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050-2018 地质灾害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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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AGHP-05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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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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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GHP-050-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AGHP-050-2018 地质灾害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规范.pdf简介:

"T/CAGHP-050-2018 地质灾害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规范"是中国农业科学院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的一份技术标准。这份规范主要是针对地质灾害(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的生物治理工程设计,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经济的工程设计原则和方法。

该规范涵盖了地质灾害生物治理工程的设计原则,包括生态优先、系统设计、科学治理、经济可行等方面,强调了在治理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以及采用生物措施(如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生物防护等)来增强山体稳定性,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的发生。

具体来说,它可能包括地质灾害的识别与评估、生物治理工程的类型选择、施工技术、监测与维护等方面的规定,以指导在实际工程中如何实施生物治理,确保治理效果并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这份规范是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的重要参考,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化、生态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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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不同滑坡区段的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要点

8.2.2.1滑坡体上段宜选用灌草型或草本型植被群落进行全坡面生物治理。 8.2.2.2滑坡体中段宜选择阔叶型中低乔木和灌木植被群落。 8.2.2.3滑坡中、上段不宜选择高大深根的乔木型物种群落。 8.2.2.4滑坡体下段、坡脚反压区及牵引式滑坡的坡脚,可选择深根乔木型物种群落 8.2.2.5滑坡体剪出口外缘,可选择高大乔木进行排状布置,或高大灌木密植

GB/T 38428.1-2019标准下载8.2.3不同类型滑坡的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要点

8.2.3.1堆积层滑坡和削坡治理后的全强风化基岩滑坡坡面生物治理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坡度小于30°时,可根据坡面条件选择撒播草籽、贴铺草皮、液力喷播、植生毯、植生带、蜂 巢格室平铺等工艺进行植被建植。 b 当坡度大于30°,或岩质边坡坡度小于60°时,可采用客土喷播、喷混植生、蜂巢格室叠砌、浆 砌片石及钢筋混凝土骨架等方法进行表层植被建植。 C 浅层堆积层滑坡(滑坡体厚度小于10m),若乔木根系能充分穿过滑动面时,可在滑坡体上 种植高大乔木,乔木宜成行种植,行与滑坡滑动方向基本垂直。 8.2.3.2岩质滑坡应根据坡面、地层岩性、构造、风化程度、坡度等因素综合选定生物治理措施。坡 面岩石呈整体结构并且坡度大于60°的滑坡或不稳定斜坡,可采取藤蔓植物、喷混植生、厚层基质喷 播、高分子团粒喷播等方法进行表层植被建植。 8.2.3.3受软弱夹层、地质构造控制或具有顺坡向软弱夹层的深层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在潜在不稳 定体及影响范围内可种草或铺设草皮,不宜选择直根系、深根系的乔灌木。 8.2.3.4土质和岩质混合的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应根据土质和岩质坡面具体位置和分布,结合工程 措施、整体景观要求等分区进行生物治理

