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12J2 地下工程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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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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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12J2 地下工程防水简介:

津12J2是天津地区的一个工程规范编号,地下工程防水是指在地下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防止地下水、潮气、雨水等对建筑物内部造成损害,而采取的一系列防水措施和构造设计。地下工程防水非常重要,因为地下水位高、地质环境复杂,容易导致结构渗水、腐蚀等问题,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结构稳定性。

地下工程防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防水:主要是对地下建筑物的基坑、地下室、隧道等的底板、侧墙进行防水处理,防止地下水渗透。

2. 结构防水: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防水涂料等材料,对地下结构进行防水密封。

3. 排水系统:设置排水系统,及时将地下水排走,防止水压过大造成结构损坏。

4. 防水层设置:在结构表面设置防水层,如防水卷材、防水膜等,形成一道防水屏障。

5. 防水节点处理:对接缝、穿墙管、预留洞口等易漏水部位进行特殊设计和处理,确保防水效果。

6. 防水检测:施工完成后,要进行防水性能的检测,确保防水工程的质量。

总的来说,地下工程防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地下工程的耐久性和使用功能。

(津)12J2 地下工程防水部分内容预览:

6.5.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6.6.对软土地基、腺胀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冻土地基应遵循国 家及当地有关规定和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6.7.基坑不宜超挖,可预留约300mm厚的土方量待垫层施工前再挖清, 个别超挖部位或基土已被扰动,应挖去扰动部分,再用C15混凝土或砂 碎石填平。 6.8.为保证施工期间变形缝的相对稳定性,应先施工主体结构,后施 工裙房或与主体结构相连接的低层建筑物。 6.9.明挖法防水施工,地下水位应降至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 降水作业应持续至回填完毕。 6.10.明挖法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和防水层的保护层在满足设计要求、检 查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6.10.1.基坑内杂物应清理干净,无积水, 6.10.2.工程周围800mm以内宜用灰土、粘土或亚粘土回填,其中不得 混有石块、碎砖、灰渣及有机杂物,也不得有冻土。回填、分层夯实应 购匀对称进行,人工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50mm,机夯实每层厚度不 大于300mm,并应防止损伤保护层和防水层。 6.10.3,工程顶部回填土果用人工回填,厚度超过500mm厚时,才允许 采用机械回填摄压

6.11.质检监理人员应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质检提纲予以检查。不 合格的应予返工。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验收。不同工种交叉施工时, 应进行有效协调,以确保已完工防水层不被人为破坏。 选用方法:

8.1.本图木注明八寸对以客本为单位。 8.2.本说明未尽事宜,均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办理。 8.3.在本图集使用中,本图集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有新的版本时, 选用者应按有效版本对有关做法进行检查、调整,以使所选做法符合相 关规范有效版本的要求 8.4.本图集所注工程用料做法可与1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工程用 料做法》第5~18页地下、水池部分配套使用

3.4.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 不应小于100mm,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mm 3.5.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 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3.6.为保护防水混凝土的整体性和密实性,对各种穿墙管线、预埋件, 预留孔槽、坑池等设施设置中要首先考虑其必要性,力求减少数量,位 置准确,微法可靠,方便施工,决不允许后期任意增加或者改,导致破 环混凝土自身防水性能, 3.7.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 设施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8.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并须按下列要求设置: 3.8.1.顶板、底板不宜留施工缝,墙体在必须留设时,只准留水平施 工缝,且不应留在剪力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并应留在距底板 表面以上不小于300mm处,拱(板)堵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 墙接缝线以下150~300mm处,培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 应小于300mm,施工缝构造形式按有关详图处理, 3.8.2.垂直方向如需留施工终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陈水较多的地段,并 尽量与交形缝结合,按变形缝处理。 3.9.为适应防水混凝土地下工程的伸缩和沉降的需要,并保持防水结 构不受破环,应在上层建筑变化(如层数和高度突然变化,荷载相差悬

殊)较大部位SL 697-2014标准下载,以及土壤性质受化较大或长度较大的结构主体等,均应 设置封闭严密的变形缝,其做法选型可根据工程所受水压强度,变形缝 相邻两侧相对变形量的大小以及环境、温度及水质影响来选择较合造的 处理方案。 3.10.后浇带是一种刚性接缝,适用于不充许留设柔性变形缝的部位, 后浇带的浇筑应待两侧结构主体混凝土干缩变形稳定后进行(一般龄期 为六周),并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以免出现新的收缩裂线。 4.防水混凝土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1.1.防水混凝土通过集料连续级配、规定水泥最小用量,控制水灰比 或掺入膨胀剂、防水剂、引气剂、减水剂、密实剂、复合型外加刺、掺 合料等外加剂而获得。其种类、抗渗强度、特点及适用范图见表4.1.

