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875-2019 纯电动场(厂)内车辆无线充电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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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1875-2019 纯电动场(厂)内车辆无线充电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简介:

DB35/T 1875-2019 是一项关于纯电动场(厂)内车辆无线充电系统的技术标准。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无线充电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旨在确保场内电动车辆无线充电系统的安全、有效和稳定运行。

性能要求部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充电效率:系统应具备高充电效率,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为车辆提供足够的电力,满足车辆的运行需求。

2. 充电精度:无线充电系统需要精确控制充电电流和电压,以防止过充或欠充对电池造成损害。

3. 安全性:系统应具备过热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措施,以防止充电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4. 稳定性:无线充电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在各种工作条件下稳定运行,不因环境因素影响充电效果。

5. 兼容性:系统应兼容不同类型的电动场(厂)内车辆,能够适应不同品牌和型号车辆的电池充电需求。

试验方法部分,可能包括:

1. 性能测试:对充电效率、充电精度等性能参数进行测试,验证系统是否达到预设标准。

2. 安全性测试:模拟各种故障情况,如过载、短路等,验证系统的安全防护功能。

3. 环境适应性测试:在不同温度、湿度、电磁环境等条件下测试系统性能,确保其在各种环境下都能稳定工作。

4. 长期稳定性测试:对系统进行长时间连续运行,观察其长期使用下的性能稳定性。

总的来说,DB35/T 1875-2019 是为了规范和提升纯电动场(厂)内车辆无线充电系统的质量,确保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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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18752019

输人电压为额定输人电压,以额定功率输出, 周围环境噪声不大于40dB的条件下,距 置1m处,测得的噪声最大值不应大于65dB(A)

车载设备在不工作状态下,按5.9.1试验方法进行振动试验。经振动试验后,零部件应无损坏,紧 固件应无松脱现象,防护等级不受影响,系统通电后应正常工作,绝缘耐压应满足4.6.1的要求,绝缘 电阻应4.6.3的要求。

车载设备和地面设备在不工作状态下,按5.9.2试验方法进行冲击试验。经冲击试验后,不应因永 久或暂时变形而使带电部分和外壳相接触,系统通电后应正常工作,绝缘耐压应满足4.6.1的要求,绝 缘电阻应满足4.6.3的要求。

DB45∕T 1829-2018 膨胀土地区公路勘察设计规程4. 8. 3碾压性解

原边设备在不工作状态下,按5.9.3试验方法进行车辆碾压试验,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原边设备不应因永久或暂时变形等缺陷导致原边设备不符合防护及安全要求: 原边设备或电缆不应有严重的破裂、折损或者变形,功能及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6 c)如原边设备和非车载功率组件为一体化设计,直接对地面设备进行试验。

4. 9. 1一般要求

系统经抗扰度试验后,性能等级合格判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性能判据A。系统在测试中和测试后按预期正常工作,无性能降低和功能丧失,达到制造商规 定的最低性能要求或根据产品相关文件合理推定的性能要求。 性能判据B。系统在测试后按预期正常工作,测试中可有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测试结束后自 行恢复,且测试前的工作状态不被改变,达到制造商规定的最低性能要求或根据产品相关文件 合理推定的性能要求。 性能判据C。系统试验过程或试验后,可有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通过操作者干预可恢复正常 工作状态。

4.9.2电磁抗扰度要求

4.9.2.1静电放电抗扰度

地面设备应符合GB/T17626.2一201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性 不应低于性能判据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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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4.9.2.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4.9.2.4浪涌抗扰度

地面设备应符合GB/T17626.5一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浪涌抗扰度要求,性 应低于性能判据B。

4.9.2.5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1应符合GB/T17626.6一2017中第5章规定的试 内3级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4. 9. 2. 6 工频磁场抗扰度

地面设备应符合GB/T17626.8一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5级的工频磁场抗扰度要求,性能 应低于性能判据A。

4.9.2.7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地面设备供电电源端口应符合GB/ 2008和GB/T17626.34一2012申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 级为3类的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要求,试验要求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4.9.3电磁扰类要求

4.9.3.1电源端口和CPT端口骚扰限值

地面设备的交流输入端口的骚扰电压限值应符合GB4824一2013第6章的规定,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 值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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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设备的交流CPT端口的骚扰电压限值应符合GB/T18487.2一2017第8章的规定,地面设备CPT端 电压限值见表15。

表15地面设备CPT端口的骚扰电压限值

4.9.3.2电磁辐射骚扰限值

4.9.3.3谐波电流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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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环境四个保护区域定义如下,如图2所示: a 保护区域1:无线充电系统操作运行区域,保证无线电能传输的正常工作,同时并不曝露给使 用者,保护区域1为原边设备和副边设备的外形轮廓所构成的空间; 保护区域2:过渡区域,保护区域2为介于保护区域1和保护区域3之间的区域; 保护区域3:电动场车的周围区域,即车辆停靠位置的前后左右; 1 保护区域4:电动场车的内部(车舱)。 保护区域3又分为以下两部分: 保护区域3a:距离地面高度为70cm以下的区域; 保护区域3b:距离地面高度为70cm及以上的区域