3.2.4不同治理工程类型滑坡的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要点

8.2.4.1采用格构加固或锚杆格构加固后的土质滑坡和不稳定斜坡,格构框格内宜选择撤播草籽 铺贴草皮、浅沟槽种植、客土喷播、喷混植生、植生袋等方法进行表层植被建植,同时应保证坡面整体 排水通畅,不应形成渗水微地形、 8.2.4.2采用锚杆格构梁或主动防护网的岩质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坡面上可选择客土喷播、喷混植 生、厚层基质等植被建植工艺;当坡度较陡时,可采用挡土翼等支撑结构措施,保证客土的附着。 8.2.4.3采用嵌入式格构梁的土质边坡、全风化岩边坡,应符合8.2.3.1的规定。 8.2.4.4采用抗滑桩治理的滑坡,抗滑桩两侧尤其是桩间土部分宜种植低矮、浅根型的乔木及灌木 树种,不得种植高大深根乔木型物种群落 8.2.4.5采用砌石挡墙、混凝土挡墙等刚性支挡结构时,其顶缘宜密植排型灌木或低矮乔木,形成 落石缓冲隔离带;墙体内不宜选择乔木及高大灌木植物物种:墙下可种植藤本攀爬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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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6坡面生物排水措施应妥善连接至滑坡体截、排水系统中,避免对其他治理工程产生不利 影响。 8.2.4.7采用深部抗剪、集水、排水等工程治理措施时,应根据治理措施的边界情况,以及措施对坡 面保护的具体要求,选择适宜的生物治理措施工艺和植被群落。 8.2.4.8治理后坡面局部凹陷以及不平整处,宜进行迹地整理或采取堆砌植生袋的形式填补修复 坡面,再进行植被建植。 8.2.4.9对滑坡生物治理工程进行喷灌设施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水体对坡体稳定的影响,并在设计 要求中明确具体的喷灌频次、喷灌水量等指标,必要时增设相应的截、排水工程。 8.2.4.10黄土、冻土、膨胀土、盐渍土、软土等不良岩土地区滑坡生物治理措施的喷灌频次和喷灌 水量,应进行专门论证和设计,以保证防治工程结构和基础的安全,

3.3崩塌生物治理工程

8.3.1.1对已采取土木防治工程治理或已基本稳定的崩塌边坡及堆积体可采用生物治理工程进行 防护。 8.3.1.2 崩塌生物治理工程应与工程治理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不宜单独开展。 8.3.1.3崩塌生物治理措施以构建稳定植被群落,改善坡体表面径流条件,利用植物根系等进行浅 表层防护为设计原则。 8.3.1.4崩塌生物治理工程应根据崩塌类型和区段进行综合布设。 8.3.1.5对已经或即将采取土木防治工程的崩塌,应根据崩塌的破坏机理、部位、破坏特征和类型, 并结合工程治理的效果,选择适宜的生物护坡及排水工程措施。 8.3.1.6当崩塌位于景观性要求较高的市区、交通要道和景区等,宜在植物群落中加人15%左右 的花草种子和景观树种,以提高观赏效果。 8.3.1.7崩塌生物治理工程措施应符合7.2、7.3和8.1.3中的生物护坡工程措施及生物排水工程 措施的相关规定

8.3.2不同崩塌区段的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要

8.3.2.1崩塌区宜选用灌草型或草本型植被群落进行全坡面生物治理。 8.3.2.2 坠落区应选择高大深根乔木物种群落,密植和成排布置,形成落石缓冲隔离带。 8.3.2.3堆积区可选乔灌草混交的物种群落及灌草物种群落。 8.3.2.4对于崩裂面较高、坡度较陡的崩塌和危岩边坡,在崩塌区边缘、上部及外侧不宜选择乔灌 木或直根系、深根系植物 8.3.2.5对有零星落石、碎落或规模较小的土质崩塌坡脚,可采取木格栅实施拦挡。 8.3.2.6对沟岸、河岸及水库消落带的崩塌边坡,可在临水一侧的坡脚选择活木桩及护岸林,也可 种植深根型喜水的乔灌木

8.3.3不同类型崩塌的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要

8.3.3.1岩质崩塌边坡应根据坡面岩性、 措施。 8.3.3.2岩石致密(岩石单轴饱和极限抗压强度大于30MPa)且坡度大于75°的岩质崩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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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蔓植物、喷混植生、厚层基质、高分子团粒喷薄等方法进行表层植被建植。 8.3.3.3岩土混合型崩塌和削坡治理后的全、强风化岩崩塌坡面,生物治理设计应符合8.2.3.1的 规定。 8.3.3.4土质崩塌斜坡,应根据土质和坡面具体位置及分布,结合工程措施、整体景观要求等分区 进行生物治理设计。

