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1040-2007 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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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1040-2007 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简介:

DB33 1040-2007《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是一部关于浙江省幼儿园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普通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环境创设、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师资配置、教育活动等内容的具体要求。

1. 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建筑应符合儿童生理、心理特点,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和噪音控制,空间布局要合理,便于儿童活动和学习。

2. 设施设备: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应配备的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游戏设施等,如多功能教室、图书馆、游乐场、卫生设施等,同时强调了设施的安全性。

3. 环境创设:强调幼儿园环境的教育性,包括创设有利于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环境,以及环保、艺术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元素。

4. 卫生保健:要求幼儿园应有良好的卫生设施,实行科学的卫生保健制度,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

5. 安全管理:强调建筑的安全性,如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教育等,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

6. 师资配置:规定了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要求、配备比例以及教师的职业发展支持。

7. 教育活动:标准对幼儿园的教学活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强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总的来说,DB33 1040-2007《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是保障浙江省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儿童福祉的重要依据。

DB33 1040-2007 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3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

幼儿园规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 确定的。幼儿园规模、班额、学生数等测算见表3.1。

幼儿园网点布局,既要考虑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又要考虑幼 儿园规模适当,实行“最佳规模”办园,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和 社会效益。新建、扩建、改建幼儿园时,有关部门应合理确定幼 儿园规模,科学选择幼儿园园址,按本标准规定的幼儿园生均用 地面积和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规划和建设

传染源。 物理污染源:指过强的声、光、热、电磁波等。 为保障幼儿安全,不得将园址选择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或洪 水湾没等不安全地带以及架空高压线影响的范围内。如确无其他 合适地址则应把架空高压线迁离园区《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 SL 645-2013》

3.4.1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应按保教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交 通琉散。幼儿园建筑的使用对象是3~6周岁的幼儿,因而在规 划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幼儿园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 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的特征及要求。 3.4.3园区规划设计应注意设置独立的变配电系统,有利于管 理用电和保证用电。园区室外各种管线应直埋于地下或电缆沟 内,以保证使用安全,创造良好的园区环境。 3.4.4园区无障碍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对每一个人的关怀”,使 所有的人在园舍、活动场地、走道通行和设施使用上没有任何不 方便和障碍。园区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要按照幼儿的尺度和活 动空间参数进行设计。 3.4.5缓冲地带主要用于临时停放接送幼儿的机动车、非机动

4.2.1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其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 积指标不宜低于表4.1的规定。

黑4幼儿员清设用放面现和生均用地面视指品表

4.2.2建筑用地按主体园舍建筑为三层建筑,厨房、晨检、传 达室等为单层建筑计算。 4.2.3室外活动用地包括分班活动场地和共用活动场地两部分。 共用活动场地包括大型活动器械和游戏场地、沙坑以及30m直 跑道。 4.2.4绿化用地应充分利用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树、栽花、铺草, 结合活动场地铺设草坪,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绿化。严禁 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5.1.1幼儿园舍用房应包括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 和生活用房三部分。 5.1.2本标准在核算园舍建筑面积时所涉及的平面利用系数K 值,基本指标中K值按0.65计算,规划指标中K值按0.60计 算。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5.1的 规定。

表 5.1 玫园金建筑面现和生均建筑面游标表

5.2活动及辅助用房

5.2.1活动及辅助用房是幼儿在园生活和活动的基本用房,是 保障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教育设施。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是学前教育的特点。 1幼儿用房主要用于开展保教工作和幼儿生活使用。每个 班级成套配置使用,包括活动室、卧室、卫生间和衣帽储藏室。 活动室和卧室宜集中布置在一个大空间内,可根据使用要求灵活 分割,提高用房的综合使用率,并方便保教人员看护管理。

1)活动室供开展幼儿教育教学活动使用。 2)卧室主要供幼儿午间休息使用。为提高利用率,卧具不 使用时应收藏在壁内,房间作为活动室使用。 3)卫生间供幼儿盟洗、如厕、洗浴等使用。室内应配备洗 手盆(盟洗池)、坐便器、淋浴等设备。幼中班和幼大班的男女 厕位宜作分隔。 4)衣帽储藏室主要供班级存放幼儿的衣被、鞋帽和教具、 玩具等物品使用。 2共用活动用房主要用于全园开展集中和专项活动,以充 分培养和发展幼儿个性。 1)多功能活动室主要用于合班活动、观摩教学、全园集会。 可作为全圆开展音乐舞蹈排练、文娱演出、开展大型的创造性游 戏活动、雨天开展体育游戏活动、全园观看影视、幻灯和节日庆 祝联欢活动使用,宜设简易小舞台,并可作为园际、区(县、 市)际及以上观摩教学上公开课、幼儿作品陈列展示使用。 2)专用活动室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游戏活动。根据儿童各自 意愿,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自由地选择各种游戏活动,引导和促 进幼儿能力及个性的培养和全面发展。幼儿园可根据自己的办园 特色或需要,选择设置电脑、阅览、科常、游戏、益智、美术、 家政、陶艺、视听、音乐、舞蹈等专用活动室。 5.2.2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测算,见表5.2

表 5.2 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便使用面租表(m)

