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59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T/CECS 59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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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59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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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20.6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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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591-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59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技术规程简介:

"T/CECS 591-2019"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项关于玻纤增强聚氨酯(RPU)门窗的工程技术规程。这个规程主要针对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规范,旨在保证这类门窗的性能、安全和耐久性。

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是一种常见的高性能建筑门窗,它结合了聚氨酯的优异保温隔热性能和玻纤的高强度特性。规程中可能包括对材料的选择、门窗型材的制作工艺、组装方法、密封性能要求、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验收标准以及使用环境下的维护和保养等多方面的规定。

遵循这个规程,可以确保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达到预期的性能和质量,从而提升建筑的能源效率和舒适性,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T/CECS 59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5.1.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

5.1.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应依据设计加工图纸进行。 5.1.2聚氨酯门窗加工制作应制订工艺文件。 5.1.3加工门窗构件的设备、机具应满足加工精度要求,检验工 具、量具应经过计量检测和校正

5.1.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应依据设计加工图纸进行。

5.2.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

5.2.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杆件直角截料时长度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土0.5mm,杆件斜 角截料时端头角度充许偏差应小于一15°; 2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水渍、污损现象: 3育 前三件加工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下料加工: 4批量下料过程中《一体化预制泵站应用技术规程 CECS407:2015》,应抽检加工精度。

5.2.2五金件安装孔、槽口、豁口或样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5.2.2构件槽口、豁口、样头尺寸允许偏差(mm

4加工后的锁、孔、槽应试装五金件,试装成功后,方可进行 批量生产加工。

4加工后的锁、孔、槽应试装五金件,试装成功后,方可进 批量生产加工。

1门窗框、门窗扇的四角连接处、中挺丁字连接、十字连接处 在应采用专用连接件; 2门窗框与门窗扇的端面连接处应采用微发泡聚氨酯专用 瑞面密封胶,且角部宜采用双组分组角胶。 5.3.2开启部分的门窗扇、框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安装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断面形状及规格尺寸应与型材断 面相匹配; 2密封胶条安装前应在室温条件下存放24h:

3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单边宜整根嵌装,不应拼接和有缺 口,接口位置应避开雨水直接冲刷处; 4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装配后应平整、牢固、接口严密,无脱 槽、收缩、虚压等缺陷。

口,接口位置应避开雨水直接冲刷处; 4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装配后应平整、牢固、接口严密,无脱 槽、收缩、虚压等缺陷。 5.3.3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承重(承载)五金件与聚氨酯门窗连接采用机制螺钉时 齿合宽度应大于所用螺钉的两个螺距; 2五金件装配过程中应进行表面保护,防止磕碰,避免与腐 蚀性介质接触; 3五金件安装位置应准确、牢固,装配后应动作灵活,易损件 应便于更换; 4五金件承载能力与窗扇重量和抗风压性能要求应匹配 当平开窗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小于2个; 5五金件与型材连接应满足背衬板或防侧移、旋转等物理力 学性能要求。

3.3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5.3.4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我

1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作用的垫 块; 2玻璃垫块的种类、数量及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有关规定; 3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十净; 4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应为连续条,接口不 应设置在转角处,接口处应保证密封连续可靠,装配后的胶条应整 齐均匀,无凸起; 5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密封胶要与玻璃、型材等接触材 料相容;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结面应洁净干燥、无灰尘和油 污,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转角圆顺; 6玻璃压条装配后应牢固。压条角部对接处的间隙不应大

于0.5mm,不应在一边使用两根(含两根)以上压条。

5.3.5聚氨酯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

6.1.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洞口应通过验收。 6.1.2聚氨酯门窗工程应采用预留洞口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砌 口边安装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6.1.3聚氨酯门窗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其品种 规格、数量、开启形式、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产品进场应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并应提供有效检验报告。 6.1.4聚氨酯门窗的安装施工宜在室内侧或洞口内进行。 6.1.5 聚氨酯门窗安装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6.1.6聚氨酯门窗安装过程及完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 6.1.7 聚氨酯门窗附框或门窗框与洞口连接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墙洞口严禁采用射钉固定,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 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2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墙洞口,应在门窗框与墙体的连接 部位提前设置实体砌块或预埋件; 3混凝土墙体应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6.2.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复核建筑门窗洞口尺寸,洞口宽、高

6.2.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复核建筑门窗洞口尺寸,洞口宽、高 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对角线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土10mm。 6.2.2当洞口设置预理埋件时,应检查预埋件的种类、数量及位置 预埋件的数量和固定连接件的数量应一致,且位置正确。 6.2.3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门窗的规 格开启形式等.门窗五全件密封条紧固件等应齐全

6.2.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复核建筑门窗洞口尺寸,洞口宽、高 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对角线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5.2.2当洞口设置预埋件时,应检查预埋件的种类、数量及位置 预埋件的数量和固定连接件的数量应一致,且位置正确。 6.2.3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门窗的规 故一开启形术竺门窗工全件一密封各坚用件竿应文全

