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479-2017 砌体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

T/CECS479-2017 砌体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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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47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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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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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479-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479-2017 砌体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简介:

"T/CECS 479-2017 砌体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的一种,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该规程主要针对砌体结构中的后锚固技术,即在砌体结构施工或使用过程中,为增加非结构部分(如幕墙、装饰板、设备等)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通过在砌体上安装锚固件然后连接这些非结构部分的施工技术。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后锚固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包括锚固件的选择、锚固深度、锚固形式、承载力计算、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旨在保证后锚固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具体条文说明会根据砌体材料(如砖、混凝土等)、锚固件类型(如植筋、膨胀螺栓等)、结构形式和使用环境等因素,给出具体的技术参数和操作指导。例如,锚固深度的确定需要考虑材料的性质、锚固件的类型、砌体的承载能力等因素,而锚固件的检验则需要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和性能要求。

总的来说,T/CECS 479-2017 是砌体结构后锚固技术的重要参考标准,对于规范和提升砌体结构的后锚固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T/CECS479-2017 砌体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N Myi Zy? ≥0 n1 N My Vhi n1 Zy

(NL + M)y, Vhl Zya

式中:M 弯矩设计值(N·mm); Nd 群锚中拉力最大锚栓的拉力设计值(N); y 锚栓1至群锚形心轴的垂直距离(mm); y; 锚栓i至群锚形心轴的垂直距离(mm): DB63∕T 1925-2021 青海省高原美丽乡村标准, 锚栓1至受压一侧最外排锚栓的垂直距离(mm); J' 锚栓i至受压一侧最外排锚栓的垂直距离(mm); 1 轴力N作用点至受压一侧最外排锚栓的垂直距离 (mm)。

5.2.2轴心拉力和弯矩共同作用示意

5.2.3部分锚栓受拉时,群锚受拉区总拉设计值N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Ni = Nh: y./y!

群锚受拉区总拉力设计值(N): 群锚中受拉锚栓i的拉力设计值(N): 群锚中拉力最大锚栓的拉力设计值(N): 锚栓1至受压一侧最外排锚栓的垂直距离(mm): 锚栓i至受压一侧最外排锚栓的垂直距离(mm)。

请况的群锚单向偏心受拉(图5.2.

式中:eN 受拉锚栓合力点相对于群锚受拉锚栓重心的偏心距 (mm); N 群锚受拉区总拉力设计值(N); 锚栓列1的拉力设计值(N); N2一 锚栓列2的拉力设计值(N); S1 群锚中沿荷载偏心方向的锚栓中心距(mm)。

5.3群锚受剪内力计算

5.3.1群锚的剪切荷载应由有效受力锚栓共同承受,当剪力方向 有长槽孔时,该处锚栓不应承担剪力(图5.3.1)。

5.3.1 长槽孔处错栓不承担剪力示意

5.3.2剪切荷载设计值V作用下(图5.3.2)锚栓的剪力设计值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图5.3.2剪切荷载示意

Vvi.x = Vx /nx Vxi.y= V,/ny V = V(Vi.x)? +(Vi.,)? Vh = max(Vs)

式中VVi.x 锚栓i所受剪力设计值的r分量(N); Vi.y 锚栓i所受剪力设计值的y分量(N); V 锚栓i所受剪力设计值(N): Vx 剪切荷载V的.1分量(N); V 剪切荷载V的y分量(N); 方向参与受剪的锚栓数自; 71 一方向参与受剪的锚栓数目; Vh 一群锚中剪力最大锚栓的剪力设计值(N)。 5.3.3 群锚在扭矩设计值T作用下,各锚栓的剪力设计值应按

71 一y方向参与受剪的锚栓数目; Vd群锚中剪力最大锚栓的剪力设计值(N)。 5.3.3# 群锚在扭矩设计值T作用下,各锚栓的剪力设计值应按 下列公式计算(图5.3.3):

5.3.3群锚在扭矩设计值T作用下,各锚栓的剪力设计值应打

图5.3.3扭矩作用下锚栓受剪示意

Vui.x = Ty;/ Z() +y?) VI., = Tr;/ Z(r, +y?) VT = V(V.x)? +(Vi.,)? Vh = max(VT)

式中:T 扭矩设计值(N·mm); V. 扭矩T作用下锚栓i所受剪力设计值的"分量(N):

5.3.+群锚在剪力设计值V和扭矩设计值T共同作用下(图 5.3.4),各锚栓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3.+群锚在剪力设计值V和扭矩设计值T共同作用下(图

图5.3.4剪力和扭矩共同作用示意

式中:V, 锚栓i的剪力设计值(N)

6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6.1.1砌体后锚固连接的承载力计算应考虑本规程定义的破坏 形式,对基材砌体边缘受剪破坏不参与承载力计算,应通过采取可 靠措施予以防止。 6.1.2当后锚固连接满足以下要求时,可不进行锚固连接的承载 力计算,但应符合本规程的构造规定: 1基材为烧结普通砖砌体或蒸压硅酸盐普通砖砌体; 2采用锚栓时单根拉力设计值不大于0.3kN,或采用植筋 时单根拉力设计值不大于0.5kN; 3锚栓不应小于M8,锚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6.1.3按本章规定确定的锚固连接承载力尚不应大于产品认证 报告提供的承载力数值。

1 锚固连接的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6.2.1锚固连接的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单锚Nl≤min(NRd.,NRd.p,NRd.m,NRd.mp) 群锚 Nh,< min(NRd.s.NRdl.p, NRd.m,NRd.m )

