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78-2010-T:供热工程制图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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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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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78-2010-T:供热工程制图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 CJJ 78-2010-T:供热工程制图标准"是中国城市规划编制及其他相关领域关于供热工程图纸绘制的具体规范。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供热系统设计、施工、运行中的制图规则和要求,包括图纸的尺寸、比例、符号、标注方法等。它旨在保证供热工程图纸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提高设计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无水印,带书签"可能是指该标准文件的一种版本形式,无水印可能意味着版面设计简洁,没有版权声明或公司标识;而"带书签"可能是指提供了一些方便使用者标记和查找内容的工具。

这个标准适用于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各个阶段,对于从事供热工程的设计师、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相关审查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CJJ 78-2010-T:供热工程制图标准(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度、法兰直径、手轮直径及阀杆长度宜按比例采用细实线绘制,阀 杆尺寸官取其全开位置时的尺寸,阀杆方向应与设计一致。

表3.6.1管道图中常用阀门画法

注:本表以阀门与管道法兰连接为例编制

电动、气动、液动、自动阀门等宜按比例绘制简化实物夕 属驱动装置和信号传递装置。

DB63∕T 1840-2020 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3.6.3其他阀门可采用本标准第4.3.2条的图形符

其他阀门可采用本标准第4.3.2条的图形符号按照 条、第3.6.2条的原则绘制。

3.6.1条、第3.6.2条的原则绘制

3.6.1条、第3.6.2条的原则

3.7.1管道、设备平面图和剖面图中应按比例绘制设备的主要外 形和轮廓。

3.7.2系统图中的设备可采用图形符号或示意图表示

4.1。1管道、管路附件和管线设施的代号应采用大写英文字母 表示。

4.1.2不同的管道应采用代号及管道规格来区别。当管道采用 单线绘制且根数较少时,可采用不同线型加注管道规格来区别,但 应列出所用线型并加以注释。 4.1.3同一工程图样中所采用的代号和图形符号宜集中列出,并 应加以注释。 4.1.4设备、器具、阀门、管路附件和管道支座等图形符号中的粗 实线均应表示相关的管道

4.2.1管道代号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注:油管代号可用于重油、柴油等:燃气管可用于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 加说明。

4.3.1管系图和流程图中,设备和器具的图形符

官系图和流程图中,设备和器具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 4.3.1的规定。表中未列人的设备和器具可采用简化外形作为图 形符号。

表4.3.1 设备和器具图形符号

..Z 阀门、控制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4.3.2的 规定。可利用表4.3.2中的阀门图形符号与控制元件或执行机构 图形符号进行组合构成未列出的其他具有控制元件或执行机构的 阀门的图形符号

表4.3.2阀门、控制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图形符号

阀门(通用)图形符号适用于在一张图中不需要区别阀门类型的情况。 2 减压阀图形符号中的小三角形为高压端。 止回阀(通用)和升降式止回阀图形符号表示介质由空白三角形流向 白三角形。 旋启式止回阀图形符号表示介质由黑点流向无黑点方向。 5 呼吸阀图形符号表示介质由上黑点流向下黑点方向

在:1 阀(通用)图形符号适用于在一张图中不需要区别阀门类型的情况 2 减压阀图形符号中的小三角形为高压端。 3 止回阀(通用)和升降式止回阀图形符号表示介质由空白三角形流向非空 白三角形。 4 旋启式止回阀图形符号表示介质由黑点流向无黑点方向。 5 呼吸阀图形符号表示介质由上黑点流向下黑点方向

3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4.3.3的规

4.3.3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4.3

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的图形符号

注,通用连接的图形符号适用于在一张图中不需要区别连接方式的情况。

表4.3.4补偿器图形符号及其代号

2旋转补偿器成组使用,图形符号仅示出其中一个。

4.3.5其他管路附件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4.3.5

下偿器成组使用,图形符号仅示出其中

其他管路附件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表4.3.5其他管路附件图形符号

续表4.3.5名称图形符号名称图形符号放水装置、减压孔板启动疏水装置可挠曲经常疏水装置橡胶接头4.3.6管道支座、支架和管架的图形符号及其代号应符合表4.3.6的规定。表4.3.6管道支座、支架和管架的图形符号及其代号图形符号名称代号平面图纵断面图支座(通用)S支架、支墩T单管固定FS(A)多管固定*固定支座(固定墩)单管单向固定多管单向固定活动支座(通用)MS32:

