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120-2018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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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 120-2018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pdf简介: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CJJT 120-2018)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发布的一项关于城镇排水系统的电气与自动化工程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城镇排水系统中电气设施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包括电气设备的选择、布线、接地、防雷、监控系统、自动化控制等内容。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城镇排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气与自动化工程的效率,促进排水设施的现代化建设,并为城镇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提供科学依据。它对于提升城镇排水系统的智能化水平、节能减排以及保障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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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同步电动机出现非同步冲击电流; 8 相电流不平衡或断相。 4.7.9 低压电动机,应装设下列保护: 1 短路保护; 2 接地故障保护; 过载保护; 4 断相保护。 4.8电气设备选型

4.8.3潜水电动机宜采用异步电动机。

表4.8.4交流电动机的工作电压

注:1电动机额定电压和容量范围可随工程需要变化; 2当供电电压为6kV时,中等容量的电动机宜采用6kV电动机; 3对于220kW~355kW额定容量的电动机,其额定电压,应经技术经济比较 后确定采用低压或高压; 超过315kW的低压大功率潜水泵电动机其额定电压宜采用660V

注:1电动机额定电压和容量范围可随工程需要变化; 2当供电电压为6kV时,中等容量的电动机宜采用6kV电动机; 3对于220kW~355kW额定容量的电动机GB∕T 34395-2017 展览场馆功能性设计指南,其额定电压,应经技术经济比较 后确定采用低压或高压; 超过315kW的低压大功率潜水泵电动机其额定电压宜采用660V

4.8.5配电装置应安全可靠,适应工作环境,便于安装、操作、 维护、检修、试验和监测,具有闭锁和联锁功能,具有“五防” 功能。

4.8.6变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的容量应根据计算负荷以及机组的启动方式、运 行方式确定,并满足节能运行要求; 2变压器在正常情况下的负荷率宜为0.6~0.7 3变压器的数量和接线应根据负荷特点和经济运行要求确 定,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并列运行的变压器,规格和容量 应相同; 4低压为0.4kV的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1250kVA; 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 的变压器; 5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当任意一台变压器断 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 需要; 6雨水、污水合建泵站的雨水、污水泵宜分别设置配电变 压器; X低压为0.4kV的变压器容量不大于3000kV·A时,宜 采用干式变压器; 810(6)kV/0.4kV的变压器联结组标号宜选用DYn一11 接线; 9除装在高压柜内的所用变压器外,千式变压器宜配防护 罩壳,罩壳门应配有电气联锁装置,外壳面板应设置温度显示控 制仪,并具有温度信号通信接口输出功能。 4.8.7配电装置(包括电容器柜)的结构应有利于可靠运行和 管理。 4.8.8配电装置应设置用于监测和控制的数字通信接口或无源 触点连接端子,并满足自动化运行控制系统的要求。 中机发压豆

4.8.9全地下式、半地下式排水工程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

不应采用油浸(充油)式设备。

4.9.1 下列情况下应采用铜芯电缆: 电动机励磁、重要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的配电回路; 2 振动、爆炸危险或对铝有腐蚀作用的工作环境 3 火灾时需要持续供电的回路: 4 控制、保护等二次回路: 5 其他需要高可靠供电的回路 6 其他采用铝芯电缆不利天电气安全的地方。 4.9.2保护接地线(PE线)干线采用单芯铜导线时,芯线截 面面积不应小于10mm²;采用多芯电缆的芯线时,其截面面积 不应小于4mm。 4.9.3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有机械性保护的芯线截面 面积不应小于25mm²,无机械性保护的不应小手4mm²。 4.9.4电气装置外部的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PE线 4.9.5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配电回路的电缆 芯数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XPE线与中性线合用一导体时,应采用四芯电缆; 2PE线与中性线各自独立时,应采用五芯电缆: 3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的接地与电源系统接地各自独 立时,应采用四芯电缆; 4受电设备无外露可导电部位时,可采用四芯电缆。 4.9.6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单相配电回路的电缆 芯数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PE线与中性线分开时,应采用三芯电缆; 2受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的接地与电源系统接地各自独 立时,应采用两芯电缆; 3受电设备无外露可导电部位时,可采用两芯电缆。 4.9.7低压直流供电回路宜采用两芯电缆

