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 5013-2014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

GY/ 5013-2014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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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Y/ 5013-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5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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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 5013-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Y/ 5013-2014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简介:

"GY/5013-2014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是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14年发布的一部专业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这部规范主要针对的是广播电视工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址测量、地形测量、线路测量、天线安装测量等。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各类测量工作的技术要求、测量方法、精度标准以及测量结果的处理和应用等。这些规定旨在保证广播电视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信号传输的稳定与清晰,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程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具体来说,它规定了测量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测量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方法、测量误差的控制、测量结果的精度要求等。此外,还对特殊环境下的测量,如山区、水域、城市复杂环境等,给出了相应的测量技术和方法。

这部规范是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业标准,也是审查和验收工程的重要依据。通过遵循这部规范,可以确保广播电视工程测量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从而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GY/ 5013-2014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5.3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5.3.1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闭)合三角高程导线, 5.3.2用于控制加密与扩展的三角高程测量应起闭于不低于四等精度的水准点或三角高程点。 5.3.3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作业方法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GB∕T 17921-2010 土方机械 座椅安全带及其固定器性能要求和试验表5.3.3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作业方法

注:边长测量一测回,指照准一次读数4次。

表5.3.4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D为电磁波测距边长度(km)

5.3.5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对向观测,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观测。边长应加入相应改正,高程计算时 应考虑地球曲率和折光差的影响。 5.3.6三角高程测量的仪器高度和规标高应分别进行两次独立量测,量测应精确至1mm,量测较差 四等不应大于2mm、五等不应大于4mm,符合要求时取平均值作为仪器高度和规标高。 5.3.7当四等、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路线组成高程网时,应进行严密平差,并评定精度

5.4GNSS高程控制测量

1 GNSS拟合高程测量宜与GNSS平面控制测量同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2 GNSS网宜与四等高程控制点联测。联测点宜分布在测区的四周和中央,数量不宜少于4个; 3地形起伏较大测区,应依据测区地形特征增加联测点数量; 4GNSS拟合高程测量宜选用固定误差不超过10mm、比例误差系数不超过2mm/km的双频接收机 按平面四等GNSS测量观测技术要求执行,天线高应独立量测两次,较差小于2mm时取其平均值作为 天线高。

5.4.2GNSS拟合高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联测的已知高程点进行可靠性检验,并剔除不合格点; 采用平面拟合,拟合高程点不宜超出已知点所覆盖的范围:

3对选择的拟合高程应进行内符合中误差计算,内符合中误差应小于2cm。 内符合中误差m.应按式按下式计算

武中:m 高程异常内符合中误差(cm); d一一拟合点水准高程与计算高程的差值(cm); n一一参与拟合的点数。 5.4.3GNSS点的拟合高程成果应进行检验。检测点数不应少于3个;高差检验可采用相应等级的 水准测量方法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其高差较差不应大于40/Dmm,D为检查路线的 长度,单位以千米计

.5.1 高程控制测量工作完成后,应对以下资料进行整理: 技术设计书; 2 埋石点点之记; 3 高程控制网图; 4 原始记录资料: 5 计算资料和高程控制点成果表; 各种测量仪器的检验资料; 检查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5.2 项目完成后,宜提交下列资料: 技术设计书; 2 埋石点点之记; 3 高程控制网图; 4 高程控制点成果表; 5检查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表6.1.1测图比例尺的选用

1.2地形图应采用矩形或正方形自由分幅,依测量范围按从左至右、由上到下的顺序进行编号 1.3地形分类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6.1.3地形分类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地形分类

表6.1.4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

注:同一幅图不得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基本等高距

地形图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话

表6.1.6地形图图幅等高线及注记点高程中误差

6.1.7地形点采集数量应准确反映地形变化,地形点最大间距应满足表6.1

1.7地形点采集数量应准确反映地形变化, 地形点最大间距应满足表6.1.7的规定。

表6.1.7地形点最大间距

.1.8应选择明显地物点或地形特征点作为高程注记点;图上100cm注记点数量:平地与丘陵地 10点~20点,山地与高山地8点~15点;图面注记点宜分布均匀。 6.1.9图上高程点注记取位:当基本等高距为0.5m时,应精确至0.01m;当基本等高距大于0.5m 时,应精确至0.1m。 6.1.10地形图图式执行《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和《1:5000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2。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符号,可在技术设计书或相关技术文件中 作补充规定。

6.2.1图根控制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6.2.1图根控制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依据测区基本控制情况、测图比例尺和测图方法,应按控制层次少、点位布设均匀、满足测 图要求等原则制定测量方案: 2图根控制点平面、高程精度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应分别满足不大 于图上0.1mm和1/10基本等高距; 3依据测图比例尺精度要求,确定图根控制点发展层次; 4图根控制点(包括高级控制点)密度应满足表6.2.1的要求:

表6.2.1图根控制点(包括高级控制点)密度

5图根控制点位置的选择应便于仪器架设、方便测站点加密和地形点数据采集。当测区范围 、图根控制作为首级控制时,应选埋2个以上永久性标石。图根控制点的埋石类型和要求详见 C

6.2.2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根控制点平面坐标可采用RTK、极坐标和交会法等方法测量 2采用RTK方法进行测量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6.2.3图根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图根控制点高程测量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RTK高程测量方法; 2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6.3.3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应满足下列要

6.3.3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仪器对中偏差不大于5mm,仪器高、棱镜高以及RTK流动站高度应量测精确至1mm; 2全站仪作业应选择较远的控制点作为测站定向点,并检测另一已知点的坐标、高程;RTK作 业前,宜检测一个以上的已知点。作业过程中和作业结束前,应对定向方位以及已知点进行检查, 被检测的已知点不应低于图根点精度。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高程较差不应 大于1/5基本等高距。

6.3.4全站仪测图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全站仪测图的最大测距长度,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 51215-2017》表6.3.4全站仪测图的最大测距长度

2当采用草图法作业时,应按测站绘制草图,并对测点进行编号。测点编号应与仪器的记录点 号相一致。草图的绘制宜采用简化方式标示地形要素的位置、属性和相互关系; 3当采用编码法作业时,宜采用通用编码格式进行作业; 4当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实时成图法作业时,应实时确立测点的属性、连接关系和逻辑关系; 5按图幅施测时应测出图廓线外5mm,分区施测时应测出区域界线外图上5mm; 6对采集的数据应进行检查处理,对检查修改后的数据,应及时存盘,生成原始数据文件,做 好备份。

6.3.5RTK测图除满足本规范第6.2.2条第2款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考站的有效作业半径不应超过5km; 2作业开始前和作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已知点检查,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 高程较差不应大于1/5等高距; 3作业中,如出现卫星信号失锁,应重新初始化 4不同流动站采集的外业数据应测出界线外图上5mm; 5不同参考站作业时,流动站应检测一定数量的地物重合点,点位平面和高程较差不应大于本 规范表6.1.4和表6.1.5规定值的2/2倍; 6观测结束后,应及时转存测量数据至计算机并做好数据备份。 6.3.6草图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绘制草图时,宜遵照《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和《1:5000 :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的规定绘制,对于复杂的图式符号可简化和自行定义,但数据采 集时所使用的编码应与草图绘制的符号对应; 2草图应标注测点编号GB 55016-2021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标注的测点编号应与数据采集记录中测点编号保持一致:

3草图上地形要素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应清楚、止确; 4地形图上应注记的各种名称、地物属性等,在草图上应标注清楚。 6.3.7地物测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测量依比例尺描绘的地物时,其主要轮廓应使用仪器测绘,其余部分可用丈量方法确定;测 量半依比例尺或不依比例尺描绘的地物时,应测绘其中心位置或定位点; 2当测区地物过于复杂时,测绘过程中可对地物进行适当取舍。当地物符号密集以致不能全部 容纳时,主要符号不应改变其位置,次要符号可略有移动或缩小,个别的次要符号可省略; 3居民地、重要公共建筑物、河流、湖泊、山岭以及其他重要地物的名称应调查注记。注记选 择适当位置,不应覆盖重要的地物、地貌; 4建筑区或居民地测绘应以房屋外轮廓墙基为准,不便绘制等高线的地方,可不绘等高线; 5送配电线路、通迅线路和架设在地面上或其中一段埋在地下的管道,应测绘入图。能判明方 可的地下线路和管道在图上以虚线表示。临时性的线路和管道可不测绘; 6绘制等高线时,如首曲线不能完整表示碎部地形特征时,应加绘间曲线; 7在山顶、鞍部、洼地、坡向不够明显处或图廓附近的等高线上,应描绘示坡线以表示斜坡方 向,示坡线应垂直于等高线; 8高程点测设范围应包括电力线、馈线、拉线塔、自立塔、转动天线、塔基和地锚等内容的细 部位置,具体内容和细部位置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施测。 6.3.8数字地形图的编辑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要素应分层表示。分层的方法和图层的命名可参照《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 技术规程》GB/T14912执行。当工程需要对图层结构进行修改时,同一图层的实体宜具有相同的颜 色和相同的属性结构; 2编辑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图形的连接关系是否正确,是否与草图一致、有无错漏等 2)各种注记的位置是否适当,是否避开地物、符号等; 3)各种线段的连接、相交或重叠是否恰当、准确; 4)等高线的绘制是否与地性线协调、注记是否适宜、断开部分是否合理; 5)对间距小于图上0.2mm的不同属性线段,处理是否恰当; 6)地物、地貌的相关属性信息赋值是否正确。 3编辑处理完成后,应打印比例尺地形图样图,依据样图进行内业检查、实地全面对照检查,

6.3.8数字地形图的编辑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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