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7/T 3-2020 踏勘评审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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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17/T 3-2020 踏勘评审服务规范.pdf简介:

DB3717/T 3-2020《踏勘评审服务规范》是一份技术标准或规范,它详细规定了踏勘评审服务的工作流程、内容、方法、要求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踏勘评审通常应用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和分析的一种专业服务,目的是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符合预定的标准。

这份规范可能包括了踏勘的范围(如地理环境、资源条件、周边设施等)、评审的程序(如准备阶段、实地踏勘、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数据采集和处理的规则、评审人员的资质要求、评审结果的解释和应用等具体内容。它旨在提升踏勘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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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17/T 3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亮、董良峰、李虹美、王振良、高贺、潘迪骏、车迪。

DB3717/T 32020

JGJ∕T 14-200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本标准规定了菏泽市各级踏勘评审机构踏勘评审工作的原则与要求、服务组织、服务管理、服务流 程和保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菏泽市各级踏勘评审机构踏勘评审工作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踏勘评审surveyreview 依法进行的现场核查、检疫、检验、验收、评审等活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踏勘评审surveyreview 依法进行的现场核查、检疫、检验、验收、评审等活动。

平审应严格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确

3. 1. 2独立运衍

行政许可机关实施流程再造,实现“多勘合一”“勘评合一”,独立开展踏勘评审工作,从而实现 与主管部门之间审批与监管权责清晰,

3. 1. 3审勘分离

行政许可机关审批和踏勘环节相互分离、 租互监督、相互协调。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 3.2.2建立健全踏勘评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踏勘评审的服务质 量和效率。 3.2.3在综合受理窗口、公众服务平台、自助查询机等向社会公开踏勘评审标准

DB3717/T 32020

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要求,应成立踏勘评审机构,组织和实施职权内事项的现场踏 勘、检疫检测检验工作,并设置适当的内设机构

应备与工作相关的资质资格,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业务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a 业务受理; 6J 智能分配; c 时限控制: d) 踏勘评审信息上传; e) 意见确认; fy 数据查询; 统计分析,

除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计人 限的外,踏勘评审时限计入承诺时限

5.3.1应当对权限内踏勘事项编制现场踏勘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服务对象名称: b) 踏勘项目;、 c) 踏勘内容及标准; d 现场记录; e) 服务对象签字; f 现场踏勘人员意见及签字。 5.3.2 踏勘内容及标准应明确具体条件和具体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应按要求进行精简: 信息服务平 a 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 b 能采取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 C 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代替的; d 能通过网络核验的; e 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不具实质性作用或没有直接关系的; f 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随着时代变迁、信息化水平提升等发展变化而不需要进行提

6.1.1踏勘评审受理方式包括线上、线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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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 退回委托审批科室,并说明理由。

现场踏勘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专家评审 委托评审等方式,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

6.2.2.1应事前与服务对象联系,确认踏勘时间、踏勘路线,做好现场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6.2.2.2应明确责任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6.2.2.3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持执法证或工作证,按照要求进行录音录像,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

6. 2. 3 专家评审

3.2.4.1踏勘评审机构受理委托评审业务后,根据评审事项的性质、类型、特点等因素,通过竞争性 评审或定向委托方式从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库或山东省中介超市选取第三方机构。 6.2.4.2踏勘评审机构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委托评审代理协议。第三方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服务 内容、服务期限等开展评审工作。 6.2.4.3踏勘评审机构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牵头、监督评审专家。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踏勘评审工作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出具踏勘评审报告

3.1应明确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远程踏勘工作,确定时间、地点,事前与服务对象耳 3.2服务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踏勘流程及要求完成踏勘,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实时传送相关资 的,踏勘评审工作人员应在踏勘评审结束后在线向服务对象反馈结果。

应制定踏勘挂起事项目录,符合挂起条件的踏勘事项,可允许服务对象承诺期限整改,整改后 二次踏勘。

踏勘评审机构根据现场踏勘人员意见、专家评审意见或第三方机构报告出具意见确认书,送达 构,审批机构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出审批意见或决定

6. 6. 1归*要求

DB3717/T 32020

6.6.1.1建立健全踏勘评审*案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按照“一项一*”的要求,将踏勘评审过程中产生的现场 照片、纸质资料以及音视频资料等统一归*。 6.6.1.2应明确*案管理职责,归*案卷应齐全、完整、目录清晰。 6.6.1.3建立*案查询制度,依法依规提**案查询服务。 6.6.1.4做好*案查询记录,并确保*案的保密性、完整性

6. 6. 2归*时限

每月固定时间向局*案室移交相关*案。

应建立协调机制,多个事项需要现场踏勘的,统一将踏勘要求汇集到勘察评审机构,由踏勘评审机 构一次抵达现场办理,

应配备与业务量相匹配的踏勘评审专用车辆,以及执法记录仪、测距仪、GPS定位仪、笔记本电脑、 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光盘刻录机等。

运用信息化方式管理NB/T 10117-2018标准下载,通过数据查询、汇总、分析,加强协调、调度踏勘评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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