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9-253-2018天津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程2018.08.01

DBT 29-253-2018天津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程2018.08.01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42798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 29-253-2018天津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程2018.08.01简介:

DBT 29-253-2018《天津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程》是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部地方标准,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该规程主要适用于天津市轨道交通工程(如地铁、轻轨等)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旨在为轨道交通线路的设计、施工、运营提供科学的岩土工程基础数据和技术指导。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轨道交通线路建设中对地质条件、地层结构、土质特性、地下水位、稳定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勘察方法、质量控制和报告编制要求。它涵盖了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到特殊岩土问题研究的全过程,旨在保障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稳定和经济性。

通过执行该规程,可以确保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在地质条件可控的范围内进行,避免因地质问题导致的工程事故,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城市环境和资源,提高轨道交通工程的整体质量。

DBT 29-253-2018天津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程2018.08.01部分内容预览:

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重点查明对路基工程有控制性影响的人工填土、软弱土层 等特殊性土的分布范围: 2初步评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划分岩土施工工程等级,并 提出相关建议; 3对高路堤应提出地基处理建议,对路堤的稳定性进行初步 评价; *对支挡结构和涵洞应初步评价地基稳定性和承载力,并提 出基础型式和地基处理措施的建议。 *.5.2初步勘察除应提供地基土常规指标外,尚应根据工点情况 提供渗透系数、基床系数、无侧限抗压强度、固结系数等参数。 *.5.3路基、涵洞工程勘探点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地貌、地质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地质单元 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地段应加密勘探点; 2路基的勘探点间距宜为100m~150m,支挡结构、涵洞应 有勘探点控制,高路堤应布置勘祭横断面。 *.5.*路基、涵洞工程的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满足稳定性评价、 变形计算、软弱下卧层验算的要求;一般性勘探点应进入基底或地 基处理深度以下5m~10m。路基工点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 勘探点总数1/3,且不宜少于3个;涵洞每工点不宜少于1个。

*.*地面车站、车辆基地

*.*.1地面车站与附属设施勘察工作量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DBJ∕T 15-**-2009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设计技术规程*.*.1地面车站与附属设施勘察工 厂作量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勘探点可沿建筑物周边线布置,简距不宜大于100m,且每 站不应少于3个勘探点: 2勘探点深度根据建(构)筑物性质确定,并应穿透软土层;

3采用基础时,孔深应满足桩基设计要求。 *.*.2车辆设施及综合基地工程勘察工作量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可结合建(构)筑物特点采用网格状布置,勘探线 间距不宜大于150m,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100m,且主要设施均应 有勘探点控制; 2勘探点深度应根据建(构)筑物性质确定; 3采用桩基础时,孔深应满足桩基设计要求。 *.*.3地面车站、车辆基地工程除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外,尚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

7.1.1详细勘察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各类 建(构)筑物结构类型和施工方法,选择勘察手段及布置工作量。 7.1.2详细勘察方法应以勘探与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为主, 铺以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物探等手段。 7.1.3详细勘察工作前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拟建工程的平面 图、纵断面图、荷载、结构类型与特点、施工方法、基础形式及理 深、地下工程理置深度及上覆土层的厚度、变形控制要求等资料。 7.1.*控制性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取样孔数量 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详细勘察不应布置自力鉴别孔,取样、 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应结合建(构)筑物结构类型、施工方法以及 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布置。 7.1.5每个工点应采取地表水、地下水水试样及地下水位以上土 样进行腐蚀性试验,地表水每处不应少于2组,地下水试样或土样 每层不应少于3组。 7.1.*各工点原位测试与现场测试工作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波速测试孔不应少于3个; 2车站、车辆基地、变电站等应进行土层电阻率测试,电阳 率测试孔不应少于2个,测试深度不应小于基底下5m,接地有特 殊要求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

7.2.1详细勘察应查明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提

7.2.1详细勘察应查明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提 共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和岩土设计参数,结合拟建(构)筑物的特 征及施工工法做出分析和评价,并提出适宜的技术措施及建议。

7.2.2详细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查明工程沿线地形、地貌、地层分布、成因类型及其物理 力学性质; 2查明工程沿线不良地质作用,分析评价对工程的影响,并 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进行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提出勘察场地的抗震设 防烈度、设计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查明工程沿线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布与理藏条件,提供水文 地质参数,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评价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 莴蚀性,分析地下水对工程的作用,提出地下水控制措施建议; 5进行围岩分级和岩土施工工程分级,提出对地下工程有不 利影响的岩土工程问题及防治措施的建议; *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适宜性、均匀性和承载能力,提 出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桩基等基础方案建议,对基坑工程应提供 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及支护方案建议; 7分析评价工程建设环境与拟建工程的相互影响,提出保护 措施建议。

7.3.1地下车站、地下区间(含过渡段)工程详细勘察除应满足 本规程7.2.2条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地下车站、过渡段及明挖区间应重点查明基坑开挖及围护 结构影响范围内的地层分布、承压水分布及不良地质作用,对支护 设计方案和抗浮措施提出建议: 2盾构区间应重点查明影响盾构施工的不良地质作用、特殊 性岩土,分析评价其对工程设计、施工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和潜在 风险,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区间设置联络通道位置应重点查明通道部位土层及承压水 分布,对联络通道土体加固措施提出建议: *隧道通风设计及采用冻结法施工时应测定相关土层的热物 理指标,必要时宜进行专项勘察: 5对地下车站、明挖区间及过渡段应提出抗浮设防水位建议 提供抗拔桩所需的岩计算参数。

