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77-201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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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77-201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pdf简介:

《GB50077-201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筒仓工程设计规范》。该标准主要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筒仓的设计原则、计算方法、结构要求、施工工艺以及安全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使用的各种类型的钢筋混凝土筒仓,如粮仓、化工储罐、燃料油罐等。

该标准包括了对筒仓的尺寸、形状、结构形式、承载能力、稳定性、抗震设计、防腐蚀措施、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筒仓的安全使用和使用寿命。它更新于2017年,反映了当前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的最新进展,对于规范筒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遵循GB50077-2017标准可以保证筒仓的结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从而满足工程使用功能和经济效益的要求。

GB50077-201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久地下水时,地道应有防水措

3.3.1简仓结构应由仓上建筑物、仓项、仓壁、仓底、仓下支承结 构(简壁或支柱)及基础等六部分组成(图3.3.1)。

构(简壁或支柱)及基础等六部分组成(图3.3.1)。

GB/T 37265-2018标准下载图3.3.1筒仓结构示意图 一 仓上建筑物;2一仓顶;3一仓壁;4一仓底: 5一仓下支承结构(筒壁或支承柱):6一基础

变除应按式(3.3.2)估算外,还应符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的下 列规定: 1直径小于30m的圆形筒仓仓壁的厚度可按下式估算

dn +100 100

式中:t一一仓壁厚度(mm); d,一一圆形简仓的内径(mm)。 注:采用式(3.3.2)估算直径30m~50m的大型圆形筒仓的仓壁厚度时,公式右侧 第二项(100)宜改为50。直径大于50m的筒仓壁厚估算,还应符合本标准第 6.8.21条的规定。 2当圆形筒仓沿其高度必须改变壁厚时,不应多于两次,且 只能改变外径: 3矩形筒仓仓壁厚度可采用短边跨度的1/20~1/30; 4角锥形漏斗壁厚度可采用短边跨度的1/20~1/30。 3.3.3圆锥及角锥形漏斗壁(相邻斜壁的交线)与平面的夹角或 漏斗壁的坡度,应由相关工艺专业按贮料的流动特性确定。 3.3.4常用筒仓的仓底和仓下支承结构,可选用图3.3.4所示的 结构形式。筒仓仓底结构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卸料通畅; 作用传递途径明确,结构受力合理; 3造型简单,施工方便; 4填料较少。 3.3.5 圆形简仓仓下支承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筒仓的仓下支承结构可选用柱支承、筒壁支承、筒壁 与内柱共同支承等结构体系(图3.3.4),仓下支承结构的选型应 根据仓底形式、基础类别和工艺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2直径等于或天于15m的深仓宜选用筒壁与内柱共同支承 的结构形式。

1圆形筒仓的仓下支承结构可选用柱支承、筒壁支承、简壁 与内柱共同支承等结构体系(图3.3.4),仓下支承结构的选型应 根据仓底形式、基础类别和工艺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2直径等于或天于15m的深仓宜选用筒壁与内柱共同支承 的结构形式。

(a)漏斗与仓壁整体(b)漏斗与仓壁非(c)平板仓底,由筒(d)倒锥形多孔漏斗 连接,由筒壁支承 整体连接,由 壁支承 由壁柱、筒壁 壁柱、简壁 支承 支承

图3.3.4常用筒仓仓底和仓下支承结构图

3.3.6当简仓之间或筒仓与其相邻的建、构筑物之间相隔一定距 离,根据工艺要求文必须空间连接时,其连接构件的支承长度应符 合结构变形及防坠措施的要求。

1筒仓的基础形式应根据地基条件、上部荷载和上部结构的 形式综合分析确定; 2当圆形筒仓按本标准第3.2.5条规定设置变形缝时,基础 间的缝宽应符合沉降缝的要求,在抗震设防区还应符合防震缝的 要求。

直径小于21m且具有现场浇筑混凝土施工条件的圆形

仓的仓顶可采用整体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 2直径大于或等于21m的圆形筒仓的仓顶可采用钢、混凝 土组合结构。 3直径大于30m的大型圆形筒仓的仓顶结构应符合下列规 定: 1)仓顶结构与仓壁的连接应采用简支体系; 2)仓顶结构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装配整体正截锥壳、正 截球壳; 3)仓顶结构可采用具有整体稳定体系的钢网格(网壳)结 构。 4当仓顶设有水平带式输送机大跨度通廊时,宜利用通廊作 为仓顶结构体系的受力构件。 5通廊或栈桥的带式输送机头部的单一仓上建筑宜采用轻 钢结构。 6直径大于21m的排仓、群仓、大型圆形浅仓及仓群,有跨 越仓顶的带式胶带机通廊时,应利用通廊结构作为仓顶屋面的承 重构件。

3.3.9带式输送机通廊、栈桥及其他结构与简仓仓顶结构

建筑物连接并支承于其上时,支承点应采用简支方式。 3.3.10直径等于或大于21m的仓壁、圆锥形漏斗的配筋,不能 符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时,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3.3.11直径小于或等于10m圆形筒仓的仓顶建筑物的布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仓顶设有筛分设备的厂房时,其楼面、屋面结构宜支承在 与仓壁等厚的钢筋混凝土圆形筒壁上; 2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结构的仓顶厂房时,其框架柱应 直接支承于仓壁顶部的环梁上,并应在柱脚的环梁处设置纵、横连 系梁。 21

