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761-2012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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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761-2012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761-2012《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并实施。该规范主要针对石油化工行业中的钢制设备,规定了在地震设计中的抗震性能要求、设计方法、计算规则、施工及验收等详细内容。它为石油化工企业的设备设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指南,确保了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下,这些设备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降低了地震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这个规范对于保障石油化工行业的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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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震作用可采用下式计算:

设备的等效质量(kg) ea

.2构架上设备的地震作用放大系娄

4.4.3当已知支承设备的构架结构参数时路桥施工计算手册,构架上的设

4.3当已知支承设备的构架结构参数时,构架上的设备水平地 作用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第讠层构架上的设备水平地震作用,应按下式计算

Fhsi nαsimeqig

武中:Fhst一 第i层构架上的设备水平地震作用(N),其值不得 小于该设备按建在地面上时计算所得的数值: meqi第i层构架上设备的等效质量(kg)。 2支承设备多层构架的计算简图可按图4.3.1采用,其中 m;应为第i层构架的质量(包括该构架上的设备质量),h;应为第 层构架至地面的高度。 3第i层构架的等效地面加速度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F asi = mig

图4.4.3构架动力放大系数曲线 T一设备的基本自振周期(s),T一支承设备构架的基本自振周期(s)

4.4.3构架动力放大系数曲线

设备的基本自振周期(s);T一支承设备构架的基本自振周期(s)

5确定1,值时,应将支承设备的构架视为设备的刚性基础。 确定T,值时,所用质量应包括构架上设备等附属物的质 量,无条件取得精确值时,可按本规范第4.4.4条计算。 简化方注计管

钢构架的基本自振周期,可

2钢筋混凝土构架的基本自振周期,可按下式计算

4.5.1直立式设备的竖向地震作用(图4.5.1),应按下列规定 计算: 1 设备底部总竖向地震作用,应按下式计算:

武中:F 设备底部总竖向地震作用(N); αvmax 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对设防地震可取水苹地震 影响系数最大值的50%,对多遇地震可取水平地震 影响系数最大值的65%: me 设备的等效质量(kg),可取总质量的75%

图4.5.1设备坚向地震作用计算

2设备任意质点处的竖向地震作用,可按下式让算:

式中:Fvi 设备质点i的竖向地震作用(N): hih; 分别为质点z.i的计算高度(mm); m;一 集中于质点i的质量(kg)

mh: F Zm,h;

m;集中于质点i的质量(kg)

4.6.1采用极限状态法设计时,地震作用与其他载荷作用的 合,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4.6.2采用许用应力法设计时,地震作用与其他载荷作用

售。7。1采用极限状态法设计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售。7。1采用极限状态法设计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进行抗震验算。

订规范池》 天规定迹们挑晨验异。 4.7.2采用许用应力法设计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 规定进行抗震验算: 1对设备进行抗震验算时,载荷组合作用下验算部位的应力 值应满足下式要求:

3设备抗震验算的许用应力,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按下 列规定确定: 1)设备本体,可按下式计算;

[o] Kt Lo]t

La」t—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KL一抗震许用应力调整系数,可取1.33。 3)锚栓,可按下式计算:

4)锚固附件,可按下式计算,并取较小值:

Lolb 0.75Rel Ltlh 0. 8l]

式中:Rel 材料屈服强度(或应变为0.2%的应力值)(MPa): [o 材料的抗震许用拉应力(MPa): .Jb 材料的抗震许用剪应力(MPa); Lo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K.一抗震许用应力调整系数,可取1.33。 5)锚固附件的许用压应力,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当入≤入。时:

式中Lo|b— 材料的抗震许用压应力(MPa); Et一设计温度下材料的弹性模量(MPa); 入一长细比;

3+2 2 3() 0.277 Lo b. [o] () klk 1= i 元"E!

5)附属构件与设备本体连接处焊缝的许用应力,可按下列 公式计算:

Lo] K,o]t [t] = 0. 8[α]

式中: 材料的抗震许用拉应力(MPa); [] 材料的抗震许用剪应力(MPa): [o]t 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取附属构件与 本体材料许用应力的较小值; 抗震许用应力调整系数,可取1.2。

5.1.1本章适用于鞍式支座支承的卧式设备。

本章适用于鞍式支座支承的卧式设备。 重叠式卧式设备的抗震计算也应满足本章的有关规定

5.2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

5.2.1卧式设备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地震影响系数应

5.2.1卧式设备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地震影响系数应接本规范 第4.2.1条设防地震的规定取最大值。 5.2.2安装在地面上的卧式设备,应按本规范第4.3节的要求分 别计算其轴向、横向水平地震作用;安装在构架上的卧式设备,可 按本规范第4.4节规定分别计算其轴向、横向水平地震作用。 5.2.3卧式设备的阻尼比可取0.05。 5.2.4对重叠式卧式设备,在轴向和横向均可视为个多自由 度体系(图5.2.4),对安装在地面上的重叠式卧式设备的地震作 用,可按本规范第4.3节计算,其地震影响系数可取水平地震影响 系数的最大值;对安装在构架上的重叠式卧式设备的总地震作用 和各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可按本规范第4.4节计算

