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35-2009 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范

GB50535-2009 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4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45221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535-2009 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范简介:

GB50535-2009《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范》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一部针对煤矿井底车场设计的技术标准。井底车场是煤矿井下主要的运输和集散区域,它负责煤炭、设备、人员的进出,对煤矿的生产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井底车场的布局、尺寸、结构、设施、通道、设施设备的布置、通风、防尘、防火、防水、防爆、照明、通信、安全监控等各项要求。它旨在确保井底车场的设计能够满足煤矿的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煤矿井底车场的设计,对煤矿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具有强制性的指导作用。遵守GB50535-2009的规定,可以有效地提高煤矿井下作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煤矿的整体安全水平。

GB50535-2009 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4. 1 线路平面布置

4.1.4线路平面布置应利于线路区段划分,并应与运输信号系统 的进路、闭塞信号分区相一致。

4.2.2:当大巷采用固定式矿车列车运输时,主井空、重车线的有效

4.2.2’当大巷采用固定式矿车列车运输时,主井空、重车线的有效 长度,应根据并筒提升方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井井筒采用箕斗或带式输送机提升单一牌号煤种时,空、 重车线有效长度宜各为(1.5~2.0)列车长度。 2主井井筒采用箕斗或带式输送机提升多牌号煤种时,各牌 号煤的空、重车线有效长度宜各为1.5列车长度。 3主井井筒采用罐笼提升时,空、重车线有效长度宜各为(1.0 ~1.5)列车长度。 4主斜井采用串车提升时,空、重车线有效长度宜各为(1.0~

1.5列车长度JJG(蒙) 012-200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检定规程,并不应小于(2~3)钩提升串车长度。

4.2.3当大巷采用底卸式矿车列车运输时,主井空、重车线

长度,应根据矿车卸载时的调车方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车牵引底卸式矿车列车卸载,机车过卸载站时,空、重车 线有效长度可按1.0列车长度取定。 :2机车顶、推底卸式矿车列车卸载,机车不过卸载站列车滑行 进人空车线时,重车线有效长度宜按1.0列车长度取定,空车线有 效长度宜按1.0列车长度加附加长度取定。 3空车线的附加长度,应由根据轨道线路坡度计算得出的列 车自动滑行距离,并另加10m安全距离之和确定。当空车线终点附 近线路采用反坡或设置机械阻车及制动装置时,附加长度可取 10m。 4.2.4当大巷采用无极绳牵引矿车运输时,主井空、重车线的有效 长度,应根据井筒提升方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并采用串车提升时,主井空、重车线有效长度宜各为(3~ 5)钩串车长度。 2主井采用罐笼或箕斗提升时,主井空、重车线有效长度,应 按(20~30)min时间内驶入车线的矿车数量,以及停靠的矿车总装 载量不小于主井提升周期(3~5)次的总提升量综合确定。 4.2.5当井底车场辅助运输采用固定式矿车列车运行时,副井进 出车线和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矿井辅助运输能力和井筒提 升方式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矿井副并进、出车线的有效长度,宜各为(1.0~1.5)列 车长度。 2中、小型矿井提升部分煤炭时,副井进、出车线的有效长度 宜各为(1.0~1.5)列车长度;不提升煤炭时,副井进、出车线的有效 长度,宜各为(0.5~1.0)列车长度。 3大型矿并设有专用提研并时,副并和提并的进、出车线有

4.2.4当大巷采用无极绳牵引矿车运输时,主井空、重车线的有效

4副井出车线一侧的适当位置,应并列布置一条材料车线,作 为材料及设备车的编组和存车线。 副井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大型矿井宜按15辆或1.0列材料 (设备)车的长度确定,中、小型矿井可按(5~15)辆材料(设备)车的 长度确定。 5副井进、出车线的有效长度,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大 于井筒(2~3)次提升的车辆数量的长度。

于井筒(2~3)次提升的车辆数量的长度。 4.2.6当井底车场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时,副井进、出车线的 有效长度,宜大于井筒(3~5)次提升的车辆数量的长度,也可按停 靠5辆无轨胶轮车选定。 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大于或等于停靠3辆无轨胶轮车的长 度。 4.2.7当井底车场辅助运输采用有轨矿车和无轨胶轮车混合运输 时,副并进、出车线和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运载货物换(倒) 装后井筒正常提升的车辆种类和提升方式确定。 当井筒正常提升的车辆为有轨矿车时,副井进、出车线和材料 车线的有效长度,可按固定式矿车列车运行时的规定执行。 4.2.8当井底车场辅助运输采用其他设备型式时,副井进、出车线 和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矿井选择的辅助运输方式、辅助运 输设备的具体类型,以及井筒提升方式等具体条件综合确定。 4.2.9井底车场调车线有效长度,应根据运输方式及运输设备的 类型确定。当采用列车运输时,调车线有效长度宜按1.0列车长度 选定。 4.2.10井底车场人车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人车类型、最大班时 人车编组车数及辅助运输方式确定。采用列车运输时,人车线有效 长度可按1.0列人车长度选定。

材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大于或等于停靠3辆无轨胶轮 度。

4.2.7当井底车场辅助运输采用有轨矿车和无轨胶轮车混

当井筒正常提升的车辆为有轨矿车时,副并进、出车线 车线的有效长度,可按固定式矿车列车运行时的规定执行。

4.2.8当并底车场辅助运输采用其他设备型式时,副并进,

(4. 2. 11)

