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9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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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息(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9月).pdf简介:

"城市信息(City Information Model,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是由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0年9月发布的官方技术标准。这份导则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和规范城市管理、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各个阶段对城市数据的整合和应用,以实现城市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涵盖了CIM的概念、架构、数据、接口规范、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与运维等方面,它提倡使用统一的城市信息来整合来自不同来源的、关于城市的各种信息,如建筑、交通、环境、公共设施等,形成一个全面、准确和实时的城市数据库。

这份导则对于城市规划师、工程师、政策制定者以及相关技术开发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旨在通过标准化和协同工作,提升城市运营管理效率,促进智慧城市的发展。

城市信息(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9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2.0.6设计方案BiMfordesigningscheme

建设工程规划阶段服务于设计方案报建与审查的建筑信息 简称设计方案

《农村火炕系统通用技术规程 JGJT358-2015》2.0.9瓦片数据tiledata

根据一定的格网划分规则,对确定空间范围的信息进行分块 形成的若王数据或单元

2.o.1o二三维一体化integrationoftwoandthree

从存储、管理、分析、可视化和服务发布等方面全面整合二维空 间信息、三维和建筑信息的技术。

3.1.1CIM基础平台的定位

应定位于智慧城市的基础平台,由城市人民政府主导建设,负责 全面协调和统筹管理,并明确责任部门推进CIM基础平台的规划建 设、运行管理、更新与维护工作

3.1.2 CIM基础平台的建设原则

应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以用促建,融合共享、 安全可靠,产用结合、协同突破”的原则,统一管理CIM数据资源, 提供各类数据、服务和应用接口,满足数据汇聚、业务协同和信息联 动的要求。

3.1.3CIM基础平台的安全性

CIM基础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 准规范的安全要求,CIM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存储、交换和共享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

3.1.4CIM基础平台的实用性

应充分考虑CIM基础平台建设的实用性和持续性,通过拓展项目 策划生成、工程建设项目三维电子化报建以及基于CIM的共享协同等 应用,加强各类信息数据在CIM基础平台上的汇聚和应用,

3.1.5 CIM基础平台的联通性

城市级CIM基础平台应利用城市现有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 横向应保证城市相关部门间的互联,纵向与省部级CIM平台的互联互 通。

3.1.6CIM基础平台的可扩展性

CIM基础平台建设应考虑数据更新、服务扩展和智慧城市应用延 伸的要求,为将来发展提供良好的框架和拓展空间

3.2.1CIM基础平台总体架构

CIM基础平台总体架构宜采用《GBT32399信息技术云计算 参考架构》和《GBT35301信息技术云计算平台即服务(PaaS) 参考架构》标准,宜符合PaaS功能视图的相关规定,可参考图3.2.1

2.1CIM基础平台总

3.2.2CIM基础平台总体架构应包括三个层次和三大体系,包括设施 层、数据层、服务层,以及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运维保障 体系。横向层次的上层对其下层具有依赖关系,纵向体系对于相关层 次具有约束关系。 1.设施层:应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和物联感知设备。 2.数据层:应建设至少包括时空基础、资源调查、规划管控、工 程建设项目、物联感知和公共专题等类别的CIM数据资源体系。 3.服务层:提供基本功能、汇聚管理、物联监测和模拟仿真 等功能与服务。 4.标准规范体系:应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指导CIM基础平台的 建设和管理,应与国家和行业数据标准与技术规范衔接。 5.信息安全体系: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 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6.运维保障体系:应建立运行、维护、更新与安全保障体系,保 障CIM基础平台网络、数据、应用及服务的稳定运行。 3.2.3CIM基础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应包括功能建设、数据建设、安全 运维建设。其中,功能建设必须提供三维和BIM汇聚的能力,应 具备模拟仿真建筑单体到社区和城市的能力,宜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各 价段汇聚的能力。 3.2.4CIM基础平台的空间参考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CGCS2OOO)的投影坐标系或与之联系的城市独立坐标系,高程 其准应采用1085国家言程时间系统应平用公压组元和业言时间

审查、设计方案报建审查、施工图审查、峻工验收备案

城市设计、城市综合管理等应用,用户宜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 和社会公众等。

3.3.1 CIM基础平台的基础性

CIM基础平台是CIM数据汇聚、应用的载体,是智慧城市的基础 支撑平台,为相关应用提供丰富的信息服务和开发接口,支撑智慧城 市应用的建设与运行。

3.3.2 CIM基础平台的专业性

CIM基础平台应具备城市基础地理信息、三维和BIM汇聚、 清洗、转换、轻量化、抽取、浏览、定位查询、多场景 融合与可视化表达、支撑各类应用的开放接口等基本功能,宜提供工 程建设项目各阶段汇聚、物联监测和模拟仿真等专业功能