对重叠式卧式设备,在轴向和横问均可视为个多自由 系(图5.2.4),对安装在地面上的重叠式卧式设备的地震作 按本规范第4.3节计算,其地震影响系数可取水平地震影响 最大值;对安装在构架上的重叠式卧式设备的总地震作用 点的水平地震作用,可按本规范第4.4节计算

图5.2.4重叠式卧式设备计算

5.3。1卧式设备每个支座的地脚螺栓数量不应少于2个,且应

.3。1卧式设备每个支座的地脚螺栓数量不应少于2个,且反 为双螺母。

5.3.2滑动支座上的地脚螺栓应具有限制设备横向位

6.1.1本章适用于高度小于或等于10m(含支腿高度),高径比小

1.1本章适用于高度小于或等于10m(含支腿高度),高径比小 卡或等于5的支腿式直立设备的抗震设计(图6.1.1)。

图6.1.1支腿式直立设备

6.1.2对安装在地面上,直径小于1.2m、高度小于3m(含支腿高 度),且支腿高度小于0.5m的支腿式设备,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7度,或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小于0.20g时,可不进行抗震验 算,但应满足抗震构造措施要求

T, = 2元1000K m.

6.2.2支腿式设备支承结构的侧移刚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6.2.2支腿式设备支承结构的侧移刚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支承结构的侧移刚度(N/mm); 支承结构的弯曲刚度(N/mm): 支承结构的剪变刚度(N/mm); 单根支腿的弯曲刚度(N/mm); 质心高度修正系数; 支腿的数量; 支腿材料的弹性模量(MPa); 支腿材料的弹性剪变模量(MIPa); 单根支腿的横截面面积(mm²); 地脚螺栓中心圆直径(mm) 基础顶面至设备质心的高度(mm) 支腿的高度(mm);

,一 一一单根支腿的切向水平截面惯性矩(mm*); 一单根支腿的径向水平截面惯性矩(mm*)

6.3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

6.3.1支腿式设备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地震影响系数应按

6.3.2安装在地面上的支腿式设备的地震作用,应按本规买 4.3.1条计算;安装在构架上的支腿式设备的地震作用,应按 范第4.4节的规定计算

6.3,4支腿式设备壳体、支腿、支腿与筒体连接焊缝、地脚螺性 等,应按本规范第4.7节的规定进行抗震验算。 6.3.5支腿式设备的抗震验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热行。

6.3,4支腿式设备壳体、支腿、支腿与筒体连接焊缝、地脚

6.4.1支腿数量不应少于3个;当设防烈度为8度、9度或设计 基本地震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30g时,支腿数量不宜少于4个,且 应为偶数。

6.4.3每个支腿均应设置地脚螺栓,且应为双螺母。

1. 1 本音适用于支耳式直立设备的抗震设计(图 7. 1. 1)

图 7.1.1支耳式直立设备

Dh一地脚螺栓中心圆直径,S。一心距,Ge"偏心荷载

7.1.2对直径小于2m、切线长度小于5m的支耳式设备,当抗震 设防烈度为6度、7度或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小于0.20g时,可不 进行抗震验算,但应满足抗震构造措施要求。

7.1.2对直径小于2m、切线长度小于5m的支耳式设

H。设备顶部到基础顶面的距离(mm)。

《有色金属冶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GB/T51023-2014》7.3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

7.3.1支耳式设备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地震影响系数应按本规 范第4.2.1条设防地震的规定采用。 7.3.2支耳式设备的水平地震作用,应按本规范第4.2节计算。 7.3.3支耳式设备的阻尼比可取0.03。 7.3.4支耳式设备壳体、支耳、支耳与筒体连接焊缝、地脚螺栓 等,应按本规范第4.7节的规定进行抗震验算。 7.3.5支耳式设备的抗震验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执行。

7.3.1支耳式设备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地震影响系数应按本规

7.3.5支耳式设备的抗震验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C的

7.4.1支耳宜设置在设备重心高度以上,支耳数量不宜小于4 个,且应为偶数。当设备直径小于1000mm时,支耳数量不应少 于2个。 博

.1.1本章适用于裙座式自支承的直立式设备。 :1.2高度大于20m,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的直立式设备应 十人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工程项目公司预算员年终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8.1.1本章适用于裙座式自支承的直立式设备

8.2.1等直径、等厚度的落地式直立设备,其基本自振周期可按 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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