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115-2015 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pdf

GB51115-2015 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B51115-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5.9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45282
免费资源

GB51115-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1115-2015 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1115-2015 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pdf" 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工厂设计标准。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具体针对的是固相缩聚工艺的工厂设计,这是一种化学反应过程,通常涉及到聚合物的制备,如在无溶剂或低溶剂条件下进行的聚合反应。该规范提供了关于工厂布局、工艺设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能源利用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指导,以确保工厂的高效、安全和环保运行。

这份规范涵盖了工厂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设计原则、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防火防爆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规定等,是固相缩聚工厂建设与改造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相关行业的设计、建设和运营人员来说,理解和遵循这一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GB51115-2015 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5.4.12特殊管件的制作和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

5.5管道安装及检验要求5.5.1金属管道的安装及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1规范》GB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T程施工规范》GB50236、《工业金属管道T程施T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T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的有关规定。5.5.2热媒管道的焊缝应进行不低于10%的射线探伤检验,Ⅱ级应为合格。5.5.3管道的射线探伤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的有关规定。5.5.4管道及绝热保护层的表面涂漆颜色和标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有关规定执行。5.5.5管道安装前应对管材、管件、阀门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应在检验合格后再安装。5.5.6热媒管道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完毕并经射线探伤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2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的热媒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应采取安全措施;3热媒管道在压力试验合格后,应进行泄漏性试验,介质可为空气,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4经气压试验合格,在试验后未经拆卸的管道,可不进行泄漏性试验。5.5.7管道的着色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的有关规定。5.5.8热媒管道焊接应先用氩弧焊打底,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15.

高层住宅楼工程施工电梯施工方案6.1.3天平室应布置在不受外界气流于扰的房间内

6.1.5化验室的化验台宜采用中央岛式化验台,中央岛式化验台

6.1.7工业丝级聚酯切片的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纤维级聚酯切片(PET)试验方法》GB/T14190的有关 规定。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 GB13114的有关规定。

热媒收集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SSP装置应单独设置热媒收集间和热媒收集槽:

2热媒收集槽容积应大于装置内设备和管道内最高温度时 的热媒总容积的1.2倍: 3热媒收集槽应布置在车间一层的附房内或热媒系统的最 低位置,并应有对列的通风条件。 6.2.2热媒炉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机热载体炉》GB/T 17410的有关规定。

6.2.3热媒收集槽的排气管线上应设置冷器和阻火器。

6.3.1SSP工厂应设置原料库、成品库、备品备件库。 6.3.2仓库布置宜靠近主生产装置,且应方便运输。 6.3.3仓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的有关规定。

6.4.1SSP.T.厂宜设置小型维修设施。 6.4.2SSP工厂的机修、仪修和电修.宜按中、小修配置人员和设 备,也可根据邻近区域的协作条件进行外协。 6.4.3与上游聚酯装置或下游加工装置合建的固相缩聚工厂,机

6.4.1SSP.T.厂宜设置小型维修设施。

7.1.1自控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操作维护 方便的原则,

7.1.2现场仪表及控制系统选型,应根据工艺装置的规模、流程

7.1.4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自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7.2.1固相缩聚生产装置可采用过程控制系统进行集中监礼 制和管理。

制和管理。 7.2.2氮气系统的氧化、吸附、再生等成套设备宜随机配带控 制单元,且应将信号传送引入过程控制系统进行显示、跟踪和 报警。 7.2.3转动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应引人过程控制系统显 示、报警和控制

7.2.2氮气系统的氧化、吸附、再生等成套设备宜随机配

7.2.3转动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应引人过程控制系统显 示、报警和控制。

7.3.1预热器和固相缩聚反应器氮气进风流量控制,应采用调节 阀和变频调速风机。 7.3.2从结晶器、预热器到反应器的料位,宜通过回转阀采用逆 向控制。

7.3.3进入固相缩聚反应器的氮气系统,应安装在线氧念量分析

仪表、一氧化碳含量分析仪表和露点检测仪表。

仪表、一氧化碳含量分析仪表和露点检测仪表。 7.3.4成品切片输送风机出11应设置压力高限报警,并应联锁停 止回转阀出料

7.4.1选型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仪表接触工艺介质部分的材质等级应高于或等于工艺要 求的材质等级: 2应根据被测介质的危险程度和使用环境条件,选择外壳材 质及防护等级。 7.4.2结晶器空气流量测量、预热器和固相缩聚反应器氮气流量 测量,宜选用匀速管流量计。

