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1009-2016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

DLT1009-2016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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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1009-201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8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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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009-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1009-2016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简介:

"DLT1009-2016"是中国电力行业标准,全称为《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这个标准主要针对水电厂中广泛应用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规定了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操作规程以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该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了监控系统的运行模式、运行参数、数据采集与处理、报警和事件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2. 系统维护:详细介绍了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软件升级、硬件维护等操作流程,以及预防性和应急性维护措施。

3. 操作规程:明确了监控系统的操作步骤、操作权限、操作记录等,以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 故障处理: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故障进行了分类,给出了相应的处理策略和步骤,以及故障报告和处理后的验证方法。

总的来说,DLT1009-2016是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保证水电厂的正常运营,预防和减少因系统问题导致的事故。

DLT1009-2016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梯控cascadedispatchcontrol 监控系统与梯级调度相关功能的控制权转移至梯级调度,并由其操作员工作站完成对相关设备的唯 一控制。 3.8 站控stationcontrol 监控系统控制权在电站厂站层,并由其操作员工作站完成对设备的唯一控制。 3.9 现地控制localcontrol 监控系统控制权在现地,设备由现地控制单元唯一控制。 3.10 自动发电控制(AGC)automaticgenerationcontrol 在满足各项限制条件的前提下,以快速、经济的方式控制整个电站的有功功率来满足电力系统需要 的控制功能。 3.11 自动电压控制(AVC)automaticvoltagecontrol 在满足各项限制条件的前提下,按厂内高压母线电压及全厂的无功功率进行优化实时控制,以满足 电力系统需要的控制功能。 3.12 厂站层设备powerplantleveldevice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中央控制级设备,包括主机和工作站等设备。 3.13 现地控制单元(LCU)localcontrolunit 负责对机组、开关站、厂用电系统和公用设备等实施监控的设备。 3.14 完余redundancy 两台计算机以主备方式运行,当主计算机发生故障后,备用计算机在不中断任务的方式下自动项替 已发生故障的主计算机运行;或者,两台计算机以互为备用方式运行,当某一台计算机发生故障后,另 台计算机在不中断任务的方式下自动顶替已发生故障的计算机运行。

梯控cascadedispatchcontrol 监控系统与梯级调度相关功能的控制权转移至梯级调度,并由其操作员工作站完成对相关设备的唯 一控制。 3.8 站控stationcontrol 监控系统控制权在电站厂站层,并由其操作员工作站完成对设备的唯一控制。 3.9 现地控制localcontrol 监控系统控制权在现地,设备由现地控制单元唯一控制。 3.10 自动发电控制(AGC)automaticgenerationcontrol 在满足各项限制条件的前提下,以快速、经济的方式控制整个电站的有功功率来满足电力系统需要 的控制功能。 3.11 自动电压控制(AVC)automaticvoltagecontrol 在满足各项限制条件的前提下,按厂内高压母线电压及全厂的无功功率进行优化实时控制,以满足 电力系统需要的控制功能。 3.12 厂站层设备powerplantleveldevice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中央控制级设备,包括主机和工作站等设备。 3.13 现地控制单元(LCU)localcontrolunit 负责对机组、开关站、厂用电系统和公用设备等实施监控的设备。 3.14 完余redundancy 两台计算机以主备方式运行,当主计算机发生故障后,备用计算机在不中断任务的方式下自动项替 已发生故障的主计算机运行;或者,两台计算机以互为备用方式运行,当某一台计算机发生故障后,另

4.1水电厂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DL/T5065的要求。 4.2监控系统新建或改造升级后应根据DL/T822的规定组织出厂验收、现场试验及验收、试运行及验 收并全部合格,运行及维护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业务素质DB11/T 1399-2017标准下载,并建立运行、维护规程和各项管理制 度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系统试运行期一般规定为30天。运行期间应配备适量的备品备件。 4.3监控系统投入运行后,维护人员在监控系统上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厂家技术人员在监控系统工作 时由电厂维护人员办理工作票。 4.4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定期巡回检查和维护,发生故障应立即处理,发现异常应增加巡检 次数。 4.5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进行授权管理,并明确各级人员的权限范围。 a)运行值班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水电厂生产过程和发电设备运行专业知识; 2)堂握由站监控系统运行规程:

DL/T10092016

3)掌握监控系统的控制流程及操作方法。 b)维护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水电厂生产过程和相关专业知识; 2)熟练掌握电站监控系统检修维护规程; 3)熟悉监控系统的控制流程、编程及设计原则。 4.6若监控系统配置有培训仿真系统,仿真系统应符合DL/T1024的要求,仿真培训站与监控系统之间 应确保数据的单向流动和隔离。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在仿真培训系统中进行时,不应对运行设备造成 影响。仿真培训站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并按相关要求做好病毒防护与应用更新。 4.7对有网控、梯控、站控等多层控制的系统,其优先权依次递增并互为闭锁,其切换需由授权的运 行值班人员完成,各级监控系统控制权的切换应具有唯一性。控制权限的转移、设定应无扰动。监控系 统对发电设备的操作,可在现地控制单元、厂站层操作员工作站、远方调度中心分别发命令。在远方调 度中心操作时,应事先通知水电厂运行值班人员。遇到操作命令冲突或事故处理时,应按现地优先于厂 站、厂站优先于远方的原则进行处理。 4.8监控系统各操作员工作站之间应具有对同一操作对象的选择闭锁。 4.9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改造与升级,应做到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对于监控系统的改造与升级,应经 可行性论证、方案设计和审批后方可进行。

