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32-2011: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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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32-2011: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GB/T CJJ 32-2011: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全称是《城市给水处理厂含藻水源水处理设计规范》,是中国城市给水处理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该规范主要针对城市给水处理厂中处理含有藻类的水源水的情况,提供了详细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导。

该规范涵盖了含藻水源水的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等各个环节,包括对藻类的去除方法、处理工艺选择、设备选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它旨在保证处理后的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同时考虑经济性、环保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该规范还对处理工艺的经济性、节能性、环保影响以及维护管理提出了要求,对于在实际工程设计和运营中处理含藻水源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CJJ 32-2011: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采用生物预处理工艺的前提条件主要是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 和水温,因此,必须充分重视评估原水进行生物预处理的可 行性。 在生物预处理的工程设计之前,应先用原水做该工艺的试 验,试验时间宜经历冬夏两季。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可根据 BDOC或BODs/COD比值鉴别。 对四座湖泊、水库的水,用相同规格的人工填料系统地进行 生物预处理中试结果表明,当BOD/COD的平均比值为(0.21~ 0.45)时,藻、氨氮、嗅阈值、耗氧量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 89.2%、82.6%、49.7%、26.3%;当BODs/COD的比值为 0.08,填料上不能挂膜,藻、氨氮、膜阈值、耗氧量的去除率分 别低至:45.8%、38.7%、20.5%、12.4%。国内5座水厂长期 试验结果也表明,BODs/COD比值宜大于0.2。因此,规定该比 值宜大于0.2。 使用人工填料(悬浮球、YDT、PWT、蜂窝等)生物接触 氧化池、陶粒生物滤池等生物预处理工艺处理含藻水,污染物的 去除效率一般为:藻65%~90%,藻毒素70%~85%,氨氮 80%~95%,耗氧量20%~42%。但生物预处理要求水温不能 太低,低于5℃时生物的活性较差,对氨氮、耗氧量的去除效果 不甚明显。因此,规定水温不宜低于5℃。

国内外多座水厂的生产运行或中型试验资料都说明,生物预 处理池水力停留时间为(1.8~2.2)h以及穿孔管曝气气水比为 1:1~2:1时,生物预处理的效率高,并且运行稳定

4.2.9关于下向流颗粒滤料滤池生物预处理设计参数的规定

本条的颗粒滤料主要指人工陶粒滤料,参数的确定主要参考 国内的中试及有关的生产运行数据。 粒径(2~5)mm、厚度2m的下向流颗粒滤料生物预处理 池,曝气的气水比为1:1左右、滤速为(4~6)m/h时,藻和 耗氧量的去除率分别为55%~85%、17.2%~27.3%。滤池采 用气水反冲洗,冲洗周期为(3~7)d。

【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 29-22-2013》4.3混凝、沉淀(澄清)

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水平流速和沉淀时间,一般随原水 水质、混凝效果、整流设备和水温等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现 将国内外取用湖泊、水库水的水厂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水平 流速和沉淀时间列于表4。

国外有一些含藻水水厂,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为(1~2) m²/(m²。h);水平流速为(6~10)mm/s;沉淀时间为冬天 (34)h,夏天2h。参考国外资料并根据我国各地湖泊、水库水 水厂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到沉淀池出水水质标准的提高,故条 文规定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宜为(1.0~2.0)m²/(m²·h),水 平流速宜为(6~10)mm/s,沉淀时间宜为(4~2)h。北方地区 以及原水浑浊度较低时,沉淀时间宜采用较高值,水平流速宜采 用较低值。

4.3.3关于上向流斜管沉淀池的液面负荷的规定

4.3.3关于上向流斜管沉淀池的

4.3.4关于澄清池清水区液面负荷的规定。

国内湖泊、水库水的水厂,澄清池的清水区液面负荷一般为 (2.5~3.2)m3/(m²·h)。国外澄清池的清水区液面负荷(部分 数据系根据上升流速换算)如下: 1美国推荐设计参数为:辐射式上向流澄清池(1.3~1.9) m²/(m²·h),混凝澄清池(2~3)m²/(m²:h),悬浮澄清池

