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841-2013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DB41/T 841-2013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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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841-2013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简介:

DB41/T 841-2013是针对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的地方标准,主要适用于河北省内的相关项目。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这类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以确保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以及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提供报警信息和疏散指示,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具体来说,这个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系统设计:规定了系统的总体设计原则,包括系统的架构、设备的选型、线路的敷设等。

2. 系统安装:详细描述了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方法、线路的连接方式等,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方便。

3. 系统调试:规定了系统在安装完毕后,如何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验证,确保系统的各项功能都能正常实现。

4. 系统验收:给出了系统验收的标准和流程,包括文件验收、性能验收、功能验收等环节,只有通过验收,系统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5. 系统运行与维护:提供了系统日常运行的管理规定和定期维护的要求,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6. 安全要求:强调了系统在设计、安装、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安全原则,防止因系统问题导致的二次伤害。

请注意,每个地方的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介绍,具体细节应参考DB41/T 841-2013的原文。

DB41/T 841-2013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8412013

DB41/T 8412013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

JC∕T 2231-2014 水泥窑用镁铁铝尖晶石耐火砖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中设置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 系统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A83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

具备根据火灾发生部位的不同自动调整疏散指示方向或疏散指示信息功能的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包含网络式和独立式两种。

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

在正常监视状态下,显示所在楼层(区域)安全疏散信息,在火灾报警状态下,显示火 层(区域)信息,同时发出安全疏散语音提示、文字或图形指示疏散信息的灯具

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控制器

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能实时将火灾报警信息传送到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的控

独立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

DB41/T 8412013

由一个或多个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背 系统。在正常监视状态下,显示所在楼层(区 域)安全疏散信息,在火灾报警状态下 可以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独立式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 字指示的系统

网络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

由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控制器和多个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等组成的系统 报警控制器联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显示所在楼层(或区域)安全疏散信息,在火灾报警状不 时显示火灾发生楼层(或区域)信息,同时发出安全疏散语音提示、文字指示的系统,

4.1.1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应独立设置,并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承担显示现场 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包括楼层、房间等)、疏散信息提示(疏散方向、安全出口等)和安全疏散语音 提示的任务。 4.1.2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应能显示所在部位的楼层信息。在火灾报警状态下,能够按火 灾发生的顺序显示即时火灾发生部位,同时能用文字、图形等方式指示正确的疏散方向或提醒禁止通行 等,同时能发出安全疏散的语音提示。 4.1.3指示灯显示亮度应不小于50cd/m²且不大于300cd/m²。语音提示的音量在正前方1m处测的声 压级应在70dB~115dB(A计权)范围内,且清晰可辨。 4.1.4独立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应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 号。 4.1.5网络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应能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并可获取火灾报警控制 器的所有火灾报警信息,并显示现场人员可识别的火灾部位。控制器应能记录故障、报警信息,记录数 量应不小于1000条。 4.1.6网络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控制器应具备手动/自动两种控制方式,无人值守时系 统不得处于手动状态。

4.2.1根据GB50116的相关规定,区域火灾报警宜采用独立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对 集中报警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特一级一级建筑应采用智能型网络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 统。 4.2.2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和疏散通道等部位设置能显示着火楼层和部位的火灾报 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 4.2.3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和“本层(或X层)”作为指示标识;在疏散 通道中,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 4.2.4网络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4.2.5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的设置应符合GB15630相关规定

DB41/T 8412013

4.2.6供电系统的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a 系统可采用集中供电方式或独立式电源供电方式。 b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控制器应能监控并显示电源的工作状态。 C 集中供电电源宜采用专用直流安全电源,电源设计容量应不小于系统工作容量的1.5倍。供电 电源设计容量应能保证在主电断电情况下,系统可正常工作90min。 d 供电电源应具备主、备电切换功能;对备用电池进行充电的功能:对主电和备电故障的监控和 显示功能。 4.2.7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布线、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116的相关规定,

5.1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

5.2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设计文件及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等技术文件; 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一一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一一相关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一现场满足正常安装要求。 5.3系统安装时不得随意更改相关设计文件,确需更改设计时DB64∕T 281-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 5.4系统的安装调试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同步进行 5.5系统安装前,应按GB50166中的规定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6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如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7系统的布线按GB50303的规定进行,专用电源安装、接地应按GB50166的规定进行。 5.8系统安装结束,应通电检查调试,并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记录。 5.9系统安装及调试结束,安装单位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并出具峻工图及竣工报告。

6.1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竣工验收时,安装单位应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一一验收申请报告和施工设计图纸; 一系统主要产品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系统调试检验记录; 一系统安装检测报告。 6.2对系统功能进行验收,应按附录B的要求进行记录。 3.3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应符合GB17945和GB13495的要求 6.4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峻工验收除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外,还应执行 GA836的规定。

6.2对系统功能进行验收,应按附录B的要求进行记录。 6.3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应符合GB17945和GB13495的要求。 6.4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竣工验收除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外,还应执行 GA836的规定。

DBJ∕T 13-125-2010 福建省城市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标准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记录表

DB41/T 8412013

表A.1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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