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9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42396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是中国城市规划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全称为《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此标准制定于2006年,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城市道路的照明设计,包括道路的照明设施布局、照明亮度、照度、眩光控制、节能要求、照明色彩等方面。

该标准涵盖了城市道路的各种类型,如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人行道、广场、桥梁、隧道以及特殊区域的照明设计,旨在提供清晰、舒适、安全的照明环境,同时兼顾能源效率和美观。

标准中详细规定了各项照明参数的标准值,以及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的各个环节,为城市道路照明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它是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和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业规范,对提升城市形象、保障交通安全、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1天然光充足的短直线人行地道,可只设夜间照明: 2 附近不设路灯的地道出人口,应设照明装置; 3地道内的平均水平照度,夜间宜为30lx,白天宜为 100lx;最小水平照度,夜间宜为15lx,白天宜为50lx。并应提 供适当的垂直照度。

供适当的垂直照度。 5.2.9人行天桥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跨越有照明设施道路的人行天桥可不另设照明,紧邻天 桥两侧的常规照明的灯杆高度、安装位置以及光源灯具的配置, 宜根据桥面照明的需要作相应调整。当桥面照度小于21x、阶梯 照度小于51x时,宜专门设置人行天桥照明; 2专门设置照明的人行天桥桥面的平均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1x,阶梯照度宜适当提高,且阶梯踏板的水平照度与踢板的垂 直照度的比值不应小于2:1; 3应防止照明设施给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造成眩光。 5.2.10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口的照明应使驾驶员能在停车视距以外发现道口、 火车及交叉口附近的车辆、行人及其他障碍物; 2交叉口的照明方向和照明水平应有助于识别装设在垂直

5.2.9人行天桥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

1跨越有照明设施道路的人行天桥可不另设照明,紧邻天 桥两侧的常规照明的灯杆高度、安装位置以及光源灯具的配置, 宜根据桥面照明的需要作相应调整。当桥面照度小于21x、阶梯 照度小于51x时GB 20179-2006 木工机床安全 手动进给圆锯机和带移动工作台锯板机,宜专门设置人行天桥照明; 2专门设置照明的人行天桥桥面的平均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1x,阶梯照度宜适当提高,且阶梯踏板的水平照度与踢板的垂 古照度的比值不应小王2:1

3应防止照明设施给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造成眩光。

1交义口的照明应使驾驶员能在停车视距以外发现道口、 火车及交叉口附近的车辆、行人及其他障碍物; 2交叉口的照明方向和照明水平应有助于识别装设在垂直 面上的交通标志或路面上的标线。灯光颜色不得和信号颜色 混淆; 3交叉口轨道两侧道路各30m范围内,路面亮度(或照 度)及其均匀度应高于所在道路的水平,灯具的光分布不得给接 近交叉口的驾驶员和行人造成眩光

1飞机场附近的道路照明不应与机场跑道上的灯光信号系 统以及场地照明混淆; 2在设计该地区的道路照明时,应符合航空部门有关规定 并应与其取得联系。

5.2.12铁路和航道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路照明的光和色不得干扰铁路、航道的灯光信号和驾 驶员及领航员的视觉; 2当道路照明灯具处于铁路或航道的延长线上时,应与铁 路或航运部门取得联系; 3当道路与湖泊、河流等水面接界,且灯具为单侧布置时, 宜将灯杆设在靠水的一侧。 5.2.13天文台附近的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面上的亮度(或照度)应降低一级标准; 2路面应采用深色沥青材料铺装,不得采用水泥混凝土 路面; 3必须采用上射光通比为零的道路照明灯具。 5.2.14对有照明设施且平均亮度高于1.0cd/m²的道路(或路 段)与无照明设施的道路(或路段)相连接,且行车限速高于 50km/h时,应设置过渡照明。 5.2.15植树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道路种植的树木不应影响道路照明; 2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应与园林管理部门协商,对影响照 明效果的树木进行移植; 3在现有的树木严重影响道路照明的路段可采取下列措施: 1)修剪遮挡光线的枝叶; 2)改变灯具的安装方式,可采用横向悬索布置或延长 悬挑长度; 3)减小灯具的间距,或降低安装高度。 5.2.16居住区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居住区人行道路的照明水平应符合本标准第3.5.1条的 要求; 2 灯具安装高度不宜低于3m。不应把裸灯设置在视平 线上; 3居住区及其附近的照明,应合理选择灯杆位置、光源 灯具及照明方式:在居室窗户上产生的垂直照度不得超过相关标

1新建道路种植的树木不应影响道路照明; 2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应与园林管理部门协商,对影响照 明效果的树木进行移植; 3在现有的树木严重影响道路照明的路段可采取下列措施 1)修剪遮挡光线的枝叶; 2)改变灯具的安装方式,可采用横向悬索布置或延长 悬挑长度; 3)减小灯具的间距,或降低安装高度。 5.2.16居住区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居住区人行道路的照明水平应符合本标准第3.5.1条的 要求; 2 灯具安装高度不宜低于3m。不应把裸灯设置在视平 线上; 3居住区及其附近的照明,应合理选择灯杆位置、光源 灯具及照明方式;在居室窗户上产生的垂直照度不得超过相关标

