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贺州市规划局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印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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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贺州市规划局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印发).pdf简介:

,由于我是一个的,无法直接查看或解析PDF文件。但我可以告诉你,"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这类文件通常是由城市规划局或相关机构制定的,用于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详细技术性规定。它可能包括城市布局、建筑高度、公共设施设置、环境保护、交通规划等内容,目的是为了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以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如果你需要了解具体的内容,建议你查阅该PDF文件或咨询贺州市规划局,他们能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如果你有关于城市规划管理的特定问题,也可以向我提问,我会尽量提供帮助。

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贺州市规划局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印发).pdf部分内容预览:

4)报建阶段或选址阶段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应参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 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细分。 第一百五十一条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主干路以上(含 主十路)机动车道净高不宜小于5来,其它道路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4.5米。 非机动车道净高不得小于3.5来,人行道净高不得小于2.5来。 第一百五十二条城市规划各阶段相应的道路交叉口规划,以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或 立体交义的新建、改建与交通治理专项规划应符合《城市道路交义口规划规范》 (GB50647)、《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道路与道路平面交叉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1)道路交义口的通行能力应与路段及相邻交义口的通行能力相匹配 2)新建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规划不得出现超过四个进口道的多路交叉口、错位交 义口及畸形交义口;斜交交义口的交义角不应小于70。,支路不宜与城市主 干路相交。 3)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规划设计应考虑行人的通行,并满足残疾人、儿童、老人 等弱势群体的通行要求。 4)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速度应视车流行驶方向而定,直行车在进口道部分的设 计速度宜取路段车速的0.7倍,左右转车辆的设计速度宜取路段车速的0.5倍。 5)道路平面交叉口类型应按《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分为A类、 B类、C类及细分为A1类、A2类、B1类、B2类、B3类等,规划道路平面 交义口的应用类型,应根据城市道路网规划的相交道路类别确定, 6)平面交叉口转角处规划红线应做成圆曲线或切角斜线,并需满足视距三角形 要求。在道路交叉口及出入口的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高出路面1.2 米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7)平面交叉口转角处路缘石转弯半径应满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要求。路 缘石转弯半径宜符合表18的规定:

表18路缘石转弯半径

8)新建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的宽度增加值及展宽长度必须符合表19的 规定:

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的宽度增加值及展宽长

GB∕T 19933.2-2014 土方机械 司机室环境 第2部分:空气滤清器试验方法进口道规划红线长度(m)

备注:1.相邻两交叉口之间展宽段及展宽渐变段长度之和接近或超过两交叉口的距离 时,应将本路段作一体化展宽。 2.跨河桥梁两侧亦作为相应展宽,展宽段及展宽渐变段长度应按道路类别参照执行。 3.进、出口道展宽段及展宽渐变段规划红线长度、街区地块出入口距交义口的距离,应 从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向上、下游计算。 9)渠化交叉口应设置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进口展宽段长度应根据灯控时间内 停候的车辆数决定,具体参照表20,干路取上限,支路取下限。 10)交叉口范围内的车道宽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新建及改建交叉口进口道一条车道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3.25米;治理性交 叉口,在用地受限制的地方,进口道一条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0米,极限值 可取2.8米。 ②新建及改建交叉口出口道一条车道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3.5米;治理性交叉 口,在用地受限制的地方,出口道一条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25米。 11)交叉口范围内可不设路缘带。 12)道路平面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符合如下规定: 1①两条道路相交,次要道路服从主要道路 ②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宜≤2%,主、主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 坡差不宜≥3%,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坡差不宜≥4%。 ③交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周边场地标高协调 ④合理安排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 百五十四条道路平面交叉口应根据下列要求规划人行天桥或地道: 1)快速路的过街设施必须修建人行天桥或地道;商业道路交叉口或道路两侧 存在大量人流来往的大型建筑物,可结合实际条件和需要设置人行桥或过

时,应将本路段作一体化展宽。 2.跨河桥梁两侧亦作为相应展宽,展宽段及展宽渐变段长度应按道路类别参照执行。 3.进、出口道展宽段及展宽渐变段规划红线长度、街区地块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 从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向上、下游计算。 9)渠化交叉口应设置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进口展宽段长度应根据灯控时间内 停候的车辆数决定,具体参照表20,干路取上限,支路取下限。 10)交叉口范围内的车道宽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新建及改建交叉口进口道一条车道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3.25米;治理性交 叉口,在用地受限制的地方,进口道一条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0米,极限值 可取2.8米。 ②新建及改建交叉口出口道一条车道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3.5米;治理性交叉 口,在用地受限制的地方,出口道一条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25米。 11)交叉口范围内可不设路缘带。 12)道路平面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符合如下规定: ①两条道路相交,次要道路服从主要道路, 2主、次干路交义口范围内的纵坡宜≤2%,主、主干路交义口范围内的纵坡 坡差不宜≥3%,主、次干路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坡差不宜≥4%。 ③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应与周边场地标高协调。 ④合理安排变坡点和布置雨水口。 百五十四条道路平面交叉口应根据下列要求规划人行天桥或地道: 1)快速路的过街设施必须修建人行天桥或地道;商业道路交叉口或道路两侧 存在大量人流来往的大型建筑物,可结合实际条件和需要设置人行天桥或过