4.9.9直埋敷设电缆的外护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承受较大压力或有机械损伤危险时,应有加强层或 钢带铠装; 2在流砂层、回填土层等可能出现位移的土壤中,应有钢 丝铠装; 3白蚁严重危害地区用的挤塑电缆,应选用较高硬度的 外护层,也可在普通外护层上包裹较高硬度的薄外护层,其材 质可采用尼龙或特种聚烯烃共聚物,也可采用金属套或钢带 铠装; 4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选用聚乙烯外护层; 5除上述情况外,可选用不含铠装的外护层。 4.9.10在潮湿、含化学腐蚀环境或易受水浸泡的电缆,其金属 层、加强层、铠装工应有聚乙烯外护层,水中电缆的粗钢丝铠装 应有挤塑外护层。 4.9.11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要求,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X明敷(包括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 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 措施; 2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 度不应小于30mm; 3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并、沟内时,可不采 用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 4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4.9.12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 并、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并、沟内时,应分别布置 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 电缆。

4.9.13在有鼠害或水淹可能的电缆夹层或电缆沟内敷设的电缆 宜采用防鼠或防水电缆。 4.9.14控制室、配电室的电缆宜敷设在电缆沟或电缆夹层内: 车间内的电缆宜采用电缆沟、支架、吊架或穿管敷设。 4.9.15穿管敷设的电缆,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3 个,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电缆管转接 设施。 4.9.16室外电缆宜按电缆数量、周边环境选择电缆沟、电缆排 管及直理的敷设方式。 4.9.17电缆敷设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应力求电缆路径最短; 3应便于敷设和维护; 4应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场所; 5电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 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的有关规定。V 4.9.18电缆在敷设过程中和长期运行时,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 曲半径的要求。 4.9.19多层支架上敷设的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按配电电缆、控制电缆、通信 电缆的顺序“由上而下”排列; 2高压电缆引入盘柜的充许弯曲半径受限制时,可按由 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3在同一工程中应采用相同的排列顺序: 4支架层数受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等级的电 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的配电电缆可与控制电 缆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 4.9.20同一层支架上的电缆敷设与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4.9.20同一层支架上的电缆敷设与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相同电压等级的控制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交流系统采用单芯电力电缆时DB51/T 1414-2011标准下载,同一回路宜采取品字形

(三叶形)配置: 3除采用品字形配置的情况,配电电缆之间宜有1倍电缆 外径的空隙; 4同一回路的多根配电电缆不应叠置。 4.9.21为一级负荷供电的常用及备用配电电缆不得敷设在同 支架上或同一电缆桥架内。 4.9.22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 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4.9.23与易燃气体输送管道平行敷设的电缆应远离易燃气体输 送管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易燃气体比空气的密度大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 易燃气体比空气的密度小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3属于爆炸危险环境时,尚应符合本标准第3.3.4条的 规定。 X 4.9.24全地下式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电缆宜采用阻燃型 电缆。 4.9.25电缆沟、隧道的纵向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沿排 水方向适当距离宜设置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统,必要时应实施机械 排水,隧道底部沿纵向宜设置泄水边沟

4.10.1排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工作场所和主要道路应设置工 作照明,事故状态下需要继续工作或安全撤离人员的场所应设置 应急照明。 4.10.2工作照明电压应采用交流220V,电源应由厂(站)用 变电所或低压配电系统提供。 4.10.3检修用的移动照明设备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并采 用Ⅲ类灯具。 4.10.4应急照明应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消防照明。可由 照明灯具内的可充电电池供电或由应急电源(EPS)集中供电:

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的地下污水 处理厂DB21∕T 3404-2021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标准,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60min。 4.10.5排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各工作场所最低照度应符合表 4.10.5的规定。

4.10.6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的室外道路、广场等露天工作场 所照明宜采用高压钠灯或LED灯;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等 场所宜采用节能型荧光灯或LED灯。 4.10.7工作照明灯具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环境中宜采用开启型灯具: 2潮湿环境中应采用防潮型灯具或带防水灯头的开启型 灯具; 3应便于检修和更换光源; 4爆炸危险环境的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 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5加氯间、除臭间、预处理间、污泥处理间等含腐蚀性气 体的环境应采用防腐型灯具

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5加氯间、除臭间、预处理间、污泥处理间等含腐蚀性气 本的环境应采用防腐型灯具。 4.10.8照明计算负荷可按下式计算: H> P = 3KxPmp (4. 10. 8) 式中:Pmj 照明i算负荷(kW); Kx一×需要系数,按本标准表4.3.9 取值; Pmp 4.10.9 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平衡分配,最大相负荷不宜 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 均值的85%。 4.10.10变压器、配电装置和裸导体的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 当在变压器室和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 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4.10.11照明配线应采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穿管敷设,每管不 宜超过6根导线。开式照明灯具灯头距地安装高度应大 于2.5m。 4.10.12初沉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等户外构筑物群区域较 大时,宜采用广照型高杆灯照明。 4.10.13地下污水处理厂和地下排水泵站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 装置分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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