7.3.2勘探点间距

7.3.3地下车站、盾构始发(接收)井等勘察工作量布置应满足 下列要求: 1车站主体勘探点宜沿结构轮廓线布置,结构角点以及出入 口与通道、风井与风道、施工竖井与施工通道等附属工程部位应有 勘探点控制,勘探点应布置在基坑边线外2m~3m; 2每个车站不应少于2条纵剖面和3条有代表性的横剖面, 车站端头部位应设置横部面; 3盾构工作井、风井应布置勘察工作量,且不少于2个勘探 点; *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大于2.5倍基坑升挖深度,应穿透承 玉含水层进入相对隔水层不少于3m,并应同时满足桩基设计要求;

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大于3倍基坑开挖深度,盖挖部位应满足桩基 变形计算要求: 5车站端头部位、盾构工作井始发、接收端应选取1个钻探 孔,在隧道直径范围的上下2m深度范围内连续取土样,取样间距 不应大王1m

7.3.*盾构法区间勘察工作量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勘探点应在隧道边线外侧3m~5m(水域*m~8m)范围内 交义布置;当上行、下行隧道轴线距离大于18m时,应按单线分 别布置勘探点; 2联络通道位置应布置横向剖面,孔距不应大于30m; 3始发端和接收端30m范围内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一般性勘探孔深度不应小于隧道底以下2倍隧道直径;控 制性勘探孔深度应大于隧道底以下3倍隧道直径; 5联络通道位置孔深不应小于隧道底以下3倍隧道直径,并 可根据具体施工工艺需要确定: *取土样、原位测试点间距不应大于2m。每个区间宜选择不 少于2个孔在隧道开挖断面及上下1倍的隧道直径范围内取土样, 间距不应大于1m。 7.3.5明挖法区间及敬开段勘察可按本规程7.3.1~7.3.3条执行。 7.3.*车站、区间应布置水位观测孔,对需要进行地下水控制的 车站宜进行水文地质试验。 7.3.7详细勘察除应提供地基土常规指标外,尚应提供渗透系数、 静止侧压力系数、无侧限抗压强度、灵敏度、三轴剪切强度指标(UU CU)、基床系数、土层热物理指标、土层波速等指标;盾构法施工 区间应提供主要土层颗粒组成;地下车站、明挖法区间应提供回弹 再压缩指标;对新近沉积土和软土分布区应提供先期固结压力和固

静止侧压力系数、无侧限抗压强度、灵敏度、三轴剪切强度指标(UU CU)、基床系数、土层热物理指标、土层波速等指标;盾构法施工 区间应提供主要土层颗粒组成;地下车站、明挖法区间应提供回弹 再压缩指标:对新近沉积土和软土分布区应提供先期固结压力和固 结系数。试验数量及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抗剪强度室内直剪试验每一主要土层不应少于*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地下水回灌水质GB∕T 19772-2005标准免费下载,三轴

剪切试验不应少于3组; 2静止侧压力系数、无侧限抗压强度应在2倍基坑深度以上 采取土样进行试验,每一主要土层不应少于3组; 3地下车站应在基坑深度以上风井部位、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部位采取土样进行热物理指标试验,每一主要土层不宜少于3组; *基底以下压缩层范围内采取土样进行回弹再压缩试验,每 个主要土层不宜少于3组: 5基床系数可通过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结合经验综合确定, 测试深度不应小于2.5倍基坑开挖深度; *盾构法施工应进行盾构区域上下各1倍盾构直径范围内各 层土的颗粒分析试验,提供颗粒组成、最大粒径、曲率系数、不均 匀系数。

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查明沿线地基土层的分布,提供桩基设计参数,推荐适宜 的桩基持力层: 2提出桩基的类型、规格、入土深度的建议,估算单桩承载 力,分析沉(成)桩可能性,提出桩基施工注意事项,遇到欠固结 软土或大面积填土分布时,应分析、评价负摩阻力的影响: 3分析、评价桩基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预防措施和 监测要求。

1勘探点应布置于拟设墩台位置,且应遂墩(台)布置勘探 点;当地层稳定、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适当减少勘探点;

2当场地地基条件复杂或跨径超过35m时,应增加勘探点数 量; 3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大于预计桩端最大入土深度以下 3d~5d(d为桩径),且不得小于5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变 形计算要求,达到桩基压缩层计算深度下1m~2m。 7.*.3高架车站与附属设施勘察工作量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高架车站勘探点可按柱网或参照结构边线布置,间距 20m~35m; 2过街大桥应布置勘探部面,且不应少于2个探点; 3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大于预计桩端最大入土深度以下 3d~5d(d为桩径),且不得小于5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变 形计算要求CJJ∕T 21*-201*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达到桩基压缩层计算深度下1m~2m

7.5 路基、涵洞工程

7.5.1路基、涵洞工程勘察除应满足本规程7.2.2条规定外,尚应 满足下列要求: 1划分岩土工程施工等级,对高路堤应提出天然地基的填土 允许高度或地基处理建议,评价路基的稳定性; 2提供路基沉降估算参数; 3提供支挡结构、基坑支护和桩基设计参数; *对涵洞应评价地基稳定性和承载力,并提出基础型式和地 基处理措施的建议。 7.5.2路基、涵洞工程勘察工作量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路基的勘探点可沿地面线路中心线布置,间距不应大于 50m; 2 涵洞的勘探点应根据其规模、结构形式确定,但不应少于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