(2~3)m²/(m².h)。 2日本水道协会规定,浑浊度低、颗粒小、容易生藻 类的原水以及凝聚剂投加率形成的浑浊度比原水浑浊度高并且 可能有轻的絮凝体形成的倾向时,要求采用小的液面负荷 (2.09~2.7)m3/(m²·h)。日本霞浦水厂(霞浦湖水源)澄清池的 液面负荷一般为(2.16~2.52)m²/(m²,h),上水厂(琵琶湖 水源)为3.35m²/(m².h)。 欧洲某国的给水设计规范规定,当进水悬浮物小于20mg/I 时,澄清区的液面负荷,冬季为(1.44~1.8)m²/(m²·h),夏季为 (2.16~2.52)m²/(m²·h);而当进水悬浮物为(20~100)mg/L 时,澄清区的液面负荷冬季为(1.8~2.16)m²/(m²·h),夏季为 (2.52~2.88)m²/(m².h)。 根据湖泊、水库水的澄清特点并结合国内外资料,本条规定 登清池清水区液面负荷宜为(2.0~3.0)m²/(m²·h)。 4.3.5关于高效沉淀池的规定。 目前,在城市给水工程中有较多使用不同形式的高效沉淀 池,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增加了高效沉淀池工艺单 元。高效沉淀池主要指机械混凝且有污泥外回流的沉淀形式,其 中沉淀区设置斜管。污泥的外回流一般采用3%5%的回流比

4.3.5关于高效沉淀池的规

自前,在城市给水工程中有较多使用不同形式的高效沉淀 池,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增加了高效沉淀池工艺单 元。高效沉淀池主要指机械混凝且有污泥外回流的沉淀形式,其 中沉淀区设置斜管。污泥的外回流一般采用3%~5%的回流比。 自前这种工艺在国内已经开始使用,因此,根据目前实际应用情 况制定有关的参数。国内部分水厂采用高效沉淀池的主要参数见 表5。

4.4.1关于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和分离室向下流速及液面负

4.4。1天于气浮池接融室上开流速和分离室向下流速及液面负 荷的规定。 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应以接触室内水流稳定,气泡对絮粒 有足够的捕提时间为准。根据各地调查资料,上升流速大多采用 20mm/s。某些水厂的实践表明,当上升流速低,也会因接触室 面积过大而使释放器的作用范围受影响,造成净水效果不好。据 资料分析,上升流速的下限以10mm/s为宜 在生产运行中,含藻水气浮池分离室液面负荷小于6.7m (m²:h)时,藻的去除率可达80%;8m²/(m·h)时,藻去除 率下降。我国东北地区有些气浮池液面负荷为7m(m·h)。 本条规定液面负荷可为(5.4~7.2)m²/(m:h)。

4.4.2关于气浮池的单格宽度、池长及水深的规定

4.4.3关于气浮池排渣设备

气浮池在运行过程中,难免有细砂和部分藻渣絮粒下沉淤租 于池底。为保证气浮池出水水质,延长放空清洗周期,本条规定 气浮池底部应设置排泥设施

4.4关于气浮池有关参数的

4关于气浮池有关参数的规定

为减小因管道过长而造成压力的损失,故规定溶气罐宜接近 气浮池。 国外资料中的溶气压力多采用(0.4~0.6)MPa。根据我国 的试验成果,提高溶气罐的溶气量及释放器的释气性能后,可适 当降低溶气压力,以减少电耗。因此,按国内试验及生产运行情 况,规定溶气压力一般可采用(0.2~0.4)MPa范围。 回流比应根据原水浑浊度大小以及气泡粘附絮粒的难易程度 决定。气浮池运行研究结果表明,溶气水回流比6%~7.4%时 除藻效率不高,高藻季节需要11%~15%。本条规定溶气水回 流比一般宜采用6%~10%,含藻量高时溶气水回流比可为 11%~15%