5.1.1水电厂应明确规定运行各岗位人员使用监控系统的授权范围。其授权范围应包括:功率调节,线 路停送电操作,开停机操作,主设备与辅助设备操作,功能性软连片的投入与退出,测点的闭锁与解锁, 信号报警功能的开通与屏蔽等。 5.1.2在监控系统上进行操作应执行GB26860的工作监护制。应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中明确可由 单人操作的设备。 5.1.3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符合授权要求,监护人应有同等或更高级别的权限。 5.1.4运行值班人员交班后应退出监控系统登录账户,接班人员应用专用账户登录授权,方可在监控系 统进行操作。 5.1.5运行值班人员应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的授权变更记录和登录、退出记录

5.2运行值班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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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运行值班人员不应无故将报警列表画面及语音报警装置关掉或将报警音量调得过小。 5.2.9机组负荷调节异常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退出监控系统调节功能,必要时联系维护人员处理。 5.2.10当运行值班人员确认监控系统设备异常或功能异常威胁机组运行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汇报值 班负责人并联系维护人员查找原因。 5.2.11监控系统厂站层设备故障,发生危及电网安全情况时,宜先将相关网控或梯控或站控制功能退 出,然后向上级调度部门汇报。 5212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补充打印纸及更换硒鼓(色带、墨盒),并确认打印机工作正常。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 GB 17799.3-2012》5.3运行值班的日常工作

5.3.1巡回检查与交接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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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运行监视与操作

应明确运行值班人员在操作员工作站对被控设备进行监视的项目。监视的项目应包括: 设备状态变化、故障、事故时的闪光、音响、语音等信号; b) 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 c) 监控系统自动控制、自动处理信息; d) 需要获取的信号、状态、参数、信息等清单和时限; e) 获取信号、状态、参数、信息后的人工干预措施和跟踪监视; 同现场设备或表计核对信号、状态、参数、信息的正确性。 5.3.2.2 应明确运行值班人员对监控系统的检查、试验项目和周期。检查、试验项目应包括: a) 操作员工作站时钟正确刷新; b) 操作员工作站输入设备可用; c) 操作员工作站、主机、各现地控制单元及与上级调度监控系统之间通信正常; d) 操作员工作站、主机、显示设备正常,其环境温度、湿度、空气清洁度符合要求; 语音、音响、闪光等报警试验正常; f) 打印输出设备正常。 5.3.2.3应编制运行值班人员通过操作员工作站对设备进行操作的操作命令清单。清单中应明确命令的 输入、确认、执行,是否可以单人操作JSH 2014-1025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参考定额,是否执行工作监护制及操作时的监视项目。 5.3.2.4值班场所应配置与监控系统控制流程一致的操作命令执行流程图文本或存入监控系统可调阅 的电子文本,并对以下内容进行说明: a) 监控系统画面各图符、节点、语句颜色等的约定; b 监控系统各功能画面调用与设备操作执行步骤及语句; c 监控系统报表打印、事故打印、定时打印、召唤打印或拷屏打印与打印机选择的操作执行步骤。 5.3.2.5每年应对监视项目、监视要求、操作命令清单、流程图文本的充分性、必要性、适用性、有效 性组织一次评审更新。当监控系统或监控设备改变时,也应及时组织评审更新。 5.3.2.6 6应复核检查重要的控制操作,并设专人监护。 5.3.2.7运行值班人员在操作员工作站或在现地控制单元进行操作时,应正确设置或改变运行方式、负 荷给定值及运行参数限值等,完成对设备的控制与调节。 5.3.2.8操作前,首先调用有关被控对象的画面,选择被控对象,在确认选择无误后,方可执行有关 操作。 5.3.2.9机组工况转换操作时,应监视控制流程执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通过监控系统发命令或用 常规紧急停机措施将机组转换到安全工况。 5.3.2.10若自动顺序倒闸命令分合断路器或隔离开关达三个及以上操作项时。应执行工作监护制并全 过程监视执行情况。 5.3.2.11发出机组工况转换,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机组功率调整命令或设置、修改给定值、限 值之前,应检查以下设备及功能处于正常状态:

a)操作员工作站; b) 监控系统主机; 相关现地控制单元; d)操作员工作站、主机与相关现地控制单元通信等。 5.3.2.12操作、设置、修改给定值时,发现执行或提示信息有误时,不得继续输入命令,应立即中断 或撤销命令。 5.3.2.13在已按下顺控执行键后,应等待顺控信息窗口推出、看清顺控操作提示信息后,再进行确认 或撤销操作。 5.3.2.14在操作员工作站上执行某一设备的操作,应待操作流程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

5.3.3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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