6.2.4安装用的机具、工具、辅助材料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安全 可靠。

6.3.2聚氨酯门窗施工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附框与墙体连接固定→附框与墙体填充发泡保温材料一→洞口收口处 理一→门窗框进洞口→门窗框调整定位→门窗框与附框连接固定→门 窗框与附框、洞口嵌缝、打胶一→安装扇或玻璃一→表面清洁等进行。 2湿法施工工序按洞口验收→门窗框进洞口→门窗框调整 定位→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固定一→填充发泡保温材料→洞口收口处 理→门窗框与洞口嵌缝、打胶一→安装扇或玻璃→表面清洁等进行。 6.3.3附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聚氨酯门窗 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后进行。 2附框的内、外两侧宜采用膨胀螺栓或固定片与洞口墙体连 接固定,膨胀螺栓公称直径不宜小于M8,埋人墙体的有效深度不 应小于40mm;固定片宜用Q235钢材,厚度不应小于1.5mm,宽 度不应小于20mm,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3附框安装时不应弯曲或变形,与洞口墙体间连接应牢固可靠, 4附框制作、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5附框安装时,膨胀螺栓距角部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相 邻固定点的中心距不宜大于500mm。固定片距角部的距离不应 大于150mm,相邻固定点的中心距不应大于500mm;固定片与墙 体固定点的中心位置至墙体边缘距离不应小于50mm。 6附框内、外侧的保温及收口抹灰和附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 填充、收口。相邻洞口附框平面内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附 框内缘应与抹灰后的洞口装饰面齐平

6附框内、外侧的保温及收口抹灰和附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 填充、收口。相邻洞口附框平面内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附 框内缘应与抹灰后的洞口装饰面齐平。 6.3.4聚氨酯门窗采用干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与附框固定时,不应在门窗框玻璃镶嵌槽内打安装 孔; 2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填塞饱满: 室内侧用刮刀刮平后用硅酮密封胶密封,密封胶的色泽应与室内 装饰相协调; 3密封胶干后即可安装门窗扇,如长时间不安装门窗扇,应 对已安装门窗框进行保护; 4现场安装玻璃应符合本规程第5.3节的规定。 6.3.5聚氨酯门窗采用湿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 2采用固定片连接洞口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安装固定点位 置及中心距应符合本规程第6.3.4条的规定; 3固定片与门窗框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方式; 4门窗框与洞口缝隙应采用保温、防潮且无腐蚀性的软质材 料填充; 5湿法抹灰施工前,应对外露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表面 进行保护。

6.3.6聚氨酯门窗框安装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6规定。

表6.3.6门窗框安装允许偏差(mm)

6.3.7聚氨酯门窗安装完成后,门窗框四周与墙体之间应做好密 封防水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粘结性能良好并相容的耐候密封胶: 2打胶前应清洁粘结表面,去除灰尘、油污,粘结面应保持干 燥,墙体部位应平整洁净; 3胶缝采用矩形截面胶缝时,密封胶有效厚度应大于6mm 采用三角形截面胶缝时,密封胶截面宽度大于8mm; 4注胶应平整密实,胶缝宽度均匀、表面光滑、整洁美观,

6.4.1聚氨酯门窗安装完成后,其洞口不得作为物料运输及人员 出入通道,门窗框、扇严禁搭压、悬挂重物。对于易发生踩踏和刮 碰的部位,应加设木板或围挡等有效保护措施。 6.4.2聚氨酯门窗安装后,应清除型材表面和玻璃表面残胶。 6.4.3所有外露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应进行有效保护,宜采 用可降解的塑料保护膜

6.4.4聚氨酯门窗工程竣工前,应全面清洁门窗。不得使用腐蚀 性或有机溶剂,不得使用尖锐工具刨刮型材和玻璃表面。

6.5.1施工现场成品及辅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应采取防少 潮等措施。

6.5.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

《裸电线试验方法 第5部分:弯曲试验 反复弯曲 GB/T 4909.5-2009》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5.3现场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5.4玻璃搬运与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操作规定:

1搬运与安装前应确认玻璃无裂纹或暗裂; 2 搬运与安装时应戴手套,且玻璃应保持竖向; 3 风力五级以上或楼内风力较大部位,不应进行玻璃搬运与 安装; 4采用吸盘搬运和安装玻璃时,应确认吸盘安全可靠、吸附 牢固。

1玻璃存放地应离开施工作业面及人员活动频繁区域T∕CCIAT 0021-2020 智慧工地全景成像测量标准,且不 应存放于风力较大区域; 2玻璃应竖向存放,玻璃面与地面倾斜夹角应为70°~80 顶部应靠在牢固物体上,并应垫有软质隔离物。底部应用木方或 其他软质材料垫离地面100mm以上; 3单层玻璃叠片数量不应超过20片,中空玻璃叠片数量不 应超过15片。 6.5.6使用有易燃性或挥发性清洗溶剂时,作业面内不得有明

火。现场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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