GB 24264-2009 饰面石材用胶粘剂L=mnl+l;+l

4.3.1井底车场轨道线路的轨型、道岔和平曲线半径的选取,应符 合下列规定: 1井底车场轨道线路的轨型,应根据运输设备类型、使用地点 确定。 2道岔型号的选择,应根据轨距、轨型、机车或车辆的类型、运 行速度及行车密度、曲线半径等因素确定。 3井底车场轨道线路平曲线半径,应根据通行车辆最大固定 轴距、运行速度和运送长材料的最大长度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当运行速度小于或等于1.5m/s时,不得小于通行车辆最 大固定轴距的7倍; 2)当运行速度在(1.5~3.5)m/s时,不得小于通行车辆最 大固定轴距的10倍; 3)当运行速度大于3.5m/s时,不得小于通行车辆最大固定 轴距的15倍。 4.井底车场线路轨型、道岔和平曲线半径,可按表4.3.1.的规 定选取。采用渡线道岔时可按单开道岔辙叉号码选取,中型及小型 矿井可取小值。

表4.3.1井底车场轨道线路轨型、道岔及平曲线半径运输设备轨距轨型道岔辙叉号码平曲线半径牵引设备类型矿车类型(mm)(kg/m)单开对称(m)20t以土机车5.0t及其以上底卸式90038~436440~50.(14~20)t3.0t底卸式.90030~385.6.430~35机车5.0t底卸式900.30~38.435~401.0t固定式600304.5315~2060015~201.5t固定式304.5.390020 ~ 25(7~12)t3.0t固定式9003054'机车20~253.0t底卸式600305425~306005.0t底卸式305.6430~409001.0t固定式.600224312~15600.7t以下机车1.5t固定式22~304、5'315~209003.0t固定式900304、5320.~25·无极绳绞车1.0t固定式60015~224.5330~501.0t固定式60015~222.339~12非机械牵引1.5t固定式60015~223'、439~129003.0t固定式900223、4312~154.3.2“斜井井底轨道线路的平、竖曲线半径,可按下述规定选取:1采用600mm轨距1.0t矿车或1.5t矿车运输时,平曲线半径可采用(12~15)m,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2m2:采用900mm轨距3.0t矿车时,平曲线半径可采用(15~20)m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2m3采用其他轨距及矿车型号运输时,平、竖曲线半径应根据使用车辆的参数确定。4.3.3分斜井井底轨道线路的道岔型号,单开道岔不宜小于.4号

对称道岔不宜小于3号。

最大固定轴距以及运行速度等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述规定: 1)行车频繁的主要运输线路,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35m; 非行车频繁的运输线路《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 GB/T 29772-2013》,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5m; 2)当车身为铰接或带转向架时,行车频繁的主要运输线 路,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5m;非行车频繁的运输线路, 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5m; 3)通往井底车场有关碉室,行驶无轨胶轮车的辅助线路, 平曲线半径不得小于9m; 4)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50m。 2行走无轨胶轮车的井底车场巷道应硬化底板。巷道底板 宜采用铺设混凝土的硬化方式,混凝土铺设厚度不应小于 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4.3.8并底车场的平、竖曲线半径,应按车辆运送长材料时的条 件进行校核,

5.0.1井底车场轨道线路坡度,应根据车场形式、便用车辆类型、 车辆运行阻力及运行条件、各线路对矿车滑行速度的限制、线路上 所采用的调车或操车设备等因素计算确定,也可按表5.0.1的规 定选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固定箱式矿车运输时: 1主井重车线、副井进车线坡度,应根据调车方式及采用 的机械操车设备确定;副井进车线坡度,应采用以矿车 自动滑行为主的运行方式确定; 2)主井空车线、副井出车线的坡度,应按矿车自动滑行速 度要求计算确定,并宜来用加速、等速、减速分段坡度形 式布置; 3)翻车机两侧进、出线路的坡度,应按机械操车设备的要 求选取; 4)副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的线路坡度,应根据机 械操车设备要求或按矿车自动滑行速度要求计算确 定。 2采用底卸式矿车运输的主井空、重车线坡度,应根据车场 形式和底卸式矿车的卸载方向(纵向或侧向)确定,但最大坡度不 宜大于7%。卸载站的线路坡度宜采用平坡。 3回车线坡度不宜大于10%,空列车启动处宜设不小于 10m的平坡段。回车线有重列车行驶时,坡度不宜大于7% 5.0.2井底车场采用固定箱式矿车运输时,主井重车线终点前阻 车器至翻车机间的轨道坡度,可按下列要求选取: 轨道坡度宜采用平坡:不设 设作

推车机时,1.0t矿车轨道坡度宜采用12%~18%的下坡,3.0t矿车轨道坡度宜采用7%~12%的下坡。2采用不摘钩翻车,阻车器至翻车机之间设有推车机或阻车器前设有列车推车机时,翻车机前方2辆矿车长度内的轨道坡度宜采用2%~3%的上坡,其余轨段宜采用平坡。表5.0.1井底车场轨道线路坡度矿车线路线路区段矿车载重坡度适用条件类型名称(t)(%)机车摘0~4设列车推车机调车钩点至阻1.0~3.0不设调车设备,顶车进入车器段4~7不设调车设备,甩车进人1.03~4机车摘顶车进人(翻车机前设推车机)钩点至阻3. 02~3主车器前(201. 04~5.重~30)m段甩车进入(翻车机前设推车机)车.3. 03~4线车器前1.0~3.00~3(20~30)m固设推车机,亦可根据操车设备要1.0~3.0定0阻车器求确定式至翻车机矿1.012~18段不设推车机,重车摘钩自动滑行车3.07~12翻车机12~15摘钩翻车出口后(151.0~3.0~~25)m加速段15~18不摘钩翻车主1. 0中间等6~8井曲线段应增加2%坡度速段空3: 06~7车线机车挂钩点至前1.0~3.0:0~3终点前可设局部上坡(20~30)m减速段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