4.4.5关于气浮池藻渣处置

含藻水中的藻上浮至气浮池分离室的水面,形成一层藻浮 查。藻渣的量约为气浮池处理水量的0.04%,藻渣含水率为 92%~97%。藻渣层的厚度取决于排渣周期的长短,可厚至 10cm以上。 气浮池藻渣的污染物浓度很高:一般BODs为8.8g/L COD51g/L、悬浮固体44g/L,氮、磷、砷、锌、铅、铁含量都 高。国内气浮池的藻渣较多未经过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对 水源的污染很严重;也有把气浮池藻渣回流到本水厂的水源,造 成藻渣“循环”;还有把气浮池藻渣排入污水系统,致使下游的 亏水处理厂在藻渣排入的时段停止运行。 气浮池藻渣经过板框压滤机脱水后的含水率可降至78%~ 80%。因此,本条规定气浮池的上浮藻渣必须全部收集,并应按

当地环保部门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把藻渣排入水

4.5.1关于滤池的滤料组成及滤速的有关规定。

4.5.1关于滤池的滤料组成及滤速的有关规定。 采用水冲洗的不均匀石英砂滤料(d10=0.55)滤池在含藻 水处理的过滤过程中过滤周期很短,故规定单层石英砂滤料粒径 为(0.7~1.0)mm。因含藻水的可滤性比较低,故规定单层石 英砂滤料的正常滤速为(5~7)m/h,双层滤料、三层滤料的滤 速也相应减小。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5部分:地面供电装置和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GB/T 24338.6-2009》.5.2有关滤池冲洗的规定

4.6.1关于活性炭选择原则的规定。

5.1关于活性炭选择原则的

4.6.2关于活性炭滤池设计参数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内外湖泊水库水源水的13座水厂生产运行以及两处 含藻水处理试验的资料都说明,常规处理工艺流程的过滤之后的 颗粒活性炭滤池,当炭层厚度为(1.5~2.5)m以及空床滤速为 (6.8~12)m/h时,颗粒活性炭吸附池的吸附效果正常。去除 臭、味的颗粒活性炭滤池的设计空床接触时间(EBCT)一般为 (8~15)min,考虑到水质标准提高,以及含藻水水源的水质特 点,本条规定不宜小于10min。因此,本条规定颗粒活性炭滤池 炭层厚度宜为(1.5~2.5)m,空床滤速宜为(7.5~15)m/h。

由于颗粒活性炭相对密度较小,根据试验如采用气水同时反 冲洗会使滤料大量流失,因此,除翻板滤池池型时可以采用气水 联合同时反冲洗外,其他池型不宜采用气水联合同时反冲洗,气 水分别单独冲洗可避免颗粒活性炭的流失。

GB∕T 29500-2013 建筑模板用木塑复合板4.7.1关于膜处理单元形式的规定

膜分离是在外加推动力的作用下,利用膜的透过能力达到分 离水中离子或分子以及某些微粒的技术。根据膜微孔孔径的不 同,可分为微滤(MF)、超滤(UF)、纳滤(NF)、反渗透 (RO等。 微滤和超滤的作用机理主要是物理截留,重点是去除水中的 悬浮性物质;纳滤和反渗透的主要作用机理是溶解、扩散,重点 是去除水中的溶解性物质。由于反渗透和纳滤的投资和运行能耗 较高,在含藻水水源给水处理中较少采用。微滤介于常规过滤和 超滤之间,能去除“两虫”、藻类和水生生物,但不能完全去除 细菌和病毒;超滤对细菌、病毒、“两虫”、藻类和水生生物有较 高的去除率,是目前保障饮用水生物安全性最有效的技术之一。 因此,规定含藻水水源的给水处理一般宜采用微滤或超滤

7.2关于膜处理具体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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