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12-2019 城市工程测量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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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312-2019 城市工程测量标准.pdf简介:

"DG/TJ08-2312-2019 城市工程测量标准.pdf"是一个关于城市工程测量的专业标准文档。"DG"通常代表地方标准(Departmentsal Guideline),"TJ"可能是"土建"或"技术"的缩写,"08"可能表示该标准属于工程建筑领域,"2312-2019"则是标准的发布年份和顺序号。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城市工程测量工作的技术要求、方法、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旨在保证城市工程项目的测量精度、规范城市建设和维护过程中的测量行为。它适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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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基于全站仪的三角高程测量,方法的选用应符合以下 规定: 1应布设成三角高程网或高程附合导线,也可与水准测段 组合构成闭合或附合路线。 2二等,适用于单站的高程传递,应采用中间设站法,

3三等、四等,应采用中间设站法或对向观测法。 4五等,可采用中间设站法、对向观测法或单向观测法,但 单向观测法应变化仪器高观测两次。 5跨河三角高程测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 准规范》GB/T12897或《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的相关要求。

3三等、四等DB21∕T 3360–2021 顶管工程技术规程,应采用中间设站法或对向观测法。 4五等,可采用中间设站法、对向观测法或单向观测法,但 单向观测法应变化仪器高观测两次。 5跨河三角高程测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 准规范》GB/T12897或《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的相关要求。 4.3.10三角高程测量用于二等高程传递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观测时测距边小于50m、垂直角小于30°。 2观测应采用0.5"级及以上的全站仪观测。观测时变换仪 器高进行两次架站观测,第一次采用“前一后一后一前”的观测次 序,第2次采用“后一前一前一后”的观测次序,两次观测的高差 较差应小于1.0mm。每次架站观测的垂直角测量、距离测量应符

4.3.10三角高程测量用于二等高程传递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4.3.10 三角高程测量用于二等高程传递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观测时测距边小于50m、垂直角小于30°。 2观测应采用0.5"级及以上的全站仪观测。观测时变换仪 器高进行两次架站观测,第一次采用“前一后一后一前”的观测次 序,第2次采用“后一前一前一后”的观测次序,两次观测的高差 较差应小于1.0mm。每次架站观测的垂直角测量、距离测量应符 合表 4. 3. 10 的技术要求

D为测距边长, 为测段累计测距边长,以km计;i为测段序号 单向观测法、中间设站观测法应变换仪器高设站2次,2次测量的高差较差应符 合对向观测高差较差的要求

4仪器、反光镜或牌的高度应在观测前后各量测1次,取 位至1mm,互差小于3mm时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高度。 5三角高程测量的视线高度、离开障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2m。 4.3.12 三角高程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S 三用高程测量的视线高度、离升障碍物的距离。 1.2m。 4.3.12 三角高程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向三角高程的高差,应进行地球曲率和折光差的改正。 2平差前,三等及以上应计算每干米高差偶然中误差。 3各等级高程网,应按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并计算每千米 高差全中误差。 4高程成果的取值,二、三等应精确至0.1mm,四、五等应精 确至 1mm。

(血)卫星定位高程控制测量

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卫星定位测量技术规范》 DG/TJ 08一2121 的相关要求。

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卫星定位测量技术规范》 DG/TJ 08一2121 的相关要求。

5.1.1现状测绘指根据城市或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需求 测量和编绘相应成果。按任务内容分为陆域地形测量、水域地形测 量、断面测量、建筑测绘与建模、日照测量、城市管理部件测量、安全 保护区测绘等。 5.1.2现状测绘前,应根据需要进行图根控制测量。对于较小

保护区测绘等。 5.1.2现状测绘前,应根据需要进行图根控制测量。对于较小 测区,等级控制能够覆盖并符合现状测绘需求时,可不进行图根 控制测量

5.2.1图根控制测量包括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和图根高程控制测 量。图根控制测量宜在各等级城市控制点下加密,相对于近等 级控制点:图根点平面坐标中误差不应大于士50mm,高程中误差 不应大于土50mm。 5.2.2图根点的密度应根据测图比例尺、测量方法和地形条件而 定。采用极坐标或交会等方法时,图根点密度不宜小于表5.2.2的 规定

不应人于 5.2.2图根点的密度应根据测图比例尺、测量方法和地形条件而 定。采用极坐标或交会等方法时,图根点密度不宜小于表5.2.2的 规定。

表5.2.2图根点密度

图需要为原则,适当加大密度 2采用RTK、激光扫描等测量方法进行地形测量时,图根点密度可不受本表限制

5.2.6图根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图根水准、三角高程、卫星定位 RTK测量等方法

