢纽站应设置适量的停车坪JTG H20-2007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其规模应根据用地条件确定,应按照5.1.1的要求计算。宜增加设置与换乘基本匹配的小汽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用地。5.3.4.4办公用地应根据枢纽站规模确定。小型枢纽站不宜小于45m²;中型枢纽站不宜小于90m²;大型枢纽站和综合枢纽站不宜小于120m²。5.3.4.5绿化用地应结合绿化建设进行生态化设计,面积不宜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0%。5.3.4.6当枢纽站配置有场站管理室、线路调度室、智能监控室、司机休息室、卫生间、餐饮间、清洁用具杂务间或小修和低保等设施时,必要的生活保障设施应配套齐全,如:水、电的连通等。6停车场6.1功能具有车辆停放、小修、车辆清洗和运营管理等6.2规模与选址6.2.1停车场的规模按照停放车辆的总数来确定,停车场用地面积应根据公交车辆在停放饱和的情况下,每辆车仍可自由出入而不受周边所停车辆的影响确定。停车场用地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150m²计算。首末站与停车场合建的,其综合利用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200m²计算。6.2.2停车场用地应安排在水、电供应齐备的地区,可与公交枢纽站、首末站联合建设。6.3设置要求6.3.1应在镇域内设置1个中心停车场以及若干个小型夜间停车场,停车场宜分散布局。5

DB3304/T 01420186.3.2中心停车场宜设置1个修车地沟,以及工具间等小修和低保所需设施。6.3.3靠近办公、生活、医院、学校、休闲区域的停车场,应结合实际用地形态和吸声隔声减噪设施布置绿化带。6.3.4停车场内应有良好的场区环境和安全视距。6.4建设内容6.4.1停车场应具备为线路运营车辆下线后提供合理的停放空间、场地和必要设施等主要功能。停车场设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停车场设施配置设施中心停车场夜间停车场停车坪(库)停车设施洗车台(间)00场区道路调度00车队管理0行政办公低保车库及附属运营管理设施00工间库房00配电室0劳保后勤库00单身宿舍00生活服务设施医务室00卫生间0照明监控安全环保设施消防绿化注:“√”表示应有的设施,“O”表示可选择的设施。6.4.2设置交通导流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与防护设施等。停车场的进出口处应安装限速、引导、警告、禁行和单行等交通标志。6.4.3可根据需要预留充电桩和充换电站的设施用地,6.5建设要求6.5.1防火要求应符合GB50067的规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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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停车场内宜建室内洗车间或室外洗车台,洗车间或洗车台的用地面积宜为停车场用地面积的

1%~1.5%,也可单独计算。 6.5.3生活用建筑中应配置职工生活服务设施 6.5.4停车场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特殊情况可采用沥青路面。 6.5.5通道式修车地沟的长度不应小于2倍车长;独立式修车地沟的长度不应小于1辆车长。修车地 沟净宽不应小于0.85m,有效深度不应小于1m。地沟内墙应镶嵌瓷砖等光洁的饰面材料,墙内应设有 照明灯具洞口和低压安全灯电源,

DB37∕T 5041-2015 城镇供水水质应急监测技术规范6.5.6进出口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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