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2020试行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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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2020试行版).pdf简介:

,由于我是一个,无法直接查看或下载PDF文件,也无法提供具体的文件内容介绍。"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2020试行版).pdf"这通常是一个关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性文件,可能包含了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布局、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规定和指导。它旨在指导和规范该地区土地利用和空间开发行为,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你需要了解具体内容,建议你直接查阅该文件或者咨询相关规划部门。

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2020试行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城际铁路最小正线间距

注:区间直线地段两单线铁路并行引入车站时的最小线间距应根据装设信号机和通行 超限货物列车情况按需要计算确定。既有线路段设计速度提高到140km/h~160km/h时, 可保持4m的线间距。 (四)重载铁路正线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牵引种类应根据路网与牵引动力规划、线路特征和沿线自然条件以及

DB32∕T 2677-2014 公路涉路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标准注:区间直线地段两单线铁路并行引入车站时的最小线间距应根据装设信号机和通行

注:区间直线地段两单线铁路并行引入车站时的最小线间距应根据装设信号机和通行 超限货物列车情况按需要计算确定。既有线路段设计速度提高到140km/h160km/h时 可保持4m的线间距。 (四)重载铁路正线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牵引种类应根据路网与牵引动力规划、线路特征和沿线自然条件以及

动力资源分布情况合理选定,并宜采用电力牵引。设计速度为每小时80千 米至100千米;

(五)111级铁路、1V级铁路按照有天设计规范执行 11.8.3【车站要求】 (一)车站分布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满足远景线路年输送能力的要求。 2.中间站应根据沿线城镇分布及产业布局合理分布。重载铁路的中间站 还应满足大宗货物的集疏运要求。 3.会让站和越行站应按通过能力要求进行分布。有技术作业的中间站, 会让站和越行站还应满足技术作业要求。 4.考虑区间通过能力的均衡性, 5.考虑地形、地质、水文和铁路运营条件,并满足养护维修、教援等要 求。 (二)高、快速铁路主要客站应布置在中心城区内,并宜与普通铁路客 运站结合设置。 (三)车站间距离宜符合下列规定: 1.高速铁路站间距离宜为30km~60km 2.城际铁路站间距离宜为5km~20km 3.重载铁路单线宜为15km.双线宜为30km~50km

客货共线铁路客站规模

确定: 1.中、小型铁路客站站房建筑面积宜为5m2/人~8m2/人。 2.特大型、大型铁路客站站房建筑面积宜为8m2/人~15m2/人。 3.设有与其他交通设施间的换乘区域、城市通廊的站房,换乘区域、城 市通廊的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1.8.4【安全保护区】 (一)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 区的范围在满足噪音、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 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中、小型铁路客站站房建筑面积宜为5m2/人~8m2/人 2.特大型、大型铁路客站站房建筑面积宜为8m2/人~15m2/人 3.设有与其他交通设施间的换乘区域、城市通廊的站房,换乘区域、城 币通廊的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1.8.4【安全保护区】 (一)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 区的范围在满足噪音、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 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不低于10米,其他铁路不低于8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不低于12米,其他铁路不低于10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不低于15米,其他铁路不低于12米。 4.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不低于20米,其他铁路不低于15米。 (二)禁止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淘金: 1.跨河桥长500米以上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2.跨河桥长100米以上不足500米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 2000米。 3.跨河桥长不足100米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有关部门依法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划定的禁采范围大于前款 规定的禁采范围的,按照划定的禁采范围执行。 11.8.5【铁路交又】 (一)设计速度12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重载铁路,应按全封闭、全立 交设计。 (二)设计速度120km/h以下的客货共线铁路与公(道)路的交叉宜设 置立体交叉;特殊困难条件下可设置平面交叉,但应采取安全可靠的保障措 施。 (三)铁路与铁路、公(道)路及管道立体交叉应遵循下列原则: 1.高速铁路与其他铁路、公(道)路等设施立体交叉时,宜采用高速铁 路上跨的方式;困难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比选采用下穿方式时,须采取防止异 物侵入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2.高速铁路之间、其他铁路之间的立体交叉,应根据工程条件、线路安 全性要求、施工对运营干扰等因素,宜选择较高等级线路上跨通过。 3.铁路与公(道)路立体交叉时,宜采取铁路上跨的方式。 4.铁路与输油、输气、输水管道等设施交叉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