.2.7图根水准测量应符合以下

图根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7的规定。

5.2.7图根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1L为水准路线总长(以km计),n为测站数。 2组成结点网时,结点间路线长度不得大于4km

3当水准路线布设成支线时,路线长度不应大于2km,且必须往返观测

2图根水准可沿图根导线点布设为附合路线、闭合环或结 点网。对于起闭于一个起算水准点的闭合环,应先行检测起算点 高程的正确性。 3 图根水准同级附合不得超过2次。 4 图根水准的留点应使用路线上的转点,不能采用中间点。 5.2.8 图根三角高程测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图根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8的

表 5.2.8图根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S为测距边长度,L为附合或闭合路线长度,均以km计

5.2.10图根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5.2.10图根控制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

地形测量的比例尺主要采用1:500、1:1000及1:2000 例尺。根据工程的设计阶段、规模大小和运营管理需要,可

5.3.1地形测量的比例尺主要采用1:500、1:1000及

按表 5. 3. 1 选用

表5.3.1地形图比例尺

注:局部施测大于1:500比例尺的地形图时,除另有要求外,可按1:500 的要求执行

5.3.2地形图的等高距、采集点的精度、地形点的最大间距及高

程注记的取位,应符合以下规定: 11:500、1:1000地形图采用0.5m等高距,1:2000地 形图采用1m等高距。 2相对于临近图根点或等级控制点,建(构)筑物细部坐标 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70mm,施测困难地区不大于100mm;相邻 建(构)筑物边长或间距中误差不大于100mm,施测困难地区不得 大于150mm。 3相对于临近图根点或等级控制点,城镇建筑区非建筑地 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图上0.6mm,其他地区地物点的点位中 误差不大于图上0.8mm,隐蔽或施测困难时可放宽0.5倍。 4地面高程注记点的高程中误差在稳固坚实地面不得大于 50mm,其他地面不得大于100mm,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 不大于d/3(d为等高距)。 5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1:500、1:1000地形图不大于 图上30mm,1:2000不大于图上25mm。 6高程注记取位,0.5m等高距时注记到0.01m,1m等高距 时注记到0.1m。 5.3.3地形测量的内容应包括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垣栅、工矿

5.3.3地形测量的内容应包括测量控制点、居民地、

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要素NB/T 20450.1-2017标准下载,并应看重表示与城 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各要素的测量内容应符合现行上 海市工程建设规范《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测量 规范》DG/TJ08一86的相关规定。

5.3.5测前准备宜包括以下内容: 1抄录平面及高程控制点成果。 2踏勘了解测区的地形情况、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位置及 完好情况。 3 编写技术设计书。 4 检查和校正仪器,检查采集软件是否与最新的规定相符。 5拟定作业计划。 5.3.6 数据采集可采用极坐标法、RTK测量等方法,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极坐标法测定碎部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测站应观测一已知点设站定向,并观测另一已知点 检查,检查点坐标重合差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5.3.6坐标重合差

坐标分量限差不大于70mm

2)测定的碎部点应在成果图及用于检查验收的回放图上 用符号“十”表示。 3)在测定坐标时,水平角、垂直角施测半测回,距离测定 1次,所测距离应换算成水平距离。 4)使用的棱镜标杆应安装经检校合格的水准器。测量房 角、电杆等地物时应顾及棱镜的厚度,可采用加减常数 或偏心方法进行测定。 5)测距长度不得大于测站定向边长度的1.5倍,施测困难 地区不得大于定向边长度的2倍。 6)一个测站数据采集结束时,应进行坐标重合差检查,坐 标重合差应符合表5.3.6的规定,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 迁站。 2利用RTK直接采集碎部点时,数据采集应符合现行上海 市工程建设规范《卫星定位测量技术规范》DG/TJ08一2121的 定。 3施测困难的碎部点可采用截距法,量取的长度不得超过 固定边长的1/2;也可采用交线法,交线长度不得超过固定边长的 1.5倍。 4电子手薄法作业时,应现场绘制所测碎部点的草图,注记 各要素及编码;外业采集数据时若要对已有信息进行修改,只充 午修改该点的连线和属性,不得修改该点的坐标值;作业过程中: 应及时做好备份。 5测定地面高程时,应观测已知高程点作检核,高程重合差 不得大于50mm。计算高差时应加垂直角指标差改正。

5.3.7资料准备的内容除符合第5.3.5条的技术要求外CJ∕T 120-2000给水涂塑复合钢管,还宜 包括以下内容: 1测区内的航摄像片、影像数据

2航摄仪检校文件及相关参数文件。 3测区内现有的地形图数据。 5.3.8航空摄影测量的区域网划分、像控点布设和联测、空中三 角测量和内业数据采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500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1:500 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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