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296-2010 空气吹淋室

JG/T 296-2010 空气吹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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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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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T 296-2010 空气吹淋室简介:

"JG/T 296-2010"是中国建筑工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一份技术规范,其全称为《建筑幕墙用空气吹淋室技术要求》,这份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建筑幕墙工程中使用的空气吹淋室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规范。

空气吹淋室,也称为风淋室,是一种在洁净室或无尘环境下常使用的设备,主要用于人员进入洁净区前的个人清洁。它通过向通过的人体吹出高速洁净空气,以去除人体表面的尘埃和污染物,确保进入洁净区的人或物品不会带入过多的尘埃,维持洁净区的洁净度。

根据JG/T 296-2010规范,空气吹淋室的设计应考虑风速、过滤效率、结构强度、噪音控制等因素,同时对材料的选择、制造过程、安装位置、使用和维护也有明确的规定。这份标准的出台,是为了保证空气吹淋室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确保洁净室的环境质量。

JG/T 296-2010 空气吹淋室部分内容预览:

8.3.2合格与不合格判定

9.1产品标志(铭牌)

箱上字样和标志应保证不因历时较久而模糊不清,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并符合GB191的 规定。 a) 产品型号及名称; b) 制造厂名称; c 净重和毛重; d)产品出厂编号及出厂检验日期; e 体积(长、宽、高); 储运条件; g 按GB191中的规定标注“小心轻放”、“向上”、“怕湿”、“易碎”等字样、图示或标志。

10. 1. 1内部包装

空气吹淋室应采用塑料袋进行内包装,并用泡沫塑料等材料对仪表、电器、电子开关等部件采取保 护措施。

采用适当的材料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内部应覆盖防止雨水渗漏的保护层。空 气吹淋室应在底板上固定,不得晃动。

10.2随机文件与附件

10.2.1每台空气吹淋室应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和组装说明书各一份DB12∕T 937-2020 沥青拌和站建设管理规范,用塑料袋包圭 置于箱内。检验合格证要有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检验日期和检验员代号等。 10.2.2附件应符合装箱清单的规定。

空气吹淋室运输时,应防止雨雪的直接淋袭,防止太阳的暴晒,防止强烈的振动,不得翻滚、跌落。

10.4.1包装符合9.1要求的空气吹淋室,应储存在温度5℃~40℃,相对湿度30%85%,通风性能 良好,无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 10.4.2空气吹淋室的储存周期不得超过两年,超过储存期的空气吹淋室应进行开箱检查,开箱检查合 格的空气吹淋室可进入流通领域,

「印日期:2011年4月26日F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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