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680.7-2019 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7部分: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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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680.7-2019 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7部分: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简介:

DB31/T 680.7-2019 是上海市地方标准,其全称是《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7部分: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该标准主要针对超市大卖场和商场等零售业的公共用水定额设定,以及如何进行计算方法。

在零售业中,包括超市、大卖场和商场等商业设施,其用水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日常运营用水(如清洗、绿化、卫生间冲洗等)、空调冷却水、食品加工用水等。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用水定额,引导和促进零售业的水资源节约,减少水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制定用水定额:根据零售业的规模、业态、运营模式等因素,设定每个单位面积的用水定额,如每平方米每日的用水量。

2. 计算方法:提供用水量计算公式,考虑用水量与营业面积、营业时间、人员数量等因素的关系。

3. 节水措施:推荐节水设备和技术,如节水型冲洗设备、雨水收集和再利用系统等。

4. 监测和管理:规定了监控用水量的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确保零售商达到或接近设定的用水定额。

5. 定期审查:根据零售业的发展变化,定期对标准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行业需求。

请具体查阅该标准的详细内容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DB31/T 680.7-2019 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7部分: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部分内容预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1/T680《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包括以下9部分: 第1部分:沐浴; 第2部分:单位内部生活; 第3部分:游泳池; 第4部分:体育场馆; 第5部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业(公园); 第6部分:娱乐业(高尔夫); 第7部分: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 第8部分: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机关单位); 一第9部分:其他经营性服务业(菜场)。 本部分为DB31/T680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上海市水务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能效中心。 本部分起草人:孟明群、桂轶、吴耀民、刘正美、王霞萍、张勇、孙梦琪、伍彩球、金声、江平、陆文洋、 中婧子、施胜利

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超市大卖场、商场用水量的确定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市大卖场 hypermarket 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 注:改写SB/T10427—2007,定义3.2 3.2 商场departmentstore 在一个建筑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含统一物业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 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SB/T 10427—2007,定义3,1] 3.3 用水量waterconsumption 取自自来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服务平台 3.4 超市大实场用水量waterconsumptionofhypermarket 超市大卖场单位建筑面积日用水量。 3.5 商场用水量 waterconsumptionof department store 商场单位建筑面积日用水量。 4用水定额基准值

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用水定额基准值,具体见表1

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用水定额基准值,具体见表1。

表1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用水茂额基准值

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用水定额值由用水定额基准值和调整系数共同确定

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用水定额按下式计算

W—用水定额; K;调整系数; V—用水定额基准值

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用水定额调整系数K,值,具体见表2。

W=(1+K:)×V

表2KBS EN 12385-4-2002钢丝绳.安全.一般提升用标准绳索,值调整幅度表

K1:复季,指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K值调整幅度为十0.10。适用该调整系数时,需要根据文季全市用水总 量供需平衡情况,条件许可方可增加。 K2:节水型企业,指根据《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节水型企业(单位)》,获得节水型企业称 号的企业。获得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十0.05。一 K:水平衡测试,根据GB/T12452和≤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应通过水平衡测试而实际未通过水平 衡测试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一0.06。 K:节水型器具,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未达到100%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 度为一0.03。 Ks:月报表,按时提交月报表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为十0.03,未按时提交月报表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 为一0.03。 K。:用水管理制度,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用水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企业的K值调整幅度 为一0.03。

[2]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37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节水型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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