街地道。 2)城市主干路、次路(进口道单向3车道以上,且无中央分隔带道路)的 行人过街设施,应视行人过街交通及其相交的汽车交通饱和度而定,当行人过 街交通及其相交的汽车交通饱和度、人均待行区面积、待行时间同时满足表20 的条件时,应考虑规划行人过街天桥:

GB∕T 26949.14-2016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4部分: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表20城市主次于路设置行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基本条件

备注:1.行人待行区人均空间可用 积(m)除以待行行人数得到。 2.饱和度三车辆(或行人)交通量一通行能力:详细计算方法可参照《城市道路交叉口 设计规程》(CJJ152)执行。 第一百五十五条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如下规定:

度三车辆(或行八)文通重,通行能力;伴细计异算方法可参照《城币 规程》(CJJ152)执行 五条建设项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如下规定: 1)在地区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中,地块出入口不应设置在主干路或次干路上 确需在干路上设置时,不应设置在交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且地块 出入口的交通应采取与干路交通同方向形式的管理措施。如受地形条件限制 确需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设置出入口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①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80米(从缘石转弯曲线的切点处起算) 或设在地块离开交叉口的最远端。 ②次干路上距离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或设在地块离开交叉口的最远端。 支路上距离与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不宜小于30米,距离与支路相交的平 面交叉口不宜小于20米。 2)当相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应向较低一级城市道路上开口,并尽 可能远离道路交义口。 3)相邻建设项目应尽可能共用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4)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除外)在城市道路上开设的机动车 出入口,其宽度应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等级,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建设用地规 模,与城市道路相接面大小,建设用地机动车出入口的数量,建设用地建筑种 类和规模等因素确定,上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单车道宽度不应大于5米。 ②双车道路宽度不应大于7米。 ③车道宽度最大值不应大于12米。 ④相邻建设用地机动车出入口间距(出入口中心间距)不大于50米的应共用 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10米

5)以上所开设的出入口应完善路口交通设施第一百五十六条对贺江及各支流的桥梁安全保护区应予以保护,在其陆域安全区域内,除该桥梁养护必需的设施外,不得新建其它建(构)筑物。但立交桥和人行天桥主体水平投影范围的有效空间可在符合桥梁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用于停车、绿化等用途,无效空间应予封闭。桥下空间利用按照:桥底净空≤2.5米区域设置为桥梁管理配套用房;2.5米≤桥底净空≤3.5米区域设置为生态式社会停车场,兼顾配置部分桥梁管理配套用房的原则进行划分。第一百五十七条城市道路建设规划时,在电力线路廊道内预留公用变压器、开闭所及汽车充电桩等电力设施的相应位置,具体用地面积根据变压器尺寸确定。四、机动车停车场(库)第一百五十八条城市机动车停车场应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停车位配建指标应符合表21的规定。表21停车位配建指标表性质分类单位机动车指标非机动车指标普通住宅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2经济适用房、公租房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2住宅廉租房车位/100m²建筑面积0.54四星级及以上宾馆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 0.5 宾馆三星级及以下宾馆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0.5行政办公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办公1商务办公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 商业中心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 普通商业楼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 4.5商业超市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农贸市场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10 餐饮娱乐车位/100m²建筑面积1.02.5大型影、剧院车位/100座3.5~5.57.5影剧院一般影(视)厅车位/100座2.5~3.510 39

1.机动车配建指标八步老城片区采用中间值,碳酸钙产业(西湾)片区、旺高产 业片区、莲塘片区、贺街片区采用下限值,平桂新城片区、生态新城片区、姑 婆山小镇片区、生态高新产业片区、城东新区片区、江南新城片区、厦岛片区 采用上限值。

公共加油(气)站、充电

第一百五十九条加油(加气)站选址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申的有 关规定,同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宜靠近城市交通主干路或设 在车辆出入方便的次于路上,不宜选在城市于路交叉路口附近。还应与高速铁 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相协调。对于设置在高速公路两侧的公共加油加气站还应满 足高速公路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第一百六十条加油(加气)站场地建筑密度按小于30%控制,容积率按小于0.6控制, 出入口至少两个,出入口间距按15米控制。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应符合表22和表23的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GBT51095-2015》表22公共加油(加气)站的用地面积指标

注:加油站不再配建洗车服务,以便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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