4.10.2限值符合性要求

为控制电磁场所致公众曝露,人体曝露的电磁场限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保护区域1和保护区域2:制造商宜采取合理措施,包括下列措施: 1)控制主动或被动进入保护区域; 2)在进入可能发生人体曝露的区域之前进行检测和关闭。 D 保护区域3、保护区域4:电磁场符合4.10.3.1的限值要求,接触电流符合4.10.3.2的限值 要求。

4.10.3电磁环境限值

4.10.3.1电磁场限值

人体曝露的电磁场限值包括基本限值和参考水平,分别见表17和表18

DB35/T1875—2019表17人体曝露电磁场基本限值曝露特性曝露特定部位频率范围内部电场强度(E)20 Hz ~25 Hz0. 05 V/m25Hz~400 Hz(2×10f)V/m头部中枢神经系统400 Hz~3 kHz0.8 V/m职业曝露3 kHz~400 kHz(2.7X10f)V/m20 Hz~3 kHz0.8 V/m其他头部和躯干所有组织3 kHz~400 kHz(2.7X10f)V/m20 Hz~25Hz0.01 V/m25 Hz~1 kHz(4×10*f)V/m头部中枢神经系统1 kHz~3 kHz0.4 V/m公众曝露3 kHz~400 kHz(1.35×10f)V/m20 Hz~3 kHz0. 4 V/m其他头部和躯干所有组织3 kHz~400 kHz(1.35×10*f)V/m频率f的单位是Hz。所有值均为有效值。表18人体曝露电磁场参考水平曝露特性频率范围电场强度(E)磁感应强度(B)或磁场强度(H)20 Hz~25Hz(2×10°)V/m(2.5×10/f)μT或(2×10°/f)A/m25Hz~300Hz(5×10°/f)V/m(1×10)μT或(8×10")A/m职业曦露300 Hz~3kHz(5×10/f)V/m(3×10°/f)μT或(2.4X10°/f)A/m3 kHz400 kHz(1.7×10°)V/m(1×10°)μT或80A/m20 Hz~25 Hz(5×10")V/m(5×10/f)μT或(4×10/f)A/m25 Hz~50 Hz(5×10")V/m(2×10°)μT或(1.6×10°)A/m公众曦露50 Hz~400 Hz(2.5×10/f)V/m(2×10°)μT或(1.6×10°)A/m400 Hz~3 kHz(2.5×10°/f)V/m(8×10°/f)μT或(6.4X10/f)A/m3 kHz~400 kHz83 V/m27μT或21 A/m频率f的单位是Hz。信上所有值均为有效值。长服务4.10.3.2接触电流限值地面设备连接至交流电网的情况下,接触电流应按GB/T12113的方法测试,接触电流限值见表19。表19接触电流限值曝露特性频率范围接触电流<2. 5 kHz1. 0 mA职业曝露2.5kHz~100kHz(0. 4f) mA100kHz~400kHz40 m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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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接触电流限值(续)

5. 1. 1 试验系统

电动场车静态磁耦合无线充电系统试验系统主要包括可调交流电源、六轴移动台架、交流电压和 量仪器、直流电压和电流测量仪器、可调直流电子负载等,可配置上级通信设备、主控机等测试 备,如图3所示。

5. 1.2 试验环境

除对试验环境有特别规定外,其他试验均在下列试验环境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18℃~+28℃;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标准大气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图3无线充电系统试验系统构成框图

试验时使用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频率:50Hz±0.5Hz; b) 功率:大于测试样品最大输出功率的1.1倍; 交流电源电压:220V/380V,充许偏差土5%: d) 交流电源波形:正弦波,波形畸变因数不大于5%; 交流电源系统的不平衡度:不大于5%; f 交流电源系统的直流分量:偏移量不大于峰值的2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中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一般仪表精度应根据被测量误差等级,按表20选择; b 测量温度用仪表误差精度为土1℃; 测量时间用仪表:当测量时间大于1s时,相对误差不大于0.5%;测量时间小于1S,相对误 差不大于0.1%; d 恒温、恒湿试验箱要求温控误差精度为土2℃,湿度控制误差精度为土3%; e 所用测量仪器、仪表应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

表20测试仪表精度的选择

设备兼容性应按附录A要求进行台架试验验证,其试验方法及检验规程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3.1启动或停止试验

通过人机交互界面或手机APP软件控制启动充电,系统应按蓄电池BMS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 应操作启动蓄电池充电,通过人机交互界面或手机APP软件控制停止充电,系统应执行相应操作停止对 蓄电池充电。系统启动或停止应符合 4.2.1的要求。

5. 3. 2 界面显示试验

将系统连接试验仪器,模拟充电、故障等状态《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 GB 50759-2012》,人机交互界面或手机APP界面上的显示信息应 2.2的要求。

5. 3. 3异常急停试验

统连接试验仪器,模拟出现异常或紧急情况等状态,手动短按急停按钮,系统应立即切断供电 入,人机交互界面或手机APP界面上的显示信息应符合4.2.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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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安全联锁试验

将系统连接试验仪器,通过电子锁反馈信号判断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止有效性,当电子锁未可靠 系统应不允许开启充电模式。在整个充电过程中电子锁止应可靠锁止,不允许带电解锁且不应 作解锁。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GB/T50379-2018》5.3.5自动充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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