3.3.12抗震设防区的简仓结构选型,除应符合现行国

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仓项除设置输送贮料入仓的专用建筑外,不应设置与此无 关的其他仓上建筑物。 2仓上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 2)其围护结构宜选用轻质材料,并应符合耐火极限的要求; 3)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区,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3圆形筒仓的仓下支承结构宜选用筒壁支承或筒壁与内柱 共同支承的结构形式。 3.3.13筒仓装、卸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向仓内装料不应以抛物线形式将贮料直接砸尚仓壁; 2宜减少偏心装料; 3 当采用多点装料时,装料口宜对称均匀布置; 4筒仓宜避免单侧卸料,不可避免时,应符合偏心荷载作用 效应的要求。 3.3.14大直径筒仓不宜在仓内设置支承仓顶结构的内筒(筒中 筒或支架。不可避免时,对这类构件应设置抗冲击、抗磨损措施: 还应符合在装、卸料过程中荷载效应的要求。 3.3.15仓壁内侧的壁面不应附看、设置影响物料流动、影响结构 安全的构件及设施

3.3.16预应力仓壁上埋件的设置

4.1作用分类及荷载效应组合

1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其他构件及固定设备施加在仓体上 的恒定作用力、预应力、土压力、填料及温度作用等; 2可变荷载:贮料荷载、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雪荷载、风 荷载、可移动设备荷载、固定设备中的物料荷载及设备安装荷载、积 灰荷载、筒仓外部地面的堆料荷载及管道输送产生的正、负压力等; 3地震作用。 4.1.2 筒仓结构的荷载代表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筒仓结构设计时,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2 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 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 4 地震作用应采用标准值。 4.1.3 筒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荷载组合效应的基

S.一一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R。一一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注:安全等级为一级、特殊用途的筒仓,o取值应不小于1.1。 4.1. 4 筒仓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各种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应取全部; 2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永久荷载及可变荷载效应中起 控制作用的可变荷载应取全部。

4.1.4简仓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各种取值应符合下列

1 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应取全部; 2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永久荷载及可变荷载效应中起 控制作用的可变荷载应取全部

4.1.5基本组合永久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

1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分项系数应取1.2,仓上、仓 下的其他平台的分项系数应取1.35; 2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分项系数不应大于1.0; 3堆料仓的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分项系数应取0.9; 4温度作用的分项系数宜取1.2。 4.1.6基本组合可变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贮料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3; 2其他可变荷载效应分项系数宜取1.4,标准值大于 4.0kN/m²的楼面活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3。 4.1.7筒仓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筒仓楼面活荷载及其他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按等效均布荷载取值时,组合值系数可取0.5~0.7; 2)按实际荷载取值时,组合值系数应取1.0; 3)屋面雪荷载组合系数值不应小于0.7。 2筒仓无顶盖且贮料重按实际重量取值时,料荷载组合值 系数应取1.0,有顶盖时可取0.9。 4.1.8计算筒仓水平地震作用及其自振周期时,可取贮料总重的 30%作为贮料重力荷载的代表值,重心应取其总重的中心。 4.1.9筒仓构件只考虑全部荷载代表值和水平地震作用效应的 抗震验算时,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 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重力荷载代表值的作用效应时,除贮料荷载外,其他 重力荷载的分项系数可取1.2: 2当重力荷载对构件承载能力有利时,其分项系数不应大于1.0 3在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时,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应取 1.3。水平地震作用的标准值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

使用要求,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NB/T 20442.5-2017标准下载,并应符合 载组合效应表达式的规定:

(4. 1. 10]

式中:S。一一荷载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C一一结构或结构构件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变形、裂缝、应 力、振幅及加速度的控制值。 注:1荷载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本标准及筒仓使用相关 专业的要求; 2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0.8。 4.1.11筒仓进行倾覆、滑移稳定计算时,各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圆形筒仓的高径比、矩形筒仓的高宽比小于1.5时,抗倾 覆安全系数应取1.3; 2圆形筒仓的高径比、矩形筒仓的高宽比大于或等于1.5 时,抗覆安全系数应取1.5; 3堆料仓的抗倾覆安全系数应取1.6; 4筒仓的抗滑移安全系数应取1.3。 注:本条规定中的高为简仓的总高度,径应为圆形简仓的外径,宽应为矩形筒仓的 短边。

4.2.1料物理特性参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料物理特性参数应由工艺专业提供: 2 贮料物理特性参数应通过试验分析确定; 3 根据实践经验确定的贮料物理特性参数应得到工艺专业 的认可; 4当无试验资料时,在工艺专业认可的条件下,可按本标准 附录A所列数值选用; 5本标准附录A未包括的贮料,其特性参数应由工艺专业 提供。

1料顶面、贮料顶部锥形体重心以下,距离s(m)处的水平 截面上,贮料作用于仓壁单位面积上的水平压力Ph(kPa)(图 4.2.2)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图4.2.2深仓贮料压力示意图

图4.2.2深仓贮料压力示意图 平项面赠料:2斜顶面贮料:3贮料项部锥形体的重心:45深度处的计算

DB12/T 598.17-2015标准下载式:( 深仓贮料水平压力修正系数: 一一贮料的重力密度(kN/m"); 一筒仓水平净截面的水力半径(m); P 自然对数的底: S 贮料顶面或贮料锥体重心至计算截面的距离(m); 贮料对仓壁的摩擦系数; 侧压力系数; 贮料的内摩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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