表4.1 防水混凝士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5.6.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抗裂需要掺入合成纤维或钢纤维,纤维的 品种及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7.防水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Na,0当量)不得大于3kg/m: 氟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 6.防水混凝土的配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6.1.胶凝材料用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强度等级等选用,其总 用量不宜小于320kg/m当强度要求较高或地下水有扇蚀性时,胶凝 料用量可通过试验调整。 6.2.在满足混凝土抗渗等级、强度等级和耐久性条件下,水泥用量不 宜小于260kg/。 6.3.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至45%; 6.4.灰砂比宜为1:1.5~1:2.5; 6.5.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 6.6.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摄落度宜控制在120~160mm 落度每小时损失值不应大于20mm,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40mm 6.7.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时,混凝土含气量应控制在3%~5% 6.8.预拌混凝土的初时间应为6~8小时。 6.9.防水混凝土配料必须按配合比准确称量,每盘水泥、掺合料、水 外加剂的计量允许偏差为±2%;粗、细骨料为±3%。 7.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7.1.钢筋保护层:为保证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50mm),在钢板和

模板间用与防水混凝土相同的混凝土(或砂浆)块做成垫块垫牢,绑扎 钢筋的铅丝应弯向里侧,不要露出。 .2.配料:必须按化验室制定配料单产格控制各种材料用量,不得任 意增减,对各种外加剂应稀释成较小浓度的溶液后,再加入搅拌机内 内便于施工可按比重法控制溶液浓度,禁止将外加剂于粉或者高浓度溶 夜直接加到拌机内,影响防水混凝土的质量 .3.搅拌:混凝土必须采用机揽拌,搅拌时间不应小于2分钟。掺外 加剂时应根据外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揽拌时间。 防水滤凝土择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高析,必须进行二次揽拌。当期 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 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产禁直接加水。 ,4浇筑: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模板应拼缝产密,支撑牢固,浇筑混凝 主前除按一股要求检查模板钢筋外,尤其注意模板内不准有积水、泥土 木屑、铁件等杂物,木模板应用清水充分湿润, 防水混凝土浇筑应分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7部分:特定应用的成套设备-如码头、露营地、市集广场、电动车辆充电站 GB/T 7251.7-2015》,连续浇筑,分层厚度不得大于500mm,当连 续注至一端时,要注意避免混凝土积水过多,以免影响防水质量,应 及时调整混凝土水灰比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抗渗效果,尤其在变形 整部位应在每层浇筑时只宜作为开始不宜作为末端。 .5.报揭: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高频机械振揭密实,振搞时间宜为 10~30秒,以混凝土泛浆和不智气滤为准,应避免漏据、欠振和超报

防水混凝土说明(四)

水泥砂浆防水说明 1.概逃: 水泥砂浆防水层属于刚性防水,具有高强度、抗刺穿、温粘性等特 性。防水砂浆包括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防水砂架 适用于结构主体刚度较大,建筑物变形小且地下水位低,理置深度不大 面积较小且防水要求不高的建筑工程。 2.设计要求: 2.1.防水砂浆宜采用多层抹压法施工, 2.2.水泥砂装防水可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应 用于受持续振动或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防水。 2.3.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在基础垫层、初期支护、围护结构及内衬结构 验收合格后施工, 2.4.水泥砂浆的品种和配合比设计应根据防水工程要求确定, 2.5.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厚度单层施工宜为6~8mm,双层施工宜为 10~12mm,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水泥防水砂浆厚度宜为18~20mm 2.6.水泥砂案防水层的基层混凝王强度或砌体用的砂浆强度均不应低 于设计值的80%, 3.材料: 3.1.防水砂浆的主要性能要求见表3.1

爸内闪尔凯明 1.概述: 卷材防水属柔性防水材料,包括高聚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或合成 高分子类防水卷材,宜用于经常处在地下水环境,且受侵蚀性介质作用 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 用于建筑地下室时,应铺设在结构底板垫层至墙体防水设防高度的结构 基面上;用于单建式的地下工程时,应从结构底板垫层铺设至项板基面 并应在外围形成封闭防水层,卷材防水层一般有两种施工方法:“外防 外贴法”和“外防内贴法”, 1.1.外防外贴法:由于卷材防水层直接粘贴于主体外表面,防水层能 与混凝土结构同步,较少受结构沉降变形影响,施工时不易损坏防水 层,也便于检查混凝土结构及卷材的质量,发现问题容易修补。但工期 长,工作面大,土方量大,卷材接头还需加强保护。 1.2.外防内贴法:可一次完成防水层的施工,工序简单,土方量较小 卷材防水层无需临时固胶留莲,可连续镇贴,但立墙防水层难以和主体 同步受结构沉降变形影响,防水层受损部位应及时修补,并需对卷材及 昆凝土的抗渗质量进行检查, 2.设计要求: 2.1.防水卷材的品种规格和层数,应根据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地下水 立高低及水压力作用状况、结构构造形式和施工工艺等因素确定

2.3.阴阳角处应微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 在阳角处等特殊部位,应增做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宜为500mm, 2.4。卷材防水层外观质量、品种规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卷材及其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穿刺性、耐腐蚀性 和耐菌性。

2.3.阴阳角处应微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 在阳角处等特殊部位,应增做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宜为500mm, 2.4.卷材防水层外观质量、品种规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卷材及其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穿刺性、耐腐蚀性 和耐菌性。 3.材料: 3.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具有耐老化、耐侵蚀、不浸润等特性和良好的僧水性、弹塑性、耐 候性和粘结性。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或受振动作用、基层变形较小、迎 水面设防的地下工程。搭接边应采用热融粘结。常用材料及搭接宽度见 表3.1

3.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具有耐老化、耐侵蚀、不浸润等特性和良好的僧水性、弹塑性、耐 候性和粘结性。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或受振动作用、基层变形较小、迎 水面设防的地下工程沉井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10406-2004),搭接边应采用热融粘结。常用材料及搭接宽度见 表3.1.

表3.1常用高聚物改性沥防水卷材及搭接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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