7.4.3料仓的料位开关宜采用音叉式,预热器和固相缩聚反应器 的料位开关应采用耐高温型。

7.4.4热媒介质的控制阀应选用波纹管密封气动薄膜调T

7.5.1过程控制系统操作站的数量应根据监控回路数量配置。 当操作站不具备组态、编程功能时,还应配1台工程师站。控制站 应根据1/0点数配置,且每条线操作站不应少于2台。 7.5.2控制站中央处理器(CPU)、电源模块、通信总线、重要模 拟控制回路的1/0卡,均应1:1元余配置。 7.5.31/0通道宜留有实际设计点数的10%~15%备用,各种 机柜宜留有10%~15%备用空间,系统的电源、通信容量应能满 西

7.5.31/0通道宜留有实际设计点数的10%~15%备用,各 机柜宜留有10%~15%备用空间,系统的电源、通信容量应能 足备用要求

7.5.4控制站的负荷应低于额定能力的75%,系统通信负荷

7.5.51min 采样周期的历史数据存储时间不

7.6.3操作站的显示屏应避免室外光线直接照射,操作台与

距离应大于1.2m。 7.6.4背开门的机柜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两列前后开 门的机柜问净距离不应小于2.0m。机柜布置应保证机柜问电缆 交叉最少、电缆走向合理,Ⅱ距离最短。 7.6.5控制室的设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1生产建筑设计 规范》SH/T3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室宜采用防静出空地

7.6.4背开门的机柜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两列前后开

门的机柜问净距离不应小于2.0m。机柜布置应保证机柜问电缆 交叉最少、电缆走向合理,Ⅱ距离最短

7.6.5控制室的设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1生产建筑设计

规范》SH/T3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室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 板,活动地板下的基础地面宜为防尘地面,架空高度宜为300mm~ 500mm,操作室可采用易清洁地面或架空地板,

规范》SH/T3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室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

7.6.6控制室的架空地板下宜设置不带盖板的电缆托盘

7.7.1在有爆炸性危险环境内使用的电动仪表,应选用满足使用 场所要求的防爆型仪表。 7.7.2各种现场仪表开关、报警接点应为正常生产时闭合,故障 或报警时断开。 7.7.3联锁电磁阀应为正常时得电、联锁时失电。 7.7.4重要的安全联锁应采用硬接线联锁。 7.7.5控制系统的余通信电缆敷设时,应采用不同的敷设 路径。 7.7.6电缆应按信号种类分开敷设,本安与非本安信号电缆在同 一电缆槽中敷设时,应采用金属隔板分开。 7.7.7仪表信号电缆应采用屏蔽对绞电缆,开关接点信号电缆可 采用总屏蔽电缆。

7.7.1在有爆炸性危险环境内使用的电动仪表,应选用满足使用 场所要求的防爆型仪表。 7.7.2各种现场仪表开关、报警接点应为正常生产时闭合,故障 或报警时断开。

.C 检测、控制回路的线芯截面应满是线路阻抗和线路机械强 度的要求。三芯及以下电缆,芯截面宜为1.0mm~1.5mm。 四芯及以上电缆,每芯截面不应小于0.75mm。24VDC电源电 缆,每芯截面不应小丁2.5mm。 7.7.9仪表及控制系统的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仪表系统接

0氢气瓶放置间必须设置氢气浓

8.1.1电气设计应符合供配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操作维 护方便等原则。 8.1.2电气设计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环境条件、地区供电 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2-2015》,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8.1.3固和缩聚工厂电气设计应采用高效、低耗、性能先进的电 代产品。

断电源供电。 8.2.2工厂的电源应由电力系统两回路供电,每回路应能满足门 厂连续性生产负荷和具他重要负荷的用电。 8.2.3工厂的配变电所宜采用分段单母线接线。 8.2.4变电所应装设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当其中一台变压器 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足工厂全部二级负荷的用电。 8.2.5固相缩聚工厂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2.6工厂用电设备的防护等级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类别确定。 8.2.71 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系统; 2车间内主生产装置电动机应采用马达控制中心(MCC)方 式配电,有调速要求的电动机应采用变频马达控制中心方式配电, 工作场所应整洁、无油雾,环境温度宜控制在十10C~十10℃C。

8.2.9变配电设施应采用高效低耗能变压器

8.3.1工厂的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8.3.2工厂的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等应急照明系统,应 设置专用的馈电线路供电。 8.3.3工厂的应急照明系统可选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 8.3.4工厂爆炸危险环境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 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3.5 照明应采用节能控制方式,灯具应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8.3.5照明应采用节能控制方式《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87》,灯具应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8.4.1固相缩聚T厂的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相缩聚厂房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制氮车间和使用联苯和联苯醚混合物作为热媒介质的热 媒站,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公用工程厂房应为第三类防雷建 筑物

8.4.2固相缩聚厂内变配电所或附设变压器高、低压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