注:图中管架的图形符号用于表示管道支座与支架(支墩)的组合体。

检测、计量仪表及元件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4.3.7的

表4.3.7检测、计量仪表及元件图形符号

2液面计图形符号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液面计,使用时应附加说明

4.3.8其他图形符号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表4.3.8其他图形符号

.9敷设方式和管线设施的图形符号及其代号应符合 9的规定。

表4.3.9敷设方式和管线设施的图形符号及其代号

注.图形符号中两条平行的中实线为管沟示意轮廊线

4.3.10 热源和热力站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4.3.10的规定

表4.3.10热源和热力站的图形

主:热力站图形符号中的数字为热力站

5.1.1锅炉房设备布置图,热力系统管道布置图,鼓、引风及烟气 处理系统管道布置图,上煤与除渣系统布置图的平面图和面图

5.1.1锅炉房设备布置图,热力系统管道布置图,鼓、引风 处理系统管道布置图,上煤与除渣系统布置图的平面图和 应按比例绘制。

5.1.1锅炉房设备布置图,热力系统管道布置图,鼓、引风及烟气

5.2.10当同时表示既有工程和扩建工程时,应标注设计分界线

5.3.1设备布置图中应采用平面图和部面图表示出

3.1设备布置图中应采用平面图和部面图表示出各种设 筑物等的相互关系

5.3.2平面图应分层绘制,并应在首层平面图上标注指北针。

平台等,且宜采用细实线绘制,并应标出建筑物定位轴线、车 尺寸和房间名称。在剖面图中应标注梁底、屋架下弦底标高 层建筑的楼层标高。

5.3.4设备布置图中应采用中实线和中虚线分别绘制可

可见部分设备的轮廓线,并应标注设备安装的定位尺寸及相关 标高。

5.3.5设备布置图中宜标注设备基础上表面标高。

5.3.7设备布置图中应绘制相关的管沟和排水沟等,并宜

的定位尺寸和断面尺寸等。

5.4热力系统管道布置图

5.4.1热力系统管道布置图中应表示出管道以及与其相关的设 备、管路附件、支架及建筑物等的相互关系。 5.4.2热力系统管道布置图中应以平面图为主视图,并辅以左视 图或正视图。当表示不清楚时,还应绘制局部视图

5.4.2热力系统管道布置图中应以平面图为主视图,并辅以左视

5.4.3平面图应分层绘制,并应在首层平面图上标注指北针

会制,并应标出建筑物定位轴线、轴线间尺寸和房间名称。

5.4.5当不单独绘制设备布置图时,设备的轮廓线应采用中线绘 制,并应标注设备安装的定位尺寸及相关标高。 5.4.6单线表示的管道应采用粗线绘制,双线表示的管道应采用 中线绘制。应标注管道代号、规格及主要定位尺寸和标高。应采 用箭头表示管道中的介质流向。

5.4.7管路附件宜采用图形符号按比例绘制。

5.4.9热力系统管道布置图中应绘制管道支架,并应注明其安装 立置,管道支架宜进行编号。支架一览表应表示出支架型式、承受 的荷载及其支吊管道的规格

5.5鼓、引风及烟气处理系统管道布置图

5.5.1鼓、引风及烟气处理系统管道布置图宜单独采用平面图和 剖面图绘制

2设备轮廓线宜采用中线绘制,并应标注设备安装的定位 及相关标高。

5.5.2设备轮廓线宜采用中线绘制,并应标注设备安装的

5.5.3烟、风管道应采用中线绘制。管道及其附件应按比例逐件

绘制,每根管道及附件均应编

5.5.4管道的长度、断面尺寸及支架的安装位置应在图中详细

5.5.5需要详尽表达的部位应绘制详图并编制材料或零部件明 细表。

5.5.5需要详尽表达的部位应绘制详图并编制材料或零部件明

5.6上煤与除渣系统布置图

5.6.1上煤与除渣系统布置图中应绘制输煤廊、破

上煤与除渣系统布置图中应绘制输煤廊、破碎间、受煤坑 轮廓线、建筑物轴线及房间名称等,并应标注尺寸。

5.6.2上煤与除渣系统布置图中应绘制设备简化轮廓线,并应标 注设备定位尺寸及相关标高

等附件,并应标注灰渣沟的位置、长度、断面尺寸。图中应标注灰 渣沟的坡度,并应标注其起止点、拐弯点、变坡点、交叉点的沟底 标高。

图样画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3节和第5.4节中的相关规定

导料槽相接的落料管法兰之间的所有组成部件和与本机有关的导 料槽、胶带、托辊、机架、滚筒、拉紧装置、清扫器、驱动装置等部件 当有圆弧段时,应注明圆弧段的始、点位置、圆弧半径和弧线尺 寸所在的弧面位置。应标注各部件的安装尺寸及头架和尾架的定 位尺寸、相关标高,图上所注的零件编号应与零部件明细表中列出 的编号相一致。

5.6.7当绘制多斗提升机、埋刮板输送机和其他上煤、除渣等设

5.6.8非标准设备、需要详尽表达的部位和零部件应绘制详图。

5.6.9当布置相同的同类型、同规格设备时,宜在平面图

.1.1当将供热管网管道系统图的内容并入供热管网管线平面 图时短肢墙结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不另绘制供热管网管道系统图。 .1.2标注室外管线或管道的长度时应以m为单位

图时,可不另绘制供热管网管道系统图。

6.2供热管网管线平面图

6.2.1供热管网管线平面图应在地形图或道路设计图的基础上 绘制。地形图或道路设计图应表达下列内容: 1反映现状地形、地貌、海拔标高等,并绘制指北针。 2反映街区、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及河流,反映 道路中心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并标注道路、铁路、河流及主要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3反映相关的地下管线,并注明地下管线的名称、规格及 位置。 4对于无街区、道路等参照物的区域标注坐标。当采用测量 坐标网时,绘制指北针。

6.2.2供热管网管线平面图应标注管道中心线与道路中心线、建

或建筑红线的定位尺寸,并应标注与设计管线交叉或邻近 也管线的名称、规格。

6.2.3供热管网管线平面图应标注管线起始、终止、转角

控制点的坐标。非90°转角应标注转角前后管道中心线之 180°的角度值。

CECA GC4-2017标准下载6.2.4供热管网管线平面图应标出管线的横部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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