6.2.4 条计算; Nkd.mp 混合破坏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按本规程第6.2.3 条确定。

6.2.2锚栓或锚筋钢材破坏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Rl.应按下列公 式计算:

Nkk.、= A f ik

式中:NRk.s 锚栓或锚筋钢材破坏受拉承载力标准值(N); YM. 锚栓或锚筋钢材破坏受拉承载力分项系数,按本 规程表4.2.6采用; A. 锚栓或锚筋的有效截面积(mm²): fyk 锚栓或锚筋屈服强度标准值(N/mm²)。

6.2.3锚栓或锚筋拔出破坏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rl及混合破

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kl.mp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产品认证报告未提供数据时,承载力标准值应按本规程 附录A试验确定; 2当产品认证报告已提供数据时,承载力标准值可根据产品 认证报告确定,但尚应按本规程附录B进行现场验证

6.2.4砌体基材破坏受拉承载

Nkk.m = βA, Vf..

式中:NRk.m 砌体基材破坏受拉承载力标准值(N); YM.m 砌体基材破坏受拉承载力分项系数,按本规程表 4.2.6采用; 受拉承载力修正系数,按表6.2.4采用; 锥体破坏圆锥横截面表面积,对普通砖、多孔砖和

多孔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A,一元h,对其他 空心块材近似取A,三入元dt.!为空心块材最外侧 孔壁厚度.入为调整系数,对翊料膨胀锚栓取2.(), 对网套式胶粘型锚栓取3.(): 块材或砌筑砂浆的抗压强度设计值(N/mm")

注:当6d

当砌体基材受拉块材整体拨出破

Nkd.n = Am /!

式中:A 单个块材在墙体厚度范围内水平灰缝砂浆的面积 (mm"); 厂一 沿砌体灰缝截面破坏时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N/mm"),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B 50003采用。 6.2.5基材墙体整体承载力计算时应考虑后锚固连接的附加作

6.3.1锚固连接的受剪承载力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6.3.1锚固连接的受剪承载力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式中:V一 一单锚锚栓或锚筋的剪力设计值(N);

Vsd ≤ min(Vkd.. Vkd.mp ) Vh ≤ min(VRd.x,VRd.mp)

群镭锚剪力最大锚栓或锚筋的剪万设计值(N); 锚栓或锚筋钢材破坏受剪承载万设计值(N).按本 规程第6.3.2条计算; 体基材剪撬破坏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按本规程 第6.3.3条计算。

6.3.2锚栓或锚筋钢材破坏受剪承载力设计值Vkdl.应

6.3.2锚栓或锚筋钢材破坏受剪承载力设计值Vkd.s应按下式计 管

VRd., = Vkk.x/Y

式中:VRk. 锚栓或锚筋破坏受剪承载力标准值(N); Y小. 锚栓或锚筋破坏受剪承载力分项系数,按本规程表 4.2.6采用。 1无杠杆臂的纯剪,Vkk.应按下式计算:

Vkk.s = 0. 5A,fvk

MRk. Vkk.s [ Mkk.x=Wf yk 1=0.5d+e

一一剪力到基材表面的距离(mm)。 6.3.3砌体基材破坏受剪承载力设计值VRd.mp应按下式计算或 根据本规程附录A试验确定:

根据本规程附录A试验确定:

Vkd.mp = & VfmA.

式中:中一 剪撬破坏承载力修正系数,对普通砖、多孔砖和多孔 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9=350.对其他空心块材 $=100。

6.+拉剪复合受力承载力计算

6.4.1拉剪复合受力下锚栓或锚筋的承载力应同时满足下列公 式要求:

β≤1.0 β. ≤ 1. 0 对于普通砖 β、+β.≤1. 2 对于其他块材 β、+β. ≤ 1. 0

对于普通砖 对于其他块材

β、≤1. 0 β.≤ 1. 0 β、+β. ≤ 1. 2 B、+β,≤ 1. d

拉承载力设计值、受剪承载力设计值的比值,取不 同破坏模式下的最大值。

7.0.1砌体结构后锚固连接构造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砌体结构加固 设计规范》GB50367及《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1对于塑料膨胀锚栓和扩底式锚栓,h不应小于120mm; 2对于胶粘型锚栓,h不应小于h十2d。,且h不应小于 120mm(h为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d。为钻孔直径)。 7.0.3锚栓、植筋的最小迈距Cmin和最小间距Smin应满足表7.0.3 的要求,

3锚栓、锚筋的最小边距和最小间距(

7.0.+锚栓或植筋的有效锚固深度h或最小锚固长度min不应 包括装饰层或抹灰面层。当基材砌体砂浆强度小于5.0MPa时DB64∕T 272-2003 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锚栓或锚筋不宜布置砌体灰缝处。

7.0.4锚栓或植筋的有效锚固深度h或最小锚固长度1min不应 包括装饰层或抹灰面层。当基材砌体砂浆强度小于5.0MPa时, 锚栓或锚筋不宜布置砌体灰缝处。

7.0.5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h不应小于6d(d为锚栓直径)和

50mm两者的较大值;植筋的最小锚固长度lmin不应小于10d(d为

锚筋直径)和100mm两者的较大值GB∕T 16662-2008 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器材术语,且不宜大于14d。 7.0.6锚板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相关规定,且不宜小于锚栓(筋)直径的0.6倍;受拉和受 弯锚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mm;外围锚孔至锚板边缘的距离不应 小于2倍锚孔直径和20mm两者的较大值。 7.0.7锚板的孔径d应满足表7.(.7的要求

表7.0.7锚板孔径允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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