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486-2015 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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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486-2015 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pdf简介:

,由于我是一个的,我无法直接提供PDF文件的简介。但我可以告诉你,JGT486-2015《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是一个标准或者指南,它可能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学会或者相关机构发布。这个标准主要针对混凝土中使用的复合掺合料,可能涵盖了这些材料的性能要求、检测方法、掺量规定、使用条件等内容,旨在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和工程安全。复合掺合料通常是指在混凝土中添加的可以改善混凝土性能的混合物,如矿物掺合料、功能性添加剂等。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你查阅该标准的原文或者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

JGT486-2015 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pdf部分内容预览:

创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矿物掺合料mineraladmixture 以硅、铝、钙等一种或多种氧化物为主要成分,具有规定细度,掺人混凝土中能改善混凝土性能的 材料,可分为活性矿物掺合料和情性矿物掺合料。

由本标准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掺合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的粉体材料;或由本标准成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必要时可掺加适量石膏和助磨剂,再粉磨至规定 的粉体材料。

复合矿物掺合料中每种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分数应不小于10%,加人的助磨剂应不超过复合矿物 料总质量的0.5%GB∕T 23577-2009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基本类型 识别与描述,复合矿物掺合料中不应掺人除石膏、助磨剂以外的其他化学外加剂。

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的规定。

4.2.2粒化高炉矿渣粉或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硅灰应符合GB/T27690的规定。

4.2.4磨细火山灰或火山渣

磨细火山灰或火山渣应符合JG/T315的规定。

石灰石粉应符合GB/T30190的规定。

4.2.6粒化电炉磷渣粉或粒化电炉磷渣

粒化电炉磷渣粉应符合JG/T317的规定;粒化电炉磷渣应符合GB/T6645的规

4.2.7钢渣粉或钢渣

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5483的规定;工业副产石膏应符合GB/T21371的规定。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5483的规定;工业副 21371的规定

复合矿物掺合料可分为普通型、早强型和易流型,其中普通型可分为I级、Ⅱ级、Ⅲ级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标记由复合矿 分类代号和本标准编号三部分 如下:

6.1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

复合矿物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

混合均勾,压蒸安定性试验按GB/T750进行,沸煮安定性试验按GB/T1346进行。

按GB/T176进行,

按GB/T176进行。

复合矿物掺合料出厂前按同类别、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复合矿物掺合料出厂编号按单线年生 力规定为: 60×10*t以上,不超过2000t为一编号; 30×10°t~60×10*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10×10*t~30×10*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10*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运输工具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位时,允许该编号数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

a)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b)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应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样。袋装复合矿 物掺合料应从10个以上包装袋内等量抽取;散装复合矿物掺合料应从至少3个散装集装箱 (罐)内抽取,每个集装箱(罐)应从不同深度等量抽取。抽取的样品总质量不应少于10kg。样 品混合均匀后,按四分法取出比试验需要量大一倍的试样, 检验样品应留样封存,并保留至少6个月。当有争议时,对留样进行复检或仲裁检验。

a):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b)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应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样。袋装复 物掺合料应从10个以上包装袋内等量抽取散装复合矿物掺合料应从至少3个散装集 (罐)内抽取,每个集装箱(罐)应从不同深度等量抽取。抽取的样品总质量不应少于10kg 品混合均匀后,按四分法取出比试验需要量大一倍的试样, 检验样品应留样封存,并保留至少6个月。当有争议时,对留样进行复检或仲裁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表1中的细度、 活性指数、含水量、氟离子含量、三氧化硫、对于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渣粉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还应包含沸煮法安定性试验

4.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6章的全部要求。 碱含量应由生产厂家根据原材料实测值及原材料比例进行加权换算后提供。 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8.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胶砂抗压强度增长比每6个月进行一次,其他指标为12个月进行一次;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5.1出厂检验符合本标准出厂检验 年在同一批次中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试验复检。复检结果均合格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

仍有一组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不合格。复检不合格时,应根据复检结果降级使用或不 使用。 型式检险丝合本标维型 松验全技艺甘市任所一商云洗合西金时会

使用。 8.5.2型式检验符合本标准型式检验要求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允 许在同一批次中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试验复检。复检结果均合格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当 仍有一组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复合矿物掺合料组分及其含量范围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当用户需要时,生产厂应在复合矿物掺合料发出之日起11d内寄发除28d活性指数和胶砂抗压强度增 长比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d活性指数和胶砂抗压强度增长比分别应在复合矿物掺合料发出之日 起32d和94d内补报。

3.7.1交货时复合矿物掺合料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卖 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任。当无书面合同,或未在合同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 “以本厂同编号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 3.7.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 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6个月,一份由买方按 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d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 存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仲裁检验。复合矿物掺合料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3.7.3以生产者同编号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复 合矿物掺合料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120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120d的同 编号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封存样。在120d内,买方对复合矿物掺合料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 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9标志、包装、运输与购存

袋装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分类与标记、执行标准号、主要原材料 比例、批号、生产厂名称和地址、净质量、包装日期和出厂编号。 散装时应提交与袋装标识相同内容的卡片。

复合矿物掺合料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每袋净质量为50kg或25kg,且不应少于标识质 3%。随机抽取20袋,其总质量不得少于标准质量的20倍。复合矿物掺合料包装袋应符合GB9 规定。其他包装规格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合料在运输和贴存时不应受潮、混入杂物,购存期

合矿物掺合料流动度比、活性指数、胶砂抗压强质

【5层】4352.4平米框架办公楼(含计算书,建筑、结构图)本附录规定了复合矿物掺合料 抗压强度增长比的测定

A.2主要仪器设备及材料

A.3.1试验室应符合GB/T17671的规定

A.3.2确定流动度比、活性指数及胶砂抗压强度增长比的胶砂配合比应符合表A.1的规定

JC∕T 2475-2018 泡沫混凝土墙板、屋面板A.3.3按照GB/T17671的规定进行胶砂的搅拌

1.3.4.1按照表A1的胶砂配合比和GB/T24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 的流动度。

式中: F一复合矿物合料的流动度比,%; 试验胶砂的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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