8.3.4不同防治工程类型崩塌的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要点

8.3.4.1采用格构加固或锚杆格构加固后的土质崩塌边坡,可参照8.2.4.1进行生物治理设计。 8.3.4.2采用锚杆格构梁或主动防护网的岩质崩塌边坡,可参照8.2.4.2进行生物治理设计。 8.3.4.3土质、土石质混合型或全、强风化岩崩塌边坡采用嵌人式格构梁时,可参照8.2.3.1进行 生物治理设计。 8.3.4.4采用砌石挡墙、混凝土挡墙等刚性支挡结构治理崩塌时,可参照8.2.4.5进行生物治理 设计。 8.3.4.5坡面生物排水措施应妥善连接至坡体截、排水系统中,避免对坡面生物治理措施及防治工 程产生不利影响 8.3.4.6进行崩塌生物治理工程喷灌设施设计,应充分考虑水体对坡体稳定的影响,并在设计中明 确具体的喷灌频次、喷灌水量等指标。

8.4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工程

8. 4. 1一般规定

8.4.1.1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可与防治工程配套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8.4.1.2对已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处于城镇、公园、旅游、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交通干线 等地区,经长期监测已经稳定和基本稳定,以及不需要采取工程治理的废弃矿山或岩溶塌陷,可直接 采取生物治理工程进行防护。 8.4.1.3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工程以构建稳定植被群落,改善塌陷区地表径流条件,利用植物根系等 进行表层防护为设计原则。 8.4.1.4生物治理工程应根据地面塌陷的成因类型、地貌类型、立地条件和治理工程措施等进行 布设。 8.4.1.5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工程应与当地的陆地、水域生态系统相适应,重视生物群落生长形式、 结构划分和物种多样性,注重乡土物种选用

8.4.2不同立地条件下的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工程

3.4.2.1对于瑜陷较为产重、地表破环强烈、通过整地后难以目然恢复的塌陷区,在塌陷区采取工 程治理和整地后,在短期内可采取种草、灌草结合等生物措施,修复损毁的地表环境,恢复塌陷区生 态环境。 8.4.2.2年降水量小于400mm的干旱、半干旱地区或海拔大于2000m的高寒地区的地面塌陷 可采取分级、推平、压实、换填、覆土等整地措施,以自然恢复和林草封禁措施为主,辅以适当的草种、 灌草措施,恢复塌陷区生态环境

精品工程细部做法图册(2019版)T/CAGHP 0502018

8.4.3山地型、丘陵型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工程

.4.3.2对受污染的排渣、尾矿等地面塌陷可采取如下措施: a)有客土来源的,可采取客土一换土一排土的方法,清除、排放受污染土壤,换填砂土、壤土或 熟土,换填土壤厚度大于等于30cm,然后采取造林、种草或其他生物工程措施修复生态 环境。 b)无客土来源的,可采取清除一排土一翻松的方法,翻松土壤的厚度大于等于30cm,然后采 取造林、种草或其他生物工程措施修复生态环境。 C 对受污染的土壤可选择适当的位置、开挖适当的深度进行掩埋处理,再覆土后采取造林、种 草或其他生物工程措施修复生态环境。 B.4.3.3岩溶、土洞等地面塌陷可采取如下措施: a) 岩溶、土洞地面塌陷的城镇地区,可在地面塌陷工程治理及土地整治后,采取植树造林、种 草、植草等生态景观建设措施。 b)岩溶、土洞地面塌陷的其他地区,可根据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一致的原则,采取造林、种草 或其他生物工程措施修复生态环境。 8.4.3.4山地型、丘陵型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工程应符合7.2、7.3和8.1.3中的生物护坡工程措施 及生物排水工程措施的相关规定

a)岩溶、土洞地面塌陷的城镇地区,可在地面塌陷工程治理及土地整治后,采取植树造林、种

a)岩溶、土洞地面塌陷的城镇地区,可在地面塌陷工程治理及土地整治后,采取植树造林、种 草、植草等生态景观建设措施。 b 岩溶、土洞地面塌陷的其他地区GB/T 5169.44-2013标准下载,可根据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一致的原则,采取造林、种草 或其他生物工程措施修复生态环境。 8.4.3.4山地型、丘陵型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工程应符合7.2、7.3和8.1.3中的生物护坡工程措施 及生物排水工程措施的相关规定

8.4.4平原(高平原)型地面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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