5.3办公及辅助用房

5.3.1办公及辅助用房

1行政办公用房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教师办公,可设园长 室、教师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办公室、档案室等。 2会议兼接待室用于全园教职工会议和对外接待宾客。 3资料及教具制作室用于存放图书、报刊杂志和教学资料, 供教师查阅资料、备课,以及用于教师自行制作教具和玩具使 用。 4保健及观察室由保健室和观察室组成。 保健室主要供医务保健员对全园幼儿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对 幼儿进行体格检查、预防接种疫苗等使用。房间的长度尺寸应能 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及满足检查视力的要求。 观察室主要供医务保健员对患病幼儿临时观察治疗和隔离使 用,一般宜设上呼吸道和肠道病2小间,并附设厕所。 5晨检兼接送室主要供保健员展间对入园的幼儿进行卫生 健康检查,并兼作家长早晚接送幼儿临时等待使用,室内宜设厕 所。

6储藏室主要供全园存放体育、娱乐活动的器械等物品使 用。 7传达值班室供门卫、保安人员值班、收发信报及晚间值 班住宿使用,内宜设厕所。 8教工厕所应按男女分设,供教职工和外来人员使用。 5.3.2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测算,见表5.3

表5.3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租表(m²)

5.4.1生活用房 1食堂设计应符合《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的相关规 定。厨房的面积必须满足“三分开、一方便”的原则,即:生熟 食品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贮藏分开,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使 用煤气或天然气可不分开),欢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 2为减少全园集中用餐可能对幼儿传染发病造成的影响JGJ∕T 307-2013 城市照明节能评价标准, 提倡幼儿分班用餐。要求在备餐间分餐后,用卫生密闭的分餐车 分送到各班级供幼儿用餐。 3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洗消间、主 食仓库、淋浴间、炊事员更衣室。 4有条件的幼儿园,其教工和幼儿的厨房宜分开使用。 5欢事员更衣室供炊事员更衣和休息使用。 6配电间应根据供电部门的要求设置。 7洗衣房供勤杂工洗涤幼儿衣被及有关杂物使用,室内设 置洗涤池,配备洗衣机、烘干机等设施。 5.4.2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测算,见表5.4。

5.4 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理表(m)

6.1.1幼儿园园舍的建筑标准,应符合各类建筑规范、规定的 要求,满足使用需要,确保园舍坚固安全,避免片面节约或盲目 追求高标准、华而不实的倾向。 6.1.2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 相关规定。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幼儿用房不应超过三层,耐火 等级为三级的幼儿用房不应超过二层。 6.1.3建筑结构设计应考虑人流的集中荷载、冲击荷载及抗御 自然灾害等因素,确保使用安全。 6.1.4幼儿处在生长期需要充足阳光,所以其活动室等用房应 有一个良好的朝向,以保证室内自然采光通风,且冬季能有阳光 直射。 6.1.5室外游戏及儿童活动器械场地宜做塑胶等软场地

6.2.1根据幼儿在生理、心理方面的特点,幼儿园的幼儿用房 应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以保证使用安全和便捷的要求。 6.2.2建筑净高应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以及室内空间大小 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卧室按单层床布置时,净高不应低于 3.1m。如果为提高利用空间,卧室设计成双层床或复式空间时, 净高不应低于3.6m。要避免因净高过低影响正常使用或净高偏 高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6.2.3幼儿卫生间的规定。 1卫生间的设施应确保使用卫生,防止感染。 2盟洗台的设计应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使用尺度

6.2.6楼梯的设计首先要保护儿童生命安全,防止穿越坠落, 其次要适合幼儿使用特点,符合疏散安全和方便舒适的要求。室 外楼梯不应作为主要垂直交通通道。 6.2.7建筑门密的用料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但应满足条 文中规定的适用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为使幼儿能直视户外并保证 活动室有较大的采光面积,故活动室窗的立槿高度不应高于 0.6m,如窗外没有走廊或阳台外窗,距离楼地面1.3m以下不应 设可以开启的窗。 6.2.8门厅、走廊面积可根据使用功能要求进行调整。走廊可适 当加宽并设计成暖廊形式,增加幼儿活动空间。 6.2.9建筑地面的面层用料要根据各种用房的使用要求决定。幼 儿活动室等用房的楼地面必须保证其使用安全,并防止雨天地面 湿滑,宜采用木地板或其他软性地面。厕所等用房的楼地面应能 防水防滑,易于冲洗和排水。 6.2.10建筑屋面的防水隔热和保温必须精心设计和施工,以防 止屋面雨水渗漏、夏日屋顶太阳辐射热过强而造成室温过高、冬 季因屋顶传热过快而造成室温过低的现象,保证正常使用。 6.2.11建筑外装修的规定。 室外装修具有保护墙体结构、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外 装修材料除能防止雨水渗漏外,还应结合考虑建设资金的可能、 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建筑环境的协调统一和当地建筑材料的供应 情况等因素确定

6.3.1建筑内装修的规定。 1室内装修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环境的功能。内装修 材料既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又要符合环保要求。室内环境和空 气质量必须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2校舍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均宜做成小圆角CJ∕T 115-2017 动物园安全标志,以保障儿童使 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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