规定。 (四)铁路与铁路、公(道)路立交桥的净高和净宽应满足相关铁路、 公(道)路建筑限界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跨越铁路的立交桥下净高,应根据铁路限界标准计算确定。 2.铁路立交桥下的乡村道路净高、净宽,应根据通道种类和交叉条件与 有关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宜小于表11.8.5规定的数值(单位:m):

有关SBS防水卷材及施工工艺铁路立交桥下的乡村道路净高、净宽最小值

注:1.通行汽车及大型农机的乡村道路,特殊困难条件下净宽可减至5.0m,净高可减 至4.0m。 2.特殊困难条件下机耕通道净高可减至3.0m。 3.特殊困难条件下仅供人行的道路,净高可按不小于2.2m设计。 (五)铁路上跨公(道)路时,铁路桥跨设置应满足相应道路对净空和 亭车视距的要求,当立交净空不足5.0m时,应设置限高标志及限高防护架 (六)跨越铁路、道路及通航河流的铁路有雄立交桥上应设置防落网; 公(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上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并在跨越地段 安装防抛网。 (七)铁路与铁路、公(道)路立体交叉,应综合考虑地形、相关设施 配套条件,在立体交叉范围设置完整通畅的排水系统。 11.9水运交通 11.9.1【航道] 航道总体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航道建设规模及标准、航道选线、航 道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度,整治工程的整治线、整治建筑物布置、疏浚工程、 导助航设施布置等,必要时应考虑停泊区、锚地和服务区。停泊区、锚地和

服务区的选址应根据自然条件、河流水文特性航道布置和船型等因素综合考 虑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1.9.2【码头】 (一)新建港口作业区应当设置绿化带与外界隔离,绿化带宽度宜大于 50米。危险品码头设置应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码头的设置应根据功能、输运方式等进行合理布局,确定规模: 对交通影响大的码头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对环境影响大的码头应做环境影 响评估。 (三)大型货运港口应优先发展铁路、水运集疏运方式,并应规划独立 的集疏运道路,集疏运道路应与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网络顺畅衔接, 11.10航空 11.10.1【布局要求】] 航空港的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有充分的机场用地,合理设置跑道位置。 (二)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机场的要求。 (三)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尤其是气候和地基条件,满足其净空要求 (四)与城市有合理的距离,飞机的起飞既不影响城市,又不能与城市 相距很远,并有便利的交通条件。 11.10.2【净空安全] 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为保障航空器在机场安全起飞和降落,按照机场净 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设的一定空间范围。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包括:以 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高出原地面 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的区域。武当山机场净空保护区以武当山机场基 准点为圆心,半径55公里(含)范围构成的区域。详见附图一:《十堰武 当山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

图一:十报武当山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总图》

11.10.3【通用机场】

GB∕T 35172-2017 水泥窑用耐火材料抗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侵蚀性试验方法11.10.3【通用机场】

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二)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三)建设规模及设施设备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 氏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12.1管线综合 12.1.1【规划原则】 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市政管线工程设施应当满足防火、防爆、防洪和抗震等安全设防 要求。 (二)市政管线工程设施一般不得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和塌陷等不良 地质地区,洪水淹没、内涝低洼地区,以及严重危及管道安全的地震区设置 确需设置的,应当根据不同的专业规范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三)市政管线工程设施的防洪、排涝等级,不得低于所在地区设防的 相应等级。 (四)编制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 1.压力管线宜避让重力流管线。 2.易弯曲管线宜避让不易弯曲管线。 3.分支管线宜避让主十管线。 4.小管径管线宜避让大管径管线。 5.临时管线宜避让永久管线。 12.1.2【敷设原则 (一)各类市政管线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 1.有综合管廊的路段沿线管线应入进入。 2.维修次数少或者接户支管少的,靠近道路中心线;维修次数多或者接 户支管多的,远离道路中心线。 3.电力电缆、给水配水管线、中水配水管线、燃气低压管线一般应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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