5.2.17人行横道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均水平照度不得低于人行横道所在道路的1.5倍; 2人行横道应增设附加灯具。可在人行横道附近设置与所 在机动车交通道路相同的常规道路照明灯具,也可在人行横道上 方安装定向窄光束灯具,但不应给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造成 光。可根据需要在灯具内配置专用的挡光板或控制灯具安装的倾 斜角度; 3可采用与所在道路照明不同类型的光源。

5.2.17人行横道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5.3道路两侧设置非功能性照明时的设计要求

5.3.1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的行道树、绿化带、人行天桥、行 驶机动车的桥梁、立体交叉等处设置装饰性照明时,应将装饰性 照明和功能性照明结合设计,装饰性照明必须服从功能性照明的 要求。 5.3.2应合理选择装饰性照明的光源、灯具及照明方式。装饰 性照明亮度应与路面及环境亮度协调,不应采用多种光色或多种 灯光图式频繁变换的动态照明,应防止装饰性照明的光色、图

5.3.2应合理选择装饰性照明的光源、灯具及照明方

生照明亮度应与路面及环境亮度协调,不应采用多种光色可 丁光图式频繁变换的动态照明,应防止装饰性照明的光包 、阴影、闪烁王扰机动车驾驶员的视觉

。3.3设置在灯杆上及道路两侧的广告灯光不得干扰驾驶

视觉和妨碍对交通信号及标识的辨认

6.1.1城市道路照明宜采用路灯专用变压器供电

6.1.2对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区 段的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每个电源均应能承受100%的 负荷。

1.3正常运行情况下,照明灯具端电压应维持在额定电 0%~105%

6.1.4道路照明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1供电网络设计应符合规划的要求。配电变压器的负荷率 不宜大于70%。宜采用地下电缆线路供电,当采用架空线路时, 宜采用架空绝缘配电线路; 2变压器应选用结线组别为D,ynl1的三相配电变压器, 并应正确选择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 3应采取补偿无功功率措施: 4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6.1.5配电系统中性线的截面不应小于相线的导线截面,且应 满足不平衡电流及谐波电流的要求。 6.1.6道路照明配电回路应设保护装置,每个灯具应设有单独

6.1.8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

检修门及路灯户外配电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 防盗装置。

6.2.1道路照明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季节变化合理确

6.2.1道路照明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季节变化 定开关灯时间,并应根据天空亮度变化进行必要修正。宜 控和时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6.2.2道路照明采用集中遥控系统时,远动终端宜具有在通信

6.2.3道路照明开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宜为151x;

天然光照度水平,快速路和主干路宜为30lx,次干路和支路宜 为201x。

7.1.1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照明功率密度(LPD)作为照 明节能的评价指标。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照明功率密度(LPD)作为照

7.1.1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照明功率密度(LPD

7.1.2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表7.1.2 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注:1本表仅适用于高压钠灯,当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时,应将表中对应的LPD值 乘以1.3。 2本表仅适用于设置连续照明的常规路段。 3 设计计算照度高于标准值时,LPD值不得相应增加。

7.2.1 应按本标准第3章有关条款的规定,合理选 准值。

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从中选出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又节约能源的最佳方案

1光源及镇流器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能效标准 规定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2选择灯具时,在满足灯具相关标准以及光强分布和眩光 限制要求的前提下,常规道路照明灯具效率不得低于70%;泛 光灯效率不得低于65%。

7.2.4气体放电灯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85。

3关闭不超过半数的灯具,但不得关闭沿道路纵向相邻的 两盏灯具。 7.2.6应选择合理的控制方式,并应采用可靠度高和一致性好 的控制设备。

7.2.6应选择合理的控制方式,并应采用可靠度高和一致性好 的控制设备。

A.0.1亮度系数(q)为路面上某点的亮度和该点的水平照度 之比(即g=L/E)。它除了与路面材料有关外,还取决于观察 者和光源相对于路面所考察的那一点的位置,即q=(β,Y) 其中β为光的入射平面和观察平面之间的角度,为人射光线的 垂直角(图A.0.1)。

DB62∕T 25-3118-2016 湿陷性黄土场地挤密地基技术规程图 A. 0. 1 确定路面亮度系数的角度

A.0.2 根据亮度系数的定义,可按下式进行亮度计算,

度系数的定义,可按下式进

qE=B)E(,Y) =q(β, y) I(c,) ·cos3Y H? = r(β, y) I(c,) H2 r (β, ) = g (B, ) cos*

081SOT885559587655764763335843OT55522997777262999928232268228840809() d'99'896S'TlOT8021229

B.0.1道路照明的维护系数为光源的光衰系数和灯具因污染的 光衰系数的乘积。根据目前我国常用道路照明光源和灯具的品质 及环境状况,以每年对灯具进行一次擦拭为前提,维护系数可按 表B.0.1确定。

【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0版)表B.0.1道路照明的维护系数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