3.3.3CIM基础平台的集成性

CIM基础平台应实现与相关平台(系统)对接或集成整合,与其 它系统关系见图3.3.3。

图3.3.3CIM基础平台与其它系统关系

1.CIM基础平台宜对接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和国土空间基 础信息平台,应对接或整合已有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即“多 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功能,集成共享时空基础、规划管控、资源 调查等相关信息资源, 2.CIM基础平台应支撑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体检、城市安 全、住房、管线、交通、水务、规划、自然资源、工地管理、绿色建 筑、社区管理、医疗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应对接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并支撑智慧城 市其它应用的建设与运行。

4. 1 数据汇聚与管理

4.1.1平台应提供工程建设各阶段项目二维GIS数据、三维数据 或BIM数据汇聚的能力,实现检查入库、碰撞检测、多版本管理、 轻量化、抽取、比对与差异分析等功能。 4.1.2平台应提供资源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清洗、数据转 换、数据导入导出、数据更新、专题图制作、数据备份与恢复等功能, 4.1.3平台数据交换宜采用前置交换或在线共享方式进行,前置交 换应提供CIM数据的交换参数设置、数据检查、交换监控、数据上传 下载等功能;在线共享应提供服务浏览、服务查询、服务订阅、消息 通知等功能

4.2数据查询与可视化

4.2.1平台应提供地名地址查询、空间查询、关键字查询、模糊查 询、组合条件查询、要素查询、查询、元素查询、关联信息 查询、多维度多指标统计、查询统计、结果输出等功能。 4.2.2平台应提供CIM资源加载、集成展示、图文关联展示、分级 缩放、平移、旋转、飞行、定位、批注、部切、儿何量算、体块比对、 卷帘比对、多屏比对、透明度设置、细度设置等功能。 4.2.3平台应具备数据加载、可视化染、图形变换、场景管 理、相机设置、灯光设置、特效处理、交互操作等能力

4.3.1平台应提供二三维缓冲区分析、叠加分析、空间拓扑分析、 通视分析、视廊分析、天际线分析、绿地率分析、日照分析等功能 4.3.2平台应具备从建筑单体、社区到城市级别的模拟仿真能力, 可支撑城市设计、绿色建筑、智慧社区、智慧管网、城市体检等典型 场景应用。

4. 4 平台运行与服务

4.4.1平台应提供组织机构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统一认证、 平台监控、日志管理等功能,以及CIM资源、服务、功能和接口的注 册、授权和注销等。

4.4.2平台宜支持物联感知数据动态汇聚与运行监控,实现对建筑 能耗、气象、交通、城市安防和生态环境等指标监测数据的读取与统 计、监测指标配置、预警提醒、运行状态监控、监控视频融合展示等 功能。

4.4.3平台服务应具备CIM数据服务发布、服务聚合、服务代理、 服务运行(服务启动、服务停止)、服务调用(访问控制、协议解析 服务路由)、服务监控、负载均衡等能力。

443平台服务应具备CIM数据服务发布、服务聚合、服务

4.5.1平台应提供丰富的开发接口或开发工具包支撑智慧城市各行 业CIM应用,应提供开发指南或示例DEMO等说明文档。 4.5.2平台开发接口宜以网络应用程序接口(WebAPI)或软件开 发工具包(SDK)等形式提供,应包括如下类别:

5. 1 CIM 分级

5.1.1CIM应无缝集成二维地理信息、三维和BIM等实现二三维 体化,宜参照《GB/T35634公共服务电子地图瓦片数据规范》和 《GBT51301建筑信息设计交付标准》规定,将电子地图瓦片 数据分级从20级扩展至24级,应采用金字塔式分级管理。CIM分级 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CIM二三维一体的分级规

5.1.2CIM21至24级精细度(LOD)应与《GBT51301建筑信息 设计交付标准》中BIM精细度一致,可用项目级BIM、功能级BIM、 构件级BIM和零件级BIM表达。 5.1.3CIM14至21级可侧重三维表达地形、水利、建筑、交通设施、 管线管廊、场地、地下空间、植被及其它等要素表面,其精细度应参 照《CJ/T157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并符合表5.1.3的规定,

GB∕T 328.25-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25部分: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 抗静态荷载5.1.3CIM14至21级内容及精

5.2.1CIM数据宜从要素、应用行业、数据采集、成果形式、时态、 城市建设运营阶段和工程建设专业等角度进行分类,见表5.2.1

表5.2.1CIM数据分类

5.2.2CIM数据应至少包括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规划管 控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公共专题数据和物联感知数据等门类 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4层框架结构集中房整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表5.2.2CIM数据构成

5.3.1CIM数据应按适宜的、标准化的数据格式组织入库,流程应 包括数据预处理、数据检查、数据入库和入库后处理。 5.3.2对于二三维空间数据,应采用开放式、标准化的数据格式组 织入库,三维应建立多层次LOD表达;BIM数据宜建立构件 库,宜保留构件参数化与结构信息,可采用数据库方式存储。 5.3.3按数据库存储的要求,应收集并整理相应成果数据与元数据 等,并对入库前的成果数据进行坐标转换、数据格式转换或属性项对 接转换等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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